第544章:倾尽一笙(结局)
叶笙接过杰撒递来的卡片,上面竟然有皇室的标志,他深深看了杰撒一眼,没想到这个碧眼的男子竟然和英国的皇族有所牵扯,或者,他本身就是皇族中的一员。
这张卡片放在手中,突然有些沉重。
叶笙抬起眼睛,郑重的道:“谢谢。”
沈云倾被转入了高级病房,呼吸机和各种管子还没有撤掉,但身上已经换了干净的病号服,脸上的血迹也被清理干净,安静的躺着的样子,好像安睡的公主。
她的一只柔软的手被一双大掌包裹在其中,轻轻的贴在他颧骨突起的脸上。
“倾倾,你说过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你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是不是?放心,我不会放弃你,就算把这个世界上的名医全部找出来,我也要治好你,但是你要答应我,在我找到这些医生之前,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倾倾,你一直都相信我的对不对,从你喜欢上我的那一刻,你就对我坚信不移,哪怕别人如何挑唆,你都没有放弃过对我的信任,这次也一样,你信我,信我一定能够治好你。”他忘情的亲吻她的手,冰潭般的眼目泛起涟漪,“倾倾,不可以离开我,知道吗,如果你走了,我会立刻随你而去,你那么笨,没了我,会吃不饱,会穿不暖,受了欺负没有人保护,所以,你走到哪里我都要跟到哪里,只是,我做了那么多坏事,天堂是去不了了,地狱之门又冷又阴暗,倾倾,你愿意陪我奈何桥头,彼岸花畔吗?”
窗外的阳光透着玻璃落在干净的地面上,落在女孩白皙柔软的额头上,她的嘴角轻轻的扬着,就像在回应着他。
叶笙让光头将病房外面护得水泄不通,他则起身回到了青帮总部。
陆天遥正要出门找他,便看到一身长衫的男子推开门,眼角舒展,浑身轻松,嘴边甚至还隐隐带着笑容。
沈云倾的事情,手下已经一五一十的告诉陆天遥了,大家都知道,沈云倾现在命悬一线,如果不及时手术驱散脑内的淤血,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香消玉殒。
明明是这种紧要的关头,为何这个疯子还能笑出来。
“小狼。”陆天遥目光沉重的看向他,一只手落在他的肩膀上,用力按了按,“不是还有机会吗?”
“嗯。”叶笙笑了笑,拿开他的手,脚步欢快的走到办公桌前,右手是不能用了,他只能用左手打开保险箱,然后从中取出一些文件袋。
“陆,这些东西交给你,还有……。”他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这个也给你。”
陆天遥大吃一惊:“小狼,你疯了,你要把玉印给我?”
这个东西不知道让多少人抢得头破血流,他却轻轻松松的说给就给。
“是,给你。”叶笙又找了一些东西出来:“对于青帮的生意,你比我更了解,所以,也没什么好交待的,而且,如果是你来接替我的位置,大家也都会心服口服。”
“你要去哪?”
“带云倾去英国。”
为了避免连城的战乱,他替她准备了私人飞机,以及在英国那边的落脚点,本想让她带着家人去避难,没想到却成了救命符。
“所以,这边的一切你都打算不管了吗?”陆天遥说不上是种怎样的心情,这么大的家业他说放就放,而在不久前,他还同自己说过,就算是战乱开始,他也不会离开连城,他要将青帮做得更好。
偌大的青帮,在他的眼中,却无法和沈云倾相比。
“小狼,你真的让我见识了一下,什么叫做爱美人不爱江山,这青帮是你的心血,你竟然说放弃就放弃。”
“青帮没了我,一样可以运转,而且,你也有这个能力,但是云倾不行,她不能没有我,别看她表面聪明,其实是个小白痴,她做的饭那么难吃,要是丢下她一个人,会把自己毒死的。”他的笑容满满都是宠溺,“所以,我得去照顾她,让她好起来。”
陆天遥看着他念念自语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没有办法留住他,因为他去意已决,同样,他也没有理由让他留下来。
“自从母亲死后,我就没有家了,叶公馆对我来说,不过是个用来休息的空壳,不过,老天还是眷顾我的,他把云倾给了我。每天和她同桌吃饭,同榻而眠,闲来听她唠唠家常,说说东家长话话西家短,柴米油盐酱醋茶,原来,生活可以这样简单。陆,对我来说,有云倾的地方才是家。”
下半生,只想和她在一起,平平淡淡,闲看落花,庸庸碌碌,庭前饮茶。
“好,既然这是你最后的决定,作为兄弟,我支持你,你放心吧,青帮,我一定会帮你打理好,如果有一天你还愿意回来,必然看到它昌盛不衰的模样。”
“我就不说谢谢之类的话了,你自己多保重。”
“小狼,临别前,不来一个拥抱吗?”
叶笙笑:“你是女人吗?”
“来,让我抱一个嘛。”
叶笙横了他一眼:“还是收拾你的那些烂桃花吧,自己悠着点,不然早晚晶尽而亡。”
“有你这么咒自己兄弟的吗?到底是不是我的亲兄弟啊!啊!”
直到关门声传来,陆天遥才像是被人抽空了力气,往一旁的沙发上一跌,修长的腿搭在茶几上,点了烟抽起来。
他最珍视的兄弟也走了,真的要剩他孤家寡人了吗?
他想起那张白皙秀丽的脸,独自苦笑起来,其实,他是有家人的,只可惜这个家被他硬生生的毁了,残缺不全,再无余地。
~
叶笙的飞机在英国一降落,立刻就有人前来接应,直接将沈云倾送到了英国的皇家医院。
杰撒给他的那张金卡非常有效,医院很快就调集了国内最知名的脑科专家进行会诊。
这边摆了很大的阵势,却不用叶笙花一分一厘,他不由再次怀疑杰撒的身份不简单,只需要一张卡片就请得动这么多专家,他本已经做好了大费周折的准备。
主治医生叫乔治,一直由他跟叶笙解释病情和手术。
叶笙不会英语,乔治也不会中文,幸亏叶笙带了一个翻译。
乔治的意思就是,这个手术可以做,但是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如果手术成功,淤血就能够被清除,如果手术失败,病人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这是很严密的脑部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叶先生如果同意的话,就可以在这上面签字了,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毕竟,叶先生是小王子尊贵的客人。”
小王子?
叶笙虽然想过杰撒的身份不同凡响,却没想到他是皇室的王子。
既然杰撒的身份摆在这里,这些医生一定都是英国顶尖的,对于这方面,他没有疑虑,唯一让他担忧的是那百分之五十的概率。
“医生,手术前,我想见一下我妻子。”
“好,没问题,正好我们也要做术前准备。”
叶笙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后便进了病房。
他的女孩依然那样安静,这一路的颠簸也没有让她醒来。
他的吻落在她的额头,然后执起她的右手,指尖在无名指轻轻摩挲着,变戏法一样的掏出一枚戒指,戒指是很简单的一个圆环,内侧刻了两个字母,s and q,看那粗糙的痕迹,明显是人用刀子手工刻上的。
“听说这边的人喜欢结婚的时候戴戒指,还要戴到无名指上,因为这里离心脏最近。时间仓促,没来得及去买更好的,但这种简单的款式,你也应该喜欢。”他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大小竟然刚刚好。
那纤细的指上多了一枚银光闪闪的戒指,十分好看。
叶笙在戒指上亲了一口,五指与她交握:“你答应过我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这这枚戒指做个见证,倾倾,一定要醒过来,我会在这等你,一直一直等着你。”
医生和护士们陆续走了进来,要做术前的准备工作,叶笙只能先退了出去。
这个陌生的国度,这些金发碧眼的陌生人,让他第一次觉得有些无助,可他会坚持下去,因为他的倾倾一定会信守诺言,与他不离不弃。
~
三个月后!
叶笙正在同陆天遥通电话。
陆天遥不负重望,在叶笙走后将青帮做得风声水起,再加之青帮愤然炸码头事件,青帮的威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那几个人怎么样?”
“就凭你留下的那四个字‘生不如死’,你猜我会对他们怎么样。”陆天遥抽了根烟,慢吞吞的吐着烟圈,“叶武当场炸死了,叶文和叶夫人关在青帮的大牢里,我每天去逗逗他们开心,还挺有意思的。”
对于陆天遥的手段,叶笙从不怀疑,他是真的会让人生不如死。
“小狼,云倾怎么样了?”
窗外的景色正盛,叶笙的目光却逐渐暗下去。
“还是老样子,手术虽然成功了,但人一直没有醒来,医生说,有可能会醒,有可能一辈子就这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若是一辈子不醒,你也要守着她一辈子吗?”
“嗯,我在这里买了房子,是她喜欢的风格,依山傍水,房子里的医疗设施也已经准备完毕,她不喜欢医院,在我们自己的家,她会过得更开心一些。”
“好吧,作为兄弟,我只能祝福你们了。”
“多谢。”
挂了陆天遥的长途电话,叶笙从电话亭往回走,路上看到有卖新鲜的玫瑰,他便买了两只。
卖花的外国女孩对他说:“先生,你一定心想事成。”
他听不懂,只是冲她笑了下。
回到病房,叶笙像往常一样推开门,准备将玫瑰插在花瓶里,他往床上看了一眼,却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
叶笙一惊,疾步走了进来。
窗外的余晖下,女孩穿着宽松的病号服,一副刚睡醒的表情,额前的发丝被阳光照得毛茸茸的。
她低头抚摸着窗台那两盆开得正好的波斯菊,那是她亲手种下的,而他千里迢迢的带了过来。
一路风雨,终得开花日。
听到脚步声,女孩自阳光中回过头,白皙的脸颊依然苍白,但一双眼睛却如秋水般明亮清澈,那波斯菊的影子倒映在她乌黑的瞳孔中,化成姹紫嫣红。
“阿笙。”她的嘴角轻轻上扬,声音弱如拂柳,“你回来了。”
曾经无数次幻想的画面就这样变成了现实,他扔下手中的玫瑰,用力揉了揉眼睛。
这一定是在做梦吧,因为他曾无数次做过这样的美梦,可每次梦醒,等着他的却是无边的空虚与绝望。
“阿笙。”她又温柔的喊他,“这花开了呢,好漂亮。”
他缓步走近,就像在接近一个不真实的幻像,生怕一出手就会碎成粉沫。
直到触到她的手,那么柔软而真实。
“阿笙。”她抱住了他,几个月的昏迷让她比以前更轻了,好像一张薄薄的纸,“阿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她捧起他瘦削的脸 ,眼底波光浮动:“我以后都不要再做这个梦了,阿笙,别离开我。”
“嗯。”半晌,他才笑起来,声音低哑而愉悦,“倾倾,我的倾倾,欢迎回来。”
曾经以为负了家国,负了年华,负了全天下,却不负等待,开出旖旎之花。
我愿与你,明月天涯,我愿伴你,秋草春花。
相濡以沫,倾尽一笙!
~
ps:明天会有两人的小番外
这张卡片放在手中,突然有些沉重。
叶笙抬起眼睛,郑重的道:“谢谢。”
沈云倾被转入了高级病房,呼吸机和各种管子还没有撤掉,但身上已经换了干净的病号服,脸上的血迹也被清理干净,安静的躺着的样子,好像安睡的公主。
她的一只柔软的手被一双大掌包裹在其中,轻轻的贴在他颧骨突起的脸上。
“倾倾,你说过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你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是不是?放心,我不会放弃你,就算把这个世界上的名医全部找出来,我也要治好你,但是你要答应我,在我找到这些医生之前,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倾倾,你一直都相信我的对不对,从你喜欢上我的那一刻,你就对我坚信不移,哪怕别人如何挑唆,你都没有放弃过对我的信任,这次也一样,你信我,信我一定能够治好你。”他忘情的亲吻她的手,冰潭般的眼目泛起涟漪,“倾倾,不可以离开我,知道吗,如果你走了,我会立刻随你而去,你那么笨,没了我,会吃不饱,会穿不暖,受了欺负没有人保护,所以,你走到哪里我都要跟到哪里,只是,我做了那么多坏事,天堂是去不了了,地狱之门又冷又阴暗,倾倾,你愿意陪我奈何桥头,彼岸花畔吗?”
窗外的阳光透着玻璃落在干净的地面上,落在女孩白皙柔软的额头上,她的嘴角轻轻的扬着,就像在回应着他。
叶笙让光头将病房外面护得水泄不通,他则起身回到了青帮总部。
陆天遥正要出门找他,便看到一身长衫的男子推开门,眼角舒展,浑身轻松,嘴边甚至还隐隐带着笑容。
沈云倾的事情,手下已经一五一十的告诉陆天遥了,大家都知道,沈云倾现在命悬一线,如果不及时手术驱散脑内的淤血,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香消玉殒。
明明是这种紧要的关头,为何这个疯子还能笑出来。
“小狼。”陆天遥目光沉重的看向他,一只手落在他的肩膀上,用力按了按,“不是还有机会吗?”
“嗯。”叶笙笑了笑,拿开他的手,脚步欢快的走到办公桌前,右手是不能用了,他只能用左手打开保险箱,然后从中取出一些文件袋。
“陆,这些东西交给你,还有……。”他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这个也给你。”
陆天遥大吃一惊:“小狼,你疯了,你要把玉印给我?”
这个东西不知道让多少人抢得头破血流,他却轻轻松松的说给就给。
“是,给你。”叶笙又找了一些东西出来:“对于青帮的生意,你比我更了解,所以,也没什么好交待的,而且,如果是你来接替我的位置,大家也都会心服口服。”
“你要去哪?”
“带云倾去英国。”
为了避免连城的战乱,他替她准备了私人飞机,以及在英国那边的落脚点,本想让她带着家人去避难,没想到却成了救命符。
“所以,这边的一切你都打算不管了吗?”陆天遥说不上是种怎样的心情,这么大的家业他说放就放,而在不久前,他还同自己说过,就算是战乱开始,他也不会离开连城,他要将青帮做得更好。
偌大的青帮,在他的眼中,却无法和沈云倾相比。
“小狼,你真的让我见识了一下,什么叫做爱美人不爱江山,这青帮是你的心血,你竟然说放弃就放弃。”
“青帮没了我,一样可以运转,而且,你也有这个能力,但是云倾不行,她不能没有我,别看她表面聪明,其实是个小白痴,她做的饭那么难吃,要是丢下她一个人,会把自己毒死的。”他的笑容满满都是宠溺,“所以,我得去照顾她,让她好起来。”
陆天遥看着他念念自语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没有办法留住他,因为他去意已决,同样,他也没有理由让他留下来。
“自从母亲死后,我就没有家了,叶公馆对我来说,不过是个用来休息的空壳,不过,老天还是眷顾我的,他把云倾给了我。每天和她同桌吃饭,同榻而眠,闲来听她唠唠家常,说说东家长话话西家短,柴米油盐酱醋茶,原来,生活可以这样简单。陆,对我来说,有云倾的地方才是家。”
下半生,只想和她在一起,平平淡淡,闲看落花,庸庸碌碌,庭前饮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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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笙的飞机在英国一降落,立刻就有人前来接应,直接将沈云倾送到了英国的皇家医院。
杰撒给他的那张金卡非常有效,医院很快就调集了国内最知名的脑科专家进行会诊。
这边摆了很大的阵势,却不用叶笙花一分一厘,他不由再次怀疑杰撒的身份不简单,只需要一张卡片就请得动这么多专家,他本已经做好了大费周折的准备。
主治医生叫乔治,一直由他跟叶笙解释病情和手术。
叶笙不会英语,乔治也不会中文,幸亏叶笙带了一个翻译。
乔治的意思就是,这个手术可以做,但是要承受一定的风险,如果手术成功,淤血就能够被清除,如果手术失败,病人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这是很严密的脑部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叶先生如果同意的话,就可以在这上面签字了,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毕竟,叶先生是小王子尊贵的客人。”
小王子?
叶笙虽然想过杰撒的身份不同凡响,却没想到他是皇室的王子。
既然杰撒的身份摆在这里,这些医生一定都是英国顶尖的,对于这方面,他没有疑虑,唯一让他担忧的是那百分之五十的概率。
“医生,手术前,我想见一下我妻子。”
“好,没问题,正好我们也要做术前准备。”
叶笙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后便进了病房。
他的女孩依然那样安静,这一路的颠簸也没有让她醒来。
他的吻落在她的额头,然后执起她的右手,指尖在无名指轻轻摩挲着,变戏法一样的掏出一枚戒指,戒指是很简单的一个圆环,内侧刻了两个字母,s and q,看那粗糙的痕迹,明显是人用刀子手工刻上的。
“听说这边的人喜欢结婚的时候戴戒指,还要戴到无名指上,因为这里离心脏最近。时间仓促,没来得及去买更好的,但这种简单的款式,你也应该喜欢。”他将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大小竟然刚刚好。
那纤细的指上多了一枚银光闪闪的戒指,十分好看。
叶笙在戒指上亲了一口,五指与她交握:“你答应过我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这这枚戒指做个见证,倾倾,一定要醒过来,我会在这等你,一直一直等着你。”
医生和护士们陆续走了进来,要做术前的准备工作,叶笙只能先退了出去。
这个陌生的国度,这些金发碧眼的陌生人,让他第一次觉得有些无助,可他会坚持下去,因为他的倾倾一定会信守诺言,与他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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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
叶笙正在同陆天遥通电话。
陆天遥不负重望,在叶笙走后将青帮做得风声水起,再加之青帮愤然炸码头事件,青帮的威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那几个人怎么样?”
“就凭你留下的那四个字‘生不如死’,你猜我会对他们怎么样。”陆天遥抽了根烟,慢吞吞的吐着烟圈,“叶武当场炸死了,叶文和叶夫人关在青帮的大牢里,我每天去逗逗他们开心,还挺有意思的。”
对于陆天遥的手段,叶笙从不怀疑,他是真的会让人生不如死。
“小狼,云倾怎么样了?”
窗外的景色正盛,叶笙的目光却逐渐暗下去。
“还是老样子,手术虽然成功了,但人一直没有醒来,医生说,有可能会醒,有可能一辈子就这样。”
“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若是一辈子不醒,你也要守着她一辈子吗?”
“嗯,我在这里买了房子,是她喜欢的风格,依山傍水,房子里的医疗设施也已经准备完毕,她不喜欢医院,在我们自己的家,她会过得更开心一些。”
“好吧,作为兄弟,我只能祝福你们了。”
“多谢。”
挂了陆天遥的长途电话,叶笙从电话亭往回走,路上看到有卖新鲜的玫瑰,他便买了两只。
卖花的外国女孩对他说:“先生,你一定心想事成。”
他听不懂,只是冲她笑了下。
回到病房,叶笙像往常一样推开门,准备将玫瑰插在花瓶里,他往床上看了一眼,却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
叶笙一惊,疾步走了进来。
窗外的余晖下,女孩穿着宽松的病号服,一副刚睡醒的表情,额前的发丝被阳光照得毛茸茸的。
她低头抚摸着窗台那两盆开得正好的波斯菊,那是她亲手种下的,而他千里迢迢的带了过来。
一路风雨,终得开花日。
听到脚步声,女孩自阳光中回过头,白皙的脸颊依然苍白,但一双眼睛却如秋水般明亮清澈,那波斯菊的影子倒映在她乌黑的瞳孔中,化成姹紫嫣红。
“阿笙。”她的嘴角轻轻上扬,声音弱如拂柳,“你回来了。”
曾经无数次幻想的画面就这样变成了现实,他扔下手中的玫瑰,用力揉了揉眼睛。
这一定是在做梦吧,因为他曾无数次做过这样的美梦,可每次梦醒,等着他的却是无边的空虚与绝望。
“阿笙。”她又温柔的喊他,“这花开了呢,好漂亮。”
他缓步走近,就像在接近一个不真实的幻像,生怕一出手就会碎成粉沫。
直到触到她的手,那么柔软而真实。
“阿笙。”她抱住了他,几个月的昏迷让她比以前更轻了,好像一张薄薄的纸,“阿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她捧起他瘦削的脸 ,眼底波光浮动:“我以后都不要再做这个梦了,阿笙,别离开我。”
“嗯。”半晌,他才笑起来,声音低哑而愉悦,“倾倾,我的倾倾,欢迎回来。”
曾经以为负了家国,负了年华,负了全天下,却不负等待,开出旖旎之花。
我愿与你,明月天涯,我愿伴你,秋草春花。
相濡以沫,倾尽一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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