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衣冠禽兽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阿风听到两人谈话的内容,似乎是郑光景想要收购什么公司的股份,但谢书兰的脸色不好看,估计是她不想卖,或是因为郑光景给的价格太低了。
  不过,对方是军方大佬,谢书兰似乎并没有拒绝的余地,因此她只能说先考虑几天时间,再做答复。
  郑光景却说道:“谢小姐,郑某的时间并不宽裕,我能来这里一趟,已经是给足了面子。我最多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半个小时之后,我希望能得到你确切的答复。”
  谢书兰脸色十分难看,但她也是无可奈何,只能答应他,半个小时之后再答复他。
  这时,一个身穿制服的光头保镖走过来,对林小雨说道:“这位女士,我们家少爷让你过去一趟。”
  这光头保镖,是郑光景的手下,他的眼神锐利,神色有些凶悍,看他样子,似乎身手不错。
  但是林小雨何许人也,她对那种自以为是的青年根本不屑一顾,只是轻轻的说道:“没兴趣。”
  那光头保镖冷笑道:“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惹得我们少爷不高兴,你恐怕吃不了兜着走。”
  林小雨这几天心情很不好,正愁没处发泄,这光头竟然送上门来,她哪里还会客气?只见她抓起桌子上的酒瓶子,往光头保镖头上猛地砸去,光头保镖一时反应不及,脑袋顿时开了花,鲜血飞溅而出。
  “臭娘们,你竟敢打我?”光头保镖非常愤怒,他作为军方大佬身边的保镖,身手自然不凡,可是今天竟然被一个娘们给揍了,而且还是在上司面前被揍,简直颜面扫地。
  正当光头保镖想不顾一切冲上来的时候,忽然之间,他感到身体似乎很不对劲,紧接着脑袋突然变得眩晕,扑通一声栽倒在地,呼呼大睡起来。
  “哦,小雨姐姐好彪悍哦!”周莺语拍手叫道,唯恐天下不乱。
  “小雨好样的,没给咱们女人丢脸。”凌菲也赞了一句。
  林小雨发泄一通,不无得意的看着阿风,似乎向他耀武扬威。
  阿风则有些无语了,这林小雨平时表现的温文尔雅,十足的淑女,没想到还有这么彪悍的一面, 实在是人不可貌相啊。
  林小雨发飙的这一幕,引来众多关注,而那名始终关注林小雨动静的青年,不但没有退缩,反而露出了欣喜之色,只见他带着几名保镖过来,笑道:“这小辣椒的性格,我喜欢。我叫郑志衫,想和你交个朋友。”
  林小雨淡淡一笑,说道:“你以为你很帅很吸引女孩子吗?看看我身边这位帅哥,你连给他舔脚指头的资格都没有。”
  阿风听罢,就知道这妞对他不爽,所以祸水东引,把麻烦往他身上推。
  此时,郑志衫脸色有些难看,没想到风流如他,竟然被一个大美女如此奚落,这简直就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不过郑志衫很快就恢复了神态,笑着对阿风说道:“这位大哥,未请教高姓大名。”
  阿风懒得理他,默默的在虚拟界面的‘检索目标信息’一栏中输入军方郑志衫几个字,顿时,一大串信息出现在虚拟界面之中。
  这一查不要紧,看到里面的信息内容之后,阿风心中顿时愤怒起来,眼前这个谈笑风生的青年,简直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信息显示,郑志衫经常出入各种风月场所,只要是他看中的美女,就一定会将美女带回住所,然后采用各种手段施虐以及囚禁等等,被他蹂躏过的美女,已经多达百人,还有不少是知名的美女明星,还有一些模特儿,有几个女孩不堪凌辱而自杀,有些女孩被凌虐过后,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各种求告无门,更多的女孩子因为惧怕他的背景,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如此的行径,简直天理难容,难怪谢书兰说他们罪恶滔天,甚至罄竹难书也不为过。
  阿风抬起头来,看着郑志衫,目光冷冽,此刻在他眼里,对方已经是一个死人。
  郑志衫心中没来由的一抖,似乎感觉到眼前的男子有些难惹,权衡之下,他选择了后撤。
  “给我查查那人的背景。”远离了阿风之后,郑志衫立刻给手下下达了命令,这天底下就没有他泡不到的美女,也没有他收服不了的人,有他叔叔做靠山,谁敢惹他,下场必定很凄惨。
  这时,谢书兰走过来,脸色有些难看。
  “说吧。”阿风淡淡的说道,他已经知道谢书兰所遭遇的困境,收购股权这种事情,似乎并不是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如果这种事情也要他出手的话,这谢书兰也未免太不知好歹了。
  谢书兰没注意到刚才发生的场景,她说道:“郑光景要跟我收购一家科技公司的股权。”
  阿风眉目微垂,等待她接着说下去。此时他正盯着虚拟界面,浏览郑光景的资料。
  谢书兰继续说道:“这家公司涉及到国家最高的科技机密,一旦我手中的股权被他拿走,他就会成为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那么他就有权利参与董事会,那些科技机密,只怕也要落入他的手中。”
  阿风神色一愣,说道:“什么科技机密,很重要吗?”
  谢书兰说道:“量子通信技术。”
  阿风脸色一沉,他就算是科技小白,也知道量子通信技术是华夏的前沿科技,是非常机密的事情,郑光景虽然是军方之人,但是利用这种手段获取国家机密,未免参合了其他的心思在里面。
  如果不是有重大利益,作为一个军方人物,是不会轻易参与其中的。
  阿风看着谢书兰,说道:“你拥有这家公司的股份,看来也不简单啊。”
  谢书兰说道:“当初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拉投资,我当时手头有些宽裕,就入了一些原始股,放到现在,股价已经远高于原始股价。因为是原始股,所以我跟公司签订了合约,在股东大会不允许的情况之下,是不可以将手中的股份转让的。即使转让,也必须通过股东大会的同意。不过,听郑光景说,他有办法让股东大会同意股份转让,所以,他今天前来,就是要我跟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只怕后果堪忧。”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