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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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顾峥飞起一脚,那速度只让人看到一道残影,刘老大和他几个兄弟根本反应不过来,就被踹了个七扭八歪,一人对五六个人,只用一招先发制人,但脚上的力道,刘老大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的。
  平日里仗着小舅子子在衙门,有些脸面,刘老大没少横行乡里,他这个人最会察言观色,看人下菜碟,也就有本事欺负欺负小老百姓,对方厉害一点,他立刻怂了,一副乖孙子样儿。
  “爷爷,您就放过小的吧,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
  镇上家家户户遭难,连知县老爷家里都不能幸免,听说知县的千金大小姐清秀可人,被那伙山匪绑了,他一个小小的屠户,算哪根葱,没家破人亡,已经算是好的。
  话说回来,刘老大倒是希望人亡,他那蠢婆娘生得比山匪高大,关键时刻,屁都没放一个,唯唯诺诺不说,还主动告知家里藏粮食的地点。
  贼人找到粮食,顺便把他积攒多年的十几两小金库也给划拉走了,刘老大顿足捶胸,心痛到口不能言,要知道在母夜叉手下讨生活,攒私房钱多么不容易,那点银子,他是留着去花楼找小桃红诉衷情的!
  他计算时日,等母夜叉来了小日子,他后脚去找小桃红,刘老大对娇滴滴的女子充满无限的遐想,他要求不高,平日占点小便宜,摸个小手,就能让他心动很久。
  想想,这也不怪他,每晚伺候母夜叉,让刘老大苦不堪言,任谁二百来斤的肥肉压在身下,也不会舒服,况且他婆娘的皮肤糙的像成年的老猪皮,行房的时候,他紧咬牙关,总有一种被男人强了的感觉。
  “爷爷,小的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见顾峥阴沉着不说话,刘老大迅速清醒过来,横行霸道习惯了,做小伏低让他很难堪,不过一报还一报,他遇见硬茬,算是自己倒霉。
  眼瞅着天色不早,母夜叉该起身了,他还得赶紧回家做饭,一想到此,他很是憋屈。
  “你不是一条汉子。”
  顾峥很冷静,人犯到他手,他不会轻饶,只是不久后,他带着娘子要南下,万一家里人留在镇上,被这厮报复怎么办?通常这种人瑕疵必报,不得不防,得饶人处且饶人,他改了主意。
  “我知道,咱们镇上百姓遭难,大家日子过的都不容易,家家户户如此。”
  顾峥坦言,正是春日,周边山上有野菜,山里还有其余作物,省吃俭用,可能会吃不饱,却不至于饿死。没走到最艰难的一步,却抢夺别人的财物,你怎么知道,会不会把别人逼到悬崖处?
  做人不能如此自私,若真有那厉害劲儿,就应该对着贼人施展,而不是躲在这里,伺机打劫苦难的百姓。
  莫小荷勾唇,夫君一脸正义,正在讲大道理,可是为什么,如此怪异呢?他一向不喜多言,平日被不公平对待,也不放在心上,没成想还有这一面,这感觉,像是被大哥莫怀远附体了。
  刘老大被说得汗颜,又激起了点血性,是啊,当男人比他还窝囊的真不多,他不靠任何人,有杀猪的本事,在哪里都饿不死,为什么要作践自己?
  大不了和母夜叉一拍两散,那娘们能吃,家里剩余的口粮都搭对她了,不如把她休回去,这样他的老娘和兄弟,也不用受闲气!
  刘老大认错态度很好,他打劫了几户,这几日家里吃用了一部分,他表明自己会想办法把剩余的还回去,如果还不上,用家里其余物件补上,或者记账,晚些时候,他挨家挨户登门道歉。
  顾峥点头,他没想到自己的话起到效果,不管刘老大阳奉阴违,还是真想明白了,这些不关他的事,而他不过是想要一个态度。
  莫小荷口渴,拉了拉自家的夫君的衣袖,夫妻俩正要离开,就见胡同里飞奔出来一个和庄户壮汉差不多的黑壮妇人,妇人穿着一身土灰色的衣裙,水桶身材,走路却灵活。
  她走到路口,看了一眼狼狈的刘老大,抬起绣花鞋,一脚踹到他的屁股上,刘老大又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扑通一声栽倒,整个人画出完美的弧度,最后,脸在一次浸泡在那凹地的脏水中。
  莫小荷抽了抽嘴角,总感觉刘老大有些悲催,她是不是又同情心泛滥了?
  众人面面相觑,相顾无言,黑壮妇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趴倒的刘老大,做茶壶状,怒道,“你个杂碎,老娘起身后,看到锅里是空的,早上你让我喝凉水啊?我打死你个废物!”
  刘老大二次摔倒,正要起身,又被妇人按在地上,对着他的屁股,啪啪啪地捶打,让他里子面子丢了个彻底。
  平日母夜叉不出门,家里又在胡同最里,邻居住着年过花甲的老两口,下雨打雷都听不真切,他在外是霸王,在家装孙子,这件事除了亲近的兄弟,无人知晓。
  婆娘不管不顾闹出来,又让他在顾峥面前丢人,刘老大第一次感到出离愤怒,他以前得过且过,是想着用小舅子的人脉办事,再说成亲了,男子养家糊口,没什么,他找了个懒缠的婆娘,不怨别人,是他自己作死,当初就看上了她娘家的背景。“滚回去!”
  当了几年孙子,一下转变角色有点困难,刘老大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脏水,瞪着母夜叉,“你跑出来干啥,你看看你,头发乱七八糟,像个叫花子!”
  母夜叉有好几个兄弟,她是家中独女,又是长得最像他老子的,因而受宠,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出嫁前还曾经有小丫头伺候。
  嫁人那会,本是小丫头要作为陪嫁,可他娘家人怕同在一屋檐下,时间久了,刘老大和小丫头有什么首尾,毕竟人人爱美,任谁也不会喜欢黑壮如狗熊一般的女子。
  母夜叉听惯了奉承的小话儿,被夫君指像叫花子,接受不了,甩了甩凌乱如杂草的头发,当即开始撒泼,不管不顾喊道,“昨晚你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莫小荷本不愿意看夫妻吵架,但是她挪动不开脚步,母夜叉一个人,几乎堵住本来就不宽的街道,她只能被强迫留下来围观。
  “你说我胸大,有福气,长得结实,而且很可爱,你都忘了吗?”
  刘老大的婆娘嗓门真不小,她吼出来后,所有人都是一个表情,低下头,默默地看着自己的鞋尖,仔细看,肩膀在轻微抖动。
  莫小荷想给刘老大竖起大拇指,这么实在的人不多啊,瞧瞧人家夸人,有艺术性,而且每个词语,都经得起考验。母夜叉至少有二百来斤,胸和肚子基本在一条直线上,这身材,绝对不是穷人家能养出来的,可不就是福气?结实自然不必细说,一个女子,若是不美貌,夸可爱,定然让人挑不出错来。
  “少丢人现眼,回家!”
  刘老大强压着心里的邪火,现在人人自危,他不一定什么年月才能出摊做生意,用不上小舅子,以后也不想卑躬屈膝,他谁也不惯着!就是这么强硬!
  母夜叉张大嘴巴,刘老大在家从没用这种态度和他说过话,莫不是在外头有人了?未出嫁的时候,她曾经听隔壁嫂子说过荤话,想要捆住夫君,那就在床上榨干他,这样他有心无力。
  成亲几年,她就是这样做的,事实证明,真真是管用,妙啊妙,不过刘老大在床上太过死板,这点她不满意,她回家和娘亲诉苦,刘老大不会叫,不解风情,像一块木头疙瘩。
  刘老大的确是不想叫,意乱情迷的呻吟声,不应该是女子发出来的吗?身段柔软,面色粉红,细白如羊脂的皮肤,如果他婆娘是这样的,让他做啥他都愿意!
  每晚被母夜叉蹂躏,他已经失去做男子的尊严,只想快点结束好睡觉,谁有那个闲心,他虽是个杀猪的,却没那么重的口味!
  “刘老大,你不想混了?你这是要上天啊!”
  刘老大不给面子,母夜叉彻底火了,她骂道,“我马上回娘家告状,让我几个哥哥把你扒光,扔到街上来,你这个龟孙子!”
  “龟孙子?好啊,这个称呼好,不当孙子,能让你这下三滥的货色入我老刘家的门?”
  刘老大忍了多年的闲气,终于爆发出来,既然撕破脸,他什么都不怕,反正他是爷们,不在乎名节,最多就是丢脸呗!他颤抖着手,指着母夜叉,“入门几年,你好吃懒做,不孝敬我爹娘,还想勾搭我兄弟,再者,就算养了几年的母鸡,也该下个蛋了,你呢?”夫妻俩吵架的内容太过惊悚,信息量巨大,莫小荷作为外人,都听得脸红,八卦的火焰冉冉升起,真看不出来,刘老大是个怕媳妇的,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
  “呸!”
  母夜叉啐了一口,一脸理直气壮,她爹娘兄弟都在衙门吃皇粮,有背景,刘老大一家子草根,不是木匠就是杀猪的,能配得上她?
  当年她才不想嫁人,是爹娘哄骗她说刘老大看着壮实,她嫁人能有好日子,她百般不情愿,后来又相看几户人家,那男子就和弱鸡一样,没办法,就嫁入刘家,她还很委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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