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微弱的电流在他的皮肤上扫过,好像有小虫子从他的脸上爬到脖子上,带起一阵并不剧烈、却让人坐立难安的麻痒。
那是种没办法用科学解释的效应,然而很多敏感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被别人用热切的目光注视时,就算视线没有相对,身体也能够感觉得到。
有人在看他。非常露骨放肆的注视。而且很可能还不只一个人。
江枫睁开眼睛在车厢里环视了两圈,终于找到视线的来源——站在车厢对面的三个大约20前半的女生,看衣着打扮可能是大学的研究生,也可能是刚入职的年轻白领。此时三个人正一边斜着眼睛鬼鬼祟祟地盯着江枫,一边窃窃私语着,江枫根本听不见她们在说什么,只是偶尔能听到一两声不怀好意的轻笑。
那笑声听得江枫头皮发麻寒意一阵阵从后背往上蹿。他一向对付女孩子不太在行。虽说这群女生倒不至于真有什么天大的恶意,但刚经历过早上那一番攻势,实在让他心有余悸。
……他身上有什么好看的吗?
江枫先是来回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没粘饭粒,胡子也刮干净了。还拿手机仔细照了照牙齿——也没粘上菜叶子。他又回过头,确认了一下自己没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何况周围还有不少空座位呢,就算现在有老人上车也用不着他给让座啊!
这样找了一圈下来,江枫更是不明所以,偏偏那几个女孩子完全没有任何要收敛的意思。他心里正盘算着要是实在不行就等下一站停车时换到另一节车厢去,之间其中一个大波浪卷发的女生朝他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请问,你是不是叫江枫?”女生一身黑色连衣裙配黑丝袜细跟高跟鞋,浑身散发着十足的女王气质,虽然是以一句“不好意思”开场,但脸上一点也看不出任何不好意思的痕迹,完全是副冷艳高贵的模样。
江枫彻底被这三个人闹得莫名其妙了,怔怔地答道:“是啊……”
结果女人脸上的冰块好像一瞬间化成了春水。她非常热情地微笑起来,还回头看了一眼同伴。还站在车厢对面的另外两个女生也很激动,拉着手轻声欢呼了一阵。
“真的是江枫?中国巨声上唱《lose yourself》的那个江枫?我就说我肯定没认错人嘛……”女人兴奋地说道,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两位同伴,“我们三个都特别喜欢你,你唱的那首《lose yourself》,现在已经成了我们宿舍的起床铃声了,真是想不到,竟然能在地铁上遇到。不知道能不能请你给我签个名……”
她一边这样说着,一边低下头从提包里找出笔和一本行事历,翻开递到江枫面前。另外两个女孩子也走过来,纷纷要求江枫签名。
这大概就叫幸福来得太突然,江枫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下意识地把两只手在裤子上轻轻蹭了两下,接过女人递过来的本子和笔的时候,还微微有些发抖。
从来没有人找他要过签名。从来没享受过在公共场合被人认出来的待遇。
两世唱歌,却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像现在这样,被一群陌生人眉飞色舞地说着,喜欢他,喜欢他的歌声。
那时江枫甚至觉得拿在手里的本子和笔有些沉重。他把笔尖垂在纸页上半寸远,这样停顿了很久,仍是有些不敢真的落笔写下去。
“……抱歉,我之前还没练过签名……要是写得不好看你们别见怪……”他抬起头来,略带歉疚地朝几位歌迷微笑了一下。三个女孩子都重重地摇头表示完全不介意,还有一位贴到旁边的人耳边,用手捂着嘴巴小声说道:“好可爱……”
双方就这么面对面隔了半步远,即便是刻意压低了声音,江枫还是听得一清二楚。他甚至更紧张了些,连忙又低下头来,在纸页上来回比划了着,构思到底应该怎么签这个名字。
《日蚀》海报上原主那种龙飞凤舞的签法江枫一时间肯定是模仿不来的,他也不是很想在签名这种最能展现自己个性地方继续延袭另一个人的风格。他想了半天,中午下定决心一般,一笔一划地写下了小篆体的“江枫”两个字。
因为与魔道的渊源,他对这些古体文字的了解优于常人。而且这个签名并不是仅仅两个字而已,他还借用了云符的图案,使签名整体显得更加美观。一个名字终于签完,他把本子还给面前的女生,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天呐,好漂亮!”对于不甚熟悉小篆体的人来说,江枫这个签名与其说是文字,更像一幅大气复古的唯美图案,与一般明星的签名比起来,有种赏心悦目的别致,几个女生看了都爱不释手。
江枫见自己的签名受欢迎,心里也感到美滋滋的,刚才那种初次面对歌迷的紧张感也缓解了不少。他依样为另外两个女孩子签了名,又被三个人拉着照了不少合影。
“江枫,这些照片能传到微博上吗?把你的微博账号告诉我吧,回头圈你~”三个女生终于过足了照相的瘾,兴奋地翻着手机里的照片,这样问道。
“可以传啊,没问题,不过我没有微博账号——”
“怎么可以没有微博账号呢?!拜托你了今天回去就注册一个吧!这是我们这群苦逼学生了解偶像日常生活的唯一机会了啊!”江枫话还没说完,其中一个短发的女孩子就高声抗议道。他微有些尴尬,心说把日常生活都公布给陌生人知道,这感觉其实挺恐怖的,不过他整个人还沉浸在第一次给人签名的极致快感之中,也为三个女生的热情所感动,也就一口答应下来。
三人于是又开始问江枫各种问题,什么星座啊,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喜欢吃什么啊,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是谁啊之类的,俨然就是一场小型采访。虽然都是些常规的问题,但好多问题之前江枫都从来没想过,被问到最后甚至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他在自己家前两站就提前下了车。三位姑娘显然已经忘了自己原本要去哪里,甚至还想一起下车一直跟到江枫家里去,被江枫硬板起脸来言辞拒绝,才终于放弃了。江枫站在站台上喘了好久,只觉得有种特别严重的疲惫感充满了全身,几乎比第一次跟贺景临跑完那3200米的感觉有一拼。
第45章 【仙侠密传】(六)
两站地铁走路还要走半个小时左右,不过江枫着急找个人分享自己内心的喜悦,就直接兴冲冲地出了地铁站。
奇怪的是,他却不是急着告诉贺景临。贺景临在这件事上顺序,甚至要在他两只手数的过来的交际圈子里,排到第六第七。
他想要最先告诉的人,是李程越。
江枫心里对李程越的亲切感完全不逊于王燕。对他来说,李程越是唯一最清楚他——或说这具身体的原主颓靡落魄时的样子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谁最有资格瞧不起他,绝对不是刘征,而是李程越。但这个人却从头到尾都在尽心竭力地支持他。
绝大多数时候,经纪人跟艺人之间就只是薄如纸片的单纯工作关系。甚至在这个人吃人的圈子里,经纪人反咬艺人一口,靠落井下石博出位的例子都不少见。他能有一个李程越这样实心实意的朋友,心里的满足和感激真的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
江枫脚下的步子异常轻快,电话通了没等对方说话就直接喊道:“越哥你知道吗?我今天在地铁上遇到三个歌迷找我签名!问我是不是中国巨声唱《lose yourself》的江枫,还说他们三个都特别喜欢我……”
电话对面李程越沉默了几秒,好像有些抓不住这句话的重点在哪,半晌才微带着些不悦地说道:“……你坐地铁?熠美也太不像话了,大公司怎么随便成这样?就算你合约标准再低,好歹也是签约艺人,是公众人物!你自己不开车,要出门至少应该给派个司机吧?你现在的经纪人也是,吃白饭的么?这点事情都不知道张罗……”
似乎李程越挑了半天重点,最后觉得江枫是在跟他吐槽因为公司没有给他派车,出门还需要自己坐地铁,结果被歌迷围攻的事。尽管知道李程越看不到,江枫还是连连摇头:“车什么的都无关紧要啊越哥,重点是有人认识我了啊,来找我签名呢!”
李程越又沉默了半晌,而后噗嗤一声轻笑起来。“弄半天你是在跟我炫耀。你小子怎么越活越回去了?当年你的签唱会,成绩最好的一场不是签了7000多张么?现在在大街上遇到三个歌迷找你签名就美得满世界嚷嚷,像什么样子?”
江枫被这句话狠狠噎了一口,心说麻蛋当年原主竟然还这么风光过呢这完全不科学啊!
“……这跟之前的不一样!当时那些人就是跟风而已,不然怎么才一两年就把我给忘了?现在这些歌迷是真心喜欢我的音乐的!哼,名艺还不肯续约,拼命把我往外赶,现在怎么样,后悔了吧?”
他嘴硬着辩驳道,本以为李程越又要泼他冷水,说些“你怎么知道现在这些人过一两年不会把你给忘了”之类的,谁知向来喜欢抬杠的经纪人,这次竟然赞同了他。
“可不是,老总悔得肠子都青了!不过后悔有什么用?当时我合同书递上去,vp亲自拍的板让我跟你谈解约,现在可是无论如何赖不到我头上。你也真有两下子,中国巨声一鸣惊人,这次可替我在高层那群不识货的老古董面前好好出了一口恶气!”
这在李程越嘴里已经是非常坦率的夸奖。江枫还是第一次听李程越这么夸他,也觉得特别感慨,有种之前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的欣慰。
“不过出门的事情你可得注意。你年纪也够了,自己去考个驾照也行。这么大摇大摆地坐地铁,不知道暗里多少镜头对着你呢……还坐地铁,怎么想的?”李程越说到这里又笑起来,语气就像江枫确实做了一件极没常识的事情。江枫心里不服气,又没办法反驳,急得脸颊一片直发烫。
确实有道理啊,这么说来,他现在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岂不是比坐地铁还危险六倍……?
江枫挂了电话,停下脚步警觉地朝周围看了看。这一带是附近一个小型的商业中心,连着有几家大超市和商场,街上行人特别多。他看了一圈,总觉得天桥底下烤羊肉串的大叔在拿眼睛偷偷瞄他,马路旁边发小广告的阿姨也时不时朝他不怀好意地笑一笑,商场门口拉二胡卖艺的老爷爷好像也……
……麻蛋还能更神经质一点么?!这简直就是被害妄想症吧?!
他狠狠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从大脑里摇出去了,又拨了现任经纪人的电话。
“露露,我今天在……呃,路上遇到三个歌迷找我签名,还问我的微博账号。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注册一下微博?还有签名的事,我设计了一个小篆体的,特好看!”
眼镜妹好像在吃东西,只是含混地答应了一声,等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了,才答道:“微博的事我还想问你呢,你之前要没有的话我现在就帮你注册一个。至于小篆体……呵呵……”
这嘲讽值满满的“呵呵”俩字听得江枫一阵发毛,果然妹子接着就泼了他一盆凉水:“枫哥,你也太浪漫主义了。小篆体笔划那么多,又不能连笔,你签这样一个名字得多费多少时间啊?将来开签售会不是要签到手断么……还是想个本分点的草体吧……”
江枫回想了一下在地铁上给歌迷签名的经过,每签一个名字前后都花了至少一分钟,这对于签名来说,确实耗时太长了。只可惜了他那么好看又有新意的设计。
他正在心里为只签了三次就夭折了的短命签名感到惋惜,就听对面程露又说道:“不过你这个想法倒是很赞啊。正好你现在唱《仙侠密传》的主题曲,肯定也要参加他们的宣传活动,这是你在新人阶段进一步打开知名度好机会。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很可能‘古风’这个标签会一直跟着你很久……”
程露停下来想了一会,“这样好不好?你把你那个小篆体的签名发给我,我找人看看,再美化一下,设计成印章的图案,将来就当你古风的logo?”
“好!”江枫也觉得程露所说的方案很棒。看来程露虽然刚大学毕业不久,职业上的见地一点都不差,不禁让江枫暗暗对她刮目相看。
两个电话打完刚好走到家门口,江枫刚一进门,就远远看到客厅的茶几上多了些东西。
他走到沙发边坐下来。茶几上多出来的两样东西,其中之一是一瓶酒,瓶子是暗金色的,显得十分霸气,上面写着“灵武羊羔酒”几个大字。
另外一样是一本很厚的册子——《仙侠密传》全程配音台本。那天他失魂落魄中把台本丢在地上就再也没去管它,大概是王燕看到了,捡起来放在了这里。
当时跟张蕾约定一周之后给她答复,转眼间这一周已经过去了。
江枫把台本拿在手里,一页一页地仔细翻了翻。涉及到黎洛的部分都用荧光笔标注了出来,之前被他扯掉揉成一团的那两页,也都细心地展平,用透明胶带整整齐齐粘了回去。
那一页页头的留白处,还写了一行充满爱意的“追星族体”美术字——江枫,加油!就跟“约法十章”上的一模一样。
江枫猛地觉得一阵暖流从心底涌起,眼角微有些发酸,就像要落下泪来。
他又把台本合上,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向后靠在沙发靠背上,用手遮住眼睛,无声地笑了好久好久。
最终他还是没好意思给王燕打电话,只是发了条短信:姐,谢谢,我爱你。
不到10秒钟王燕的回复就杀过来了:你没毛病吧?说这种话肉麻死了,鸡皮疙瘩掉一地……
江枫笑着摇了摇头。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1点多。江枫总算成功回到家里,该激动的该纠结的事都处理得差不多了,这才给贺景临微信上留了一条消息:“如果你请我吃午饭的话,我就请你喝酒,我这有瓶特别好的酒,保证你没喝过!”
没多一会贺景临就回了他一个大拇指的表情,文字和语音信息倒是都没有。
江枫心里高兴,哼着小曲出门去了趟超市,买了半斤香辣牛蹄筋,半斤卤鸭翅,又回家自己做了糖醋花生米和凉拌裙带菜。看着两荤两素四道佐酒小菜和那瓶金闪闪的高大上羊羔酒,那感觉不是一般的美。
四个菜都弄完,贺景临刚好也到了。大少爷还是那副西装笔挺一丝不苟的样子,手里却抱着好几个挺大的盒子,样子显得颇有些滑稽。
江枫忙接过他手里的东西。三个暗红色的日式大食盒,外面漆绘的山茶花极其精致,估计不提里面的吃的,光是盒子价钱就便宜不了。
还有另外一个金色的盒子,是一套酒具。
江枫只是把食盒放在餐桌上,倒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套酒具看了看:白瓷青花釉下彩,靛蓝色的图案极为淡雅,在釉膜的覆盖下显得异常晶莹通透——竟然是岁寒三友。
“我就记得你这边是没有喝酒的东西。而且,既然是好酒,怎么能缺了好杯子呢?这是景德镇的瓷器,之前别人送了一直没机会用,今天你说想喝酒,我就找出来了。”
第46章 【仙侠密传】(七)
那瓶羊羔酒一打开,甘醇浓郁的香气就扑面而来,整个餐厅里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香。
两人备好酒具,先是站着换了一杯,颇有点古人饮酒的风致。
“我平时喝洋酒多,这么柔的酒还真没喝过,真是好酒!”贺景临饮尽了一杯,真诚地赞叹道。
江枫怔怔地望着手里的小酒盅,眼神极为怀念,又透着些悲伤的情绪,半晌才摇了摇头,微笑着轻声说:“……那当然,我说了是好酒,绝对不忽悠你。”
他又斟上两杯,坐下拿了一个寿司往嘴里送,“这在古代是贡酒呢,一般人可没福气喝到。王燕姐跟我说,《本草纲目》上还记载了什么‘大补元气,健脾胃,益腰肾’之类的。你天天上班那么拼命,正好补一补。”
这几乎就是王燕的原话,又被江枫拿来开贺大少的玩笑。贺景临倒没太在意,只是笑了笑,也坐下来夹了几口小菜。
“你不是向来滴酒不沾么?怎么忽然想起来喝酒了?”
江枫一直慢悠悠地把一个寿司吃完,才抬头看着贺景临。“我以前喜欢喝酒,其实现在也喜欢,不过没什么酒瘾,加上要养护嗓子也就算了。之前有个人——论辈分我该叫他一声哥哥吧,他知道我好这口,请我喝过一次白羊。最近忽然想起来这码事,就想喝点。”
江枫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什么遮掩,也丝毫不带回忆往事的沧桑感,一直是种平静而开朗的语气。可是贺景临莫名地,总觉得哪里不对。
贺景临在意的是,跟江枫有这样一段往事,并且让他到现在还对一瓶酒念念不忘,这个人必定是江枫非常亲密的人,对他关怀备至,爱护有加。然而之前派人查到的那一大摞江枫的资料里,江枫从小到大,一切的人际关系都是冷淡、功利的,从没有这样一位“哥哥”的存在。
而且,既然用了“之前”这个词,很可能是说明现在双方已经断绝了关系,或者,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贺景临想了一会,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前男友?”
“咳咳咳咳……”江枫吃得正高兴,听贺景临这么说,就狠狠地呛了一口,憋得眼泪都下来了。他冲到洗手间去洗了把脸,再出来的时候,眼角就有些泛红。“……你想哪去了?是亲哥哥啊,虽然是同父异母那一种……”
江枫家里的情况贺景临再清楚不过了。同父异母的哥哥绝对是没有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倒是有一个。江枫父亲一心扑在事业上,再婚之后家庭生活也不顺遂。生了一个儿子从小性格骄纵跋扈,才15岁已经因为打群架上过几次新闻头条,父母和老师都完全管不住。
不过他倒没觉得江枫是在骗他,只要他开口问,江枫大概都会说实话。但不知道为什么,面前的江枫看起来一切都那么正常,却隐约带着一种特别脆弱的气质,让他不忍心继续问下去。
半晌,贺景临才微微叹了口气,又提起酒来跟江枫换了一杯。
“想听我们家的事么?其实没有外人传得那么有趣……”
豪门世家的狗血八卦向来是普通平民百姓最热衷的,江枫也不例外。如今贺景临愿意说,他当然也愿意听,放下酒杯猛点了几次头。他这反应完全在贺景临意料之中,不过见江枫总算精神了一点,贺景临也松了一口气。
“你可能听说过,我父亲叫贺伟华,华信里的这个‘华’字,就是从他名字来的。他跟我的母亲完全是家族政治联姻,当时两家都处在生意上的关键时期,双方家长为了进一步合作时互有牵制,就卖了子女的一生。据说他们两个人在结婚之前,满打满算只见过三次面。从我记事起两人一直是那种冷冷淡淡的关系,彻底的没感觉,连吵架都吵不起来。”
江枫听到这里微有些失落,大概这种外表光鲜的豪门世家,内里总是有些不同于常人的身不由己。贺景临却一点不以为意,又夹了口小菜。
那是种没办法用科学解释的效应,然而很多敏感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被别人用热切的目光注视时,就算视线没有相对,身体也能够感觉得到。
有人在看他。非常露骨放肆的注视。而且很可能还不只一个人。
江枫睁开眼睛在车厢里环视了两圈,终于找到视线的来源——站在车厢对面的三个大约20前半的女生,看衣着打扮可能是大学的研究生,也可能是刚入职的年轻白领。此时三个人正一边斜着眼睛鬼鬼祟祟地盯着江枫,一边窃窃私语着,江枫根本听不见她们在说什么,只是偶尔能听到一两声不怀好意的轻笑。
那笑声听得江枫头皮发麻寒意一阵阵从后背往上蹿。他一向对付女孩子不太在行。虽说这群女生倒不至于真有什么天大的恶意,但刚经历过早上那一番攻势,实在让他心有余悸。
……他身上有什么好看的吗?
江枫先是来回摸了摸自己的脸——脸上没粘饭粒,胡子也刮干净了。还拿手机仔细照了照牙齿——也没粘上菜叶子。他又回过头,确认了一下自己没坐在老弱病残孕专座上——何况周围还有不少空座位呢,就算现在有老人上车也用不着他给让座啊!
这样找了一圈下来,江枫更是不明所以,偏偏那几个女孩子完全没有任何要收敛的意思。他心里正盘算着要是实在不行就等下一站停车时换到另一节车厢去,之间其中一个大波浪卷发的女生朝他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请问,你是不是叫江枫?”女生一身黑色连衣裙配黑丝袜细跟高跟鞋,浑身散发着十足的女王气质,虽然是以一句“不好意思”开场,但脸上一点也看不出任何不好意思的痕迹,完全是副冷艳高贵的模样。
江枫彻底被这三个人闹得莫名其妙了,怔怔地答道:“是啊……”
结果女人脸上的冰块好像一瞬间化成了春水。她非常热情地微笑起来,还回头看了一眼同伴。还站在车厢对面的另外两个女生也很激动,拉着手轻声欢呼了一阵。
“真的是江枫?中国巨声上唱《lose yourself》的那个江枫?我就说我肯定没认错人嘛……”女人兴奋地说道,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两位同伴,“我们三个都特别喜欢你,你唱的那首《lose yourself》,现在已经成了我们宿舍的起床铃声了,真是想不到,竟然能在地铁上遇到。不知道能不能请你给我签个名……”
她一边这样说着,一边低下头从提包里找出笔和一本行事历,翻开递到江枫面前。另外两个女孩子也走过来,纷纷要求江枫签名。
这大概就叫幸福来得太突然,江枫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下意识地把两只手在裤子上轻轻蹭了两下,接过女人递过来的本子和笔的时候,还微微有些发抖。
从来没有人找他要过签名。从来没享受过在公共场合被人认出来的待遇。
两世唱歌,却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像现在这样,被一群陌生人眉飞色舞地说着,喜欢他,喜欢他的歌声。
那时江枫甚至觉得拿在手里的本子和笔有些沉重。他把笔尖垂在纸页上半寸远,这样停顿了很久,仍是有些不敢真的落笔写下去。
“……抱歉,我之前还没练过签名……要是写得不好看你们别见怪……”他抬起头来,略带歉疚地朝几位歌迷微笑了一下。三个女孩子都重重地摇头表示完全不介意,还有一位贴到旁边的人耳边,用手捂着嘴巴小声说道:“好可爱……”
双方就这么面对面隔了半步远,即便是刻意压低了声音,江枫还是听得一清二楚。他甚至更紧张了些,连忙又低下头来,在纸页上来回比划了着,构思到底应该怎么签这个名字。
《日蚀》海报上原主那种龙飞凤舞的签法江枫一时间肯定是模仿不来的,他也不是很想在签名这种最能展现自己个性地方继续延袭另一个人的风格。他想了半天,中午下定决心一般,一笔一划地写下了小篆体的“江枫”两个字。
因为与魔道的渊源,他对这些古体文字的了解优于常人。而且这个签名并不是仅仅两个字而已,他还借用了云符的图案,使签名整体显得更加美观。一个名字终于签完,他把本子还给面前的女生,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天呐,好漂亮!”对于不甚熟悉小篆体的人来说,江枫这个签名与其说是文字,更像一幅大气复古的唯美图案,与一般明星的签名比起来,有种赏心悦目的别致,几个女生看了都爱不释手。
江枫见自己的签名受欢迎,心里也感到美滋滋的,刚才那种初次面对歌迷的紧张感也缓解了不少。他依样为另外两个女孩子签了名,又被三个人拉着照了不少合影。
“江枫,这些照片能传到微博上吗?把你的微博账号告诉我吧,回头圈你~”三个女生终于过足了照相的瘾,兴奋地翻着手机里的照片,这样问道。
“可以传啊,没问题,不过我没有微博账号——”
“怎么可以没有微博账号呢?!拜托你了今天回去就注册一个吧!这是我们这群苦逼学生了解偶像日常生活的唯一机会了啊!”江枫话还没说完,其中一个短发的女孩子就高声抗议道。他微有些尴尬,心说把日常生活都公布给陌生人知道,这感觉其实挺恐怖的,不过他整个人还沉浸在第一次给人签名的极致快感之中,也为三个女生的热情所感动,也就一口答应下来。
三人于是又开始问江枫各种问题,什么星座啊,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喜欢吃什么啊,最喜欢的电影明星是谁啊之类的,俨然就是一场小型采访。虽然都是些常规的问题,但好多问题之前江枫都从来没想过,被问到最后甚至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他在自己家前两站就提前下了车。三位姑娘显然已经忘了自己原本要去哪里,甚至还想一起下车一直跟到江枫家里去,被江枫硬板起脸来言辞拒绝,才终于放弃了。江枫站在站台上喘了好久,只觉得有种特别严重的疲惫感充满了全身,几乎比第一次跟贺景临跑完那3200米的感觉有一拼。
第45章 【仙侠密传】(六)
两站地铁走路还要走半个小时左右,不过江枫着急找个人分享自己内心的喜悦,就直接兴冲冲地出了地铁站。
奇怪的是,他却不是急着告诉贺景临。贺景临在这件事上顺序,甚至要在他两只手数的过来的交际圈子里,排到第六第七。
他想要最先告诉的人,是李程越。
江枫心里对李程越的亲切感完全不逊于王燕。对他来说,李程越是唯一最清楚他——或说这具身体的原主颓靡落魄时的样子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谁最有资格瞧不起他,绝对不是刘征,而是李程越。但这个人却从头到尾都在尽心竭力地支持他。
绝大多数时候,经纪人跟艺人之间就只是薄如纸片的单纯工作关系。甚至在这个人吃人的圈子里,经纪人反咬艺人一口,靠落井下石博出位的例子都不少见。他能有一个李程越这样实心实意的朋友,心里的满足和感激真的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
江枫脚下的步子异常轻快,电话通了没等对方说话就直接喊道:“越哥你知道吗?我今天在地铁上遇到三个歌迷找我签名!问我是不是中国巨声唱《lose yourself》的江枫,还说他们三个都特别喜欢我……”
电话对面李程越沉默了几秒,好像有些抓不住这句话的重点在哪,半晌才微带着些不悦地说道:“……你坐地铁?熠美也太不像话了,大公司怎么随便成这样?就算你合约标准再低,好歹也是签约艺人,是公众人物!你自己不开车,要出门至少应该给派个司机吧?你现在的经纪人也是,吃白饭的么?这点事情都不知道张罗……”
似乎李程越挑了半天重点,最后觉得江枫是在跟他吐槽因为公司没有给他派车,出门还需要自己坐地铁,结果被歌迷围攻的事。尽管知道李程越看不到,江枫还是连连摇头:“车什么的都无关紧要啊越哥,重点是有人认识我了啊,来找我签名呢!”
李程越又沉默了半晌,而后噗嗤一声轻笑起来。“弄半天你是在跟我炫耀。你小子怎么越活越回去了?当年你的签唱会,成绩最好的一场不是签了7000多张么?现在在大街上遇到三个歌迷找你签名就美得满世界嚷嚷,像什么样子?”
江枫被这句话狠狠噎了一口,心说麻蛋当年原主竟然还这么风光过呢这完全不科学啊!
“……这跟之前的不一样!当时那些人就是跟风而已,不然怎么才一两年就把我给忘了?现在这些歌迷是真心喜欢我的音乐的!哼,名艺还不肯续约,拼命把我往外赶,现在怎么样,后悔了吧?”
他嘴硬着辩驳道,本以为李程越又要泼他冷水,说些“你怎么知道现在这些人过一两年不会把你给忘了”之类的,谁知向来喜欢抬杠的经纪人,这次竟然赞同了他。
“可不是,老总悔得肠子都青了!不过后悔有什么用?当时我合同书递上去,vp亲自拍的板让我跟你谈解约,现在可是无论如何赖不到我头上。你也真有两下子,中国巨声一鸣惊人,这次可替我在高层那群不识货的老古董面前好好出了一口恶气!”
这在李程越嘴里已经是非常坦率的夸奖。江枫还是第一次听李程越这么夸他,也觉得特别感慨,有种之前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的欣慰。
“不过出门的事情你可得注意。你年纪也够了,自己去考个驾照也行。这么大摇大摆地坐地铁,不知道暗里多少镜头对着你呢……还坐地铁,怎么想的?”李程越说到这里又笑起来,语气就像江枫确实做了一件极没常识的事情。江枫心里不服气,又没办法反驳,急得脸颊一片直发烫。
确实有道理啊,这么说来,他现在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岂不是比坐地铁还危险六倍……?
江枫挂了电话,停下脚步警觉地朝周围看了看。这一带是附近一个小型的商业中心,连着有几家大超市和商场,街上行人特别多。他看了一圈,总觉得天桥底下烤羊肉串的大叔在拿眼睛偷偷瞄他,马路旁边发小广告的阿姨也时不时朝他不怀好意地笑一笑,商场门口拉二胡卖艺的老爷爷好像也……
……麻蛋还能更神经质一点么?!这简直就是被害妄想症吧?!
他狠狠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从大脑里摇出去了,又拨了现任经纪人的电话。
“露露,我今天在……呃,路上遇到三个歌迷找我签名,还问我的微博账号。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注册一下微博?还有签名的事,我设计了一个小篆体的,特好看!”
眼镜妹好像在吃东西,只是含混地答应了一声,等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了,才答道:“微博的事我还想问你呢,你之前要没有的话我现在就帮你注册一个。至于小篆体……呵呵……”
这嘲讽值满满的“呵呵”俩字听得江枫一阵发毛,果然妹子接着就泼了他一盆凉水:“枫哥,你也太浪漫主义了。小篆体笔划那么多,又不能连笔,你签这样一个名字得多费多少时间啊?将来开签售会不是要签到手断么……还是想个本分点的草体吧……”
江枫回想了一下在地铁上给歌迷签名的经过,每签一个名字前后都花了至少一分钟,这对于签名来说,确实耗时太长了。只可惜了他那么好看又有新意的设计。
他正在心里为只签了三次就夭折了的短命签名感到惋惜,就听对面程露又说道:“不过你这个想法倒是很赞啊。正好你现在唱《仙侠密传》的主题曲,肯定也要参加他们的宣传活动,这是你在新人阶段进一步打开知名度好机会。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话,很可能‘古风’这个标签会一直跟着你很久……”
程露停下来想了一会,“这样好不好?你把你那个小篆体的签名发给我,我找人看看,再美化一下,设计成印章的图案,将来就当你古风的logo?”
“好!”江枫也觉得程露所说的方案很棒。看来程露虽然刚大学毕业不久,职业上的见地一点都不差,不禁让江枫暗暗对她刮目相看。
两个电话打完刚好走到家门口,江枫刚一进门,就远远看到客厅的茶几上多了些东西。
他走到沙发边坐下来。茶几上多出来的两样东西,其中之一是一瓶酒,瓶子是暗金色的,显得十分霸气,上面写着“灵武羊羔酒”几个大字。
另外一样是一本很厚的册子——《仙侠密传》全程配音台本。那天他失魂落魄中把台本丢在地上就再也没去管它,大概是王燕看到了,捡起来放在了这里。
当时跟张蕾约定一周之后给她答复,转眼间这一周已经过去了。
江枫把台本拿在手里,一页一页地仔细翻了翻。涉及到黎洛的部分都用荧光笔标注了出来,之前被他扯掉揉成一团的那两页,也都细心地展平,用透明胶带整整齐齐粘了回去。
那一页页头的留白处,还写了一行充满爱意的“追星族体”美术字——江枫,加油!就跟“约法十章”上的一模一样。
江枫猛地觉得一阵暖流从心底涌起,眼角微有些发酸,就像要落下泪来。
他又把台本合上,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向后靠在沙发靠背上,用手遮住眼睛,无声地笑了好久好久。
最终他还是没好意思给王燕打电话,只是发了条短信:姐,谢谢,我爱你。
不到10秒钟王燕的回复就杀过来了:你没毛病吧?说这种话肉麻死了,鸡皮疙瘩掉一地……
江枫笑着摇了摇头。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1点多。江枫总算成功回到家里,该激动的该纠结的事都处理得差不多了,这才给贺景临微信上留了一条消息:“如果你请我吃午饭的话,我就请你喝酒,我这有瓶特别好的酒,保证你没喝过!”
没多一会贺景临就回了他一个大拇指的表情,文字和语音信息倒是都没有。
江枫心里高兴,哼着小曲出门去了趟超市,买了半斤香辣牛蹄筋,半斤卤鸭翅,又回家自己做了糖醋花生米和凉拌裙带菜。看着两荤两素四道佐酒小菜和那瓶金闪闪的高大上羊羔酒,那感觉不是一般的美。
四个菜都弄完,贺景临刚好也到了。大少爷还是那副西装笔挺一丝不苟的样子,手里却抱着好几个挺大的盒子,样子显得颇有些滑稽。
江枫忙接过他手里的东西。三个暗红色的日式大食盒,外面漆绘的山茶花极其精致,估计不提里面的吃的,光是盒子价钱就便宜不了。
还有另外一个金色的盒子,是一套酒具。
江枫只是把食盒放在餐桌上,倒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套酒具看了看:白瓷青花釉下彩,靛蓝色的图案极为淡雅,在釉膜的覆盖下显得异常晶莹通透——竟然是岁寒三友。
“我就记得你这边是没有喝酒的东西。而且,既然是好酒,怎么能缺了好杯子呢?这是景德镇的瓷器,之前别人送了一直没机会用,今天你说想喝酒,我就找出来了。”
第46章 【仙侠密传】(七)
那瓶羊羔酒一打开,甘醇浓郁的香气就扑面而来,整个餐厅里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酒香。
两人备好酒具,先是站着换了一杯,颇有点古人饮酒的风致。
“我平时喝洋酒多,这么柔的酒还真没喝过,真是好酒!”贺景临饮尽了一杯,真诚地赞叹道。
江枫怔怔地望着手里的小酒盅,眼神极为怀念,又透着些悲伤的情绪,半晌才摇了摇头,微笑着轻声说:“……那当然,我说了是好酒,绝对不忽悠你。”
他又斟上两杯,坐下拿了一个寿司往嘴里送,“这在古代是贡酒呢,一般人可没福气喝到。王燕姐跟我说,《本草纲目》上还记载了什么‘大补元气,健脾胃,益腰肾’之类的。你天天上班那么拼命,正好补一补。”
这几乎就是王燕的原话,又被江枫拿来开贺大少的玩笑。贺景临倒没太在意,只是笑了笑,也坐下来夹了几口小菜。
“你不是向来滴酒不沾么?怎么忽然想起来喝酒了?”
江枫一直慢悠悠地把一个寿司吃完,才抬头看着贺景临。“我以前喜欢喝酒,其实现在也喜欢,不过没什么酒瘾,加上要养护嗓子也就算了。之前有个人——论辈分我该叫他一声哥哥吧,他知道我好这口,请我喝过一次白羊。最近忽然想起来这码事,就想喝点。”
江枫说这话的时候完全没什么遮掩,也丝毫不带回忆往事的沧桑感,一直是种平静而开朗的语气。可是贺景临莫名地,总觉得哪里不对。
贺景临在意的是,跟江枫有这样一段往事,并且让他到现在还对一瓶酒念念不忘,这个人必定是江枫非常亲密的人,对他关怀备至,爱护有加。然而之前派人查到的那一大摞江枫的资料里,江枫从小到大,一切的人际关系都是冷淡、功利的,从没有这样一位“哥哥”的存在。
而且,既然用了“之前”这个词,很可能是说明现在双方已经断绝了关系,或者,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贺景临想了一会,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前男友?”
“咳咳咳咳……”江枫吃得正高兴,听贺景临这么说,就狠狠地呛了一口,憋得眼泪都下来了。他冲到洗手间去洗了把脸,再出来的时候,眼角就有些泛红。“……你想哪去了?是亲哥哥啊,虽然是同父异母那一种……”
江枫家里的情况贺景临再清楚不过了。同父异母的哥哥绝对是没有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倒是有一个。江枫父亲一心扑在事业上,再婚之后家庭生活也不顺遂。生了一个儿子从小性格骄纵跋扈,才15岁已经因为打群架上过几次新闻头条,父母和老师都完全管不住。
不过他倒没觉得江枫是在骗他,只要他开口问,江枫大概都会说实话。但不知道为什么,面前的江枫看起来一切都那么正常,却隐约带着一种特别脆弱的气质,让他不忍心继续问下去。
半晌,贺景临才微微叹了口气,又提起酒来跟江枫换了一杯。
“想听我们家的事么?其实没有外人传得那么有趣……”
豪门世家的狗血八卦向来是普通平民百姓最热衷的,江枫也不例外。如今贺景临愿意说,他当然也愿意听,放下酒杯猛点了几次头。他这反应完全在贺景临意料之中,不过见江枫总算精神了一点,贺景临也松了一口气。
“你可能听说过,我父亲叫贺伟华,华信里的这个‘华’字,就是从他名字来的。他跟我的母亲完全是家族政治联姻,当时两家都处在生意上的关键时期,双方家长为了进一步合作时互有牵制,就卖了子女的一生。据说他们两个人在结婚之前,满打满算只见过三次面。从我记事起两人一直是那种冷冷淡淡的关系,彻底的没感觉,连吵架都吵不起来。”
江枫听到这里微有些失落,大概这种外表光鲜的豪门世家,内里总是有些不同于常人的身不由己。贺景临却一点不以为意,又夹了口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