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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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我的!”
  别扭了半天,玄冥咬着牙。
  “小公主不是玩具,她是个人,王上,你不要任性!”
  “齐桓,你闭嘴!我没有当她是玩具!”玄冥低吼道,“她是我的命!”
  说完,玄冥愣住了。
  这话他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
  原本堵塞在玄冥心中的那些沉甸甸的东西,因为这句话,突然烟消云散,一下子变得疏通了起来。
  看出玄冥似乎意识到什么,齐桓拍了拍玄冥的肩膀。
  “王上,要幸福啊!”
  齐桓在前面没走几步,玄冥叫嚷起来,“齐桓,你最后这话什么意思?这么煽情的话是什么意思?”
  刚才齐桓还在心里为王上的开窍点赞,这时候又蛋疼了。
  王上,你到底有多蠢?
  多蠢啊!
  离家出走的小小擎和小小烟一前一后坐在憨子的背上。
  敖紫紧紧地抱着夏侯耀,夏侯耀则是抓着套在憨子脖子上的绳索。
  “哇!”一路上,两只小包子都在惊呼,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个样子的!
  “憨子跑得真快!”
  敖紫爱上了骑在憨子身上飞奔的感觉。
  那是!
  听到小小烟的表扬,憨子得意地抬起头。
  当年,伦家可是驮了小姑娘!
  听了憨子的话,小小擎和小小烟都十分好奇,“憨憨,我娘以前是什么样子?她和我爹是怎么认识的?”
  因为心情好,憨子一时间也八卦起来。
  等听了憨子复述的父母爱情后,小小擎点点头,“爹爹说的没错!果然是要看准之后先下手为强!”
  反倒是小小烟,关注点不在这里。
  “爹爹大大的狡猾!把娘养着养着,就养回家了!”
  对小小烟的话,憨子深表赞同。
  想当初,主人可是说,养只猫儿逗趣!
  呵呵,逗趣儿!憨子裂开嘴,它十分认同小小烟的观点,主人太狡猾了!
  养猫儿,最开始在外面逗,最后到忠义公府逗,再后来就在床上逗……这喜好,还真是特殊啊!
  就在憨子欢快地想着夏侯擎天和玉绯烟的一幕幕时,耳边传来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
  “憨憨,你跟在爹娘身边这么久,为什么还单着?”
  噗——
  一听夏侯耀的话,憨子差点儿摔了。
  小小擎,不要在伦家伤口上捅刀子!
  憨子还没恢复过来,小小烟的话更是刺激了它。
  “哥哥,这叫单身狗!”
  单身狗……可怜没朋友?
  憨子欲哭无泪。
  它后悔了,不应该答应这两个小豆丁,带他们出来的。这哪儿是出来旅游啊,分明就是它被虐!
  “憨子,你别难过——”
  小小擎伸手揉了揉憨子的头。“我还等着小小憨呢!”
  察觉到憨子情绪低落,小小烟也在旁边鼓励憨子,它这才开心起来。
  憨子脚程快,外加上两只包子出门的时候带了干粮,等他们到达玄武城的时候,也不过一天时间。
  “也不知道爹和娘在哪儿——”
  小小烟嘟囔道。
  夏侯擎天和玉绯烟离开后,她非常想念娘亲,所以在夏侯耀提出“离家出走”后,她双手赞同。
  “妹妹别怕,有憨子呢!憨子在,我们就能找到爹爹和娘亲!”
  两个小孩外加一只大黑狗出现在玄武城里,吸引了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夏侯耀和敖紫粉妆玉琢,天真可爱,让大家不由得多看他们两眼。
  ------题外话------
  三千明天早上补上,今天来不及了,写了明天更
  ☆、215小弟弟,要不要玩斗兽
  这天阳光灿烂,天空万里无云。
  两只包子穿着浅紫色的衣服,衣服一模一样,打扮也一样,唯一的不同,是夏侯耀身上斜背着一个小包,敖紫腰间挂着一支小鞭子。
  出现在玄武城的两个小孩,男孩子甜美乖萌,女孩子清贵冷傲,模样一等一的好,没一会儿就有人围着他们议论纷纷。
  “好漂亮的孩子啊!”
  “是啊!我喜欢那个萌萌的,好乖好可爱!”
  “我喜欢酷酷的小孩!”
  有胆子大的,还想伸手捏夏侯耀的笑脸。
  “呼——”没等人碰着夏侯耀,憨子一声叫,把人群吓退了。
  好凶的狗啊!
  人们刚才都被夏侯耀和敖紫吸引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憨子。
  这会儿,一看这大狗又高又壮,比老虎还要魁梧,一身黑毛油光发亮,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炯炯有神,嘴边的牙齿锋利尖锐,大家又纷纷后退了许多。
  大户人家喜欢养宠物,可是任谁也没见过这么彪悍强壮的狗。
  这家伙,是狗吗?
  看两个孩子容貌不俗,穿着精致,定不是普通人。
  有这么凶悍的大狗保护着,难怪他们敢单独出来啊!
  街上的动静,惊动了不远处二楼喝酒的几个年轻人,一人看到夏侯耀和敖紫后,谄媚地来到其中一个脸色青,眼袋发黑的年轻人身边。
  “三少爷,你看那两个孩子!还有那个大黑狗!”
  被叫做三少爷的正是掌族族长臣真的三儿子,臣仁。
  像许多望族的公子一样,臣仁也是标准的公子哥儿,不学无术,但在吃喝嫖赌上样样精通。
  臣仁有个奇怪的嗜好,特别喜欢斗兽,他也尽养一些凶狠的野兽。
  比如狼,虎,豹,熊,蟒蛇等等……
  什么嗜血,他就养什么。
  臣仁养这些凶狠野兽的目的,就是为了斗兽。
  斗兽是雾都上层社会的一种娱乐活动。
  望族,以及依附望族的家族,会有专人驯兽,供公子哥,少爷们去斗兽场通过的野兽来一决胜负。
  臣仁喜欢斗兽,更喜欢看自己养的野兽咬断别的动物咽喉时的血腥场面。
  玩儿的开心的时候,他还会把奴仆赶进斗兽场,自己坐在高台上,看那些卑贱的人变成肉食,被野兽吞掉。
  每每这个时候,臣仁就会非常兴奋。
  因为臣仁的兽太凶,他本人又太过残忍,残命传出去,如今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和他斗兽。
  这一点儿,臣仁表示不开心。
  现在,看到大黑狗,臣仁眼睛亮了。
  他的野兽都是自己驯养,所以在识别野兽方面,臣仁的眼睛很毒。
  眼前的野兽看上去是一只狗,可它给人的感觉又不像狗。
  这么威风凛凛,君临天下的模样,到底像什么呢?
  臣仁想了半天想到一个词——万寿之王。
  “走!”臣仁一挥手中的扇子,带着自己的跟班下了楼。
  有危险!
  憨子天生直接敏锐,在见到对面过来的一群人后,它警惕地看着臣仁。
  刚才在楼上,臣仁看的不真切,现在和憨子面对面,臣仁连连叫好。
  这体格,比老虎还要雄壮。
  这气势,完全就是霸王中的霸王。
  还有这爪牙,臣仁完全能想象到大黑狗一脚拍在人身上,骨头碎裂会是多么美妙的声音。
  “好,好好!”
  臣仁围着憨子打转,两只眼睛闪闪发亮。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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