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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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觉得现在的朱红有什么不好,也没觉得自己害过他,显然,她不明白为什么朱红会生气。
  她低头看看脚边的铃铛,完全说不出话来。原本不善言辞的她,变得愈发迟钝可怜。
  只可怜,纤纤没有长成一张楚楚可怜的脸,她四平八稳的表情,简直就是朱红的噩梦。
  “为什么你逃走了,就没再回来,你可知道,我等你等了足足一天,他们打我,骂我,骑在我身上,你看看,这儿,还有这儿,这儿……全是因为你而受的伤。他们不止用鞭子抽我,还用针扎我,这么长的银针,从这里穿过去,又痛又麻又痒,动一下,全身都冒汗……”他比划着,倏忽一下褪下了长衫,红衣如朝霞朝坠落,露出的是玉白的胸膛,那玉色的肌肤上,纵横数十道,全是粗细不一的伤痕,像粗糙织就的网。
  纤纤站着没动。
  她读不懂朱红的表情,那样的恨意,那样的怨毒,分明与她没有关系。
  她不是没有去救他,只不过因为去得晚了。
  但那也不能怪她,去的晚了,也有小七的原因,可是小七并没有答应要一起救朱红。
  应该……也怪不得小七。
  不怪她,也不怪小七,那一切就是意外。
  况且,她并不觉得自己去得晚了,和朱红杀人有什么必然联系。
  所以她有些怔忡,依旧是一副一辈子也想不明白的糊涂相。
  偏偏,那就是朱红最恨的表情。
  纤纤找不到话题,她晓得朱红的想法和自己不一样,而想法不一样的是没办法交流的,毕竟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她没有反驳,也没有解释,只是试图推开朱红,妄想越过他往窗外爬。而朱红就在这一刻,被完全激怒了。
  “我不会放你走的!你把我害成了这样,你得赔!我要是死了,你就得把命赔给我!我要是侥幸没死,你便把身子赔给我!你是我的!”
  你是我的!
  一股奇怪的热力,伴随着融入骨髓的恨,催开了欲囗望的关口,他扭住了纤纤的手,将她反推在窗边,用力抵住她。一只手捏住了纤纤的下巴,逼着她正视他。
  同样明亮的眼瞳,映出两个狼狈的影子,他露出的半边肩膀上全是伤,纵横交错,有新有旧。
  纤纤看见那些伤,脑子里空白了一下,可是身体却很快有了反应,就在朱红伸手过来拉扯腰带的当儿,她屈起膝盖,狠狠地踢了他一脚。
  这一脚,正中红心。
  朱红被她踢得眼前发花,差点栽倒在地。
  他一手挡住了纤纤的去路,一手按住了被踢伤的地方,抬脸一笑,又一副风情万种的神气。
  这一回,纤纤却明确地感觉到了杀意。
  “好,很好,这一年多来,我一直在想,你是不是真傻,呵,原来最傻的人,是我……”
  居然懂得踢男人那部位了,这哪叫傻啊?
  朱红的眼睛彻底地红了,他恶狠狠地扬起了头,咬牙道:“既然你不肯从了我,那很好,我就照之前说的那样,把你卖进窑子里,让你和我一样被万人骑万人踩,一世不得翻身。”
  “我不值钱。”纤纤记得有人说过,让她接客只会血本无归。
  “你值,光你那张脸,就值一千两了。”朱红扯着宽大的袖幅,遮住了屋里的阳光,也遮了纤纤脸上一闪而过的灵动。
  不止一个人说纤纤蠢,也不止一个人赞纤纤美,有时候,这张脸确实可以掩盖一些东西。
  纤纤想说自己不笨不傻,只是反应慢,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长久的沉默。
  她慢慢地退开两步,几乎将整个人都掩盖在了黑暗里。
  逆着光,她看不见朱红抽搐的表情,朱红也同样看不出她眼中的决心。
  朱红以为这句话吓住了她,却不知道纤纤缓慢想起的,是在重返蟠龙镇的路上,小七同她说过的那些席话。她记性不好,能记住的事并不多,可是小七那句话,却像是石间的刻痕,扎扎实实地驻在了心头。
  小七说,女孩儿家名节最重要,以后在万花楼的事,不许向任何人说起,就连爹娘也不能。
  纤纤顺着那句话想下去,终于灵犀一点,通了。
  不能再被朱红卖出去,不能再到万花楼那种地方去,不能。
  想到这里,纤纤决绝地转过了身……
  ……
  小七跟着一大队捕快来到了镇西的郊野,纠集了四州八县的人马,足足有百余人,各人手里都拿着一份通缉令。能令朱红入罪的身份有很多个,杀人,盗窃,叛党余孽。
  漳州的捕快,还在搜寻漳州朱家的幸存者。
  小七看看身边的霍延年,心里那根弦紧绷着不能放松。
  天色有些暗了,晚霞照红了每一个人的脸。
  每个捕快眼中,都迸射着奇异的兴奋,像遇见了猎物的狼。
  小七知道,这些人不远千里地跑来,邀功的心思远大于为民除害的使命,这样的浮躁的人马,使她越发惴惴不安。
  “如果能救下纤纤,你们就没理由拒绝我了,是不?”霍延年擦了擦手上的剑,那动作神态,还像一年前初遇的光景,他还是那个很会脸红的青葱少年。小七真想扒开那皮囊看看,那里边到底藏着个怎么样的魂。纤纤要是嫁给了这种人,那就不是情缘了,那得称为是孽缘才对。
  “为什么会有弓箭手?”
  小七不理他,转而径自看向了身后。
  一排排背着长弓的壮汉走来走去,一个个摩拳擦掌,像有大事发生的样子。
  “自然是让他有路没命逃。”霍延年不以为然地抬了抬眼,现在有小七在身边,他竟觉得纤纤不那么重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两者取其一,他开始倾向了小七。
  “可是纤纤姐也许会在里边!”小七推开了人群,想上前却看真切,却被一名捕快推了一把。
  “哪家的少爷兵,没见过出门抓贼还带着丫鬟的,真太不懂事了。”那人喝了一声,掩不住的鄙夷。
  小七被推是站立不稳,一个踉跄撞进了霍延年怀里,霍延年伸手一揽,将也扶稳了些。
  他笑了笑,道:“听见了没有?说了会连累我了,你非得跟来……”
  小七听到他那宠溺的语气,如同吃了一整条蚯蚓,全身寒毛都立起来了。
  ☆、第037章 彼岸花
  不止一个人说纤纤蠢笨,也不止一个人觉得纤纤幸运。
  然而就连柳夫人也感叹,纤纤的所有幸运,都得益于这张倾世容颜。
  她自己不是什么大美人,突然生出个这样的女儿,未免会有此忧心忡忡,当她发现自己女儿蠢成了这德性,就更忧郁了。
  纤纤以前不知事,还以为外边的人都和她一样反应慢,直到遇见了朱红。
  朱红的出现,几乎改变了她的一生。
  如果没有他,如果她没被拐走,柳家也就不会断了霍家这门亲事,而她,也许早就嫁给了霍延年,相夫教子,过得平凡普通人的生活,终此百年。
  纤纤想不通为什么朱红会莫明其妙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她以为只是因为这张脸。
  如果不是这张脸,大概柳夫人也不会让她养成深闺无人识,如果不是这张脸,朱红初见她也不会生出邪念,如果不是这张脸,她也不会在万花楼里被卖出三百两这样的好价钱,如果不是这张脸,朱红也不会感到有什么心理不平衡……
  小七说纤纤有一张令人越看越喜欢的脸,也有一双灵巧无比的手,这是她生而为人的倚仗。
  而如今,容颜变成了累赘。
  纤纤背对着朱红,慢慢地举起了那片银锁。
  自她拿金锁片和小七交换过,这件东西就没离开过她身边,没想到这时候还能派上用场。
  她笨拙地发问:“是不是没有了这张脸,我就一文不值了?”
  她不想第二次被卖,因为不会再有一个小七去救她。
  朱红懒洋洋地端详着她曼妙的背影,随口道:“自然,像你那么笨的女人,还能凭借什么夺人心魂?不就是一张脸吗?”其实她和他一样,除了长得好,几乎没别的优点。也算是……天生一对吧?
  纤纤点了点头,再无声息。
  朱红看不到她的脸,只看见她横着袖子,肩膀耸动,像是在抹眼泪,她哭了?竟然这样说两句就哭了?他感到有些奇怪,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他一个劲地责怪纤纤,把所有的过失,以及满腹的恨意都扔给了纤纤,却从来没有审视过自己。他忘记了,即使是最惨的时候,纤纤也不会哭,因为纤纤根本挤不出眼泪。她不会哭啊。
  朱红看着纤纤,曾有一刹那的恻然,他刚才还想说“我们才是真正的天生一对”,然而,等到他心疼地扳过纤纤的肩膀时,赫然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鲜血淋漓的脸。
  “纤纤!”朱红厉声吼叫着,捏住了她的手。
  她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块银锁片,锁片的中间位置镂刻着四个字“岁岁平安”。然而,“平安”两个字,已经被血肉浸泡得模糊不清了。是纤纤血。
  纤纤就这样傻站着,一声不吭,把整张脸都划烂了。
  殷红的鲜血流淌下来,打湿了她做工精美的绣花鞋。
  那张艳绝的脸,此时却是如厉鬼般瘆人。
  纤纤露出了胜利的笑容,笑得那样单纯没有心机,可是扭曲的肌肉,在朱红的眼瞳里变成了狞狰的恨意,她轻声道:“这样,我就不值钱了,是不是?这样,你就不能卖掉我了,是不是?我好不容易回到家里,不可能再栽在同一件事了,你说,是不是?”
  朱红错了,他以为纤纤被拐卖这件事没留下任何影响,其实不是。纤纤不是没心没肺的,她只是反应很慢,等到她懂得害怕的时候,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很可靠的小七,她从来不问小七为什么要陪着她,那是因为她问了,小七或许就会走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是那样地脆弱,她曾经信任朱红,而朱红呢?那个一脸奸猾的美貌少年,最后却将她卖进了秦楼楚馆。
  所有人都错了,纤纤一点也不笨,她甚至比普通人更聪明,有没有人这样说过,心灵手巧必须是形影不离的?纤纤有一双巧手,也必定心思灵慧。
  纤纤不怕痛,也不会哭。
  她无比冷静地,站在一堆废墟之中,亲手毁掉了自己引以为傲的容颜。
  既然它那么值钱,那她就亲手毁了它。
  “纤纤!你疯了!”这一回,是真的心疼,朱红用力捏着她的手,直到她吃痛,慢慢地松开了手。带着血腥味的银锁被他狠狠地砸出了窗外。“铛”地一声轻响,却在心头掀起了惊涛骇浪。原本,他以为纤纤不懂得反抗,原本,他也以为可以任他搓圆捏扁……但他错了。
  “纤纤!你……我说那些都是故意吓唬你,我、我不是那么想的,我没有想再卖掉你,我只是,只是……”朱红不肯承认,从一开始就不肯也承认,他喜欢纤纤。如果不喜欢,他不会牺牲自己去成全她,他不会救她,也不会日日夜夜惦着她,他以为他恨着她……
  “汪汪汪,汪汪汪汪……”捕快带来的猎狗闻到了晚风吹来的血腥,鼓躁着四处蹿动。
  小七听见那阵哗动,猛然抬起了头,跟着,她看见远处有一丝银光闪过,刺疼了她的眼睛。
  那点银光引得她不由自主看向了自己胸前红线挂着的银锁片。
  然而余光一瞟之下,她便愣住了。
  天天挂在脖子上的银锁片不知何时被偷龙转凤,换成了一块金的。
  金比银重,她本该早就有所察觉,却无奈最近发生的事情一件接一件,令她应接不暇,等到她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
  她对纤纤说过,喜欢一个人,就是人把自己宝贵、最紧缺的东西给对方,纤纤的心思那样单纯,第一时间当然是想到了钱,因为钱可以买很多好东西,而纤纤手头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她刚出生时,爹娘送给她的金锁片。
  现在金锁片到了她手上,那是不是表明……纤纤也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心头的刺痛越发分明。
  纤纤!刚才那块银锁片,是纤纤的东西!她挣开霍延年的纠缠,侧着身子挤进了喧闹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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