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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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
  大晋国北,青县县郊,秦王军队的大营里。
  伙头营已经将米饭蒸好,是士兵们过年时才能吃到的白米饭,据说是秦王殿下在中午时下的命令,说今晚要给大家改善伙食,还有肉吃,可把大伙儿给乐坏了。
  这段日子行军,士兵们吃到都是玉米面儿掺着白面做的馒头,虽然糙,但是管饱儿,菜多数都是煮白菜,煮土豆煮萝卜之类的常见的青菜,倒不是秦王苛待士兵,而是军队的伙食就是如此,士兵们并没有觉得不好。而且当兵的多半都是穷人家的子弟,能吃饱饭已经不错了,有不少的士兵就是因为香吃饱饭才加入军队的。
  吃肉,对于士兵们来说绝对是一件奢侈的事,他们自参军以来,吃肉的次数一个巴掌都能数过来,而且还都是喝肉汤,肉已经被煮化了,但是大家也都吃得很香,毕竟肉汤对他们来说也是极难得的。
  “哎,陆伍长,秦王说给咱们改善伙食,该不会就是给大伙儿吃一顿白米饭吧!”
  “白米饭怎么了?吃白米饭难道还不算改善伙食?我说刘二狗,你小子来参军时可是穿着条露腚蛋子的破裤子来的,这辈子吃没吃过白米饭还不一定呢,这会子怎么装大,倒挑拣起来了!”陆伍长没好气儿的骂了刘二狗一顿。
  “没有没有,小的不敢挑拣,有白米饭吃就很好了,就像陆伍长说的,我刘二狗还真没吃过白米饭呢,嘿嘿……”刘二狗赶紧检讨,又笑嘻嘻的说:“小的是看支了这么多口的大锅,又足足的烧了这么多的水,不知搞的是什么名堂,就随口问了一句。”
  陆伍长抓了抓头皮,“是呀,好端端的,上头叫支这么多口的大锅干啥哩?得,我去问问章陌长,你们等着。”
  陆伍长颠颠的走了。
  大晋的步兵编制,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百人为一陌。伍有伍长,什有什长,陌有陌长,各自带领手下的小队。那位陆伍长,就是五个人一伍中的小队长。
  陆伍长刚走,远处的山坡上忽然隐约传来一阵猪的嘶叫声,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士兵们都很纳罕,哪来的猪?听声音应该是很多头猪,这么晚了,谁赶着这么多的猪在行路。
  大伙儿正义论着,陆伍长忽然兴冲冲的跑过来,对大伙儿叫道:“我刚刚问了章陌长,陌长说秦王殿下今天给咱们开荤,待会儿有人给咱们送猪过来,大伙儿今晚有肉吃了……”
  “哦——哦——”
  营地里欢呼起来,大家都兴奋的伸着脖子,遥望着猪群吼叫的方向,眼里露出迫不及待的神色来。
  远远的,几十个农夫赶着数百头猪慢悠悠的走过来,后面还跟着几辆大车,车上装着北方这个时候还没有的一些时新的青菜,有菠菜、油麦菜、茼蒿、油菜、甚至还有黄瓜、茄子等……
  守在大营外的士兵们见了,立刻撒腿跑进主帅的大营去汇报,士兵们也都欢呼起来,比过年还要高兴!
  不多时,主帅的营帐拉开,身着红色战袍,披着银色铠甲的秦王南宫逸,龙行虎步的走出来,在众人的欢呼声中,直奔大营外外面去了。
  “哦——哦——”
  士兵们欢呼着,眼瞅着那肥肥胖胖的一大群猪越来越近了,大家伙儿的口水都流了出来。
  忽然间,立在大营门口的秦王忽然凌空而起,一跃向带蓬的的一辆马车飞去,夕阳的余晖下,那一身火红的战袍如燃烧的烈火一般,转眼间,便落到了那带蓬的马车的车辕上,一闪身进了车子。
  采薇坐在车子里,看着外面群情激动的士兵们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正笑着,看见忽然闯进的南宫逸,遂调皮的笑起来:“秦王殿下,对小的献给您的礼物可还满意?”
  南宫逸拉着采薇的手,默默的看了采薇半天,看的采薇莫名其妙。
  “怎么了?我有什么不妥吗?”采薇摸着自己的脸,想找一块镜子照一照。
  南宫逸幽幽的说“薇儿一直都这么美好,并无不妥之处!”
  “那里直勾勾的看着我做什么?看得人莫名其妙!”采薇嗔怪说。
  “我在想,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南宫逸忽然一伸臂,将采薇抱进了自己的怀里。
  ……
  “嗷——嗷——”
  车外,肥猪煞风景的嚎叫起来,采薇‘噗嗤’一声笑了,从他的怀里抽出身来,道:“别煽情了,大家都馋坏了,快下令宰猪吧!”
  “好,就听娘子的!”
  南宫逸牵着采薇的手,将她从车里牵了出来,并肩站在车辕上,一挥手,大声道:“开杀——”
  立刻,营地里炸开了锅。
  士兵们抓猪的抓猪、磨刀的磨刀,烧水的烧水,肥猪拼命的逃窜着,尖叫着,数百头肥猪的叫声,响彻大营的上空…。
  吃一顿肉食不易,对这来之不易的肥猪,士兵们一点儿都没有糟践,杀猪的猪血用大盆子接了,做成了好吃的猪血肠,猪肉皮也被收拾干净,和猪肉一起被切成了一块一块的,放进大锅里煮……
  下锅后,士兵们都兴高采烈的议论着,等着猪肉煮熟,好一饱口福。
  这时,有新参军的士兵看到了和秦王并肩站在一起的采薇,便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声叫道:“敢问秦王殿下,殿下身边儿的小姐是谁?”
  众人听了,都为这没轻没重的愣头青捏了一把汗,须知尊卑有别,哪有士兵敢这般放肆的打听主帅的私事的!
  况且,这位姑娘美貌异常,一见便知是红颜知己,姨娘侧妃之类的,不好说出口的。
  那只,秦王殿下一点儿恼怒的心思都没有,反而风轻云淡的笑了笑,揽过采薇的肩膀,朗声说道:“这是本王的秦王妃,今日特意来替本王犒劳大家的,大家今晚吃的猪肉,都是王妃拿自己的私房钱买给大家的!”
  “哗——”
  众人哗然,一时间议论纷纷。
  “秦王妃端的是无双的美貌,只怕这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比她更美的人了!”
  “秦王殿下也是貌比潘安啊,跟秦王妃正好是一对儿璧人!”
  “对了,秦王妃姓李吧,我年前听说陛下有意把护国大将军家的嫡出大小姐许配给秦王,想必就是这位了…。”
  南宫逸的耳力甚好,士兵们议论的这些话他都听到了,立刻出面澄清说:“本王的王妃姓穆不姓李,众位莫要说错了!”
  ☆、第四十四章 三从四德
  男人的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一副模样慵懒的浪荡公子,也不再是那个为了责任而犹豫不绝的男人,在十万大军面前,他郑重的给了她秦王妃的名分,认定了她,让她从此可以坦然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这个举动,这让采薇在羞涩之余,又生出许多的感动!
  男人的一句话,无疑会得罪惨了手握重兵的护国大将军李凯峰,他在朝中的支持者本就甚少,这下,一下又去了最有份量的一个,只怕以后的日子更是举步维艰了。
  他一向心思缜密,怎会不知其中的厉害,可依然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给她承诺,不惜为此和最有力的的支持者撕破脸,这份情,她怎能不动容?
  不过,不管他的支持者多少,也不管他以后的处境有多难,既然已经认定了他,再难的路,她也要和他一起走过。
  天边最后的一缕亮光消失了,大地笼罩在了一片黑暗之中,喧闹的营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熊熊的篝火,缕缕的炊烟,带着猪肉的浓香味儿,在营地的上空飘荡着,士兵们期待的脸庞,在篝火的照应下,红堂堂的......
  采薇带着火头营的兵士们,把自己带来的青菜收拾了,做了几道好吃的素菜。
  待会大家吃猪肉、喝肉汤,定会感到油腻的,吃点儿素菜可以解油腻,让大家吃后不会感到不舒服,而且,空间出产的青菜远比外面中菜好吃许多,而且她带来的这些青菜,都是这个时节没有的,大家一定爱吃!
  “开饭喽——”
  猪肉终于煮熟了,随着火头营营长的一声冗长的吆喝,营地里顿时沸腾起来,大家都欢天喜地,像过年一般,兴高采烈的捧着碗筷,排队等着自己晚餐,打到饭菜的士兵则迫不及待的把碗里喷香扑鼻的猪肉塞进嘴里,嘴角儿边立刻油光一片。
  “真香啊......”
  “可不是咋的,现杀的大肥猪,大锅煮出来的,天上的龙肉都比不得呢!”
  “哎,慢点吃,好容易吃到一顿肉,得好好品品这肉的滋味儿在下咽才对.....”
  士兵们埋头吃着,采薇怕腻歪到他们,指挥了火头营的士兵,将做好的几样素菜分发下去,立刻又引来大家的一片赞颂。
  “这些个青菜也太好吃了,简直跟肉一样好吃呢!”
  “感情是,这时候的青菜都是农户家炕头儿种出来的,金贵得很呢,只有地主大老爷和官爷们家才吃得起的!”
  “王妃真是大方,一下子就给咱们买了这么多,光这些个青菜,没个千八百两银子是下不来的。”
  “正是呢,王妃如此善待咱们,咱们兄弟也定要好好的回报王妃才是,明儿到了岭北,大家都加把劲儿,争取早点儿把蒙奴杂种赶出咱们大晋的土地儿去......”
  “对,早点儿把他们赶出去,好让秦王和王妃能早点回家生小王爷去......”
  “哈哈哈.....
  大家笑起来......
  南宫逸带着几位将领跟士兵们一起吃饭,听到这话,也笑了起来,眉眼温润的看向忙碌着的小妮子。
  却见她低着头,佯作没听见的样子,带着火头营的士兵们忙碌着,给大家添菜、盛饭,可那张清丽的小脸儿,在篝火的照应下,红彤彤的,煞是可爱!
  她满足了大家最需要的物质要求,让大家都对她心怀感激,顺便也感激了她的男人,这比说上几百集几千句激励鼓舞的话要强上许多,虽然这顿饭花费了她几千两的银子,空间里的青菜也都被搬空了,但她鼓舞士气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士兵们的势气被空前的鼓舞起来了.....
  这顿饭吃了很久才吃完,三百多头猪被吃得一块儿肉儿都没剩下,连大锅里的肉汤都被舀出来泡饭吃了,骨头都被士兵们用大石头砸了开来,将里面的骨髓吃光,青菜更是吃得一根儿都不剩。
  吃饱后,心满意足的士兵们被主帅南宫逸一声令下,回帐篷去休息,明天一早大军就要翻过天伦山,到岭北去攻打蒙奴,今夜须得好好休息才行!
  士兵们退回了帐子,诺大的营地上,只剩火头营的兵士们留了下来,悄悄收拾场地、灭火、刷锅、洗碗、洗筷子,和刚才的热闹喧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走吧,到我的帐子里坐坐!”
  南宫逸伸出手来,将采薇的小手儿握在了手心儿里。
  采薇没有拒绝,由他牵着,两人一起漫步在月光下,向南宫逸的营帐走去。
  “薇儿——”
  “南宫逸——”
  两人同时出声,又同时笑了。
  “你先说——”
  “你先说——”
  “算了,还是我先说吧。”
  采薇对他们之间的默契简直无语了。
  “好,你先说,我听着!”
  南宫逸走在她的左侧,又绕到右侧来,替遮挡着微冷的夜风。
  月光下,他穿着一身大红的粗布战袍,披着银光闪闪的铠甲,眉宇似星河,披挂着一身的月光,卓然挺拔的走在她的身侧,没由来的令人感到安心。
  他已经不是那个穿着名贵纬锦华服的魅惑妖孽,而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大将军,说话时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已然不似从前那般慵懒、无赖了。
  采薇抿了抿嘴,说:“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明天就要打仗了,你对蒙奴的了解有多少?他们有多少兵力?主帅为人如何?作战时通常用那些作战的手法?还有,你对这次讨伐的胜算有多大?打算怎样和他们打?战争是一件耗费银钱的事儿,依你目前的处境,根本不适合打长仗,那么,你可有速战速决的作战方法?”
  南宫逸笑起来:“蒙奴民风彪悍,历来是全民皆兵,无论男女老幼,一经打仗,都上战场,目前,蒙奴大约有三十万人,可以说,除了牙牙学语的婴儿和瘫痪在床的老人,其余的都要上战场。”
  “蒙奴的可汗叫拓跋奎,二十六岁,骁勇无比,是辽丹大长公主和先前的蒙奴老可汗拓跋卓之子,他不似其他蒙奴人那般一位的野蛮,而是喜读兵书,爱排练阵法,传说幼年时,每经过一座山,一片林子,便要研究一阵子,研究在哪里可以布阵,哪里伏兵,可以说,拓跋奎算得上是我的一个强敌。”、
  “对于攻打蒙奴的作战方法,母亲好没有具体设定,但是我的想法和你一样,希望可以速战速决。”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走进了南宫逸的军帐之内。
  他的军帐很简单,里面一件装饰的东西都没有,只有一张简陋的桌子和一溜椅子,桌子上摆着一个茶壶和几只茶杯,都是普通的货色,除此之外,还摆了笔墨纸砚,还有一个沙盘,显然是平日里将领们讨论军情时用的。
  两人穿过布帘儿,来到南宫逸休息的地方,见那床铺居然是用青砖垫起的几块儿木板儿,木板儿并不平整,上面垫了些干草,干草上铺着的被褥已经有些发潮,一股子霉味,想必是每晚铺盖,早上就急着打包起来赶路,因此一直没有晾晒的缘故,采薇皱了皱鼻子,真不知这样的被褥他怎么盖得了!
  床铺的前面是一张小桌,上面的一个粗瓷大碗里,装着没有油水的炖白菜,上面还飘着半个没吃完的玉米杂面馒头和几片菜叶,采薇拿起筷子捞了捞,连一条肉丝儿都没有。
  “我给你做的酱牛肉呢?你怎么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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