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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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越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在耳边响起,“你在说什么。”
  苏小辙嘭的红了脸。
  林越拖长音‘哦’了一声,“你衰啦,学人家面红红。”
  苏小辙恼羞成怒,“不要说粤语!”
  林越道,“我一直想问,你怎么听得懂。”
  苏小辙挺了挺胸,“我可是看tvb长大的孩子。”
  林越点了点头,道,“不过脸还是很红。”
  苏小辙想磨牙。
  男神是吧。
  男神也照打!
  她抱着胳膊冷笑一声。
  林越坐在床沿,掸了掸枕头,随口问,“怎么了。”
  “哦,也没什么,”苏小辙轻描淡写的说,“看见刚刚有只虫子从床上爬过去。”
  林越嗖的站起来,移形换影就到了苏小辙身边,声音还是比较镇定的,就是脸色有点儿发白,“长的还是短的。”
  苏小辙道,“不长,也就五六十对脚。”
  林越脸色彻底白了。
  眼看就要过了午夜,城中响过了三更。
  林越四平八稳的坐在板凳上,如临大敌。
  苏小辙蒙在被子里,翻过来覆过去的睡不着,内疚得。
  她哗啦掀开被子,看着林越,“……我开玩笑的,没有虫子。”
  林越摇摇头。
  苏小辙道,“真的没有。”
  林越道,“你睡吧。”
  苏小辙忽然明白了。
  林越一开始就知道虫子是假的,只是想让自己一个人睡。
  苏小辙又缩回被子里,过了会儿,小小声,“你上来睡吧。”
  林越道,“有虫子……”
  苏小辙道,“你明天还得上班呢,真打算坐一个晚上?”
  林越欲言又止,“可是……”
  苏小辙道,“你放心。我不会非礼你的。”
  林越失笑,“好吧。”
  ☆、第 18 章
  两个人并肩躺在床上,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像潮汐,去而复返,遥相呼应。
  苏小辙听了一会儿呼吸声,问,“你睡着了吗。”
  林越道,“还没有。”
  苏小辙说,“你别紧张。”
  林越也说,“你也别紧张。”
  两人沉默一会儿,不约而同的噗嗤笑出声来。
  苏小辙道,“跟一个大明星躺在一张床上,我怎么可能不紧张。诶对了,你磨不磨牙,打不打呼噜?你说回去之后我要是把你又磨牙又打呼噜的消息卖出去,能卖多少?”
  林越道,“苏小辙,你有喜欢的人吗?”
  苏小辙一愣,“干嘛问这个。”
  林越笑道,“同情他。你这么贫。”
  苏小辙‘且’了一声,用胳膊肘戳了戳林越,“可以啊香港同胞,连贫这个字都会用。”
  林越道,“不管怎么说,我都在北京待过一段时间。”
  苏小辙用力的叹口气,“可惜普通话还是没练好。”
  林越佯怒,“苏小辙,你好大胆。”
  这句话用粤语说的。
  苏小辙觉得自己的心跳直接窜上了一百八。
  林越又切回国语模式,“不过你说得对,我的普通话有问题,前几次都被人问到底是哪的人。”
  苏小辙道,“你怎么说的?”
  林越道,“老样子,就说我们是住在山林,方言口音。”
  苏小辙叹了口气,“让你穿越过来,真是为难你了。”
  林越道,“穿都穿过来了。不过幸好是跟你一起。”
  苏小辙的心噗通一下。
  她睁开眼,转过头,看着林越的侧脸。
  窗外有微茫的月光。房内光线昏暗,依稀可见林越的面容剪影。
  但这剪影,苏小辙熟悉得闭上眼就能画出来。
  他的额头,他的眉端,他的鼻梁还有嘴唇的弧度。
  在海报上,在电影里,在微博的首页,在手机推送的客户端,苏小辙看过这幅剪影很多很多次。会不会有一天,这张侧面的主人会看见她。
  林越转头过来看着苏小辙,笑了笑,“怎么不说话。”
  苏小辙轻轻道,“如果不是我呢。”
  林越道,“嗯?”
  苏小辙说,“比如跟你一起穿过来的,是你的粉丝。那岂不是比跟我更好……”
  林越失笑,“幸好是你。”
  苏小辙问,“粉丝不好么。”
  林越道,“不是不好。”他想了想,“是有负担。”
  苏小辙重复,“负担?”
  林越道,“有人喜欢我,我很高兴,也很感谢他们。但是做了粉丝,就没法做朋友。”
  苏小辙道,“为什么。”
  林越道,“我们俩是朋友,朋友之间的感情不会那么轻易改变。就算有一日我老了,我胖了,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都还是一样的。但如果你当我是明星就不同了。我的样子变一变,甚至是头发短一短,长一长,一点点很微小的理由,都会改变你对我的想法。”
  苏小辙很认真道,“不会的。”
  林越笑了一笑,“小辙,你去过香港吗。”
  苏小辙摇头。
  林越道,“我之前住在香港。那时候刚刚签了公司,原本公司蛮看好我。发了歌也出了唱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销量不是很好。”
  林越说的轻描淡写,但苏小辙知道真实情况。喜欢上林越之后,她把林越过去的各种视频都翻出来看一遍。那段时间的林越,唱片衰得一塌糊涂,跨刀电影票房惨淡,就算是公司出面安排林越搭大牌艺人的顺风车做拼盘live秀的热场嘉宾,他一出场依旧被人嘘下台。
  林越转头看着屋顶,视线仿佛穿过了时空的阻隔,看见了那座繁华的都市。鳞次梓比的高楼,纵横交错的道路,十字路口的交通灯转绿,四面八方无数的行人。中环,九龙,佐敦道……那个城市有最匆忙的脚步,也有最明亮的电气灯光。
  “香港那里遍地都是明星,”林越道,“你搭个电梯,过个马路,吃个饭,喝个茶,都会遇见‘所谓’的明星。有些人,你知道他是谁,但是叫不出他的名字。还有一些人,他们就这样默默的走过去,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也是某某某。一个人以前红,不代表将来也会红,一个人现在红,或许不久的将来就会被遗忘。‘喜欢’也是一样的,就好像天上的云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聚拢,不知道什么时候吹散。”
  苏小辙沉默了许久。
  林越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苏小辙却说,“你有喜欢的明星吗。”
  林越一怔。
  苏小辙问,“有吗。”
  林越回答,“张国荣。”
  苏小辙道,“你现在还喜欢他吗。”
  林越不假思索,“喜欢。”
  说完,他愣了愣。
  苏小辙轻轻的说,“就像你说的,喜欢这种事情是随时随地都会改变的,但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改变。不管那个人变成了什么样子,也不管过去了多少时间,只要你想起这个人,就想起一些快乐的事,一些难过的事,一些能够打动你心的事。林越,你相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人可能在最困难的时候喜欢了你,令她有勇气去克服困难,就算她可能以后喜欢了其他的明星,但是你对她而言,是不一样的。”
  林越微微笑起来,“苏小辙,说真的,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苏小辙看着林越,轻轻的说,“有。”
  林越道,“他真是好幸运。”
  苏小辙笑了笑,没说话。
  屋子里静悄悄的。
  林越哼起一首粤语歌。
  他的声线清朗舒缓,如那正对情人吐露心声的少年,又如细雨淋过湖面泛起的涟漪。
  苏小辙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张国荣的演唱会专辑上,歌词听起来哀伤。
  不过今晚听来更像是一句承诺,一场不必惆怅、终将重逢的短暂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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