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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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绕过霍渊,就要出去买礼物。
  霍渊无奈,伸手拉住了她的胳膊说:“不用买了,你若当真过意不去,待会儿中午请我吃顿饭好了!”
  采薇莞尔一笑,道:“好,就在你们霍家名下最有名的聚福德吃!”
  在霍家开的酒楼里请霍渊吃饭,这不明摆着想吃霸王餐吗?
  霍渊无奈的笑着说:“好,如此就多谢了!”
  两人办理了参行的交接手续,清点了货物,参行的掌柜司徒长歌带着几个伙计和打杂的,来拜见了新东家。
  采薇拿赏了司徒掌柜和伙计们几个金锞子,又勉励了他们几句,眼瞅着已近中午,便和霍渊出去吃饭了。
  不过,采薇并没有去她说的聚福德酒楼,昨天在聚福德得罪了太后的侄孙子,好容易逃出来,今儿在傻傻的一头撞进去,岂不是自寻死路吗?
  因此,她特意吩咐赶车的把车子赶到八福酒楼,到自家去吃。
  对霍渊来说,吃什么东西都无所谓,只要能跟她在一起就好,因此,全程都微笑着不置一词,任凭她折腾。
  车子在八福酒楼停下了,采薇带着霍渊进了酒楼,穆仲卿见采薇和霍渊一起回来的,也没说什么,只招呼着他们进里间去吃饭了。
  他和娘子杜氏早就看中了霍渊,巴不得采薇能转过弯儿来接受霍渊呢!
  采薇把霍渊安顿在一个比较华丽的包间儿里,自己去了厨房,打算露一手,亲自给他做一道水煮鱼吃。
  霍渊对口腹之欲并不在意,但听采薇说要亲自给他做吃食,便欣然同意了,坐在桌边儿满满的期待起来……
  农发布庄里
  碧姨娘带着自己的贴身丫鬟,顺利的进入到了采菲学习女红的后院儿。
  自从上次菲儿捡到她丢的那包首饰,碧姨娘就经常过来和她说说话,送她些礼物什么的,菲儿虽然不喜欢被外人打扰,但伸手不打笑脸儿人,何况人家还是来报恩的,因此,便只在面子上淡淡的,也不好不理会她。
  可惜,碧姨娘就像没察觉出菲儿不待见她似的,还照样乐此不疲的往菲儿这里跑,今儿送来一锅鸡汤,明儿送来一件首饰,那热情的程度,简直堪比孝敬主子的奴才似的。
  今儿她来,给菲儿带来了一把女子用的湘妃竹琵琶头折扇,见到菲儿,便笑容可掬的说:“姐姐又来叨扰妹妹了,妹妹可不许烦我。”
  说完,将那把湘妃竹的琵琶头折扇递了过去,道:“如今是一天比一天热了,这把扇子妹妹留着扇凉吧!”
  菲儿接过拿把扇子,见那扇骨上竟有暗红色的斑点,乃是湘妃竹中最好的,且那扇子的做工及其精细,扇骨上还镂刻着富贵花鸟图。
  在俢嬷嬷身边儿呆了一段时间,她也算是长了一些见识,知道这红湘妃竹扇乃是奇货可居,仅这一把扇子,就值三四百两的银子。
  她自认为和这位夫人的关系可没好到这种程度,她可以接受她的鸡汤或者是不值钱的小首饰,但这三四百两银子的贵重礼物,她万万不能收,因此,便将那擅自扇子推了回去,说:“霍夫人,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礼物,菲儿不敢收,还是请霍夫人收回去吧!”
  碧姨娘“嗨”了一声,顺手又将那把扇子塞到了菲儿的怀里,道:“这东西原本就是个物件儿,你看重它它便重,你看它轻它便轻,对姐姐来说,它不过是把扇风的扇子而已,我原没把它看那么重,你倒把它看得挺重的。”
  菲儿笑道:“是呀,我的确把它看得很重,所以不敢收它,还请霍夫人不要为难我,收回尊赐吧!”
  碧姨娘哪里肯收回,笑道:“既然是这样,妹妹也给姐姐一样东西好了,这样妹妹的心里也就平衡了,哦,对了,就把上次姐姐看到的那只锦鲤戏莲的荷包给姐姐好了,那荷包真真好看,姐姐现在还惦记着呢!”
  菲儿说:“不巧了,那荷包被我送了人了,霍夫人还是把扇子拿回去吧……”
  碧姨娘眼珠子转了转,说:“那荷包姐姐当真是喜欢的紧,这样吧,不拘什么时候,妹妹得了空,再给姐姐绣一个好了!”
  菲儿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脸皮儿薄,面子矮,对这种死皮赖脸的纠缠放不下脸来拒绝,便堪堪的答应了……
  ……
  采薇的水煮鱼做好了,满满的一大盆,上面浮着一层红红的辣椒,辣椒下是碧油油的青菜和白嫩嫩的鱼肉,红的红、绿的绿、白的白,煞是好看,不用尝,光闻味道,就知道这菜一定很好吃!
  “来吧!尝尝我独创新手艺,绝对比你吃过似的任何好吃的都好吃!”
  采薇在霍渊的对面坐了下来,扬着精致的脸蛋儿,带着得意和自信的神色。
  霍渊笑了起来,扬眉道:“好,我且尝尝看!”
  说完,伸出象牙筷,夹了一块儿细白的鱼肉放在嘴里品了起来。
  他吃东西的时候很斯文,抿着嘴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和南宫逸的吃相倒是有几分相似。
  采薇托着腮,看他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忽然想到了远在岭北的那个男人,几天不见,不晓得他现在怎么样了。离开岭北是,他派来的驿卒说他这两日攻打喀什,喀什不过是像榆树县那样的一座小城,人口也很少,想来一定能顺利的打下来吧!只要他能场场打胜,再加上她给拓跋奎施加的压力,不愁岭北不投降。
  到时候,定让他风风光光的回大晋去,太子已然是不中用了,没准儿通过这次战役,能让皇上改变主意,封他做了太子呢。她虽然不想做皇后,可朝廷上的事情诡谲莫辩,就拿锦贵妃来说,若是她不刺杀了南宫逸,她就要对自己的一家人下毒手,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儿发生,她觉得还是把政权抓在自己的手中好!
  “嗯,却是不错,难怪妹妹会这么自信!”
  这边,霍渊已经尝完了采薇的水煮鱼,毫不吝惜的夸奖起来。
  “妹妹当真是好手艺,若是能开一家专卖这道鱼的酒楼,一定能赚个钵满盆盈的!”
  采薇说:“其实,我还有好几个项目要投资,只是我来京的时日尚短,手中没有得力的人手,所以好多赚钱的点子都被压下去了,要不,霍大哥帮我推荐几个人?”
  霍渊想了想,道:“我手里倒有几个可靠的人,若是你想做什么时,就只管来找我吧。”
  “不用了,那些人是霍大哥好容易培养出来的,要是给了我,你那里岂不是要打饥荒了!”
  她虽然想要人,但却不想欠霍渊的人情,因此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霍渊却坚持说:“前几日多亏了妹妹派那只鹦鹉来报信,才让我们知道了锦贵妃的诡计,也让贤妃和景王免于生离死别之苦,我们阖家都对妹妹感激不已,正不知拿什么来感激妹妹呢,可巧妹妹就求到我头上了,几个下人而已,霍家多的是,妹妹只管放心用就是了……”
  采薇说:“些许小事,霍大哥何须放在心里,若真这样和我分斤拨两的话,霍大哥帮我开了一座参行,又岂能是一个荷包酬谢的了的?还有上巳节事霍大哥送我的首饰,那些东西可是值七八千两的吧,我可是想都没想的就收下来了,若真要较真儿的话,那些东西我可不敢收了!”
  她的话,让霍渊的心情蓦地大好起来,他清朗的笑道:“好,就依你,往后咱们之间也不用分那么清晰。”
  两人一边儿说着,一边儿动了筷子,桌子上,除了采薇做的水煮鱼,还有穆家的特色——烤肉串,还有几道凉菜,虽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别有一番滋味儿,好吃得紧,霍渊破例吃了两碗米饭,差点儿将采薇亲手做的那道水煮鱼吃光,才放下筷子!
  ☆、第八十二章 南宫玉和落雪
  饭间,采薇向霍渊打听了贤妃娘娘现在的处境,得到的答案是贤妃和景王已有防范,锦贵妃的阴谋不会得逞。
  采薇虽然不知道霍家到底有什么能力,能让权倾天下的锦贵妃无从下手,但霍渊说得从容笃定,可见是有十足的把握的,虽然她很好奇霍家怎么对付锦贵妃,但她和霍渊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不好询问过多,便只好作罢了。
  这顿饭,二人足足吃了近一个时辰,饭毕,霍渊没有再逗留下去的理由了,才不得不起身向她告辞。
  下楼时,穆仲卿笑呵呵和他寒暄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把他送走,在他的心中,霍渊已然是他大女婿的最佳人选了。
  采薇无暇顾及爹爹那份想当岳父的心情,霍渊一走,她便叫上张伯把她送回到庄子去,继续做她的烧玻璃实验去了!
  一下午的实验,依然没有成功,但是比之前进步了不少,照这样进步的速度,在过几天见拓跋奎时,大概就可以成功了。不过,她还得尽量努力才行!
  晚餐时,采薇告诉了家人,自己这次是专门儿回来给菲儿过生日的,师父交代她做的事儿还没有做完,因此,她还得离家一段时间。
  杜氏和穆仲卿知道女儿的本事,也知道家里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全仰仗了这个女儿,因此对她的决定从不过分阻拦,只是嘱咐了要她要多加小心,并询问了她的归期。
  采薇给自己定的归期是二十天后,她估算了一下,等蒙奴投降了,收复了蒙奴的人心需要一段时间,她还得把烧玻璃的技巧传授给蒙奴人,再加上制定玻璃加工厂的规章制度,让玻璃厂走向正轨,整个过程加起来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这两三个月,她得一直盯在那里才,而再过二十几天,就到了锦贵妃给她定下的刺杀南宫逸的时间了,她必须在那个时间段回来一趟,解决掉锦贵妃这个麻烦,然后再回岭北去!
  文儿和武儿知道采薇还要走,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里水濛濛的,露依依不舍的神情,像一只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似的,可怜兮兮的小,采薇揉了揉他们的脑袋,柔声说:“在家乖乖的听话,等姐姐回来给你们带礼物!”
  “嗯,长姐要早点儿回来。”
  “要注意安全!”
  听着小娃子们小大人儿似的嘱咐,采薇的心瞬间软成了一片,差点没放弃去岭北的念头,好在几个时辰后,她心中的激荡终于平静,才再次乘着白毛虎离开了家。
  南宫逸在前线打仗,她无法安心的留在这里,虽不能陪他到前线去,但至少她可以停在离他最近的地方,时时听到他的消息,倘有什么不测的事情发生,她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他的身边,跟他携手一起去面对。
  赶回到岭北大营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采薇将白毛虎收回了空间,放出马,骑马回到了自己住着的那顶营帐。
  守着大帐的士兵见了采薇,高兴的说:“王妃娘娘,您终于回来了,昨晚喀什传来消息,秦王在喀什又打了胜仗了,还让人给您送回了一封信,还有好多硝好的皮子,都被属下送到您的帐子里去了!”
  一听男人又打了胜仗,采薇顿时心花怒放,娇俏的脸上盛着满满的喜悦,转身跑回到大帐里去了。
  大帐外间的案子上,果然堆放了十几张皮毛,有貂皮、雪狼皮、白狐皮和红狐皮,每张都是毛榛齐整密实,精挑细选的好皮子!
  皮子的上面,是一封平平整整的信笺,信封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采薇爱妻亲启’六个大字,正是那厮的笔迹。
  采薇低下头,无声的笑了一会儿,才抽出那封信,慢慢的读了起来。
  信的开始部分,描述得大气磅礴,男人告诉了她攻下喀什的整个过程,并一再强调自己听从了她的吩咐,没有滥杀一人,还打算趁着士气正旺,接着往北攻打都伦城,等打下都轮,就到了蒙奴的中心——蒙奴王城了,到了王城,里胜利也就差不远了!
  接下来的部分,男人详细的向她倾诉了相思之苦,还无耻的讲述一些他晚上做的关于他们之间的旖旎的梦,说得采薇脸红心跳,娇羞不已,一边儿看一边儿在心里骂他不正经,这厮也太大胆了,这样的混账话也敢往信上写,万一这封信不慎落到敌方的手中,被昭告了天下,她可真就没脸在见人了!
  落雪和南宫玉是在接近中午时,才赶到大晋伤兵的兵营的,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跋涉,她们终于找到南宫逸的大营,二人都产生了劫后余生、喜极而泣感觉。
  仿佛从前的阴霾尽数散尽,大好的明天就在眼前!
  然而,一踏入大营,却被守营的士兵拦了下来。
  “站住,什么人,敢擅闯大晋的兵营,不要命了吗?”
  南宫玉皱起了眉头,刚要斥责那守营的士兵,却被落雪拦住了。
  落雪拿了一小锭银子,塞到了那士兵的手中,温声道:“这位小哥,我们是京城来的,要见秦王殿下,麻烦小哥帮忙去通报一声,就说玉儿来了,秦王殿下自会见我们!”
  守营的士兵见落雪和南宫玉穿着普通的衣服,风尘仆仆,身边儿连个伺候的丫鬟婆子都没有,再加上二人都还年轻貌美,遂将她们当成了来爬床的女子,因此冷笑一声,毫不客气的将银子丢回到落雪的怀里,讥讽道:“二位还是回去吧,想要攀龙附凤也该拿镜子照照自己的模样,咱们秦王妃沉鱼落雁、倾国倾城,不知甩出二位多少倍,如今正在大营中,秦王又怎会待见你们?”
  秦王妃?
  落雪和南宫玉惊呆了,明知道自己被守营的士兵误会成爬床的了,但因听到‘秦王妃’三个字,都震惊瞠目结舌,忘记了质问那士兵,只管追问着。
  “什么秦王妃?哪来的秦王妃?一定是冒充的,叫她出来见我!”
  守门士兵不耐烦的说:“是秦王亲口承认的秦王妃,又怎么假的了?我看你们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吧,到了这份儿上还不死心,赶紧滚赶紧滚,再啰嗦的话,把你们当蒙奴的细作抓起来,有你们受的!”
  南宫玉一听,气得血直往头上涌,指着那守营的士兵怒道:“大胆奴才,胆敢辱骂羞辱于我,等我回头见了哥哥,一定让他要了你的狗命!”
  守门的士兵被她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顿时也怒了,抡起手中的长矛向南宫玉打去,一边打一边儿骂咧咧的。
  “哪来的不要脸的女人,竟敢来军营里撒野,不要命了吗?”
  落雪见那长矛就要砸到南宫玉的头上了,急忙一抬手,将那长矛在距离南宫玉的头上一尺远的地方握住了,她阴着脸,冷声对那士兵喝道:“放肆!”
  在另一边儿守门的士兵见她们竟敢反抗,而且落雪居然会武,登时大叫起来:“来人啊,快来抓蒙奴的细作……”
  叫声刚落,呼啦一下,从大营里跑出几十个士兵,挥舞着手里的长矛,向落雪和南宫玉刺去。
  南宫玉吓得脸都白了,僵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生死攸关之际,落雪顾不上会不会被暴露身份,一面反抗,一面大声叫着:“快住手,这是朝阳公主殿下,秦王的亲妹妹,你们竟敢对公主动粗,不要命了吗?”
  经她这么一喊,士兵们都情不自禁的向南宫玉看去,南宫玉虽然经历了一个多月的奔波劳碌,面容憔悴了许多,但她胜在年轻,底子又是极好的,因此绝美的容貌还是显而易见的,她长得的确很像秦王,特别是那双魅惑的眼睛,跟秦王简直一模一样。
  士兵们的动作都滞住了,谁都不敢再轻举妄动,虽然眼前这女子还没有摆脱细作的嫌疑,但没准儿她就真的是秦王的妹妹朝阳公主呢!
  也有聪明的士兵,见无法准确判断这两个女子的来历,便一溜烟的跑到了采薇居住的大营,向采薇汇报了此事。
  这会儿,采薇正和长眉在空间里种青蔓子花,听到有自称是朝阳公主的女子前来投奔,不由得吃了一惊,朝阳怎么可回来这儿呢?但随即又想到,一定是莫皇后不甘心女儿嫁过去送死的,所以在半路上做了手脚,把自家的女儿给救出去了。
  朝阳虽然被救,但莫皇后现在失势,已经无法在京中保护女儿的周全,所以只能让她来岭北投奔南宫逸!
  “他们现在哪里?”
  “回王妃的话,都在大营的外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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