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饭馆[美食] 第108节
“这饭馆真是太……”其中一位太太斟酌言辞,“太简陋了。”从小养尊处优的她,从未吃过这样破烂的小饭馆。她实在是想象不出这样的小饭馆能好吃到哪里去。看来杂志果然是在夸大吹嘘这家小饭馆。这样的小饭馆,做出来的鸡髓笋肯定是比不过珍馐庄的鸡髓笋的。
王太太问一直不吭声的林芳菲,“芳菲,你觉得呢。芳菲?你最近怎么老发呆?”
“咳!”林芳菲清了清嗓子:“在想事情。你刚才问我什么?”
“我说你觉得这家店的鸡髓笋比不比得过珍馐庄的鸡髓笋。”
林芳菲兴致缺缺,随口回了一句,“应该比不过珍馐庄吧。”
鸡髓笋率先上桌。太太们纷纷看向冒着热气的鸡髓笋。盘子里的鸡髓笋摆放成了花朵绽放的样子,每一块鸡髓笋都泛着盈盈的润光。
“卖相挺漂亮。”
“嗯,不错,很香。”
王太太直接夹菜,“我先尝尝。”
牙齿拒绝几下,王太太瞳孔剧烈收缩,“这、这……这!”
“怎么样怎么样?”
“你这是什么反应?”
“快说话!”
王太太磕磕巴巴起来,“太、太、太好吃、太好吃了!天哪!”她满脸震惊,“你们快尝尝!”
其他太太们立刻动筷。尝过鸡髓笋后,反映和王太太如出一辙。
周既明咀嚼着鸡髓笋,愣了一愣,他对林芳菲说:“芳菲,你快尝尝。”
林芳菲仍然没什么兴致,她漫不经心地夹起一块鸡髓笋,送入口中。
咔擦!鸡髓笋脆脆地裂开,很快竹笋特有的清甜味儿流溢出来。笋子最硬的那部分渗透着汤汁,咔嚓咔嚓咀嚼时,口感又软又脆。笋尖儿上的鸡骨髓鲜味浓盛,而鸡骨髓下面的鸡茸鲜味更盛。
软嫩微滑的鸡茸咬开时,滚烫的鸡油破裂出来。鸡油的高温完整地保存了鸡肉里的鲜美,而这鲜美里头透着丝丝缕缕的葱姜浓香,香得让人口水泛滥不止。
笋和鸡茸、鸡骨髓完美结合,笋子软中有脆,鸡汤、鸡茸、鸡骨髓三鲜合一。三种鲜味融于一体,原本味道是有些过于浓重的,但却并不过于浓重。
因为有竹笋的调节,竹笋的清甜适度调和了这浓重的鲜味,故而鸡髓笋口感鲜而不腻,带着清透感,让人食之不腻。
软中有脆,鲜美清透,一口下肚,整个胃部都舒坦起来。
冰封着胃部的冰雪瞬间被太阳晒化了一般,藏在胃部里的食欲争先恐后地涌泻出来,林芳菲呆住。
而她对面的王太太,一边吃一边说:“没想到,真没想到,这家店的鸡髓笋居然这么好吃。比珍馐庄的鸡髓笋好吃十倍!”
其他太太:
“居然……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还要好吃……”
“要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要好吃得多!”
“说实话,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髓笋。”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这么香!”
还有一位太太什么话也没说,只埋头苦吃,吃得嘴角直冒油花儿。
周既明问林芳菲,“觉得怎么样?”
林芳菲又去夹了一块鸡髓笋,“挺好的。”
没想到这家破破烂烂的小饭馆,居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鸡髓笋,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这家店的鸡髓笋,软脆适度,鲜美清爽,余味回甘,好吃到有些刷新了她对鸡髓笋美味程度的认知。
她从不知,鸡髓笋还能如此美味。
这家毫不起眼的破烂小饭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佳品来?她下意识环顾店内,目光滑过收银台时,她愣了一愣。
而这时,吴桂芳也抬起来头,正好与她目光相撞。她也愣住。
作者有话说:
强烈安利鸡髓笋,软软脆脆的,鲜美之中透着清清淡淡的甜味,啊啊啊啊啊好吃好吃!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开局一个路边摊
第72章
◎鸡髓笋◎
吴桂芳?她在这家饭馆工作?林芳菲看着她, 向她点点头,算是打了一声招呼。
吴桂芳迅速回神。她没有回应林芳菲。此时她心里万千思绪飘过。而这时,林芳菲离开桌子, 走了过来,“你在这里工作?这家饭馆挺不错的。”
她这是……不知道这家饭馆是珠珠开的吧。吴桂芳忖道。
“对了, 如珠她一直待在你们家里,给你们添麻烦了。”林芳菲又说道。如珠一直待在李家, 对李家来说也是一个负担,毕竟李家生活并不富裕。
之前林芳菲是打算给李家钱的,但是周既明拦住了她。周既明说, 如果给了李家钱,或许如珠会更心安理得地待在李家。只有让如珠意识到她是李家的负担, 只有让如珠意识到自己过的是什么苦日子, 她才会回家。
所以如珠在李家半年了, 林芳菲始终没有给过李家钱。原先她也没料到如珠能在李家待这么久。如珠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固执许多。她暗地里叹息, 决定妥协一步, “如珠一直待在你们家,吃你们家的住你们家的,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 我想给你们一笔……”话还没说完, 她忽然止声。她看到了端着碗正走向收银台的袁如珠。
“如珠,你?”林芳菲惊讶不已,目光扫过袁如珠身上穿着的厨衣, 她说:“你在这里打工?”
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袁如珠把一碗小菜放到吴桂芳面前, 转身就去休息室吃晚饭。
林芳菲拉住她, 隐忍着怒气, “如珠,你小小年纪,打什么工!”
袁如珠抽手臂,没抽出来。她忖了忖,说:“有什么话去休息室说。”免得在大堂里拉拉扯扯,影响食客吃饭。
进入休息室,袁如珠说:“我在哪里打工都不关你的事,你又来做什么?”
“我只是来吃饭,不知道你在这里。”林芳菲语气一顿,继续道:“你还未成年,是童工你知道吗?你要是缺钱就跟我说,做什么童工?”
“我并不缺钱。”
“你不缺钱,你来这里当什么童工?”
这时候刘小英端着餐盘走了进来,“老板,你做的鸡髓笋太好吃了!光吃鸡髓笋我就能吃一辈子!”
说完刘小英注意到了林芳菲,“老板,这是……”
“你不用管,你先出去一下,去别的地方吃饭。”
“哎?好,好。”刘小英一脸莫名,端着餐盘快步离去。刘小英离去后,林芳菲惊疑:“老板?你是这家饭馆的老板?”
“对,这家饭馆是我开的,你看到了,饭馆生意很好,并不缺钱。”
“你哪来这么多钱开饭馆?”
“你以为开这家饭馆要多少钱?”
“不对,鸡髓笋,鸡髓笋是你做的?”林芳菲忽然意识到什么。
“对,是我做的。”
“你、你的厨艺这么好?”林芳菲不可置信。她从不知道如珠拥有这样好的厨艺。不对,如珠根本就没有这样好的厨艺!
最开始他们将如珠接回家,如珠也下过厨,然而她的厨艺和她其他方面上的能力一样平庸。她的厨艺很平庸,根本不可能做出那样好吃的鸡髓笋。
“你的厨艺怎么变得这么好了?”
袁如珠实在是不想再搭理林芳菲,然而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比较好。她说:“因为我————”
吴桂芳的声音猝不及防地传到耳边,“因为珠珠很有天赋!珠珠在厨艺上很有天赋,她之前只是一直没开窍,现在开窍了,所以厨艺变得这么好了!”
听到这话,林芳菲愣神良久。如珠在厨艺上有天赋么?天赋二字放到如珠身上,总有一种违和感。如珠在她的印象里一直都与平庸二字挂钩,天赋这两个字和她产生联系,让林芳菲只觉违和感强烈。
她张口欲言,欲言又止,一时间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
而袁如珠此时则道:“话已经说清楚了,我再重复一次,以后别来打扰我了。”
“如珠……”
袁如珠越过她,头也不回地离开。
林芳菲失魂落魄地回到桌位上。周既明一边夹菜一边说:“去哪儿了?”发现林芳菲情绪不对劲,他放下筷子,“芳菲,你怎么了?”
林芳菲从胸腔里挤出声音,“既明……”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有点不舒服,我们先走吧。”
和王太太她们辞别后,周既明搀扶着林芳菲,快步上车。上了车,他正要启动引擎,林芳菲却叫住他。
“既明。”
“嗯?”
“你可能想错了。”
周既明不知所以,“什么想错了。”
“你之前说,如珠总会回家的。你说,等她知道挣钱有多么艰辛之后,她就会选择回家过好日子。”
“对,怎么了?”
“如果她自己能挣很多钱,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还会回家吗?”
周既明蹙眉,“不存在这种假设。她能挣多少钱?她能过上什么好日子?”
不是周既明看不起自己的女儿,是他对自己的女儿有充分的认知。
如珠只有一个初中学历,其他方面也没什么突出的能力,再加上木讷寡言的性子,这样平庸到甚至有些差劲的人,有什么能力去挣很多钱,有什么能力过上好日子?
“可是如果她的确能挣很多钱,的确能靠自己过上好日子呢?”林芳菲深深地看向他。
“你为什么会这样说?”
林芳菲没有回答他的话,只自顾自道:“这样的话,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或许,如珠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这种从未有过的清晰的认知让林芳菲心如刀割。
之前如珠离家出走,冷眼相向,拒绝回家,她从未有过会失去她的恐慌。她也和丈夫一样,总觉得如珠总会回来。
然而方才得知如珠有能力挣很多钱,有能力靠自己过上好日子后,会永远失去如珠的恐惧顿时攫住了她的心脏。
不想承认,却无法自欺欺人的认知如冰冷坚硬的铁丝,一寸一寸将她的心脏裹紧,几乎让她窒息。
王太太问一直不吭声的林芳菲,“芳菲,你觉得呢。芳菲?你最近怎么老发呆?”
“咳!”林芳菲清了清嗓子:“在想事情。你刚才问我什么?”
“我说你觉得这家店的鸡髓笋比不比得过珍馐庄的鸡髓笋。”
林芳菲兴致缺缺,随口回了一句,“应该比不过珍馐庄吧。”
鸡髓笋率先上桌。太太们纷纷看向冒着热气的鸡髓笋。盘子里的鸡髓笋摆放成了花朵绽放的样子,每一块鸡髓笋都泛着盈盈的润光。
“卖相挺漂亮。”
“嗯,不错,很香。”
王太太直接夹菜,“我先尝尝。”
牙齿拒绝几下,王太太瞳孔剧烈收缩,“这、这……这!”
“怎么样怎么样?”
“你这是什么反应?”
“快说话!”
王太太磕磕巴巴起来,“太、太、太好吃、太好吃了!天哪!”她满脸震惊,“你们快尝尝!”
其他太太们立刻动筷。尝过鸡髓笋后,反映和王太太如出一辙。
周既明咀嚼着鸡髓笋,愣了一愣,他对林芳菲说:“芳菲,你快尝尝。”
林芳菲仍然没什么兴致,她漫不经心地夹起一块鸡髓笋,送入口中。
咔擦!鸡髓笋脆脆地裂开,很快竹笋特有的清甜味儿流溢出来。笋子最硬的那部分渗透着汤汁,咔嚓咔嚓咀嚼时,口感又软又脆。笋尖儿上的鸡骨髓鲜味浓盛,而鸡骨髓下面的鸡茸鲜味更盛。
软嫩微滑的鸡茸咬开时,滚烫的鸡油破裂出来。鸡油的高温完整地保存了鸡肉里的鲜美,而这鲜美里头透着丝丝缕缕的葱姜浓香,香得让人口水泛滥不止。
笋和鸡茸、鸡骨髓完美结合,笋子软中有脆,鸡汤、鸡茸、鸡骨髓三鲜合一。三种鲜味融于一体,原本味道是有些过于浓重的,但却并不过于浓重。
因为有竹笋的调节,竹笋的清甜适度调和了这浓重的鲜味,故而鸡髓笋口感鲜而不腻,带着清透感,让人食之不腻。
软中有脆,鲜美清透,一口下肚,整个胃部都舒坦起来。
冰封着胃部的冰雪瞬间被太阳晒化了一般,藏在胃部里的食欲争先恐后地涌泻出来,林芳菲呆住。
而她对面的王太太,一边吃一边说:“没想到,真没想到,这家店的鸡髓笋居然这么好吃。比珍馐庄的鸡髓笋好吃十倍!”
其他太太:
“居然……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还要好吃……”
“要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要好吃得多!”
“说实话,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髓笋。”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这么香!”
还有一位太太什么话也没说,只埋头苦吃,吃得嘴角直冒油花儿。
周既明问林芳菲,“觉得怎么样?”
林芳菲又去夹了一块鸡髓笋,“挺好的。”
没想到这家破破烂烂的小饭馆,居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鸡髓笋,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这家店的鸡髓笋,软脆适度,鲜美清爽,余味回甘,好吃到有些刷新了她对鸡髓笋美味程度的认知。
她从不知,鸡髓笋还能如此美味。
这家毫不起眼的破烂小饭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佳品来?她下意识环顾店内,目光滑过收银台时,她愣了一愣。
而这时,吴桂芳也抬起来头,正好与她目光相撞。她也愣住。
作者有话说:
强烈安利鸡髓笋,软软脆脆的,鲜美之中透着清清淡淡的甜味,啊啊啊啊啊好吃好吃!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开局一个路边摊
第72章
◎鸡髓笋◎
吴桂芳?她在这家饭馆工作?林芳菲看着她, 向她点点头,算是打了一声招呼。
吴桂芳迅速回神。她没有回应林芳菲。此时她心里万千思绪飘过。而这时,林芳菲离开桌子, 走了过来,“你在这里工作?这家饭馆挺不错的。”
她这是……不知道这家饭馆是珠珠开的吧。吴桂芳忖道。
“对了, 如珠她一直待在你们家里,给你们添麻烦了。”林芳菲又说道。如珠一直待在李家, 对李家来说也是一个负担,毕竟李家生活并不富裕。
之前林芳菲是打算给李家钱的,但是周既明拦住了她。周既明说, 如果给了李家钱,或许如珠会更心安理得地待在李家。只有让如珠意识到她是李家的负担, 只有让如珠意识到自己过的是什么苦日子, 她才会回家。
所以如珠在李家半年了, 林芳菲始终没有给过李家钱。原先她也没料到如珠能在李家待这么久。如珠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固执许多。她暗地里叹息, 决定妥协一步, “如珠一直待在你们家,吃你们家的住你们家的,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 我想给你们一笔……”话还没说完, 她忽然止声。她看到了端着碗正走向收银台的袁如珠。
“如珠,你?”林芳菲惊讶不已,目光扫过袁如珠身上穿着的厨衣, 她说:“你在这里打工?”
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袁如珠把一碗小菜放到吴桂芳面前, 转身就去休息室吃晚饭。
林芳菲拉住她, 隐忍着怒气, “如珠,你小小年纪,打什么工!”
袁如珠抽手臂,没抽出来。她忖了忖,说:“有什么话去休息室说。”免得在大堂里拉拉扯扯,影响食客吃饭。
进入休息室,袁如珠说:“我在哪里打工都不关你的事,你又来做什么?”
“我只是来吃饭,不知道你在这里。”林芳菲语气一顿,继续道:“你还未成年,是童工你知道吗?你要是缺钱就跟我说,做什么童工?”
“我并不缺钱。”
“你不缺钱,你来这里当什么童工?”
这时候刘小英端着餐盘走了进来,“老板,你做的鸡髓笋太好吃了!光吃鸡髓笋我就能吃一辈子!”
说完刘小英注意到了林芳菲,“老板,这是……”
“你不用管,你先出去一下,去别的地方吃饭。”
“哎?好,好。”刘小英一脸莫名,端着餐盘快步离去。刘小英离去后,林芳菲惊疑:“老板?你是这家饭馆的老板?”
“对,这家饭馆是我开的,你看到了,饭馆生意很好,并不缺钱。”
“你哪来这么多钱开饭馆?”
“你以为开这家饭馆要多少钱?”
“不对,鸡髓笋,鸡髓笋是你做的?”林芳菲忽然意识到什么。
“对,是我做的。”
“你、你的厨艺这么好?”林芳菲不可置信。她从不知道如珠拥有这样好的厨艺。不对,如珠根本就没有这样好的厨艺!
最开始他们将如珠接回家,如珠也下过厨,然而她的厨艺和她其他方面上的能力一样平庸。她的厨艺很平庸,根本不可能做出那样好吃的鸡髓笋。
“你的厨艺怎么变得这么好了?”
袁如珠实在是不想再搭理林芳菲,然而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比较好。她说:“因为我————”
吴桂芳的声音猝不及防地传到耳边,“因为珠珠很有天赋!珠珠在厨艺上很有天赋,她之前只是一直没开窍,现在开窍了,所以厨艺变得这么好了!”
听到这话,林芳菲愣神良久。如珠在厨艺上有天赋么?天赋二字放到如珠身上,总有一种违和感。如珠在她的印象里一直都与平庸二字挂钩,天赋这两个字和她产生联系,让林芳菲只觉违和感强烈。
她张口欲言,欲言又止,一时间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
而袁如珠此时则道:“话已经说清楚了,我再重复一次,以后别来打扰我了。”
“如珠……”
袁如珠越过她,头也不回地离开。
林芳菲失魂落魄地回到桌位上。周既明一边夹菜一边说:“去哪儿了?”发现林芳菲情绪不对劲,他放下筷子,“芳菲,你怎么了?”
林芳菲从胸腔里挤出声音,“既明……”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有点不舒服,我们先走吧。”
和王太太她们辞别后,周既明搀扶着林芳菲,快步上车。上了车,他正要启动引擎,林芳菲却叫住他。
“既明。”
“嗯?”
“你可能想错了。”
周既明不知所以,“什么想错了。”
“你之前说,如珠总会回家的。你说,等她知道挣钱有多么艰辛之后,她就会选择回家过好日子。”
“对,怎么了?”
“如果她自己能挣很多钱,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还会回家吗?”
周既明蹙眉,“不存在这种假设。她能挣多少钱?她能过上什么好日子?”
不是周既明看不起自己的女儿,是他对自己的女儿有充分的认知。
如珠只有一个初中学历,其他方面也没什么突出的能力,再加上木讷寡言的性子,这样平庸到甚至有些差劲的人,有什么能力去挣很多钱,有什么能力过上好日子?
“可是如果她的确能挣很多钱,的确能靠自己过上好日子呢?”林芳菲深深地看向他。
“你为什么会这样说?”
林芳菲没有回答他的话,只自顾自道:“这样的话,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或许,如珠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这种从未有过的清晰的认知让林芳菲心如刀割。
之前如珠离家出走,冷眼相向,拒绝回家,她从未有过会失去她的恐慌。她也和丈夫一样,总觉得如珠总会回来。
然而方才得知如珠有能力挣很多钱,有能力靠自己过上好日子后,会永远失去如珠的恐惧顿时攫住了她的心脏。
不想承认,却无法自欺欺人的认知如冰冷坚硬的铁丝,一寸一寸将她的心脏裹紧,几乎让她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