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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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母是一个很好的婆婆,她用手拍了拍阿丑的肩膀,“好孩子妈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不用这么激妈,我要是只看重你们家的钱,起初也不会坚决反对你和之轩在一起,妈认可你那是因为你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顾我这个行动不方便的老太太三个多月,这份心没有几个人能比的上,就让他们走,妈只认你这个儿媳妇。”
  阿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紧紧的抱住了萧母,妈即使我和萧之轩没有走到一起,你也永远是我的妈。
  王兰芝看着势头不对,就拽了拽萧之轩的胳膊,愧疚的说道,“萧哥哥对不起,都是我害的你们母子失和,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们的孩子存在而已。”然后捂着发红的眼睛,小声的抽泣了起来。
  萧之轩将王兰芝抱到他的怀里,轻轻的拍着她的背,满脸爱意的安慰道,“不是您的错,妈只是一时糊涂,过不了多久妈就会知道你的好,我们现在先离开让妈静静,过段时间在回来。”
  气氛一时之间有些剑拔弩张,王兰芝眼睛闪了闪,她假装擦拭了下眼角本就不存在的泪水,柔柔的说道,“萧哥哥我不想你和你母亲闹这么僵,我去给妈道个歉,妈看在未出世的孩子面前肯定会原谅我们的。”
  萧之轩很孝顺他妈,他从小就和他妈相依为伴的长大,看到他妈生气,他心里也不得劲,听了王兰芝的话,他的脸色缓和了些,默不作声的站在门边算是默许了王兰芝的话。
  王兰芝低眉顺眼的走到萧母面前,柔声细语的说道,“妈都是我的错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你就别生萧哥哥的气了。”
  萧母现在正反感王兰芝,都是她害的自己儿子和儿媳离婚,现在又见她装模作样的做作之姿就恶心,心里火更大,她张嘴“呸”了一声,
  “谁是你妈,也不知道肚子里面怀的谁的野种,就来没事找事的折腾。”萧母年轻的时候为了生计那可是出了名的泼妇,这几年家境好了很少在说恶话,这一下全用在了王兰芝身上。
  王兰芝紧紧的咬着下唇,直到闻到了嘴里的铁锈味才松开了口,她低下头掩盖住眼里狠毒的光,这个死老太婆事真多,等她坐稳了萧家太太的位置,再来收拾她,眼下嘛最重要的还是……
  她偷瞄了眼阿丑,装作一副任打任骂的贤良样去扶萧母,却在路过阿丑的时候,脚下故意一滑,她“哎呀”的一声尖叫,整个人摔倒在地。
  那嗓音又细又尖,刺得阿丑耳朵痛。“萧哥哥,兰兰肚子好痛啊!你快点救救我们的孩子。”
  萧之轩俊美的脸上布满了紧张,他飞快的跑过来抱住王兰芝,“兰兰你没事吧!”
  王兰芝眼里含着一包泪,似落非落的挂在眼角,那柔弱的模样,瞧得男人恨不把她含到嘴里小心的呵护,“萧哥哥兰兰肚子好难受,孩子是不是要保不住了!他是我们的孩子,你一定要救他。”
  王兰芝的话让萧之轩英俊的脸上写了慌张,他立马抱起王兰芝,“兰兰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王兰芝拽着萧之轩胸前的衣襟,楚楚可怜的看了阿丑一眼,疼痛难忍弱不禁风的小声说道,“萧哥哥都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跟薛小姐无关,你别怪她。”
  这话说的明显是往阿丑身上泼脏水,阿丑听的面皮抖了抖,这么简单的陷害,竟然也会有人信?事实证明,招数不在于烂不烂,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男人智商是负的,这不萧之轩听了王兰芝的话,立马转过头来,他冷峻的眉宇间带些隐怒,比暴怒更可怕,对着阿丑冷厉的叱咤,道:“没想到你这个女人现在变的这么毒辣,如果兰兰和她的孩子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不会放过你的。”
  萧母又想发怒,阿丑却阻止了,她双手抱胸,精致的小脸的带着浓浓的嘲笑,此刻的阿丑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萧之轩,“论长相你没有苏易妖孽,论权势你只是一介布衣,论可使用性,你是我阿丑丢弃的二手货,你认为我会为了你这样一个各方面都不上档次的男人去为难一个更不上档次不知道几手货的烂女人,你们也太高估自己了,跟她动手,我都嫌掉价脏了自己的手。”
  第37章 腹黑男(6)
  萧之轩走后的一段时间,萧母的心情一直都很不好,有时夜里经常咳嗽,视线也更加模糊,阿丑急在心里,面上却不显。
  “妈你不是说你来的那天眼疾发作,多亏了一年轻人帮忙才没出事嘛,这都好些天了,你说请人家吃饭呢,到现在也不预约,估计人家心里等吃你的饭等的都透心凉了。”
  听阿丑提起这事,萧母才又有了精神头,“阿丑不说妈都忘了,赶紧给人打电话,看人什么时候有时间。”
  也巧了,阿丑按着那人提供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正好那人有时间,就约着中午一起吃饭。
  等在餐厅见到了来人,阿丑瞬间有种冤家何处不聚头的感觉,对面走来一风流蕴藉,气质高雅,玉树临风,风神俊逸的富家子弟,端的是美如玉,在那一站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那公子举止得体的为萧母和阿丑拉开了桌椅,将点菜单放到了两位女士面前,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有志之士。
  那公子名唤沈墨,极会说话,一会就跟萧母拉近了关系,看起来就像他得了萧母的恩情而不是他帮了萧母,让人听到说话心里舒坦极了。
  沈墨一边和萧母说话,一边不招痕迹的扫了眼阿丑,见阿丑只管低着头一个劲的猛吃,忍不住打趣道:“薛姑娘是不是来之前没吃饭,这会饿极了要不请客吃饭的钱吃回来。”
  阿丑装作第一次见到沈墨的模样,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让沈先生见笑了,我刚刚从巴黎回来,吃不惯哪里的东西,乍然一见故乡的饭菜,胃口大开吃多了。”听阿丑说刚刚从巴黎回来,沈墨有些惊讶,“还真是缘分,我也是刚刚从巴黎移居回来,不过巴黎的食物很美味,薛小姐竟然吃不惯,看来薛小姐无福享受哦。”
  阿丑心里翻了个白眼,就知道你是从巴黎刚回来,我才这样说的,“我这人在家乡吃惯了大鱼大肉,吃不惯圣母院的素餐。”
  沈默侧过身,起来了兴趣般,悄声说道,“咦,薛小姐难道看破了世俗,去圣母院做修女。”沈默这人不仅家世好,更长了一副好皮囊,见到他的小姐不是故作淑女就是捧着他,还从来没有人像阿丑上次那样针尖对麦芒的讽刺他,这下勾起了他大少爷的注意。
  阿丑心里一恼,这人怎么这么不识趣,句句带刺,“圣母院不缺修女,就缺个敲钟的,正适合你去。”
  沈默也不恼,依旧笑意盈盈的接口道,“难道你先前在哪儿工作刚辞职,哦,也是哦,”他从上到下打量了阿丑一番,啧啧的道:“难怪哦,长成你这样,估计也没人找你,怪不得干不下去走人了呢。”一般人嘴里说圣母院那都是带着尊敬之意的,只有少数人会往哪情se场所想,此刻那沈墨话里的意思就是阿丑身材没料没人光顾。
  阿丑看沈墨越说越不靠谱,将面前的碟子往前一推,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的饭渍,“是呢,没有沈先生厉害,每每生意好得做通宵。”
  这边斗得不可开交,那边萧母有些疑惑的问道,“阿丑你们认识吗?”
  不待阿丑回话,沈墨接口道,先前有过一面之缘,薛小姐见我国语说的不好,还要教我呢,这不一会下来我就感觉学会了好多。沈墨风流倜傥的媚眼向上一挑,执起身前的酒杯,笑意盈然的说道,“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薛小姐今日教会了我许多,即使我不能把你当长辈看待,也的敬您一杯酒,你可一定要饮下。”
  阿丑一噎,感情他不是不知道,是在这等着自己的,他这人还真是狡诈,比那些身经百战的商业老头子也不遑多让,既然他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阿丑不喝也不好看,随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沈墨在一旁笑的花枝招展,一个劲夸奖阿丑豪爽。
  阿丑一杯下肚后,却是后悔了,这酒看着喝的不多,酒劲却大,这会酒劲上来,阿丑之感觉脑袋晕沉沉的,她打算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下,没想到起的猛了,差点没摔倒,幸好旁边的沈墨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沈墨执意要送她去,阿丑推脱之下只得答应,洗手间内,阿丑用凉水狠狠的冲了下脸,又用手拍了几下,才清醒了过来,她对着镜子稍微整理下凌乱的长发,就走了出去,想起在一边等着她的沈墨,阿丑就来气,她特意绕了个远路避开沈墨,没想到却看到,一个长的极其妖艳的女子在和萧之轩拉扯,萧之轩退下了往日的温和,满脸冰霜的甩开那女人。
  生气的萧之轩依旧很俊美,温和的眸子因愤怒散发着黑曜石般的深谙色泽,深邃迷人,即使他有了未婚妻还有一大波女人想要勾搭上他,也是现在的萧之轩要钱有钱,要势有势,长的又英俊儒雅,的确有俘获一大推女人心的资本。
  阿丑心想真晦气,本想绕个远路静静心,没想到遇到萧之轩的乌七八糟的事,不得已只得按着原路返,省的遇到萧之轩两人都尴尬,却不料没走几步遇到了先前那美艳的女子,离了近的看很面熟,阿丑想起来是现在当红的新生代女星林菲,宅男心目中的女神。
  林菲因萧之轩憋了一肚子的火,这会看到他的前妻便将先前不敢对着萧之轩发的火发了出来,她抬着精致的下巴,面前鄙视的嘲讽道:“这不是萧太太吗?哦,我忘记了是前萧太太,明明是名门闺秀竟比不过一个离婚的二手货,真替您羞得慌。”
  阿丑心想怎么所有都来嘲讽她,感情人家都拿她当软柿子了,是个人都来掐一掐,她阿丑即使在落魄,也犯不着她林菲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说。“呦,这谁呀在乱叫,两鬓角无发,骑个猪领个猴,在挑个担都能去西天取佛了。”
  林菲何时让人这样侮辱过,自她成名以来,何时受过这样的气,她头发两边鬓角较少,所以她总是将头发散在额前,遮盖住这一缺点,而这女人竟说她是沙僧,她怒气汹汹的抬起巴掌就向着阿丑脸上扇去。
  不料半路上伸出一只手拦住了她,还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别甩到了一边,她抬眼就对上了沈墨含怒的双眼,光亮的板砖反射着那男人锐利如鹰的冷眸,须臾,消失在珠光中,她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今日之事她讨不了好。
  阿丑见沈墨冷着一张脸,想来已围观了多时,这时就听他凉凉的声音道,“你这小姐感情是让人给说中了,恼羞成怒。”
  酒店外街上人群熙熙攘攘,酒店内一阴影处,一个脸上带疤的凶悍男子,对坐在沙发上的苏易说道,“老大那个女人竟然欺负你带来的舞伴,我让兄弟们修理她一顿。”
  苏易狠辣的脸上却带了一份饶有兴趣,他回头给了那汉子一拳,“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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