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携款潜逃
她专挑小的巷子和胡同跑,也不怕他会开车追上来。
跑了一会儿,脚下的高跟皮鞋有点崴脚。
她直接脱掉,拿在手里,过膝的白色学生袜踩在地上,也不会觉得太冷。
她越跑越起劲。
一口气跑出去几百米,也转了好几个巷子和胡同。
她想,他应该追不上了。
她坐一家门口的大狮子底座上,将自己的高跟鞋穿在了脚上。
气喘吁吁的休息了好一会,才把怀里紧抱着的包打开。
里面金光闪闪的三根小黄鱼儿,刺得她眼睛都发酸。
三根小黄鱼儿,这可是一大笔钱,够她和小志他们用好久了。
要是能利用这些钱,买个店铺,做个小生意,那日子岂不是很美。
想着想着,她就兴奋起来。
刚才的阴霾一扫而光。
先逃出去再说。
日后有机会再编个理由回江家,反正她是在少帅别苑逃跑的。
就算杨西风去江家闹事,她也是保住了自己的名声和清白,江城志到时候恼怒,也得讲个合情合理。
这么想着,她的心情轻松雀跃起来。
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瞧见巷子里有人走过,赶紧将包的拉链拉紧。
财不外露,别因为不小心,让别有用心的人给盯上了。
被人偷走就不划算了。
她穿着高跟鞋走不快,也不敢去小巷子外面去叫黄包车。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才走到上次路过小志的那个市场路口。
她想,在这个点,小志应该还没有收工。
张眼望去,没有在市场边上看到小志的身影。
她心里有些纳闷,小志今天得了一块大洋,难道怠工了?
应该不会,红爷的帮规很严,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会格外开恩。
她望着路口的高大牌坊,心里寻思着,小志兴许在附近也指不定。
穿过马路,绕到了水泥牌坊的后面,果然找到了小志。
小志窝在柱子的后面,无精打采,好像受到了什么打击一样。
兴许是早上他去见她,她催促他赶紧离开,伤了他的自尊心?
“小志,生阿姐的气了?”
她俯身蹲在了小志的身边,用手指摸着他有点脏乱的头发。
平时,她都帮着他洗的。
不过,讨饭是要做得专业一点。
“淼淼姐,你怎么来了?”
小志一个激灵回神过来,手脚扑楞着站起来,一脚把自己的搪瓷碗给踹了出去,掉在水泥路面上摔了个粉碎。
“我的娘啊!呜呜......”
小志急得手脚并用爬到碎片的旁边,心疼的将碎片拿在手里,恨不得用手能粘起来。
红爷每人只发一个小搪瓷碗,谁要是打碎了,回去都是要受到惩罚的。
丐帮里小孩子居多,不论男女,只要做错了事情,红爷都不会留情,罚站挨打是经常的事情。
“小志,别哭了,没事的。
不就是一只碗吗?”
江淼淼怕小志被碎片割破手,伸脚将那些碎片踢开了。
小志的貂皮大衣和钱,都被早上来巡视的红爷搜走了。
他现在一分钱都没有。
中午,好不容易跟着一个穿着还算讲究的先生讨了点钱,勉强填饱肚子。
心里对红爷很不满,现在自己的碗打碎了,回去还要挨骂受罚。
他的不满情绪一下子涌了上来。
冲着江淼淼哑着嗓子大吼:
“你要干什么大小姐,你是吃香的喝辣的了,小民我还要在这里讨饭吃。
你把它踢飞了,我以后靠什么啊?”
小志吼完,自己崩溃得哭了。
江淼淼能理解小志的心情。
有钱人吃香的,喝辣的,当然不在乎这些。
没钱的穷人,天天出来讨饭也未必能填饱肚子。
天灾人祸,洛城里好多讨饭的,都是在乡下活不下去了,跑到城里来寻求一线生机。
所以在城里讨饭也变得越来越艰难。
“别哭了,小志。
你是个男孩子,男子汉应该坚强。
你看,姐这里是什么?”
江淼淼用手帕帮着小志将脸上的泪痕擦掉,将自己的包打开,给小志看里面的金子。
“哇!”
小志眼中的泪还没有擦干,就兴奋的叫了出来。
江淼淼马上捂住了他的嘴巴,他才放小了声量,低声道:
“姐,你发财了!”
“不是我发财了,是我们发财了。
小志,从明天起,你就不要来这里讨饭了。
姐出钱送你去上学。
你只要好好读书,有了学识,将来就能成为了不起的人。”
“真的吗?淼淼姐,我再也不用讨饭了?
我咋那么不相信呢?
你掐一下我的脸,我看看是不是在做梦啊?”
江淼淼十分郑重的用双手捏着小志消瘦的脸颊,也只能扯起两张皮。
“小志,姐说的是真的,说到做到。
走,姐带你下馆子去。”
小志兴奋不已,他的脸疼了,这是真的,不是在做梦。
在一家干净点的拉面馆里,小志连吃了两大碗都没饱。
江淼淼让老板给他做了第三碗。
“小志,慢着点,别噎着。”
小志吃了三碗面,总算觉得撑了。
江淼淼便带着他到处采购,不但买了大米,小米,还买了白面粉和一些小玩意儿。
他们连背带扛的,带着这些东西,一起回了以前租住的大杂院里。
小志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两个阿姐,一个阿妹。
除了小志有名字之外,她们都没有名字。
大家平时,只叫她们大妹二妹三妹。
他们的父母是在一次枪战中去世了,留下孤苦伶仃的四个孩子。
大妹比江淼淼小两岁,今年十六岁。
二妹十四岁,两个人都跟着大杂院的师傅学杂耍,挣点学徒的钱。
三妹六岁,只好待在家里玩耍。
江淼淼之所以和她们兄妹四人关系这么好,是因为大妹救过江淼淼母亲一命。
当年母亲悲伤欲绝,经常目光呆滞的望着窗外。
江淼淼怕母亲想不开,哪里都不敢去。
有一次外出买东西,她刚出去,母亲便拿刀割了手脖子。
大妹耳朵尖,路过她家窗外,觉得声音不对,就果断闯进去救了她母亲。
江淼淼回来,对大妹感恩戴德,两人当场义结金兰,对着皇天厚土发誓: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母亲去世之后,江淼淼重返江家之前,还和大妹讲,让他们等着她回来,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姐,你看谁回来了?”
小志扛着二十斤重的大米,小身板都被压弯了,还能扯着嗓子喊出来。
大妹听到声音,掀开厚厚的旧棉布帘子跑了出来。
“淼淼姐,你总算回来了。”
大妹话还没说完,眼泪就掉了下来,不停的用袖子擦拭着眼泪。
她一边快速挪动脚步靠近江淼淼,一边神色慌张的回头往屋里瞅。
跑了一会儿,脚下的高跟皮鞋有点崴脚。
她直接脱掉,拿在手里,过膝的白色学生袜踩在地上,也不会觉得太冷。
她越跑越起劲。
一口气跑出去几百米,也转了好几个巷子和胡同。
她想,他应该追不上了。
她坐一家门口的大狮子底座上,将自己的高跟鞋穿在了脚上。
气喘吁吁的休息了好一会,才把怀里紧抱着的包打开。
里面金光闪闪的三根小黄鱼儿,刺得她眼睛都发酸。
三根小黄鱼儿,这可是一大笔钱,够她和小志他们用好久了。
要是能利用这些钱,买个店铺,做个小生意,那日子岂不是很美。
想着想着,她就兴奋起来。
刚才的阴霾一扫而光。
先逃出去再说。
日后有机会再编个理由回江家,反正她是在少帅别苑逃跑的。
就算杨西风去江家闹事,她也是保住了自己的名声和清白,江城志到时候恼怒,也得讲个合情合理。
这么想着,她的心情轻松雀跃起来。
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瞧见巷子里有人走过,赶紧将包的拉链拉紧。
财不外露,别因为不小心,让别有用心的人给盯上了。
被人偷走就不划算了。
她穿着高跟鞋走不快,也不敢去小巷子外面去叫黄包车。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才走到上次路过小志的那个市场路口。
她想,在这个点,小志应该还没有收工。
张眼望去,没有在市场边上看到小志的身影。
她心里有些纳闷,小志今天得了一块大洋,难道怠工了?
应该不会,红爷的帮规很严,连自己的亲孙子都不会格外开恩。
她望着路口的高大牌坊,心里寻思着,小志兴许在附近也指不定。
穿过马路,绕到了水泥牌坊的后面,果然找到了小志。
小志窝在柱子的后面,无精打采,好像受到了什么打击一样。
兴许是早上他去见她,她催促他赶紧离开,伤了他的自尊心?
“小志,生阿姐的气了?”
她俯身蹲在了小志的身边,用手指摸着他有点脏乱的头发。
平时,她都帮着他洗的。
不过,讨饭是要做得专业一点。
“淼淼姐,你怎么来了?”
小志一个激灵回神过来,手脚扑楞着站起来,一脚把自己的搪瓷碗给踹了出去,掉在水泥路面上摔了个粉碎。
“我的娘啊!呜呜......”
小志急得手脚并用爬到碎片的旁边,心疼的将碎片拿在手里,恨不得用手能粘起来。
红爷每人只发一个小搪瓷碗,谁要是打碎了,回去都是要受到惩罚的。
丐帮里小孩子居多,不论男女,只要做错了事情,红爷都不会留情,罚站挨打是经常的事情。
“小志,别哭了,没事的。
不就是一只碗吗?”
江淼淼怕小志被碎片割破手,伸脚将那些碎片踢开了。
小志的貂皮大衣和钱,都被早上来巡视的红爷搜走了。
他现在一分钱都没有。
中午,好不容易跟着一个穿着还算讲究的先生讨了点钱,勉强填饱肚子。
心里对红爷很不满,现在自己的碗打碎了,回去还要挨骂受罚。
他的不满情绪一下子涌了上来。
冲着江淼淼哑着嗓子大吼:
“你要干什么大小姐,你是吃香的喝辣的了,小民我还要在这里讨饭吃。
你把它踢飞了,我以后靠什么啊?”
小志吼完,自己崩溃得哭了。
江淼淼能理解小志的心情。
有钱人吃香的,喝辣的,当然不在乎这些。
没钱的穷人,天天出来讨饭也未必能填饱肚子。
天灾人祸,洛城里好多讨饭的,都是在乡下活不下去了,跑到城里来寻求一线生机。
所以在城里讨饭也变得越来越艰难。
“别哭了,小志。
你是个男孩子,男子汉应该坚强。
你看,姐这里是什么?”
江淼淼用手帕帮着小志将脸上的泪痕擦掉,将自己的包打开,给小志看里面的金子。
“哇!”
小志眼中的泪还没有擦干,就兴奋的叫了出来。
江淼淼马上捂住了他的嘴巴,他才放小了声量,低声道:
“姐,你发财了!”
“不是我发财了,是我们发财了。
小志,从明天起,你就不要来这里讨饭了。
姐出钱送你去上学。
你只要好好读书,有了学识,将来就能成为了不起的人。”
“真的吗?淼淼姐,我再也不用讨饭了?
我咋那么不相信呢?
你掐一下我的脸,我看看是不是在做梦啊?”
江淼淼十分郑重的用双手捏着小志消瘦的脸颊,也只能扯起两张皮。
“小志,姐说的是真的,说到做到。
走,姐带你下馆子去。”
小志兴奋不已,他的脸疼了,这是真的,不是在做梦。
在一家干净点的拉面馆里,小志连吃了两大碗都没饱。
江淼淼让老板给他做了第三碗。
“小志,慢着点,别噎着。”
小志吃了三碗面,总算觉得撑了。
江淼淼便带着他到处采购,不但买了大米,小米,还买了白面粉和一些小玩意儿。
他们连背带扛的,带着这些东西,一起回了以前租住的大杂院里。
小志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两个阿姐,一个阿妹。
除了小志有名字之外,她们都没有名字。
大家平时,只叫她们大妹二妹三妹。
他们的父母是在一次枪战中去世了,留下孤苦伶仃的四个孩子。
大妹比江淼淼小两岁,今年十六岁。
二妹十四岁,两个人都跟着大杂院的师傅学杂耍,挣点学徒的钱。
三妹六岁,只好待在家里玩耍。
江淼淼之所以和她们兄妹四人关系这么好,是因为大妹救过江淼淼母亲一命。
当年母亲悲伤欲绝,经常目光呆滞的望着窗外。
江淼淼怕母亲想不开,哪里都不敢去。
有一次外出买东西,她刚出去,母亲便拿刀割了手脖子。
大妹耳朵尖,路过她家窗外,觉得声音不对,就果断闯进去救了她母亲。
江淼淼回来,对大妹感恩戴德,两人当场义结金兰,对着皇天厚土发誓: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母亲去世之后,江淼淼重返江家之前,还和大妹讲,让他们等着她回来,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姐,你看谁回来了?”
小志扛着二十斤重的大米,小身板都被压弯了,还能扯着嗓子喊出来。
大妹听到声音,掀开厚厚的旧棉布帘子跑了出来。
“淼淼姐,你总算回来了。”
大妹话还没说完,眼泪就掉了下来,不停的用袖子擦拭着眼泪。
她一边快速挪动脚步靠近江淼淼,一边神色慌张的回头往屋里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