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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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从我这儿分钱不用再从家里头拿钱,你妈就不能辖住你。”
  陶恂有点心动,沈琛那双在月光下显得格外舒朗俊秀的眼睛更让人心思浮动。到他公司里上班,以后天天能看见这人,这是个不小的诱惑。
  陶恂伸出两根手指把纸夹住了,又接过沈琛递过的笔抵在车盖上,刷刷两下签下了自己龙飞凤舞的大名。
  ——白纸黑字陶恂,字迹有点潦草,尾巴有意无意刚好撩上旁边规整的两个字。
  ——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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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沈琛把合同叠好收进衣兜里,问了一句:“不远处你家那栋别墅,你有钥匙?”
  “怎么可能?我又不经常去。”想了一下,忍不住又问,“你怎么知道那栋别墅是我家的?”
  当初为了捞你,我连你家楼梯到门口一共有几步都计算好了——然而这话不能说。
  “高二那会儿春游,沈丛把我骗出了车队扔在郊区,你把我带别墅里住了一晚上。”
  陶恂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半响哂笑了一下:”你还记得?”
  发现沈琛不在车上的时候他急疯了,也不管老师说了什么窜下车就往回跑。春日里下了小雨,他找到沈琛时,沈琛身上都湿透了,看过来的眼神孤冷的像狼,透着一股毫不掩饰的戒备。
  他不敢靠近,只远远的跟着,后来半夜里天都黑透了,沈琛一跤摔进了泥里,他才敢大着胆子过去扶了一把,硬拉着人去别墅里住了一晚上。
  沈琛打开门的手微微一顿,点了下头:“上车吧,外边冷。”
  车里开了空调,温度调的刚好,已经深夜,沈琛没有带着睡意把车开回城区的打算,干脆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
  陶恂一般习惯性的把腿翘到车台上面,腿抬到一半突然僵住了,半响,又慢慢挪了回来。
  ——旁边坐着的是沈琛。
  其实总感觉有点不真实,这么些年没见,突然这人就在自己身边了,就跟做梦似的。这些年 ,他梦见这个人的次数太多了,外面天是黑的,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酒喝多了又做梦。
  “沈琛?”
  “嗯。”沈琛应了一声,“今天不回去了,想睡去后座,我想点事儿。”
  还是跟从前一样,一想事儿就闭目养神。四年前他摔伤了胳膊,兴许是最脆弱的时候,竟然让自己上了他的床,唔,他觉得那一晚才真的是梦,好的冒泡,他甚至都有点感谢沈丛那货拧松了沈琛的自行车。
  ——四年。
  他已经有整整四年没有这么靠近过沈琛了 ,他的大学四年过的生不如死,于是选择了醉生梦死,如果不是想着那大学是沈琛叫他考的,志愿是沈琛给他填的,他指不定还会不会读完。
  大学这四年真的是太难了,国内顶尖的大学是近乎无视他显赫的家世的,他闹的疯了差点被开除,他爸气的就差拿鞭子直接抽死他了,骂他不争气,好不容易考上个好学校还敢胡来,都对不起家里为了他考学给孔子庙捐的那些香火钱。
  他听的无动于衷,直到后来他妈哭着说,你对得起沈琛么?他才终于有了那么点反应。
  ——沈琛。现在就坐在他身边的沈琛。
  可能是空调的缘故,沈琛身上似乎有点温暖的味道,带着点某种高级香水的余韵,倒并不是什么玫瑰栀子而是一点点淡淡的柠檬味儿。
  这人很真是固执,认准点什么就不变的,陶恂深深吸了口气,也不想睡了,索性就歪着头盯着沈琛看。
  天知道他有多喜欢这个人,又有多恨这个人。
  四年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他没有一刻是不想这个人的,想的要发疯,但这个人了?把他从云端上摔下来不算,自己还在国外混的风生水起,没过问过他哪怕一句,当初不吭一声的走,如今也不说一声就回来,怎么想都让人充满了不安,好像一眨眼这人就又会在眼前消失不见。
  “沈琛,”这样想着 ,心里像有一团火烧了起来,““你回来做什么?”
  沈琛眉头皱起来,似乎有点不耐烦:“我再不回来,你要胡闹成什么样?”
  “你管我?”话题又饶了回来,陶恂有点火了,声音里带点阴阳怪气的酸气。
  沈琛觉得自己本就有限的耐心快要耗光了,“你的问题多了点。”
  “怎么?一去四年杳无音信连个告别都欠奉,还不许我问了?”陶恂把身体从座椅上撑起来,多年窝火冲到嗓子眼,他就想找人打一架,动手,或者吵一架也成。
  “前天早上的飞机,刚刚回家处理完公司的事应酬了三个饭局,再开车去接你,连轴转了两天,你让我歇会儿,成吗?”
  陶恂还想再说些什么,抬眼看见沈琛眼眶下面一片黛青,心里堵了下:“不是出国享福去吗?把自己弄成什么样了?”
  沈琛终于睁开了眼睛,眼底的光冷冷冽冽的像初冬一汪结了冰的寒泉。
  “陶恂,我记得你从前没这么刻薄。”
  “那是因为你还在我身边看着。”
  很好 ,话题终结者陶恂成功让沈琛重新闭目养神。
  或许是环境的缘故,沈琛这一晚睡的并不好,几次从噩梦中惊醒,一会儿听见陶恂在耳朵边说遗言,一会儿看到陶恂从黑暗中跌跌撞撞的往宾利车边挣扎,一会儿又梦见自己沉入了万丈深渊。
  最恐怖的大概就是他每回噩梦惊醒,睁开眼都能看见陶恂睁着眼目光灼灼的盯着他,那目光简直能把他身上精致的高定西装烧出个洞来。
  最后一次从梦里惊醒后沈琛懒得睡了,才刚刚早上五点,天边漏出一点朦胧曦光,他斜靠在车里等日出,陶恂歪着头看他。
  火红的朝霞从群山之中升起,一轮旭日在天际缓缓东升,天色大亮,沥青的路面铺上了一层橘红色晨光 ,映在人脸上时光晕微暖。
  沈琛把目光分了一缕给陶恂,突然笑了下。
  “活着真好。”
  重生四年,此刻就在这条穷途末路之上,他和陶恂都还活着,是挺好的。
  陶恂搭在椅座边的手痉挛了一下,沈琛朝他笑这本身就挺不正常的,还说什么活着真好。
  ”沈琛你到底出了什么事?你说啊!”
  “没。”沈琛摇了下头,把车窗打开了,山间一缕带着清晨凉意的微风吹过来,把他身上最后那点热乎气儿也吹散了,转瞬之间他还是那个冷的能掉下冰渣子的沈琛。
  “回了。”沈琛按着方向盘,最后看了一眼身后这条路。
  ——希望这辈子再也不会走上这条路了。
  第7章
  沈琛直接将车开回市区 ,早上六点第一波上班族已经开始忙碌,空气还有点冷,经过小吃街的时候窗外飘了一股香味儿过来 ,陶恂果断喊了停车。
  沈琛屁股跟黏在在座位上一样,死活不肯挪动一步。
  陶恂愣了一下,立刻记起这人有点儿洁癖,于是也不强迫,自己下了车。
  “想吃点什么?
  沈琛按了按眉心,有点头疼:“随便。”
  ——不太想吃。
  陶恂撇了下嘴,关上车门,不过一刻钟提了两大袋东西回来。
  小碗馄饨、皮蛋瘦肉粥、煎饼果子、鸡蛋灌饼、灌汤包……恨不得把所有东西全打包一份。
  沈琛探出两根手指,挑挑拣拣,最后拎了一小杯豆浆,看着塑料管儿,眼神还有点儿嫌弃。
  陶小公子难得献回殷勤,还不被人领情,换平常早掀桌开骂了,但没办法,面前这人是沈琛,他就是没脾气,即使过了四年混成了纨绔里的翘楚,对上沈琛,他还是怂的一批,以至于这会儿还有心思哄人:“早上空腹不好 ,你多少吃点,不是喜欢喝粥吗?”
  沈琛低头闻了一下,神色嫌弃:“太腥了。”
  想了想还是接了过来,在国外啃了四年的面包牛肉三明治,故土的东西即便是腥点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昨天晚上做了一夜的噩梦,头疼的厉害,他实在没胃口,吃了两口就转头喝豆浆去了。
  车直接开进了沈琛的公司,小郭一早接了电话在车库边儿等着,看着自家严谨高冷的老板身边多了个黄毛,不由得吓了一跳。
  老板按着眉心,吩咐:“以后这就是陶副总,把我旁边那个办公室收拾出来给他用。”
  黄毛,不是,陶副总一脸不耐烦地扔给了他一大包早点,然后自己拎着一杯豆浆,一碗粥追上了前面走的挺快的老板。
  那一头嚣张的黄毛在晨光中晃来晃去,明明被老板给了冷脸,还好像挺高兴,一颠一颠的黄毛似乎还带了点雀跃。
  ——新来的陶副总似乎有点受虐倾向。
  沈琛的公司选址不错,市中心的选段,周围却难得挺安静,楼层挺高,装潢显得干净利落,绝不多一点没用的东西,简洁实用,就是缺了点儿人情味儿,跟他的老板一模一样。
  沈琛刚回国,这地方应该是一早租的,东西不多,人也没什么,不过这儿地段好,租个几层看着是脸面,花出去的也都是真金白银。
  办公室很快收拾出来,主要是没什么好收拾的,其他文件抱走电脑打开,人走进来门口再挂上个牌子就成。
  沈琛刚回国要处理的事儿多,进门就开电脑做事,陶恂靠在窗户边看了他一会儿,不好打扰,只能拎着东西去了自己办公室。
  把窗帘拉上,陶小少爷打开塑料袋,捧着一小杯浆开始小口小口的吃皮蛋瘦肉粥。
  粥放冷了腥气扑鼻,他也不觉得嫌弃 ,一口一口的把粥吃完了,心里才有了那么点儿踏实感,他发了一会儿呆,窗外阳光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很舒服,倒显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了。
  又在座位上磨蹭了两分钟,拿出手机刷微博,世界依旧该怎么转就怎么转,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悲喜而停顿哪怕一瞬。
  无事可做的办公室坐着太不舒服,陶恂走到沈琛办公桌前敲了敲桌子,百无聊赖:“琛哥,我这副总有事儿干没?”
  沈琛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他一眼:“有,数钱。”
  “那是银行的事儿,我只负责花钱。”陶恂看着眼前认真的人心里奇异的有点不爽,忍不住怼:“我花钱不计数,琛哥,你养得起么?”
  “我不养你,”沈琛心平气和,手下不停一目十行,眼神认真而冷淡,“陪客户谈生意,自己赚钱养自己。”
  ”昨儿晚上是这么说的?”陶恂睁大眼睛,感觉仿佛被欺骗。
  沈琛面不改色:“是。”
  ……
  工作狂沈琛把积压的公事处理完时,天边已经泛黄,中午只喝了两杯咖啡,这会儿精神挺好,就是有点饿。
  打开手机就看见陶夫人的一个未接电话,他回过去,那边的人嗓音温和的请他吃饭,他想了想答应了。
  反正正饿着。
  “陶副总呢?”吃饭不能自己一个人去,怎么着也得把正主带回去遛一圈。
  “中午就走了,说是去锦夜那边开party,”小郭过来收拾文件,被老板问起来还有点紧张,说话都磕磕绊绊的:“他、他说你要找他就自己去。”
  沈琛眉头锁起来,半响去办公室房间换了件休闲白衬衫,拎起车钥匙就出门了。
  小郭觉得特别不真实,上一秒还商业精英好上司,下一秒就变成富二代,任谁也难免卡壳。
  沈琛倒觉得身上这身有种熟悉的久违的熟悉感,想当年他也是二代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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