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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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周末,波士顿离这里又不远。”他拿起来原本放在一旁椅子上冰沙饮料,“走吧,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去。”
  他当然知道,她在拒绝他。
  “你现在住在sophie的屋子,和她一起分担房租,为了表示感情,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太想动。”
  “好吧,我本来不想这么说。”arthur歪着头,“alice,你看,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好朋友也要分清楚一些事情。sophie并没有收你一半的房租,并且她没有要你分担水电有线电视的费用,所以,其实sophie实在适当的照顾你。基于你拥有这些额外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你的善意,比如,陪我逛逛纽约?”
  alice,“……”
  原来,勋先生从小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呃,今天稍微整理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整齐了一些,不想杂草丛生的荒原,只是还是那样的嚣张与桀骜不驯。
  “别摸我的头发。”
  不喜欢被她这样摸头发,好像她在抚摸安慰一个小孩子。
  果然,alice说,“你这个样子,很像我儿子大牛。”
  “你有儿子?”
  “嗯,在我老家。”
  “divorce or widow ?”(离婚还是寡妇?)
  “都不是,他们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吗?”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过,后来,他爸爸还是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正则。”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alice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 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alice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alice,“……”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alice mansion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
  他们没有去那些异常著名的景点,比如自由女神,比如大都会博物馆,比如曼哈顿的帝国大厦,还比如那个坐落在曼哈顿的海边,却与整个岛上欧式三段建筑格格不入的中国驻纽约总领馆,他们去的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
  arthur,“在19世纪,这是一片砂石滩,后来荷兰人来了,他们把这里建造成一片褐石建筑,现在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很古老,哈?”
  alice看着这里,很宁静的一条街道,树荫弥漫。
  “一个世纪的古老,呃,其实,在中国,我们把这段历史划分为近现代。”
  “那对于你们来说,什么是古老?”
  “别的不说,我爷爷有一个涮洗毛笔的笔洗,就是1000多年前的老东西,10个历史的历史,这还不算很古老。他的园子中还有一个养花草的陶土罐,据说,那个年代,制造它的河姆渡人还在刀耕火种。”
  arthur斜睨着alice。
  alice马上笑,她今天的妆容还算无辜,冲着男孩子笑了两下,arthur就不斜她了。
  巨大的枫树下面,是一见书店。
  arthur,“前面是一个犹太人开的肉铺,小的时候我每次去买香肠的时候就路过这个书店,有时间就进去看看,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有些好的令人奇怪。一本书,我看过一遍就根本无法忘记。alice,你好像从来没有对我的智力感觉到好奇。难道,你不觉得我这个年纪没有读中学就进入普林斯顿读书很奇怪吗?”
  “呃,难道你想要让我赞扬你的与众不同。”
  “不是。”
  arthur看着那个小书店。
  它还是那个样子,阳光透过树荫以斑驳的光点撒进去玻璃窗,店主人是一个很老的男人,老式的眼镜片架在高耸的鼻梁上,他从来不以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看待他。
  每次推开那扇门,他总能得到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本几本十几本几十本好书的推荐,同时还有一杯清水,那位老店主自己喝咖啡,却从来不给他喝,——“你太小,等你长大一些,我给你煮蒸馏咖啡喝。”
  “我喜欢,……”他说,“你把我看成一个普通人。”
  ……
  莫斯卡亲自飞到纽约,约见凯瑟琳,她是他弟弟曾经的未婚妻。
  其实,他已经约了她一年了,但是她从来不回复。如果是普通家庭的女人,莫斯卡有一万种方法让她乖乖的滚到拉斯维加斯来,可是凯瑟琳不是。这位金发美人出身上流社会,如今的未婚夫在华盛顿任职,作为共和党的一颗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莫斯卡给凯瑟琳送了一把百合与绣球花,上面插了一个小卡片,写着,——一块新鲜的肝脏,背后令人瞠目的交易。
  最后没有落款,却写了一个约会的时间,还有一间很高级的餐馆。
  这是他最近找到的信息,凯瑟琳的父亲去年移植了一块新鲜的肝脏,于是,他的生命得到了完美的延续。那块肝脏的捐献者是一位出身贫民窟的大学生职业棒球员,身体状态极端良好,没有任何不好瘾症,他意外去世,他的肝脏在第一时间就被摘下,安装在凯瑟琳父亲的身体中。至于,为什么他死亡的时间刚好是凯瑟琳父亲手术做到一半的时间,难道只是巧合吗?
  这就是巨富的权势。
  莫斯卡知道自己用尽了一切手段爬上来为的就是这个。
  不是豪宅名车,美酒还有无尽的美人,真正的权势就是这个,当自己需要一块新鲜的肝脏的时候,他的名字永远不会被排在waiting list后面。
  他用这个理由约见凯瑟琳。
  如愿以偿。
  莫斯卡在他规定的时间见到了凯瑟琳。
  她真美!
  金发整齐的梳着,她身上还保留着当时在耶鲁读书时候的气质,身上是一套浅色的套装裙,60年代的手工皮鞋包养的就像刚摘下来的玫瑰。
  “好久不见,凯瑟琳。”
  的确好久不见,自从他弟弟卡萨帕死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甚至连卡萨帕的葬礼,她都没有出席。
  “你有什么事,莫斯卡?”
  “我们长话短说,凯瑟琳。”莫斯卡开门见山,“卡萨帕死前那一天,你们中午一起吃饭,但是你同他吵架了,为了什么?”
  凯瑟琳还是那张完美的淑女脸,但是却掩盖不住她听见这个问题后极端嫌恶的表情。
  “一些私事,我们当时分手了。”
  “什么事?”
  “这还需要问我吗?”凯瑟琳声音很轻,却冷硬的像窗外曼哈顿的钢铁森林,“你知道你弟弟是什么人,他恶心到极点。”
  “别这么气恼,亲爱的。”莫斯卡不以为然,“当时你们在一起不过各取所需,我捐了一大笔钱给你叔叔竞选,以后我还会继续写支票,给你叔叔还是给你未婚夫,只要你张口我都同意,你就别再摆出这张嘴脸了,来,笑一下,你真美。”
  凯瑟琳的手指攥紧扶手,5秒之后,她松开。他们在玩权力的游戏,游戏就有游戏的规则。
  “那一天,我知道了一件他的私事。他一直买春,并且,对象全部是未成年的,……,男孩子。”
  “这些我知道,说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
  “他好像看中一个什么孩子,开价20万美金,但是可惜,交易没有达成。”
  “这可真是大手笔,凯瑟琳。”莫斯卡说,“当年他送你的钻戒也不过10万美金而已。美人儿,你生气是因为卡萨帕买春,还是,他在这上面支付的金钱比你的钻石更昂贵?”
  “莫斯卡,如果你再评论我的钻石,我不会再告诉你任何事。”
  莫斯卡的手指划过自己的嘴巴,想成一个封口的姿势。
  凯瑟琳说,“我听到他和手下的对话,本来交易取消了,但是卡萨帕不甘心,他好像想要用一些强硬的手段。我对于他这些事情非常反感,所以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就这样。”
  “你知道那个孩子,是谁吗?”
  “不知道,但是,……”
  凯瑟琳停下。
  “但是什么?”
  莫斯卡掏出支票本和钢笔,写下一个不错的数字,随后,他将这张支票交给凯瑟琳。
  “那个孩子,家住在皇后区杰克逊高地,那里有一大片贫民窟。别的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美国自我标榜为人类历史与整个地球上人权状况最好的国度。但是,它是一个国家,不是天堂。有一个问题异常尖锐与突出,这就是它的xx市场。
  莫斯卡自然熟知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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