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节
我在早餐前进行每日的俯卧撑锻炼,苏巧一边惊奇地看着从我的紧身背心下隆起的肌肉,一边向我道歉说:“牙刷套装是我用的,我忘了把它收起来了,我绝对没有死乞白赖地要在这里住下的意思……”
“你住下也无所谓。”我在一个起伏之间随口答应道。
“诶?”
“如果你租不起影视城附近的房子,想换到西城区来租房的话,中间这段缓冲时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反正我家暂时只有我一个人。”
我视角很低看不到她的表情,她的两只脚倒是踌躇了一下。
“这……这我是求之不得的,今天拍完戏以后,我在影视城附近就没什么工作了……不过我该付多少房租呢?”
我看见苏巧的双手在围裙前面绞在一起,显出囊中羞涩的样子。
“你不用付我房租,只要像今天这样,给我洗衣做饭就行了——不过我警告你,如果胆敢再背叛我一次……”
“不会,绝不会!”苏巧慌乱地摇着两只手,“你的母亲明明……”
看见我面有怒意,苏巧改口道:
“艾淑乔女士明明说,不会再让我陷害你了,你们是母子关系,我只是个受过你们恩惠的外人,讨好你还来不及呢……”
跟我一起吃饭的时候,苏巧可能是担心自己没有带替换的衣服,万一衣服溅上油点会不好处理,所以一直没有解下围裙。穿着围裙吃饭的她,跟我的主仆关系被划分得更明显了。
“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我一边吃她做的菜一边说,“至少需要三天的准备,你才能住进来,而且我暂时不会给你防盗门钥匙,我不在家的时候,大屋和书房也会被我锁上,你明白了吗?”
苏巧诺诺点头。
其实答应让苏巧住在我家,不完全是心血来潮或是大发善心,背叛过我一次的人,我对她的信任是很有限的。
但是既然知道艾淑乔仍然和她有联系,那么与其把她放在外面不受监控,不如放在我身边,可能我真的有点控制欲吧。总之我觉得这样做,至少有可能间接打探出艾淑乔的行动,不是毫无意义的。
我跟苏巧说需要三天的准备时间,并不是我的房间里有那么多h物(虽然小芹的照片、班长的照片什么,确实需要转移),而是我打算在自己的房间里,安一个窃听器。
窃听器从彭透斯那里就能要来,这样苏巧如果背着我和艾淑乔通话,有很大的几率被窃听器录下来,这样得来的信息,绝对更有价值。
虽然你给我做了饭又洗了衣服,但是我不会因为这个就心软的!对我忠诚会有忠诚的报偿,如果两面三刀的话……我不但不会帮你脱离天牧星光,还会让天牧星光把你签给曹导演啊!到时候你就等着演a片吧!
诶?练过杂技,身体柔软度特别好的苏巧,演a片的话会不会大受欢迎啊?不由得在脑中又胡思乱想了一番。
饭后,苏巧刷完了碗才出门去赶地铁,临走时她再次对我肯收留她表示感谢,并且说她出租屋的琐事也要大概5天才能办完,可能要到下周才会来打搅我。
苏巧离开之后,我才意识到:虽然对抗艾淑乔的理由不能说不充分,但是从本质上,我好像是邀请了一个年轻女性来同居啊!
这种对于初中生来说不得了的大事,还是应该向老爸报告一下,得到他的同意再说吧?总比老爸突然回家看我,结果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女孩,到时候再拼命解释要好得多啊!
星期二的学校跟往常一样无趣,我来得较早,听大喇叭和小灵通聊天说,昨天班长跟大喇叭一起去看庄妮,顺便把班服捎给她的时候,发生了比较不愉快的事。
庄妮用白色的床单盖着腹部以下,看上去像个病人,但是说话的声音并不虚弱。
她拿到班长双手递过去的班服,一点也不表示感谢,还挑剔说上面的图案难看。
大喇叭心直口快,直接反驳庄妮:“你说图案难看,那你设计一个好看的啊!”
庄妮随手拿过床头的纸笔,也没见她冥思苦想,仅仅是用两种彩铅笔,就按照“3”和王冠的基本构图,画出了极其精美的新设计。
虽然基本元素没变,但是新设计绝对甩旧设计十几条街,既精美又有个性,明明白白地显示出全班的艺术细胞加在一块都没有她一个人多,令大喇叭哑口无言。
班长虽然不喜欢庄妮自高自大的姿态,但还是被新设计所折服,打算把那张画留起来,说不定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没想到庄妮对自己的艺术创作丝毫不加爱护,那张画被她折成纸飞机,随手扔出了窗外。
看着纸飞机飘飘摇摇地坠进垃圾堆,庄妮似乎非常欣慰。
没法阻止庄妮处置自己画作的班长,只得严肃认真地问道:“你什么时候会来上课?”
第401章 暗黑血统
被班长问及要何时上学,庄妮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把刚收到的班服折叠了起来。
大喇叭很快就发现,那不是收纳衣服的折叠法,而是纸飞机的折叠法。
“喂喂!”大喇叭往窗口一堵,“那是班长垫钱给你买的班服,你就算不喜欢,也不能当着我们的面扔掉啊!”
“我不能……”庄妮低声重复着。
“对啊!你本来就不能……”大喇叭很激动。
“我不能把班服扔掉,是因为你太胖了……”庄妮平铺直叙地说道,“整个窗户都被你挡住了……”
“你说什么!你敢嘲笑我!”大喇叭揪住庄妮的衣领,“我胖我自豪!要是在唐朝我就是杨贵妃!”
庄妮像个木偶一样不作任何反抗,任由大喇叭晃来晃去。
“耿玉红,你别这样——”班长阻止道,“庄妮毕竟是个病人。”
“我看她一点没病!就算有也是精神病!”
庄妮在大喇叭的拉扯下,微微向班长抬起头来。
“胖子她说得没错,我确实有精神病……”
“别管我叫胖子!”大喇叭抗议道。
“准确地讲,是相思病。”
班长和大喇叭马上安静了下来,女生中间谈起这种话题,总是有静场的效果。
“从初一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咱们班的一个同学,但是我们两个注定是没有结果的,灰心失望的我,就割腕了……”
这是庄妮第一次提起自己割腕的原因,室内的气温一下子降低了20度,连空调都不用开了。
我依稀回忆起庄妮的样子,初一时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是:她是二十八中里面,唯一敢违反校规,公然穿黑丝袜来上学的女生。当教导主任拦住她质问的时候,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解释:“我的大腿对阳光强烈过敏,不用黑丝袜遮挡阳光,就得截肢。”
教导主任当然不信,勒令她最迟第二天就要把丝袜脱掉,哪料想庄妮当天中午就跑到教学楼的楼顶,晃晃悠悠地打算从上面跳下去。
当时全体老师都被她吓得肝颤,班主任于老师好求歹求,终于把她给求下来了,后来校领导认为,庄妮大腿没毛病,但是脑子有毛病,不让她穿丝袜有可能闹出人命,所以就以“心理疾病”为由,给庄妮开了穿丝袜上学的特例。
另外,教学楼天台没装铁丝网是为了省钱,在庄妮威胁跳楼的事件后,学校老老实实地给天台装了铁丝网。
如果忽略掉这段背景的话,庄妮初看上去有点小清新,似乎是常混豆瓣的那种女孩。她的眼神总是很忧郁,鼻子微翘,皮肤苍白得有些病态,长发过肩,额前有点斜刘海(当然也违反校规,不过她说剪齐刘海就会死,教导主任也拿她没办法)。
可是稍微接触一点就会发现,虽然庄妮真的混豆瓣,但是她的评论,只会留给大结局里全员死光光的电影,因为她经常用黑暗视角来看待周遭的世界,以至于被网友戏称作有“暗黑血统”,是不小心出生在阳光下的黑暗生物。
就算不是在网上,庄妮也很少注意到他人的优点,她唯一和同学交流的机会,基本都是在挖苦人。
文艺委员是班长强迫她做的,就好像是班长强迫宫彩彩当学习委员一样,不过庄妮倒也很乐意能发挥自己绘画方面的才能,虽说黑板报总是有一些诡异的元素混在里面,倒也为初二(3)班增色不少。
庄妮在班里的朋友不多,也没人敢跟她做敌人,这个没事就杀自己的人,杀起别人来,恐怕也是毫不犹豫的。
她几乎从来没跟我说过话,我也不敢主动招惹她,精神病杀人不受法律制裁,我要是被她用美工刀捅死,就太亏本了。
有一次上电脑课,我很不巧地坐在她旁边,感觉整堂课都好像坐在一座冰雕旁边,如果不仔细用眼睛看的话,我总觉得她全身都是白色的雪,连头发也是。
听说庄妮是因为害相思病而割腕,班长和大喇叭都很吃惊。
“庄妮……你……不要这么想不开啊。”班长小心翼翼地规劝道,“我们只是初中生,早恋这种事情,对学习生活都有害的,如果你确实有喜欢的人,至少等到上了高中……”
“我有白血病,可能活不到上高中的。”庄妮以绝症患者的语气说。
“你有个毛线的白血病啊!”大喇叭吼道,“你的身体比小灵通强多了!”
庄妮用怜悯的眼神望着大喇叭:
“胖子,你不降低一些胆固醇的话,可能还会死在我前头。”
大喇叭很想用自己的龙虾钳把庄妮掐死,实现她活不到高中的预言,但是当着班长又不能那么做。
“庄妮,你喜欢的那个人……你向他表白过吗?”班长把话题拉了回来。
“没有……他太高不可攀了,我没信心。”
“咱们班有那样的男生?”大喇叭表示怀疑,“你喜欢的人不会是校草沈少宜吧?”
“沈少宜是谁?”
“算了,当我没问。”
班长沉吟片刻之后说:“如果那个人确实是咱们班的,我可以代你转达你的意思。早恋虽然不好,但是如果到了影响上学、危及生命的程度,我也不能让你就这么痛苦下去,你只要答应来正常上学的话……”
“那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庄妮看着天花板,自顾自地说道。
班长略微蹙起了眉头,大喇叭惊讶道:
“庄妮你口味挺独特啊!最后一排的男生只有叶麟、牛十力和‘变色龙’而已,你到底喜欢哪个?”
在这里必须提一下变色龙是谁,由于全班35人的座位分为7排,所以每排有5个人,最后一排从左起分别坐着:我、小芹、牛十力、变色龙、班长。
之所以这么久从没提过变色龙的大名(对不起我又是只记住外号,把他的真名忘了),是因为这个男生,有一种让别人忽略他的特异功能。
对于这种人,萌一点的叫法是“小透明”,宅一点的叫法是“阿卡林”,但是由于初二(3)班以科学立国……不是,是立班,所以就给这个随时会混同于背景色的男同学,取了个外号叫变色龙,以突出他拥有足以让他隐身的保护色。
总体来说算是细瘦身材的他,沉默寡言,一天说不上一句话,几乎从来不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因为会隐身),我记得他出声最多的一次,是因为感冒,多打了几个喷嚏。
庄妮连沈少宜都记不住,更不可能记得变色龙这种微弱的存在,她疑惑道:“变色龙是谁?咱们班有这个人吗?”
“哎呀你记不住他也无所谓——”大喇叭说,“我也快把他忘了——那叶麟和牛十力,两个人里面你喜欢谁?”
班长的表情显得更紧张了。
“牛十力总觉得自己像变身前的超人,就是当记者的克拉克·肯特,但是他既不肯内裤外穿,又不会飞……”
“诶?那你难道是喜欢叶麟吗?”大喇叭作为八卦达人,兴奋得两眼放光,只是看到对面的班长脸色微变,才稍微收敛了一点。
“叶麟?”庄妮提到我的名字时,像是提到了一件杂物,“叶麟眼神凶恶,腿又短,完全就是只导盲犬……”
“导盲犬?”大喇叭不解其意。
“就是,只有瞎了眼睛的才会要他。”
班长略微舒了一口气,同时又有点赌气地望了望三条街之外的红绿灯。
“那你喜欢谁啊!”大喇叭急道,“最后一排没有别的男生了啊!”
庄妮突然把脸转向班长,炙热的眼神看得班长非常不自在。
“舒莎,我喜欢的人是你。”
“之前一直不敢说,今天终于说出来了。”
“跟我交往吧!只要你同意,我立刻就去上学!”
班长气得差点没直接晕倒。
“胡说八道!咱们都是女生啊!”
“你住下也无所谓。”我在一个起伏之间随口答应道。
“诶?”
“如果你租不起影视城附近的房子,想换到西城区来租房的话,中间这段缓冲时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反正我家暂时只有我一个人。”
我视角很低看不到她的表情,她的两只脚倒是踌躇了一下。
“这……这我是求之不得的,今天拍完戏以后,我在影视城附近就没什么工作了……不过我该付多少房租呢?”
我看见苏巧的双手在围裙前面绞在一起,显出囊中羞涩的样子。
“你不用付我房租,只要像今天这样,给我洗衣做饭就行了——不过我警告你,如果胆敢再背叛我一次……”
“不会,绝不会!”苏巧慌乱地摇着两只手,“你的母亲明明……”
看见我面有怒意,苏巧改口道:
“艾淑乔女士明明说,不会再让我陷害你了,你们是母子关系,我只是个受过你们恩惠的外人,讨好你还来不及呢……”
跟我一起吃饭的时候,苏巧可能是担心自己没有带替换的衣服,万一衣服溅上油点会不好处理,所以一直没有解下围裙。穿着围裙吃饭的她,跟我的主仆关系被划分得更明显了。
“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我一边吃她做的菜一边说,“至少需要三天的准备,你才能住进来,而且我暂时不会给你防盗门钥匙,我不在家的时候,大屋和书房也会被我锁上,你明白了吗?”
苏巧诺诺点头。
其实答应让苏巧住在我家,不完全是心血来潮或是大发善心,背叛过我一次的人,我对她的信任是很有限的。
但是既然知道艾淑乔仍然和她有联系,那么与其把她放在外面不受监控,不如放在我身边,可能我真的有点控制欲吧。总之我觉得这样做,至少有可能间接打探出艾淑乔的行动,不是毫无意义的。
我跟苏巧说需要三天的准备时间,并不是我的房间里有那么多h物(虽然小芹的照片、班长的照片什么,确实需要转移),而是我打算在自己的房间里,安一个窃听器。
窃听器从彭透斯那里就能要来,这样苏巧如果背着我和艾淑乔通话,有很大的几率被窃听器录下来,这样得来的信息,绝对更有价值。
虽然你给我做了饭又洗了衣服,但是我不会因为这个就心软的!对我忠诚会有忠诚的报偿,如果两面三刀的话……我不但不会帮你脱离天牧星光,还会让天牧星光把你签给曹导演啊!到时候你就等着演a片吧!
诶?练过杂技,身体柔软度特别好的苏巧,演a片的话会不会大受欢迎啊?不由得在脑中又胡思乱想了一番。
饭后,苏巧刷完了碗才出门去赶地铁,临走时她再次对我肯收留她表示感谢,并且说她出租屋的琐事也要大概5天才能办完,可能要到下周才会来打搅我。
苏巧离开之后,我才意识到:虽然对抗艾淑乔的理由不能说不充分,但是从本质上,我好像是邀请了一个年轻女性来同居啊!
这种对于初中生来说不得了的大事,还是应该向老爸报告一下,得到他的同意再说吧?总比老爸突然回家看我,结果发现家里多了一个女孩,到时候再拼命解释要好得多啊!
星期二的学校跟往常一样无趣,我来得较早,听大喇叭和小灵通聊天说,昨天班长跟大喇叭一起去看庄妮,顺便把班服捎给她的时候,发生了比较不愉快的事。
庄妮用白色的床单盖着腹部以下,看上去像个病人,但是说话的声音并不虚弱。
她拿到班长双手递过去的班服,一点也不表示感谢,还挑剔说上面的图案难看。
大喇叭心直口快,直接反驳庄妮:“你说图案难看,那你设计一个好看的啊!”
庄妮随手拿过床头的纸笔,也没见她冥思苦想,仅仅是用两种彩铅笔,就按照“3”和王冠的基本构图,画出了极其精美的新设计。
虽然基本元素没变,但是新设计绝对甩旧设计十几条街,既精美又有个性,明明白白地显示出全班的艺术细胞加在一块都没有她一个人多,令大喇叭哑口无言。
班长虽然不喜欢庄妮自高自大的姿态,但还是被新设计所折服,打算把那张画留起来,说不定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没想到庄妮对自己的艺术创作丝毫不加爱护,那张画被她折成纸飞机,随手扔出了窗外。
看着纸飞机飘飘摇摇地坠进垃圾堆,庄妮似乎非常欣慰。
没法阻止庄妮处置自己画作的班长,只得严肃认真地问道:“你什么时候会来上课?”
第401章 暗黑血统
被班长问及要何时上学,庄妮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把刚收到的班服折叠了起来。
大喇叭很快就发现,那不是收纳衣服的折叠法,而是纸飞机的折叠法。
“喂喂!”大喇叭往窗口一堵,“那是班长垫钱给你买的班服,你就算不喜欢,也不能当着我们的面扔掉啊!”
“我不能……”庄妮低声重复着。
“对啊!你本来就不能……”大喇叭很激动。
“我不能把班服扔掉,是因为你太胖了……”庄妮平铺直叙地说道,“整个窗户都被你挡住了……”
“你说什么!你敢嘲笑我!”大喇叭揪住庄妮的衣领,“我胖我自豪!要是在唐朝我就是杨贵妃!”
庄妮像个木偶一样不作任何反抗,任由大喇叭晃来晃去。
“耿玉红,你别这样——”班长阻止道,“庄妮毕竟是个病人。”
“我看她一点没病!就算有也是精神病!”
庄妮在大喇叭的拉扯下,微微向班长抬起头来。
“胖子她说得没错,我确实有精神病……”
“别管我叫胖子!”大喇叭抗议道。
“准确地讲,是相思病。”
班长和大喇叭马上安静了下来,女生中间谈起这种话题,总是有静场的效果。
“从初一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咱们班的一个同学,但是我们两个注定是没有结果的,灰心失望的我,就割腕了……”
这是庄妮第一次提起自己割腕的原因,室内的气温一下子降低了20度,连空调都不用开了。
我依稀回忆起庄妮的样子,初一时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是:她是二十八中里面,唯一敢违反校规,公然穿黑丝袜来上学的女生。当教导主任拦住她质问的时候,她脸不红心不跳地解释:“我的大腿对阳光强烈过敏,不用黑丝袜遮挡阳光,就得截肢。”
教导主任当然不信,勒令她最迟第二天就要把丝袜脱掉,哪料想庄妮当天中午就跑到教学楼的楼顶,晃晃悠悠地打算从上面跳下去。
当时全体老师都被她吓得肝颤,班主任于老师好求歹求,终于把她给求下来了,后来校领导认为,庄妮大腿没毛病,但是脑子有毛病,不让她穿丝袜有可能闹出人命,所以就以“心理疾病”为由,给庄妮开了穿丝袜上学的特例。
另外,教学楼天台没装铁丝网是为了省钱,在庄妮威胁跳楼的事件后,学校老老实实地给天台装了铁丝网。
如果忽略掉这段背景的话,庄妮初看上去有点小清新,似乎是常混豆瓣的那种女孩。她的眼神总是很忧郁,鼻子微翘,皮肤苍白得有些病态,长发过肩,额前有点斜刘海(当然也违反校规,不过她说剪齐刘海就会死,教导主任也拿她没办法)。
可是稍微接触一点就会发现,虽然庄妮真的混豆瓣,但是她的评论,只会留给大结局里全员死光光的电影,因为她经常用黑暗视角来看待周遭的世界,以至于被网友戏称作有“暗黑血统”,是不小心出生在阳光下的黑暗生物。
就算不是在网上,庄妮也很少注意到他人的优点,她唯一和同学交流的机会,基本都是在挖苦人。
文艺委员是班长强迫她做的,就好像是班长强迫宫彩彩当学习委员一样,不过庄妮倒也很乐意能发挥自己绘画方面的才能,虽说黑板报总是有一些诡异的元素混在里面,倒也为初二(3)班增色不少。
庄妮在班里的朋友不多,也没人敢跟她做敌人,这个没事就杀自己的人,杀起别人来,恐怕也是毫不犹豫的。
她几乎从来没跟我说过话,我也不敢主动招惹她,精神病杀人不受法律制裁,我要是被她用美工刀捅死,就太亏本了。
有一次上电脑课,我很不巧地坐在她旁边,感觉整堂课都好像坐在一座冰雕旁边,如果不仔细用眼睛看的话,我总觉得她全身都是白色的雪,连头发也是。
听说庄妮是因为害相思病而割腕,班长和大喇叭都很吃惊。
“庄妮……你……不要这么想不开啊。”班长小心翼翼地规劝道,“我们只是初中生,早恋这种事情,对学习生活都有害的,如果你确实有喜欢的人,至少等到上了高中……”
“我有白血病,可能活不到上高中的。”庄妮以绝症患者的语气说。
“你有个毛线的白血病啊!”大喇叭吼道,“你的身体比小灵通强多了!”
庄妮用怜悯的眼神望着大喇叭:
“胖子,你不降低一些胆固醇的话,可能还会死在我前头。”
大喇叭很想用自己的龙虾钳把庄妮掐死,实现她活不到高中的预言,但是当着班长又不能那么做。
“庄妮,你喜欢的那个人……你向他表白过吗?”班长把话题拉了回来。
“没有……他太高不可攀了,我没信心。”
“咱们班有那样的男生?”大喇叭表示怀疑,“你喜欢的人不会是校草沈少宜吧?”
“沈少宜是谁?”
“算了,当我没问。”
班长沉吟片刻之后说:“如果那个人确实是咱们班的,我可以代你转达你的意思。早恋虽然不好,但是如果到了影响上学、危及生命的程度,我也不能让你就这么痛苦下去,你只要答应来正常上学的话……”
“那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庄妮看着天花板,自顾自地说道。
班长略微蹙起了眉头,大喇叭惊讶道:
“庄妮你口味挺独特啊!最后一排的男生只有叶麟、牛十力和‘变色龙’而已,你到底喜欢哪个?”
在这里必须提一下变色龙是谁,由于全班35人的座位分为7排,所以每排有5个人,最后一排从左起分别坐着:我、小芹、牛十力、变色龙、班长。
之所以这么久从没提过变色龙的大名(对不起我又是只记住外号,把他的真名忘了),是因为这个男生,有一种让别人忽略他的特异功能。
对于这种人,萌一点的叫法是“小透明”,宅一点的叫法是“阿卡林”,但是由于初二(3)班以科学立国……不是,是立班,所以就给这个随时会混同于背景色的男同学,取了个外号叫变色龙,以突出他拥有足以让他隐身的保护色。
总体来说算是细瘦身材的他,沉默寡言,一天说不上一句话,几乎从来不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因为会隐身),我记得他出声最多的一次,是因为感冒,多打了几个喷嚏。
庄妮连沈少宜都记不住,更不可能记得变色龙这种微弱的存在,她疑惑道:“变色龙是谁?咱们班有这个人吗?”
“哎呀你记不住他也无所谓——”大喇叭说,“我也快把他忘了——那叶麟和牛十力,两个人里面你喜欢谁?”
班长的表情显得更紧张了。
“牛十力总觉得自己像变身前的超人,就是当记者的克拉克·肯特,但是他既不肯内裤外穿,又不会飞……”
“诶?那你难道是喜欢叶麟吗?”大喇叭作为八卦达人,兴奋得两眼放光,只是看到对面的班长脸色微变,才稍微收敛了一点。
“叶麟?”庄妮提到我的名字时,像是提到了一件杂物,“叶麟眼神凶恶,腿又短,完全就是只导盲犬……”
“导盲犬?”大喇叭不解其意。
“就是,只有瞎了眼睛的才会要他。”
班长略微舒了一口气,同时又有点赌气地望了望三条街之外的红绿灯。
“那你喜欢谁啊!”大喇叭急道,“最后一排没有别的男生了啊!”
庄妮突然把脸转向班长,炙热的眼神看得班长非常不自在。
“舒莎,我喜欢的人是你。”
“之前一直不敢说,今天终于说出来了。”
“跟我交往吧!只要你同意,我立刻就去上学!”
班长气得差点没直接晕倒。
“胡说八道!咱们都是女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