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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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痒,更多的是细密的疼。叶晓晓对上他的目光,老实承认:“……好像有点疼。”
  沈昭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将冰袋一点点敷上来。冰凉的触感暂时麻痹了疼痛,她被冰得想要瑟缩,但还是忍了忍,渐渐习惯寒冷后,她的目光也慢慢从脚上的手移向了沈昭的脸。
  灯光自上而下打过来,照得他的脸温润柔和,轮廓分明。
  当初叶晓晓看沈昭主演的电影时,曾不止一次将镜头暂停在他的脸部特写上,然后捧着一颗红心开始心满意足地舔屏。他的五官天生适合被放在大屏幕上,就算再怎么近距离看,也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在遇见沈昭之前,叶晓晓一直以为自己不是个肤浅的人,然而在此之后……她无时不刻不在被打脸。
  “沈沈,我还没跟你说过我跟爸谈了什么吧……”她看着他的脸发了会儿怔,突然开口,“之前我爸问我,到底为什么喜欢你。”
  沈昭“嗯”了声,手上动作没停。她顿了顿,又继续:“你长得很好看。”
  估计是没见过这么实诚坦白的理由,他手上一顿,抬眼望她,微微挑眉:“长得好看?”
  “但就算你长得没那么好看,我也喜欢。哪里都喜欢。”叶晓晓回想了遍她在书房里对叶父的话,“当初我认识你的时候,连相处都是小心翼翼的,那时候我就在想,你要是没那么优秀就好了。”她看他,“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一想到你,我就跟磕了药一样。”
  她的告白从来都是简单粗暴,但就是这么三言两语,每次都能精准无比地取悦他。
  沈昭彻底停了动作,眸色随着她每一句话开始加深。叶晓晓还没意识到危险,低眼去看抚摸着脚踝内侧皮肤的那只手。
  冰袋已经在温暖的室内化了开来,表面迷蒙的水汽凝结,细小的水珠依附在沈昭修长的手指上,顺着指骨缓缓淌下,眼看着水就要滑落滴到地上,她稍微弯下身,下意识地想要擦去水珠。
  还没碰上,手腕就被对方反手握紧。叶晓晓一愣,茫然地看他。
  沈昭握着她的手,低头吻了上来。
  手指触摸到他柔软而温凉的唇,酥|痒的感觉从指甲开始游弋到骨节。叶晓晓一动都不敢动,呆滞地看着变得湿漉漉的手指,脸瞬间红成了熟虾。
  这样略显情|色的动作由沈昭做起来,却变得暧昧浓郁而又不失分寸。
  叶晓晓脑袋一片迷糊,哪里还管得着脚疼不疼、冰袋化不化这种无关生死的小事。朦朦胧胧间,她已经被压回了床里,身体一团炽热,在对方的吻中像是燃起了一簇火,亟待着一个发泄的出口。
  沈昭的手刚从冰袋上收回来,顺着她裙摆探进来时带起一阵冰凉,偏偏把她最深处的火给勾了起来。他从她脖子一路细碎地吻下去,手上也没闲着,撩拨得她丢盔卸甲,脑中像是有浆糊搅成一团,顿时溃不成军。
  壁灯昏暗,轻易燎原,空气中浮荡着暧昧的喘息声。
  实在被折腾得狠了的时候,叶晓晓攀着他的肩小声呜咽,连喘息也断断续续。她从头到脚都麻成了一片,只要是对方碰过的地方,哪里都是敏感点。无意识地想要后退,腰却不能挪动分毫,恍神间下巴被抬起,连仅有的喘息声也消失在了深吻中。
  “沈昭……”她的脚趾微微蜷缩,眼角也被逼出泪,小声开口求饶了两句,换来的却是更为激烈的回应。
  满室旖旎,情|欲缠绵。
  当沈昭终于放过自己时,叶晓晓已经困得不成样子,再怎么腰酸腿软都比不上汹涌而来的困意。隐隐约约被抱去洗完澡后,她委屈地裹着被子缩到床边,半睡半醒间像是又被搂着腰躺回了对方怀里,彼此十指交扣,眯着的眼被轻轻吻了下。
  睡着之前,后悔莫及的叶晓晓脑中后知后觉地飘过一句话。
  明知道沈昭惹不得,自己还不知好歹地说那些话,根本,完全,绝对没经过大脑。
  ……真的,都是她自己作的死啊。
  .
  一觉睡到自然醒。
  翌日叶晓晓醒来的时候,时间已临近中午。她挣扎着从被窝中探出半个脑袋,适应了会儿透过窗帘洒进来的阳光,半睁开眼摸索了下。
  身边的床褥柔软,触感冰凉。沈昭已经起床了。
  她靠着枕头坐了会儿,环顾四周,在确认视线内没有他的身影后,心里有些隐隐的失落。
  说好的早安吻呢?
  说好的晨间温存呢?
  果然电视偶像剧里都是骗人的。
  昨晚反反复复,现在叶晓晓的腰还酸着,手指也虚软无力,但动了动脚腕,似乎没那么疼了。
  她突然福至心灵,难道是因为伤筋动骨了?
  “……”叶晓晓被自己的脑补噎了噎,边穿衣服边偏头往床头看了眼,一瞥就瞥到张字条。
  字条上走笔翩跹,字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粥在锅里——沈。
  叶晓晓穿完衣服,拿了字条就下楼往厨房走。现在时间过了中午,她饿了一上午的肚子开始恢复知觉,厨房中沈昭果然给她留了薏米粥,牛奶被温在小桶中,连同切好封了保鲜膜的水果一起放在一旁。
  今天他上午是有个会,但自己却没什么事。叶晓晓吃完早餐,连盘带碗地端到水槽旁,刚打算洗碗,却发现一旁的瓷碗下又压着一张字条。
  《上海遗事》的剧本在书房——沈。
  《上海遗事》是叶晓晓最近接的那部民国谍战片,上次她来这的时候不小心把剧本落下了,没想到被沈昭收到书房里去了。
  洗完碗后,叶晓晓无聊地在别墅内逛了圈,决定干点正事,于是她又上楼进了书房。一推进门,里侧的书桌上就显眼地放着她那本剧本,她踱步过去拿剧本,目光却被剧本旁摆着的相册吸引了过去。
  相册的封面很眼熟。
  是她在加州菲佛海滩拍摄时的照片,入镜的有两个背影——她和沈昭。
  叶晓晓思索了下,终究还是耐不住好奇心,打算随手翻两页。原本她就是想翻翻,但看了几眼后目光就收不回来了。
  相册里全是她的照片。
  拍戏的。广告的。上街的。出席活动的。甚至连在片场背台词的都有。
  最后一张,是她熟睡的时候。睫毛遮掩,脸颊红润,神情恬淡,叶晓晓惊诧地欣赏了会儿,往后再翻一页,已经到底了。相册的最后夹着一张字条,笔迹仍旧熟悉。
  ——如果背剧本无聊的话,帮我浇花吧。
  ……浇花?
  沈昭别墅的前花园里是种着不少花,现在快过盛夏,花开得团团簇簇,在阳光下美不胜收。
  叶晓晓蹲下身,专注地盯着眼前花瓣上未干的水珠,暗想,都这么鲜艳,哪里用得到她来浇,再浇水估计要死了。沈昭真的不是记错了吗?还是字条是他几天前写在相册里,只是忘记抽出来了?
  正对着玫瑰发呆,叶晓晓耳边突来传出轻微的声响,接着裙角像是受到了微微拉扯。她低头一看,一只幼年金毛犬此时咬着自己的裙角往后扯,见扯不动她后,改为吐着舌头大献殷勤地朝她摇尾巴。
  叶晓晓这回是真愣住了。
  金毛?
  沈昭不养狗她是知道的,所以这团毛茸茸的金毛是哪里来的?
  ……难道是邻居养的?
  没疑惑多久,金毛就撒欢绕着叶晓晓跑了一圈,中途改了方向,朝着另一处拼命吐舌头摇尾巴,奶声奶气地“汪”了两声。
  她转过身,沈昭正好站在离自己不远处的地方。
  阳光正好,照得人通身暖成一片,叶晓晓怔怔地看他走近,身形颀长,眉眼如画,唇边漾起点点笑意。
  金毛还在蹭着脚踝,柔软的触感从脚踝处一直穿达到心里。此时此刻,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跳声如擂鼓,有个答案呼之欲出,但就是不敢去想,只有愣怔地等着对方反应。
  沈昭来到她面前,蹲下身摸了摸金毛的头,转而抬眼看向还在发呆的人,眼底笑意更深。
  金毛还在吐舌头,脖间亮光在暖阳下一闪而逝,叶晓晓仔细看了眼,小东西的脖间竟然挂了个耀眼明亮的戒指。
  她睁大了眼,还没做出反应,就听见他开口,声音清晰而坚定。
  他说:“嫁给我。”
  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一切都安排就绪,所有可能的困难帮你铺平,所有惊喜留着等展现给你,现在只等你嫁给我。
  叶晓晓的手被他抬起,放在唇边细细地吻。他声音低沉,缓慢而动人:“小白,嫁给我。”
  ☆、第七七十七章
  清风细软,小金毛睁着湿漉漉的眼看叶晓晓,就地打了个滚,像是在等她的回应。
  见她兀自发愣,沈昭也不急着催她,反而是耐心十足地等着。
  花园中玫瑰香并不浓郁,头发被风吹起揉散,鼻间也萦绕着淡雅的香气。小金毛将自己团成一个球去蹭叶晓晓,她被蹭回过神,望着沈昭的眼,被他捏在手中的五指动了动。
  沈昭看着她笑:“不愿意?”
  沉默片刻,她跟着蹲了下来,到了与他齐平的高度:“……愿意。”
  愿意得不得了。
  话一出口,叶晓晓感觉鼻子不争气地开始酸,连忙解释:“我没有想哭,是它自己自然反应……”被求婚会哭难道已经成为了一条铁律吗?
  沈昭没等她下半句话说完,手下微微用力,将她朝自己的方向拉了过来,就着两人此刻的姿势欺身而上,低头吻住了她。
  唇齿相抵,呼吸相闻。
  他身上的薄荷香若有似无,叶晓晓尚还沉浸在这个吻中,迷顿间就感觉左手五指被松松展开,下一刻中指一凉。
  她趁着吻的间隙低头去看,手指已经被套上了一枚戒指,碎钻镶嵌,流光溢彩,与对方手指上的是一对。
  一旁小金毛脖子上挂着的戒指早就不在了,它见叶晓晓再次发怔,抬起前爪就要往她身上扑。
  她被转移了注意力,忍不住摸了把它毛茸茸的脑袋:“它有名字吗?”
  “还没有,”沈昭看她脸颊微红,唇擦着她小巧的鼻头吻过去,“等着你给它起名字。”
  叶晓晓看着小金毛又开始就地打滚,想了想,沉吟了会儿:“……那就叫圆圈吧。”
  沈昭“嗯”了声,站起了身,顺便也将她从地上带了起来,笑着问:“怎么想要起这个名字?”
  她搂着他脖子,整个人恨不得挂对方身上,含混了两声没答出来,主动凑过去堵他的唇。
  小金毛趴地看着吻在一起的两人,简明扼要地用语言表达了此刻的心情……
  汪。
  .
  半年后。
  星屏大剧院门口,第五十七届金蜂电影节即将隆重开幕。
  此刻离颁奖典礼开场还有三个小时,现场人潮涌动,群众们熙熙攘攘地挤成了一片,快门声与闪光灯的烁亮络绎不绝。早在凌晨时分,为了抢头条报道的记者们就已经早早地等在了现场,崭新的红地毯一铺到底,在场几乎所有的摄像头都对准了红毯镜头,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电影节的全程将通过卫星直播给全国观众。此时此刻,镜头捕捉下的红毯尽头处陆续停下了一辆辆豪车,在万众瞩目下,明星们依次下车踏进红毯,西装笔挺,长裙婀娜,挥手谈笑间尽是优雅迷人。而在另一边,守着直播的米分丝们第一时间在屏幕中找出了自家偶像,激动地在网上刷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话题。
  每年金蜂电影节颁奖典礼的这天注定是米分丝与记者们狂欢的日子,红毯上大牌聚头、明星云集,历年关于电影节的话题将在接下来一两个星期内都被众人滔滔热议着,今年也不例外。
  红毯上热闹一阵高过一阵,穿着棕红西装的林崇正从红毯尽头走过来。
  “……现在我们在红毯上看到的是林崇,不得不说,崇哥这身阿玛尼新款看起来与他本人配极了!我们崇哥还是在走以往的硬汉风格呢。”主持人笑容满面地转向镜头,话语一顿,“虽然崇哥在去年的金蜂颁奖礼上无缘最佳男主角,但今年他以《四方杀机》再次入围最佳男主角,看来是来势汹汹啊。”
  明星一个个走过,在红毯旁站了这么久,记者们热情不减反增,纷纷翘首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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