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但孙晴好悔得肠子都青了,赖床这种事,不适合和男朋友一起做,因为会后悔,绝对会后悔的……男人一大清早最血气方刚怎么能忘了呢!
“我突然好怀念最开始我可以不理你你也不敢和我说话的时候。”孙晴好好怀念那个时候,她冷冷一哼就可以走人,宋峥清多半不敢吭声。
但是对于宋峥清来说,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每三天只能一亲芳泽,对方还总是不配合,他一方面沉溺于这样的欢愉里,一方面心理上又难受,特别矛盾纠结。
大概是今天真的把她折腾狠了,孙晴好居然提起了一件他们很默契没有说起过的事情来:“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呢?”
宋峥清心里咯噔一声,觉得自己冷汗都要下来了,他暗中观察她的神色,含糊以对:“这没什么好说的。”
“你是不是怕我会生气?”孙晴好一笑,“别紧张。”
宋峥清叹了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对你不起,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
“后悔吗?”
“自私来说,不后悔,不这么做,哪里有你。”
“那个时候……是什么样的呢,我什么印象都没有了。”
宋峥清特别愧疚:“你当时只是被撞晕过去了,但是,咳,给你用了一点麻醉剂,我怕你反抗。”
“……”孙晴好丢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宋峥清只觉头皮发麻:“然后,其实我也不记得太过细节的东西,很快就结束了,我根本……根本做不下去。”
其实比这还要糗,是宋峥清一辈子里最糗的事儿,那时他紧张,愧疚,不安,犹豫,因此半天没进去,到最后匆匆结束自己先松了口气。
一辈子的黑历史,还是不要说好了。
“对不起,晴好,真对不起。”
“好啦。”孙晴好见他万分自责,实在是不忍心,“你用一辈子慢慢补偿我好了。”
补偿从一顿清蒸鳜鱼开始,简直好吃到要哭出来,孙晴好甚至非常不讲理地说:“晚上还要吃这个!”
“好。”原本打算晚上换一种鱼类的宋峥清从善如流地满足女朋友的要求,又问,“螃蟹吃吗?”
“吃的。”
肥美的螃蟹空运过来,还很新鲜,稍微蒸一蒸沾着醋就能吃,蟹肉滋味鲜美,简直欲罢不能。
宋峥清教她用蟹八件,告诉她具体每一件该怎么用,小锤子把盖敲松,斧头掀开背壳,镊子夹走蟹鳃……“好麻烦。”孙晴好汗颜,她觉得太过麻烦,所以决定使出最强武器——男朋友。
这种事情让宋峥清去做就好,她还是端着小碗等他把蟹肉剔出来吃吧。
宋峥清有非常漂亮的一双手,手指修长白皙,好若青葱,指尖尤其好看,是特别书生气的一双手,一看就知道他的手用来握笔写字,用来翻阅古书,但是现在用来吃螃蟹却格外好看。
他动作很轻巧,一点也不笨拙,几件小巧的工具在他手里是如虎添翼,一只螃蟹的肉被取出来还能把壳拼回去,又是一只完好无损的螃蟹。
孙晴好早就洗了手,拿手机咔嚓咔嚓拍照,然后上传,获取无数人的点赞和评论。
唐胖子:[口水]你们吃螃蟹居然不叫我!
骚少:我们在看无聊的晚会你们居然在吃螃蟹!
刘大头:简直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人干事?!
谢寰:给楼上三位点赞,ps,我在外地和女朋友吃饭中,终于不用看那无聊的节目了,哈哈哈
大家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顺便吐槽谢寰拉仇恨。
唉,有权的人,就是辣么任性!
宋峥清在接触她之前从来不知道还有吃饭前先拍照这种事情的,他是大家族里出来的教养良好的孩子,和长辈一起吃饭一定会等长辈拿了筷子才会开始,然而他现在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举动。
如果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事情值得留念,值得让她认为这是美好的,值得秀的,那么,生活是有多么幸福呢,他简直不敢想象。
他所说的礼物是在孙晴好去参加周甜婚礼的前一天收到的,被神秘得包在一个盒子里,她有点好奇:“我现在打开吗?”
“现在打开。”
里面是一串手链,很长,可以绕几圈在手腕上的那一种,看起来像是佛珠,但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孙晴好没有看出名堂来:“这是什么?”
“木犀香珠。”
和宋峥清呆的久了,自然也就知道所谓的木犀是指桂花,这难不成是桂花树磨成的珠子吗?
当然不是。
宋峥清怎么会用那么low的法子呢?
那是趁着清晨露水未干的时候,把含苞待放的桂花从枝头打下来,然后去掉花蒂,再用石磨把花磨成花浆,用细纱布去净水分,再碾磨,捏成小球,刺孔,最后晾晒风干,用细线穿好,这才是一串香珠。
孙晴好的表情简直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她绕在手腕上的那一串香珠,敢情真是用桂花做的,这怎么看得出来呢?
这份心思实在是太巧妙了。
“等到来年蔷薇花开的时候,可以做得更好,压模子做成鸳鸯玉佩,到时候你一块我一块,好不好?”他温柔地替她把木犀香珠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孙晴好微垂着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太感动而落泪:“好。”她哽咽着说,投入他的怀里。
“明天去参加婚礼,穿那身秋香色的旗袍好了,和这个很搭。”
这件织锦旗袍也是宋峥清亲手绘制的花纹,仙鹤与祥云,非常雅致古典,李鱼丽喜欢得不得了,问他能不能用边角料做一块丝巾。
“那天来得都是老同学,你就不怕吗?”
“怕你和别人旧情复燃吗?”他失笑,“晴好,我那么努力如果还是留不住你的心,那我也是真的没有法子了,你教教我要怎么办才好。”
孙晴好也不禁想,世界上还会有比宋峥清更好的男人吗?她见识过这样出色优秀的男人,她的目光怎么还能为那些平庸碌碌的男人而停留呢。
她甚至已经不记得前男友的样子了。
谁管他长什么样呢,模糊也就模糊了吧。
她心安理得地想着,一点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她推了他的肩头一把:“都是你的错,宋峥清,你这一招玩得实在太漂亮了,就算知道你有阴谋,我也跳得心甘情愿。”
她会因为担忧以后如果宋峥清不要她而拒绝这样的温柔吗?当然不会。
唉,谁能拒绝这样一个男人的温柔呢,至少她是不能的。
而这个世界上,唯有爱情,是人永远永远也无法拒绝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开始腻歪了,感情戏果然是百写不厌啊~
下一章开始,会让男女主的感情更进一步……是的,他们还可以更近
☆、第73章 婚礼
周甜的婚礼在国庆的最后一天,摆在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里,因为正好是在假日,同学们也都很捧场,不少人都来了,包括张子轩和郑洁夫妇,他们虽然离得远,可是巧在他们的婚假正好是连着国庆一起请的,所以干脆就顺路过来了。
一晃几年不见,张子轩看起来稳重成熟了不少,而郑洁依旧笑容甜美,初婚的两人浓情蜜意,也是羡煞旁人,当天一到场就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
“恭喜你,周甜。”郑洁浅笑着对周甜贺喜,她最讨人喜欢的就是她气质很不错,而且做事有耐心,温温柔柔的,从来不高声说话,非常贴心懂事,曾经是男生心目中最适合做老婆的人选n0.1。
周甜对她的态度也和从前没什么两样:“谢谢。”
郑洁挽着张子轩的胳膊,状若无意地说:“晴好不是也在北京吗?她不来?”
周甜平静地说:“她和我说过,可能会晚点过来。”
“噢,但是今天应该是不上班的呀,”郑洁微微皱眉,“她的工作很忙吗?”
周甜被不少亲友伴娘围着补妆,当做没有听见,郑洁不免有些讪讪,张子轩低声道:“她不来最好,谁想见她?”
郑洁软语道:“不能这么说,她毕竟是我们的朋友,只是有点误会,说开就好了。”
周甜翻了个白眼,她本来就对这两个人没太多好感,知道他们是怎么好上的就更恶心了。
但是郑洁很会做人,哪怕那天孙晴好爆出了他们的艳照,也没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对于很多人来说,孙晴好的存在感非常淡薄,只记得她是学霸,每天泡图书馆,私人的时间都在谈恋爱,要么就是和郑洁在一起。
从前的孙晴好以为,她的大学收获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一个男朋友,一个好闺蜜,足矣。
后来才知道自己蠢透了。
俗话说得好,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几个人渣呢。
“嘿,我刚才在门口看见个美女。”一个男人凑过来和他们搭话,他是张子轩的老朋友,熟稔得很,“郑洁越来越漂亮了啊。”
郑洁打趣道:“刚刚说别人是美女,现在就夸我,那你倒是说谁漂亮?”
“这可不好说。”那人笑嘻嘻的,“那姑娘穿了身旗袍,真是漂亮,我就看了一眼。”他正说着,眼睛就直了,“哎,往这里走了,周甜,她是你朋友啊?”
周甜一时半刻没认出孙晴好来,上一回见面她就穿了件很平常的裙子,虽然漂亮,但远没有她穿旗袍来得惊艳。
连宋峥清都称赞她旗袍好看,那是真的好看,一上身就是民国美女的模样,尤其是她今天还戴了一顶带网纱的帽子,垂下来的面纱遮住了小半张面孔,只带着一串塔形的珍珠项链,气质秒杀在场所有女性。
“来晚了。”孙晴好刚才,咳,迷路了,好不容易才转到他们办喜酒的地方,直接就奔着穿婚纱的周甜去了,其他人一律没看见。
周甜惊讶极了:“晴好?”
孙晴好坐到她身边,按照惯例与新娘合照,一边说道:“住得远,所以来得晚了,我也不熟这里,差点走反了。”
周甜笑喷了:“你路痴的毛病真是一直没好呢,你在家会不会也迷路啊?”她本来是开玩笑,谁知道孙晴好可懊恼了:“走错过呀。”
她当然在秀园里迷过路了……花园曲径通幽,房间多得很,能不迷路么?
周甜仔细端详她的妆容,孙晴好今天化了淡淡的妆,腮上那一抹胭脂尤其动人,好像一直在脸红,粉光致致,实在漂亮。
她们在那里谈笑风生,郑洁走了过来,试探着喊了声:“晴好?”
“我不想和你说话。”孙晴好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她。
张子轩更是不想见到她,一把拉过郑洁:“和她废话什么,走走。”
可惜,安排座次的人是周甜的父母,他们就把周甜的同学安排在了一桌,所以……他们还是坐在了一桌上吃饭。
张子轩和郑洁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其余同学要么羡慕打趣,要么就开始问:“晴好,听说你现在傍上富二代了?”
孙晴好专心玩手机,不理他们。
“唷,发达了不认老同学了是吧?”
“我和一群傻~逼没有说话的兴趣。”她扫了她们一眼,嗤笑道,“谁做了什么事,自己心里清楚,别来恶心我了好吗?”
“你怎么说话呢?”有个老同学就是看她不惯,“我就看不惯你这样子,一副怨气给谁看,自己看不住男人还怪别人?”
“这世道,就是渣男出轨没事儿,小三插足有理是吧?”孙晴好冷笑,“还少不了一个个脑残亲友团。”
那个老同学比较冲动,一拍桌子就站起来了:“你什么意思?”
“我骂你呢,听不懂吗,智商这么低还好意思出来秀?”
“我突然好怀念最开始我可以不理你你也不敢和我说话的时候。”孙晴好好怀念那个时候,她冷冷一哼就可以走人,宋峥清多半不敢吭声。
但是对于宋峥清来说,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每三天只能一亲芳泽,对方还总是不配合,他一方面沉溺于这样的欢愉里,一方面心理上又难受,特别矛盾纠结。
大概是今天真的把她折腾狠了,孙晴好居然提起了一件他们很默契没有说起过的事情来:“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呢?”
宋峥清心里咯噔一声,觉得自己冷汗都要下来了,他暗中观察她的神色,含糊以对:“这没什么好说的。”
“你是不是怕我会生气?”孙晴好一笑,“别紧张。”
宋峥清叹了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对你不起,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
“后悔吗?”
“自私来说,不后悔,不这么做,哪里有你。”
“那个时候……是什么样的呢,我什么印象都没有了。”
宋峥清特别愧疚:“你当时只是被撞晕过去了,但是,咳,给你用了一点麻醉剂,我怕你反抗。”
“……”孙晴好丢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宋峥清只觉头皮发麻:“然后,其实我也不记得太过细节的东西,很快就结束了,我根本……根本做不下去。”
其实比这还要糗,是宋峥清一辈子里最糗的事儿,那时他紧张,愧疚,不安,犹豫,因此半天没进去,到最后匆匆结束自己先松了口气。
一辈子的黑历史,还是不要说好了。
“对不起,晴好,真对不起。”
“好啦。”孙晴好见他万分自责,实在是不忍心,“你用一辈子慢慢补偿我好了。”
补偿从一顿清蒸鳜鱼开始,简直好吃到要哭出来,孙晴好甚至非常不讲理地说:“晚上还要吃这个!”
“好。”原本打算晚上换一种鱼类的宋峥清从善如流地满足女朋友的要求,又问,“螃蟹吃吗?”
“吃的。”
肥美的螃蟹空运过来,还很新鲜,稍微蒸一蒸沾着醋就能吃,蟹肉滋味鲜美,简直欲罢不能。
宋峥清教她用蟹八件,告诉她具体每一件该怎么用,小锤子把盖敲松,斧头掀开背壳,镊子夹走蟹鳃……“好麻烦。”孙晴好汗颜,她觉得太过麻烦,所以决定使出最强武器——男朋友。
这种事情让宋峥清去做就好,她还是端着小碗等他把蟹肉剔出来吃吧。
宋峥清有非常漂亮的一双手,手指修长白皙,好若青葱,指尖尤其好看,是特别书生气的一双手,一看就知道他的手用来握笔写字,用来翻阅古书,但是现在用来吃螃蟹却格外好看。
他动作很轻巧,一点也不笨拙,几件小巧的工具在他手里是如虎添翼,一只螃蟹的肉被取出来还能把壳拼回去,又是一只完好无损的螃蟹。
孙晴好早就洗了手,拿手机咔嚓咔嚓拍照,然后上传,获取无数人的点赞和评论。
唐胖子:[口水]你们吃螃蟹居然不叫我!
骚少:我们在看无聊的晚会你们居然在吃螃蟹!
刘大头:简直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人干事?!
谢寰:给楼上三位点赞,ps,我在外地和女朋友吃饭中,终于不用看那无聊的节目了,哈哈哈
大家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顺便吐槽谢寰拉仇恨。
唉,有权的人,就是辣么任性!
宋峥清在接触她之前从来不知道还有吃饭前先拍照这种事情的,他是大家族里出来的教养良好的孩子,和长辈一起吃饭一定会等长辈拿了筷子才会开始,然而他现在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举动。
如果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事情值得留念,值得让她认为这是美好的,值得秀的,那么,生活是有多么幸福呢,他简直不敢想象。
他所说的礼物是在孙晴好去参加周甜婚礼的前一天收到的,被神秘得包在一个盒子里,她有点好奇:“我现在打开吗?”
“现在打开。”
里面是一串手链,很长,可以绕几圈在手腕上的那一种,看起来像是佛珠,但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孙晴好没有看出名堂来:“这是什么?”
“木犀香珠。”
和宋峥清呆的久了,自然也就知道所谓的木犀是指桂花,这难不成是桂花树磨成的珠子吗?
当然不是。
宋峥清怎么会用那么low的法子呢?
那是趁着清晨露水未干的时候,把含苞待放的桂花从枝头打下来,然后去掉花蒂,再用石磨把花磨成花浆,用细纱布去净水分,再碾磨,捏成小球,刺孔,最后晾晒风干,用细线穿好,这才是一串香珠。
孙晴好的表情简直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她绕在手腕上的那一串香珠,敢情真是用桂花做的,这怎么看得出来呢?
这份心思实在是太巧妙了。
“等到来年蔷薇花开的时候,可以做得更好,压模子做成鸳鸯玉佩,到时候你一块我一块,好不好?”他温柔地替她把木犀香珠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孙晴好微垂着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太感动而落泪:“好。”她哽咽着说,投入他的怀里。
“明天去参加婚礼,穿那身秋香色的旗袍好了,和这个很搭。”
这件织锦旗袍也是宋峥清亲手绘制的花纹,仙鹤与祥云,非常雅致古典,李鱼丽喜欢得不得了,问他能不能用边角料做一块丝巾。
“那天来得都是老同学,你就不怕吗?”
“怕你和别人旧情复燃吗?”他失笑,“晴好,我那么努力如果还是留不住你的心,那我也是真的没有法子了,你教教我要怎么办才好。”
孙晴好也不禁想,世界上还会有比宋峥清更好的男人吗?她见识过这样出色优秀的男人,她的目光怎么还能为那些平庸碌碌的男人而停留呢。
她甚至已经不记得前男友的样子了。
谁管他长什么样呢,模糊也就模糊了吧。
她心安理得地想着,一点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她推了他的肩头一把:“都是你的错,宋峥清,你这一招玩得实在太漂亮了,就算知道你有阴谋,我也跳得心甘情愿。”
她会因为担忧以后如果宋峥清不要她而拒绝这样的温柔吗?当然不会。
唉,谁能拒绝这样一个男人的温柔呢,至少她是不能的。
而这个世界上,唯有爱情,是人永远永远也无法拒绝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开始腻歪了,感情戏果然是百写不厌啊~
下一章开始,会让男女主的感情更进一步……是的,他们还可以更近
☆、第73章 婚礼
周甜的婚礼在国庆的最后一天,摆在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里,因为正好是在假日,同学们也都很捧场,不少人都来了,包括张子轩和郑洁夫妇,他们虽然离得远,可是巧在他们的婚假正好是连着国庆一起请的,所以干脆就顺路过来了。
一晃几年不见,张子轩看起来稳重成熟了不少,而郑洁依旧笑容甜美,初婚的两人浓情蜜意,也是羡煞旁人,当天一到场就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
“恭喜你,周甜。”郑洁浅笑着对周甜贺喜,她最讨人喜欢的就是她气质很不错,而且做事有耐心,温温柔柔的,从来不高声说话,非常贴心懂事,曾经是男生心目中最适合做老婆的人选n0.1。
周甜对她的态度也和从前没什么两样:“谢谢。”
郑洁挽着张子轩的胳膊,状若无意地说:“晴好不是也在北京吗?她不来?”
周甜平静地说:“她和我说过,可能会晚点过来。”
“噢,但是今天应该是不上班的呀,”郑洁微微皱眉,“她的工作很忙吗?”
周甜被不少亲友伴娘围着补妆,当做没有听见,郑洁不免有些讪讪,张子轩低声道:“她不来最好,谁想见她?”
郑洁软语道:“不能这么说,她毕竟是我们的朋友,只是有点误会,说开就好了。”
周甜翻了个白眼,她本来就对这两个人没太多好感,知道他们是怎么好上的就更恶心了。
但是郑洁很会做人,哪怕那天孙晴好爆出了他们的艳照,也没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对于很多人来说,孙晴好的存在感非常淡薄,只记得她是学霸,每天泡图书馆,私人的时间都在谈恋爱,要么就是和郑洁在一起。
从前的孙晴好以为,她的大学收获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一个男朋友,一个好闺蜜,足矣。
后来才知道自己蠢透了。
俗话说得好,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几个人渣呢。
“嘿,我刚才在门口看见个美女。”一个男人凑过来和他们搭话,他是张子轩的老朋友,熟稔得很,“郑洁越来越漂亮了啊。”
郑洁打趣道:“刚刚说别人是美女,现在就夸我,那你倒是说谁漂亮?”
“这可不好说。”那人笑嘻嘻的,“那姑娘穿了身旗袍,真是漂亮,我就看了一眼。”他正说着,眼睛就直了,“哎,往这里走了,周甜,她是你朋友啊?”
周甜一时半刻没认出孙晴好来,上一回见面她就穿了件很平常的裙子,虽然漂亮,但远没有她穿旗袍来得惊艳。
连宋峥清都称赞她旗袍好看,那是真的好看,一上身就是民国美女的模样,尤其是她今天还戴了一顶带网纱的帽子,垂下来的面纱遮住了小半张面孔,只带着一串塔形的珍珠项链,气质秒杀在场所有女性。
“来晚了。”孙晴好刚才,咳,迷路了,好不容易才转到他们办喜酒的地方,直接就奔着穿婚纱的周甜去了,其他人一律没看见。
周甜惊讶极了:“晴好?”
孙晴好坐到她身边,按照惯例与新娘合照,一边说道:“住得远,所以来得晚了,我也不熟这里,差点走反了。”
周甜笑喷了:“你路痴的毛病真是一直没好呢,你在家会不会也迷路啊?”她本来是开玩笑,谁知道孙晴好可懊恼了:“走错过呀。”
她当然在秀园里迷过路了……花园曲径通幽,房间多得很,能不迷路么?
周甜仔细端详她的妆容,孙晴好今天化了淡淡的妆,腮上那一抹胭脂尤其动人,好像一直在脸红,粉光致致,实在漂亮。
她们在那里谈笑风生,郑洁走了过来,试探着喊了声:“晴好?”
“我不想和你说话。”孙晴好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她。
张子轩更是不想见到她,一把拉过郑洁:“和她废话什么,走走。”
可惜,安排座次的人是周甜的父母,他们就把周甜的同学安排在了一桌,所以……他们还是坐在了一桌上吃饭。
张子轩和郑洁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其余同学要么羡慕打趣,要么就开始问:“晴好,听说你现在傍上富二代了?”
孙晴好专心玩手机,不理他们。
“唷,发达了不认老同学了是吧?”
“我和一群傻~逼没有说话的兴趣。”她扫了她们一眼,嗤笑道,“谁做了什么事,自己心里清楚,别来恶心我了好吗?”
“你怎么说话呢?”有个老同学就是看她不惯,“我就看不惯你这样子,一副怨气给谁看,自己看不住男人还怪别人?”
“这世道,就是渣男出轨没事儿,小三插足有理是吧?”孙晴好冷笑,“还少不了一个个脑残亲友团。”
那个老同学比较冲动,一拍桌子就站起来了:“你什么意思?”
“我骂你呢,听不懂吗,智商这么低还好意思出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