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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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晚上不做,怕看不清楚,分不好线,也不想费灯油。”
  李秀抿嘴一笑,带着几个小雀斑的脸上,表情鲜活很多,她能赚钱,赚很多钱,有了点底气,人也开朗多了,和从前畏畏缩缩的模样差距很大。
  文氏插不上话,暗叹自己老了,她主要还是关心莫小荷的亲事,之前只说定亲,没想到这么快就办了仪式,她这个做舅娘的,都没亲眼看见,有些遗憾。
  “我和表哥说过,他没转达吗?”
  莫小荷抽了抽嘴角,表哥那么聒噪,在关键问题上就卡壳,一点不给力,她只好变为复读机,把和李河说过的又重复一遍。
  “边城第一美人,有多美?”
  李秀托着腮,少女心冒着粉红的泡泡,以大吴人的习惯,永远有一个谜之关注点,他们对美人完全没有任何抵抗力,好比此时,李秀眼睛变为桃心状,脸颊粉嫩,默念,“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究竟有多美?”
  “这个……”
  莫小荷翻了个白眼,作为表姐,不应该关注下她的洞房花烛吗?风头都被那兔子精徐雁回抢走。果然,在大吴,美人永远受到特别待遇。
  “嘘,我有他一张画像。”
  做了个噤声的动作,防止表姐尖叫,莫小荷指了指门外,自家夫君还在,若是知晓,会吃醋,那她就没好日子过。画像有两张,一张是自恋的兔子精送给她的,上面镀了一层金粉,莫小荷留下,主要是看中金粉的价值。另外还有一张,是她根据自己记忆画出来的。
  “我画的那张可以送你。”
  二人彼此给对方一个眼色,有默契地偷笑两声,莫小荷又找到出嫁之前的感觉。莫家祖传秘方就是好用,现在看,李秀比她大一岁多,胸前的曲线,还没有她明显。
  门外,顾峥正在帮忙劈柴,在铺子里有个棚子,下面放着柴禾,都已经被雨水打湿,劈开,天晴的时候能很快晒干,他话不多,一直帮忙干活,看得文氏不住点头。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莫小荷那样的闺女,就得找个勤快人,从细节就能看出,顾峥品性错不了。
  当初传出莫家要归族的消息,文氏也曾经忧心过,莫小荷身份地位水涨船高,可毕竟是个村里的丫头,自由惯了,若是真嫁到大户人家,学习规矩,又要面对男人三妻四妾,小荷的性子怕是要闹出事。
  最后证明,文氏自己爱操心,想的多,莫小荷是个有注意的,心里明白着呢!
  “表姐,你等两天了吧?”
  莫小荷喝了一口姜汤,被辣得直流眼泪,为了驱寒,她一口饮尽。等会她想先去看看莫大丫,送点东西,探听下情况,然后再和大舅娘一起去外公外婆那,二老知道消息,定然是盼着。
  “可不是嘛,那天我哥回村里说了后,我一晚上没睡着。”
  晚饭后,文氏就和李秀收拾东西来镇上,等了一天,没动静,今儿一大早下雨,李秀很失望,以为莫小荷又不能下山,还要多等一天。
  “进山后还要走很远,山路不好走,是夫君背着我下来的。”
  莫小荷忍不住炫耀,她家夫君那么好,必须让亲人们知晓,不能总用外表去衡量一个人,认为嫁人受了很大委屈,其实,真正受委屈的那个人是顾峥,多了个她这个拖油瓶。
  “表姐,走之前听说大舅娘在给你相看人家,有一户人家很合适来的,后来怎么没动静了?”
  李秀马上十七,在村里这个年纪的闺女,要么是爹娘特别疼宠,想多留两年的,要么就是生活压力大,留着人在家里帮忙分担家务活的,剩下的基本都嫁人了。
  “那人不行,不是本分人。”
  李秀叹口气,娘文氏看中那户人家的原因简单,男方爹娘很本分,脾气秉性不错,又勤快,肯定不是磋磨儿媳的人,她嫁过去就能享福,可却忽略了看男方品性。
  “我去镇上卖绣样子,看到他鬼鬼祟祟进了一处挂着粉色灯笼的人家。”
  提起这件事,李秀红了脸,她心中狐疑,多方面打探,才知道,挂着粉色的灯笼,是暗地里的窑子,里面的姐儿,要比花楼便宜。
  又不是有钱人家,有点银子就去那种地方消遣快活,李秀非常反感,她死活不同意亲事,最后在文氏追问下,才哭着说出原委,所以这门马上就要板上钉钉的亲事黄了,理由冠冕堂皇,八字不合。
  “后来,娘亲托媒人又说了一家,还是没成。”
  李秀听说对方和寡母相依为命,她有些不太愿意,那家寡母为人刻薄,因为一棵葱,都要和邻居家吵三天,即便是男方人不错,她也不想嫁入这样人家,肯定会受气。
  以前,家里家境不好,李秀默默的,只希望对方能多给点聘礼,让大哥李河娶上媳妇,现在她自己能赚银子,腰杆挺直,家里也不缺那点聘礼银子,她就想给自己找个好人家。
  “你那个叫大丫的堂姐,过的不好,我和我娘都去看过,被那老太婆给推出来了。”
  到底隔着一层,不算正经亲戚,文氏也不好上门走动,听说莫大丫小产伤了元气,还上门送了鸡蛋,红糖等物,东西被接过去,人从来没进去门。
  也是因为莫大丫的遭遇,李秀最怕刁钻的老太婆,她不一定要给自己找个脾气非常好的婆婆,但是对方必须要讲道理,只要这样,总不会出大岔子。
  第158章 谋财害命
  李秀一番言论,听得莫小荷张大嘴巴,极为震惊,看来无论在什么时候,女子一旦独立,有赚钱的本事,眼界和视野立刻变得不一样,以前,表姐唯唯诺诺,对未来是听之任之的态度,也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想法。
  外面落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点,天始终不曾放晴,让人心烦。来的路上,莫小荷走了几步路而已,湿了裙角和鞋子,正好马车上有行李,她换了一套新衣。
  “小荷,你这件衣裙的刺绣真好看,花样子也从没见过,是京都的款式吗?”
  李秀摸着,舍不得放手,女子都喜欢胭脂水粉,珠宝首饰和新衣裳,她也不例外,看布料,虽然是细棉布,摸着手感很好,比光滑的丝绸还让人舒服。
  “是从泸州城买的成衣。”
  莫小荷路过一家成衣店,一眼看中这套衣裙,当时差点被误会为杀人凶手,闹了一场大乌龙,她用买买买来发泄。这件衣裙买来大好几圈,穿起来像唱大戏的,也是她在回程路上,和冯氏学会裁衣后,亲手改了尺寸。
  别看这种是细棉布,夏日穿,再舒服不过了,吸汗,透气,价格要比普通丝绸贵,不过泸州盛产丝绸,本地人不会花大价钱买细棉布的衣裙。
  “表姐,我也不知道你的尺码,只能大致估算,所以就买了布料,你自己做喜欢的样式。”
  莫小荷等带回来的东西,杂七杂八就堆了一个大箱子,里面绢花,首饰,钗环,手帕,荷包,还有零零碎碎的小玩意,香露,小香炉,味道淡雅的熏香,都是女儿家喜欢的。
  李秀觉得自己眼睛快不够用了,拿起绣帕,夸赞上面的好绣工,她盘算自己绣出同样的绣样,能换多少铜板,肯定比一般的价钱高。
  “后来买了酒,茶叶,马车放不下了,不然我还能多带一些。”
  莫小荷找出两块从历城带过来的狐狸皮毛,放在箱子上,这些,都是给表姐一个人的,里面还有一副大红的纱帐,正好能做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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