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樊歆摆出贴心管家般的笑:“这不是我的工作嘛!”
慕春寅转了个话题,“听说你跟秦晴在电视台吵了一架?怎么,你很讨厌她?”
这事没必要瞒,樊歆实话实说,“反正不喜欢。”
“很好。”慕春寅打了个响指,带着恶作剧的笑意,“今晚就是她了。”
樊歆:“……”
※
豪华跑车将慕春寅载着离开后,家里只剩樊歆一个人,她再次觉得客厅有冷风飕飕刮过——慕春寅这变态,这么大的房子只让她跟他两人住,连佣人都不要,家务全请钟点工,做完活就让人家滚,导致房子面积大却半点人气都没有。
她讨厌这种感觉,起初她想住公司宿舍,可慕春寅不让,非说她这总裁生活特助,就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伺候他。
贴身——确实贴身,两人虽然一人一间房,可卧室紧紧相邻,隔着单薄的一面墙,恨不得他带女人回来过夜,她都听得见啪啪啪的声响——好吧,幸亏他从没带过。
“嗡”一声手机震动声响,樊歆回过神来,接了电话。
是她的闺蜜兼同事莫婉婉的,男人婆莫婉婉说话永远都是开门见山,“姐们,恭喜你要唱电影主题曲啦!”
樊歆微笑,“我这样的新人一出道就能唱大片,恐怕无数人得眼红吧。”
“哈哈,管那么多干嘛,在这个草泥马的时代,凡事都要抱着去他妹的心态!”莫婉婉豪迈大笑,“只能说你的工作太牛掰!一面是总裁特助,一面以艺人身份出道,工作梦想两不误!”
“其实盛唐里都以为我只是新艺人,除了几个高层外,没人知晓我跟慕春寅的关系。再说了,什么总裁特助,就是个铺床叠被加做饭的。”
“真这么简单,慕春寅为什么不找其她人,单找你啊?”
樊歆无奈道:“我欠他的嘛,只能这样还债。”
这话仿佛揭开什么伤疤,气氛沉默下去,莫婉婉赶紧转了个话题,“对了,我听说温浅也加入了这部电影,担任音乐总监,那你们岂不是要见面?”
提起这名字,樊歆嗓音里透着涩意,“今晚我跟他已经见了面。”
莫婉婉惊呼,“呀!见面了!怎样,他有没有很震惊,有没有悔不当初,有没有拉着你的手痛哭流涕,说从前对不起你之类的话?想想你曾豁出性命去爱他,想想当年生离死别的一幕,老娘对这个重逢桥段充满狗血剧般的期待啊!”
樊歆清浅的语气里有自嘲,“他没有认出我。”
“啥?”莫婉婉吼了一声,“没认出来?”
樊歆轻笑,“对啊,他看了我一眼,就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咦?不该是这样啊。”莫婉婉沉思着,一贯嘻哈的口吻敛去,正色道:“他不是这样的人,可能是你脱胎换骨变化太大,他才没认出来。你在国外呆了这么久,三月份回来时,作为曾经大学上下铺的死党,姐见到你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说的在情在理,樊歆无言以对。
莫婉婉又问:“那你要去告诉他你没有死,好好的回来了吗?”
樊歆道:“不,我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瓜葛。”
“为什么?当初要死要活的喜欢,如今就甘心归于陌路?”
“为什么?”樊歆低声浅笑,眉目间有不着痕迹的苦涩,“因为得不到,所以不想要。”
缓了缓,又补一句:“这是我在加拿大那五年,挣扎在手术台上时,悟出来的道理。”
※
结束电话,樊歆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手中捏着好几年前的照片。
欧式立镜清楚映出她的模样,身高166,92斤,长腿细腰瘦得窈窕有致,轮廓恰好的鹅蛋脸,极深的双眼皮显得瞳仁格外乌黑,弯唇时嘴畔有一对极小的梨涡,及腰的长发乌缎般柔顺黑亮,静默不语时整个人很有言情小说封面女主的恬静。
总之,这副皮囊起码能打90分。
端详完现在的模样,樊歆低头看手中照片。
发黄的照片里是四个女生的合影,左二最为突出——之所以这么抢镜,因为体型太胖!大腿赶上旁人两倍粗,整张脸亦因过分肉嘟而将五官挤成一团,活像个揉开的面团子,在一堆漂亮清纯的女生中格格不入。
樊歆自嘲一笑,相片中是她刚入大一的情景,因为重病服用太多激素,她在那年胖到人生的巅峰,足足159斤,比现在多出70斤的肉,当真不忍直视。
除了胖之外,照片里胖妞的左脸还有条疤痕,自左眼角一直蜿蜒到耳际,看得人心头一颤。
——那是她曾经的模样,亦是最不堪的梦魇。
良久,樊歆收回照片,轻声叹息。
今夕何夕,再不同往昔。
五年前,她臃肿丑陋,带着不堪入目的疤痕。而眼下,她窈窕纤细,肌肤光滑而貌美,没经历过任何整容手术,却奇迹般脱胎换骨熔炉再造,温浅认不出来理所应当。
她又摇了摇头,觉得人跟人的差别真大。
她如今站在温浅面前他都认不出来,可二月份回国时,慕春寅面对判若两人的她却一眼认出,火眼金睛将外逃加拿大五年的她逮了回来。
重新落入魔爪的樊歆纳闷他眼尖,有一日壮着胆问了,慕春寅掀掀眼皮道:“樊歆,别说改头换面,你就算烧成了灰,我也认得。”
樊歆闻言默然。
是的,他对她恨之入骨,恨到不惜奴役她折辱她囚禁她,这样的恨,他怎会认不出来。
※
一夜很快过去,翌日樊歆一到盛唐便见同事都在窃窃私语,表情狎昵又艳羡。樊歆猜她们大概在讨论秦晴吧,昨晚头条帝说到做到,还真去找秦晴了。
樊歆走上三楼的艺人练功房,正巧秦晴就站在门口,s型的身材前凸.后翘,春风得意的脸上只差挥毫“昨夜承恩露”几个大字,模样像极了古代被皇帝临幸过的宠妃。她拦住樊歆,精心描的柳眉微挑,下巴端得高高的:“樊歆,你这表情是对我羡慕嫉妒恨吗?”
樊歆差点要笑出来。
什么羡慕嫉妒恨,还空虚寂寞冷呢!果然世上奇葩的想法,你永远无法预料。
她强忍的笑意却惹怒了秦晴,秦晴杏眼一瞪:“笑什么?待会你就要哭了!”手朝培训室旁一指,“汪姐在等你,她会告诉你不止一个一一”拖长的声音很有几分幸灾乐祸,“好消息!”
樊歆进了汪姐的办公室。
明亮的窗台摆着几棵绿植,微风徐徐拂过白色窗帘,这原本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汪姐的表情却不怎么好,她惋惜地看向樊歆:“樊歆,要叫你失望了。荣光那边来电话,《巴格达之恋》的主题曲,温先生拒绝与新人合作。”
樊歆一怔,“啊?”
以为她不懂,汪姐解释道:“温先生就是音乐家温浅嘛,他骨子里有股艺术家的清高,虽然也有自己的企业,却不喜欢别人称他温总,圈内都尊称他温先生。”
汪姐瞧樊歆呆呆的,以为她是太失落,忙道:“其实他有这样的想法也很正常,这圈里资历什么的很重要。”
樊歆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没关系,不合作也好。”
是的,不合作也好。其实她应该感谢温浅,感谢他替她做出果断的决定,因为她也害怕再见到他。
汪姐还在安慰她,“你别太难过,歌虽然唱不了,但公司给了你其它机会。”说着一拍她的肩,“高层决定派你去参加这一季的《歌手之夜》!”
《歌手之夜》是某省级电视台举办的栏目,就是找些具有话题性的歌手进行同台竞演,跟芒果台的《我是歌手》微有类似,这两年极火,但凡有它的出现,必然就是头条。樊歆微愕,“这机会不是公司给秦晴的吗?”
“是啊,这就是上次我在车里说的事。这一季《歌手之夜》还有最后两场,其中一名选手突发疾病中途退场,栏目组需要有人替位补上,便联系了我们盛唐,公司想给秦晴机会,让她代表新生代歌手参加节目,秦晴不知原委前还兴高采烈,可一得知几个重量级的腕都在,唯恐输得太惨,死活都不肯上了。”
她话落拍拍樊歆的手,笑眯眯道:“不过好在有你,加油,我看好你哦!”
※
与汪姐商量完事,樊歆走出经纪人办公室。
秦晴还站在走廊上,拉着公司女同事眉飞色舞:“天哪,昨天我跟慕少约会才知道他多有情调,他懂摄影懂电影懂品酒饮茶,会玩赛车……对了,他那辆布加迪你看到了吗?那么贵的车,他一买就是四辆,原因是不同颜色的车好搭配不同的衣服……噢,像他这种有钱有貌有格调的男人怎么可能不上头条,怎么可能不成为网络热点呢……”
秦晴没完没了,见樊歆出来,她打住话头故作关切,“樊歆你别装了,换了我,电影曲唱不了,还要去参加那什么破比赛,我早哭了!”
女同事跟着说:“可不是,这一季《歌手之夜》除了两个国宝级大腕,其余全是一线歌手,新人上去明摆着就是送死嘛。”
秦晴同情地拍拍樊歆的肩,“虽然明知你会输,但我还是希望你别被踩得太难看!毕竟你还顶着我们的头衔呢,你丢脸,我的脸也没处搁!”
她的眼神轻蔑而尖锐,樊歆脸色微沉,“如果我没输呢?”
秦晴拨动着自己的指甲,嗤笑,“少做梦了,人家是大腕中的大腕,有实力有名气有人气,你呢?”她捂唇笑得花枝乱颤,“恐怕你这样的无名小卒站在屏幕中央,都没人认出来!”
樊歆将那句话再重复一遍,“如果我没输呢?”
“呵!”秦晴眸光有笃定的讥诮,“如果你不是最后一名,以后在里,你说一我不敢说二。”
樊歆颔首,“好。”她看向女同事,“你今天就做见证人,我跟她,一言为定。”
☆、chapter 4参赛
下午公司没什么安排,樊歆到点便回了家。
晚上慕春寅没回家吃饭,她下班出公司时见他开着那辆骚包的布加迪,载着春光满面的秦晴离开,秦晴还将头伸出窗外,对她露出一抹示威般的笑,指甲上的水钻在夕阳下闪着眩目的光,像一个浮夸的炫耀。
不用再伺候慕少爷,樊歆随便弄了点吃的,窝在沙发上看前几期的《歌手之夜》。要去这个全国最红的节目,她忧喜交加——这是个机会,可能出名,也可能出洋相。
她有些紧张,但不后悔。横竖电影曲不能唱了,有其他事转移一下工作重心也好。
凌晨一点,门咔擦被推开,寻欢作乐的头条帝回了家。他一面弯腰换鞋一面问沙发上看电视的樊歆,“怎么还不睡?”
樊歆道:“我在对《歌手之夜》的对手进行实力研究,预估自己有几成胜算。”
慕春寅浑身染着风月场中的奢靡之气,眉稍含笑,“哦,那你分析出几成?”
“对手太强。”樊歆笑着摊手:“一成也没有。”
慕春寅将外套丢在一旁,懒懒地坐在沙发上,“这么说,你与秦晴的赌是非输不可了?”他似笑非笑搭搭她的肩,“不如你求求我,或许少爷我心情一好,你就不会输了。”
樊歆退后一步,将两人距离拉开,挤出一抹笑,“谢谢厚爱,我不想作弊。”
输赢未定,结局还早。她想竭尽全力拼搏一把,况且,她也想通过比赛看清自己的实力。
慕春寅打量着她,眸里有玩味,“你变了很多,从前你安于现状,而现在的你用尽全力往上爬。为什么,你在国外的五年遭遇了什么吗,我真的很好奇。”
他的英伦风小翻领衬衣上传来浓郁的香气,樊歆嗅出是秦晴常用的香水,身子往后避开,轻描淡写道:“没经历什么,我只是单纯想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完成一个愿望而已。”
“什么愿望?”
逆着光线,樊歆脸色平和如常,那双乌黑瞳仁却闪过不易察觉的悲伤——在加拿大呆了五年,她历经人生中第二轮生死离别,撕心裂肺后她毅然回国,为了完成那人临终前的心愿,她进入这个流光声色物欲沉浮的演艺圈,一路跌跌撞撞泥泞前行,从未有一秒后悔过。
但她眨眨眼,浓密的睫毛将过去的不为人知尽数掩盖,“没什么,我去睡了。”
她起身回房,还未走出两步,手腕陡然被人抓住,接着一股大力袭来,她整个人往沙发上摔去。雅白的灯光下,慕春寅的脸色再不复方才的散漫无谓,他将她摁在身下,凛冽的气息压迫着她,他的身躯牢笼般将她笼罩住,幽邃的眸光里满是忿然与猜忌,“说,你是不是为了他才回国?”
见她不语,慕春寅右手猛地捏住她下巴,“别给我装傻充愣!”
她痛得皱眉,他的手劲还在加大,“呵,五年前你千辛万苦从我身边逃了出去,好不容易在国外得了自由,为什么还回来?不就是为了老情人温浅吗?你想要配得上堂堂大音乐家,所以进这个圈子,拼命向上爬……”
樊歆的下巴疼到像要被捏碎。慕春寅这变态永远都是这样,上一秒可能嬉皮笑脸欢声笑语,下一秒就翻脸无情暴戾相加,樊歆不敢跟他硬碰,从前无数次的教训让她对他的脾气了如指掌——他一旦暴怒,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她将口吻放得缓和诚恳,“不是的,你误会了……我对他早就没那个心了。”
慕春寅的笑陡然敛去,一声暴喝,房梁恨不得都在震,“你骗谁呢?你当年都肯为他去死!”
慕春寅转了个话题,“听说你跟秦晴在电视台吵了一架?怎么,你很讨厌她?”
这事没必要瞒,樊歆实话实说,“反正不喜欢。”
“很好。”慕春寅打了个响指,带着恶作剧的笑意,“今晚就是她了。”
樊歆:“……”
※
豪华跑车将慕春寅载着离开后,家里只剩樊歆一个人,她再次觉得客厅有冷风飕飕刮过——慕春寅这变态,这么大的房子只让她跟他两人住,连佣人都不要,家务全请钟点工,做完活就让人家滚,导致房子面积大却半点人气都没有。
她讨厌这种感觉,起初她想住公司宿舍,可慕春寅不让,非说她这总裁生活特助,就必须二十四小时贴身伺候他。
贴身——确实贴身,两人虽然一人一间房,可卧室紧紧相邻,隔着单薄的一面墙,恨不得他带女人回来过夜,她都听得见啪啪啪的声响——好吧,幸亏他从没带过。
“嗡”一声手机震动声响,樊歆回过神来,接了电话。
是她的闺蜜兼同事莫婉婉的,男人婆莫婉婉说话永远都是开门见山,“姐们,恭喜你要唱电影主题曲啦!”
樊歆微笑,“我这样的新人一出道就能唱大片,恐怕无数人得眼红吧。”
“哈哈,管那么多干嘛,在这个草泥马的时代,凡事都要抱着去他妹的心态!”莫婉婉豪迈大笑,“只能说你的工作太牛掰!一面是总裁特助,一面以艺人身份出道,工作梦想两不误!”
“其实盛唐里都以为我只是新艺人,除了几个高层外,没人知晓我跟慕春寅的关系。再说了,什么总裁特助,就是个铺床叠被加做饭的。”
“真这么简单,慕春寅为什么不找其她人,单找你啊?”
樊歆无奈道:“我欠他的嘛,只能这样还债。”
这话仿佛揭开什么伤疤,气氛沉默下去,莫婉婉赶紧转了个话题,“对了,我听说温浅也加入了这部电影,担任音乐总监,那你们岂不是要见面?”
提起这名字,樊歆嗓音里透着涩意,“今晚我跟他已经见了面。”
莫婉婉惊呼,“呀!见面了!怎样,他有没有很震惊,有没有悔不当初,有没有拉着你的手痛哭流涕,说从前对不起你之类的话?想想你曾豁出性命去爱他,想想当年生离死别的一幕,老娘对这个重逢桥段充满狗血剧般的期待啊!”
樊歆清浅的语气里有自嘲,“他没有认出我。”
“啥?”莫婉婉吼了一声,“没认出来?”
樊歆轻笑,“对啊,他看了我一眼,就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咦?不该是这样啊。”莫婉婉沉思着,一贯嘻哈的口吻敛去,正色道:“他不是这样的人,可能是你脱胎换骨变化太大,他才没认出来。你在国外呆了这么久,三月份回来时,作为曾经大学上下铺的死党,姐见到你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说的在情在理,樊歆无言以对。
莫婉婉又问:“那你要去告诉他你没有死,好好的回来了吗?”
樊歆道:“不,我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瓜葛。”
“为什么?当初要死要活的喜欢,如今就甘心归于陌路?”
“为什么?”樊歆低声浅笑,眉目间有不着痕迹的苦涩,“因为得不到,所以不想要。”
缓了缓,又补一句:“这是我在加拿大那五年,挣扎在手术台上时,悟出来的道理。”
※
结束电话,樊歆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手中捏着好几年前的照片。
欧式立镜清楚映出她的模样,身高166,92斤,长腿细腰瘦得窈窕有致,轮廓恰好的鹅蛋脸,极深的双眼皮显得瞳仁格外乌黑,弯唇时嘴畔有一对极小的梨涡,及腰的长发乌缎般柔顺黑亮,静默不语时整个人很有言情小说封面女主的恬静。
总之,这副皮囊起码能打90分。
端详完现在的模样,樊歆低头看手中照片。
发黄的照片里是四个女生的合影,左二最为突出——之所以这么抢镜,因为体型太胖!大腿赶上旁人两倍粗,整张脸亦因过分肉嘟而将五官挤成一团,活像个揉开的面团子,在一堆漂亮清纯的女生中格格不入。
樊歆自嘲一笑,相片中是她刚入大一的情景,因为重病服用太多激素,她在那年胖到人生的巅峰,足足159斤,比现在多出70斤的肉,当真不忍直视。
除了胖之外,照片里胖妞的左脸还有条疤痕,自左眼角一直蜿蜒到耳际,看得人心头一颤。
——那是她曾经的模样,亦是最不堪的梦魇。
良久,樊歆收回照片,轻声叹息。
今夕何夕,再不同往昔。
五年前,她臃肿丑陋,带着不堪入目的疤痕。而眼下,她窈窕纤细,肌肤光滑而貌美,没经历过任何整容手术,却奇迹般脱胎换骨熔炉再造,温浅认不出来理所应当。
她又摇了摇头,觉得人跟人的差别真大。
她如今站在温浅面前他都认不出来,可二月份回国时,慕春寅面对判若两人的她却一眼认出,火眼金睛将外逃加拿大五年的她逮了回来。
重新落入魔爪的樊歆纳闷他眼尖,有一日壮着胆问了,慕春寅掀掀眼皮道:“樊歆,别说改头换面,你就算烧成了灰,我也认得。”
樊歆闻言默然。
是的,他对她恨之入骨,恨到不惜奴役她折辱她囚禁她,这样的恨,他怎会认不出来。
※
一夜很快过去,翌日樊歆一到盛唐便见同事都在窃窃私语,表情狎昵又艳羡。樊歆猜她们大概在讨论秦晴吧,昨晚头条帝说到做到,还真去找秦晴了。
樊歆走上三楼的艺人练功房,正巧秦晴就站在门口,s型的身材前凸.后翘,春风得意的脸上只差挥毫“昨夜承恩露”几个大字,模样像极了古代被皇帝临幸过的宠妃。她拦住樊歆,精心描的柳眉微挑,下巴端得高高的:“樊歆,你这表情是对我羡慕嫉妒恨吗?”
樊歆差点要笑出来。
什么羡慕嫉妒恨,还空虚寂寞冷呢!果然世上奇葩的想法,你永远无法预料。
她强忍的笑意却惹怒了秦晴,秦晴杏眼一瞪:“笑什么?待会你就要哭了!”手朝培训室旁一指,“汪姐在等你,她会告诉你不止一个一一”拖长的声音很有几分幸灾乐祸,“好消息!”
樊歆进了汪姐的办公室。
明亮的窗台摆着几棵绿植,微风徐徐拂过白色窗帘,这原本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汪姐的表情却不怎么好,她惋惜地看向樊歆:“樊歆,要叫你失望了。荣光那边来电话,《巴格达之恋》的主题曲,温先生拒绝与新人合作。”
樊歆一怔,“啊?”
以为她不懂,汪姐解释道:“温先生就是音乐家温浅嘛,他骨子里有股艺术家的清高,虽然也有自己的企业,却不喜欢别人称他温总,圈内都尊称他温先生。”
汪姐瞧樊歆呆呆的,以为她是太失落,忙道:“其实他有这样的想法也很正常,这圈里资历什么的很重要。”
樊歆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没关系,不合作也好。”
是的,不合作也好。其实她应该感谢温浅,感谢他替她做出果断的决定,因为她也害怕再见到他。
汪姐还在安慰她,“你别太难过,歌虽然唱不了,但公司给了你其它机会。”说着一拍她的肩,“高层决定派你去参加这一季的《歌手之夜》!”
《歌手之夜》是某省级电视台举办的栏目,就是找些具有话题性的歌手进行同台竞演,跟芒果台的《我是歌手》微有类似,这两年极火,但凡有它的出现,必然就是头条。樊歆微愕,“这机会不是公司给秦晴的吗?”
“是啊,这就是上次我在车里说的事。这一季《歌手之夜》还有最后两场,其中一名选手突发疾病中途退场,栏目组需要有人替位补上,便联系了我们盛唐,公司想给秦晴机会,让她代表新生代歌手参加节目,秦晴不知原委前还兴高采烈,可一得知几个重量级的腕都在,唯恐输得太惨,死活都不肯上了。”
她话落拍拍樊歆的手,笑眯眯道:“不过好在有你,加油,我看好你哦!”
※
与汪姐商量完事,樊歆走出经纪人办公室。
秦晴还站在走廊上,拉着公司女同事眉飞色舞:“天哪,昨天我跟慕少约会才知道他多有情调,他懂摄影懂电影懂品酒饮茶,会玩赛车……对了,他那辆布加迪你看到了吗?那么贵的车,他一买就是四辆,原因是不同颜色的车好搭配不同的衣服……噢,像他这种有钱有貌有格调的男人怎么可能不上头条,怎么可能不成为网络热点呢……”
秦晴没完没了,见樊歆出来,她打住话头故作关切,“樊歆你别装了,换了我,电影曲唱不了,还要去参加那什么破比赛,我早哭了!”
女同事跟着说:“可不是,这一季《歌手之夜》除了两个国宝级大腕,其余全是一线歌手,新人上去明摆着就是送死嘛。”
秦晴同情地拍拍樊歆的肩,“虽然明知你会输,但我还是希望你别被踩得太难看!毕竟你还顶着我们的头衔呢,你丢脸,我的脸也没处搁!”
她的眼神轻蔑而尖锐,樊歆脸色微沉,“如果我没输呢?”
秦晴拨动着自己的指甲,嗤笑,“少做梦了,人家是大腕中的大腕,有实力有名气有人气,你呢?”她捂唇笑得花枝乱颤,“恐怕你这样的无名小卒站在屏幕中央,都没人认出来!”
樊歆将那句话再重复一遍,“如果我没输呢?”
“呵!”秦晴眸光有笃定的讥诮,“如果你不是最后一名,以后在里,你说一我不敢说二。”
樊歆颔首,“好。”她看向女同事,“你今天就做见证人,我跟她,一言为定。”
☆、chapter 4参赛
下午公司没什么安排,樊歆到点便回了家。
晚上慕春寅没回家吃饭,她下班出公司时见他开着那辆骚包的布加迪,载着春光满面的秦晴离开,秦晴还将头伸出窗外,对她露出一抹示威般的笑,指甲上的水钻在夕阳下闪着眩目的光,像一个浮夸的炫耀。
不用再伺候慕少爷,樊歆随便弄了点吃的,窝在沙发上看前几期的《歌手之夜》。要去这个全国最红的节目,她忧喜交加——这是个机会,可能出名,也可能出洋相。
她有些紧张,但不后悔。横竖电影曲不能唱了,有其他事转移一下工作重心也好。
凌晨一点,门咔擦被推开,寻欢作乐的头条帝回了家。他一面弯腰换鞋一面问沙发上看电视的樊歆,“怎么还不睡?”
樊歆道:“我在对《歌手之夜》的对手进行实力研究,预估自己有几成胜算。”
慕春寅浑身染着风月场中的奢靡之气,眉稍含笑,“哦,那你分析出几成?”
“对手太强。”樊歆笑着摊手:“一成也没有。”
慕春寅将外套丢在一旁,懒懒地坐在沙发上,“这么说,你与秦晴的赌是非输不可了?”他似笑非笑搭搭她的肩,“不如你求求我,或许少爷我心情一好,你就不会输了。”
樊歆退后一步,将两人距离拉开,挤出一抹笑,“谢谢厚爱,我不想作弊。”
输赢未定,结局还早。她想竭尽全力拼搏一把,况且,她也想通过比赛看清自己的实力。
慕春寅打量着她,眸里有玩味,“你变了很多,从前你安于现状,而现在的你用尽全力往上爬。为什么,你在国外的五年遭遇了什么吗,我真的很好奇。”
他的英伦风小翻领衬衣上传来浓郁的香气,樊歆嗅出是秦晴常用的香水,身子往后避开,轻描淡写道:“没经历什么,我只是单纯想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完成一个愿望而已。”
“什么愿望?”
逆着光线,樊歆脸色平和如常,那双乌黑瞳仁却闪过不易察觉的悲伤——在加拿大呆了五年,她历经人生中第二轮生死离别,撕心裂肺后她毅然回国,为了完成那人临终前的心愿,她进入这个流光声色物欲沉浮的演艺圈,一路跌跌撞撞泥泞前行,从未有一秒后悔过。
但她眨眨眼,浓密的睫毛将过去的不为人知尽数掩盖,“没什么,我去睡了。”
她起身回房,还未走出两步,手腕陡然被人抓住,接着一股大力袭来,她整个人往沙发上摔去。雅白的灯光下,慕春寅的脸色再不复方才的散漫无谓,他将她摁在身下,凛冽的气息压迫着她,他的身躯牢笼般将她笼罩住,幽邃的眸光里满是忿然与猜忌,“说,你是不是为了他才回国?”
见她不语,慕春寅右手猛地捏住她下巴,“别给我装傻充愣!”
她痛得皱眉,他的手劲还在加大,“呵,五年前你千辛万苦从我身边逃了出去,好不容易在国外得了自由,为什么还回来?不就是为了老情人温浅吗?你想要配得上堂堂大音乐家,所以进这个圈子,拼命向上爬……”
樊歆的下巴疼到像要被捏碎。慕春寅这变态永远都是这样,上一秒可能嬉皮笑脸欢声笑语,下一秒就翻脸无情暴戾相加,樊歆不敢跟他硬碰,从前无数次的教训让她对他的脾气了如指掌——他一旦暴怒,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她将口吻放得缓和诚恳,“不是的,你误会了……我对他早就没那个心了。”
慕春寅的笑陡然敛去,一声暴喝,房梁恨不得都在震,“你骗谁呢?你当年都肯为他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