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楚留香才刚刚把两本书放好,他才想着有的事只能等到来日遇到了再说,但是胡铁花总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
胡铁花摸了摸额头,“老臭虫,你怎么也这样?我就从来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们开开心心不好吗?”
“是吗?假设你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但你会醉了酒就向人求婚,但是醒了又不认。”
楚留香淡淡地说了这个事实,“开开心心是好,但起码我知道婚约这种事不能随便开口,哪怕是醉了也不能,说了就是一辈子,更是不能反悔。”
“老臭虫,你怎么想起说这些了?你的脑子该不是坏掉了?”
胡铁花的话一出口就有些不对,这场面有些熟悉,“这话我以前是不是说过?”
楚留香眨了眨眼否认了, “你没有说过,我看你年纪还轻,但你的记性不行了。好了,既然记性已经不行了,那就别多想了。船上没有晚饭了,就去天香楼吃吧。”
胡铁花被一下子掐断了回忆,他也就不再多想,他一路对楚留香有关山大师的名作。两人往天香楼去了。
**
被人惦念的乐远岑,与姬冰雁两人来到了玉门关。
两人正打算深入西域,一方面是为了经商,另一方面,也是往恶人谷而去。
第50章
白手起家, 也就意味着创业初期的很多事情都要亲力亲为。
因为乐远岑的技术支持,姬冰雁在大半年里打开了一扇书画行业的新大门。
图文并茂的春宫书籍在这个年代也能算前无古人, 更何况乐山的作品故事又动人, 图画又勾人,想要不红着实有些难。
然而, 姬冰雁的目标是西北巨富, 他并不满足于仅仅开拓了书画行业的新方向。胆子要更大一些,要更能闯一些, 最好是当下不太有人去做的生意。那么对于一个挤入商界的新人来说,竞争压力也相对较小。
比如说和田玉的生意。
这不是什么新行当,古已有之,但是因为交通往来的困难, 要度过西域沙漠才能将玉石运入关内, 敢做这种生意的人并不多。
这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不仅是要应对沙漠的变化莫测,更要应对出现在沙漠里的各种大小势力。所以这是一条暴利之途, 但与之相伴的就是很不确定的危险。
姬冰雁却是决定去闯一闯。依据他的调查,在本朝建立后, 因为各种原因, 和田玉的运输商路始终没能固定下来,就以近几十年而言, 除了西域的各国通过商队进入中原卖玉石,还真的鲜少有关内商队主动去开拓一条沙漠商路。
比起普通商人,姬冰雁的武功不俗,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优势,能够有可能横渡大漠,找到一条可行的商路。
乐远岑觉得姬冰雁有心去闯荡一番也未尝不好,尽管她从前走过大漠知道其中的危险。但是姬冰雁其实才二十几岁,人有心做一番事业,也就能将那些怅然的情绪抛之脑后,说不定刚好就应了情场失意,事业得意。
有关姬冰雁为何要退出江湖,甚至是有心要远远避开胡铁花,还是没有能绕过一个情字。他们都喜欢上的同一个女子,高亚男心仪的是胡铁花,那么姬冰雁也就不再多留了。
这些是在乐山名作大卖的庆功宴后,姬冰雁终是喝醉后才吐露一二的话。
情之一字,其实不能说毫无道理可言。
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吸引你的优点,那你也不可能动心,可也不是只有这些就能两情相悦。如果让乐远岑来看,姬冰雁比胡铁花要靠谱,可是高亚男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
天地之大,有情人能携手同归是幸运,而更多的人是不能。
既然不能,那就要让自己活得更加充实。
姬冰雁要去和田玉的原产地,那里也正好是乐远岑要去的昆仑山脉恶人谷附近。
既然目的地一致,两人一起都能多一份照应。
乐远岑与姬冰雁并没有多带其他人,这一路是为了探路而来,其他人反而会变成累赘。姬冰雁会根据天上的星相变化,绘制出一张可靠的行路途。
出了玉门关之后,两人一路向西而去。
乐远岑不能完全断定,这个世界与上个世界的地理布局一致。
正如本朝也叫明朝,历史脉络上也与她所知大概相仿,但是皇帝并不姓朱而是姓郑,谁也说不好会在地理布局上会有细微的差异。而且,她以前出行沙漠走的是天山一脉,而非昆仑一脉,所以过去的经验只能作为借鉴。
沙漠行路,最怕的是没有水。就算武功高超还是需要喝水,只不过忍耐力比起普通人要好上一些。能够找到水脉的走向,可以说是在大漠生存的高超本领。
在走了近三个月后,地下河的踪迹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测。
这时,乐远岑再度觉得眼盲也不是坏事。人看不见了,就会听更多,感觉到更多。黑暗之中的世界,其实更加多姿多彩,比如说她就感觉到了几乎微不可闻的水气。
“前面是有一个小山丘。”姬冰雁语气激动地指向了西南方。
即便现在是冬季,就算遇到过一两场大雪,但是因为气候干燥,雪落之后大多也不会凝为水。他们已经有三天没有喝过水了,如果再没有办法补充水源,那么早晚会渴死在沙地里。幸而,乐远岑及时找到了水源,远方的小山丘之下很有可能会是暗河的支流。
沙漠上空旷无比,虽然遥遥能望到小山丘,实则还有几十里地的距离。
只是,人一旦有了希望,脚步都会轻松很多。
“姬大哥,我似乎还听到了鞭子的声音,也是从那个方向发出来的。是不是有其他人来了?”
乐远岑说是似乎听到,但她已经可以肯定来的是两个人,都是以轻功在移动。一个的声音很轻,武功应该很好,另一个的声音较重,却是跑在了前面,这感觉有些像是一追一逃。
姬冰雁本来并没有看到,但是随着他与乐远岑也急速靠近小山丘,他看清了远方是有两个女人。“是有两个人,穿白衣的再追杀穿红衣的,”
风里传来了那个人的说话声。
红衣人:“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如果我不死,或者我死了,也会变作冤魂日日夜夜缠着你。”
白衣人:“你做人的时候,我都不怕。你做鬼了,我难道还要害怕吗?不是我要找你的麻烦,而是你管了不该管的闲事。你杀不了我,那么我就杀了你。江湖之事,本就如此。”
这两句话之后,白衣人抡起鞭子就朝着红衣人的脸上再度抽了过去。
这一会的功夫,姬冰雁已经看得清楚那两个人的相貌。
胡铁花摸了摸额头,“老臭虫,你怎么也这样?我就从来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们开开心心不好吗?”
“是吗?假设你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但你会醉了酒就向人求婚,但是醒了又不认。”
楚留香淡淡地说了这个事实,“开开心心是好,但起码我知道婚约这种事不能随便开口,哪怕是醉了也不能,说了就是一辈子,更是不能反悔。”
“老臭虫,你怎么想起说这些了?你的脑子该不是坏掉了?”
胡铁花的话一出口就有些不对,这场面有些熟悉,“这话我以前是不是说过?”
楚留香眨了眨眼否认了, “你没有说过,我看你年纪还轻,但你的记性不行了。好了,既然记性已经不行了,那就别多想了。船上没有晚饭了,就去天香楼吃吧。”
胡铁花被一下子掐断了回忆,他也就不再多想,他一路对楚留香有关山大师的名作。两人往天香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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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惦念的乐远岑,与姬冰雁两人来到了玉门关。
两人正打算深入西域,一方面是为了经商,另一方面,也是往恶人谷而去。
第50章
白手起家, 也就意味着创业初期的很多事情都要亲力亲为。
因为乐远岑的技术支持,姬冰雁在大半年里打开了一扇书画行业的新大门。
图文并茂的春宫书籍在这个年代也能算前无古人, 更何况乐山的作品故事又动人, 图画又勾人,想要不红着实有些难。
然而, 姬冰雁的目标是西北巨富, 他并不满足于仅仅开拓了书画行业的新方向。胆子要更大一些,要更能闯一些, 最好是当下不太有人去做的生意。那么对于一个挤入商界的新人来说,竞争压力也相对较小。
比如说和田玉的生意。
这不是什么新行当,古已有之,但是因为交通往来的困难, 要度过西域沙漠才能将玉石运入关内, 敢做这种生意的人并不多。
这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不仅是要应对沙漠的变化莫测,更要应对出现在沙漠里的各种大小势力。所以这是一条暴利之途, 但与之相伴的就是很不确定的危险。
姬冰雁却是决定去闯一闯。依据他的调查,在本朝建立后, 因为各种原因, 和田玉的运输商路始终没能固定下来,就以近几十年而言, 除了西域的各国通过商队进入中原卖玉石,还真的鲜少有关内商队主动去开拓一条沙漠商路。
比起普通商人,姬冰雁的武功不俗,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优势,能够有可能横渡大漠,找到一条可行的商路。
乐远岑觉得姬冰雁有心去闯荡一番也未尝不好,尽管她从前走过大漠知道其中的危险。但是姬冰雁其实才二十几岁,人有心做一番事业,也就能将那些怅然的情绪抛之脑后,说不定刚好就应了情场失意,事业得意。
有关姬冰雁为何要退出江湖,甚至是有心要远远避开胡铁花,还是没有能绕过一个情字。他们都喜欢上的同一个女子,高亚男心仪的是胡铁花,那么姬冰雁也就不再多留了。
这些是在乐山名作大卖的庆功宴后,姬冰雁终是喝醉后才吐露一二的话。
情之一字,其实不能说毫无道理可言。
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吸引你的优点,那你也不可能动心,可也不是只有这些就能两情相悦。如果让乐远岑来看,姬冰雁比胡铁花要靠谱,可是高亚男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
天地之大,有情人能携手同归是幸运,而更多的人是不能。
既然不能,那就要让自己活得更加充实。
姬冰雁要去和田玉的原产地,那里也正好是乐远岑要去的昆仑山脉恶人谷附近。
既然目的地一致,两人一起都能多一份照应。
乐远岑与姬冰雁并没有多带其他人,这一路是为了探路而来,其他人反而会变成累赘。姬冰雁会根据天上的星相变化,绘制出一张可靠的行路途。
出了玉门关之后,两人一路向西而去。
乐远岑不能完全断定,这个世界与上个世界的地理布局一致。
正如本朝也叫明朝,历史脉络上也与她所知大概相仿,但是皇帝并不姓朱而是姓郑,谁也说不好会在地理布局上会有细微的差异。而且,她以前出行沙漠走的是天山一脉,而非昆仑一脉,所以过去的经验只能作为借鉴。
沙漠行路,最怕的是没有水。就算武功高超还是需要喝水,只不过忍耐力比起普通人要好上一些。能够找到水脉的走向,可以说是在大漠生存的高超本领。
在走了近三个月后,地下河的踪迹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测。
这时,乐远岑再度觉得眼盲也不是坏事。人看不见了,就会听更多,感觉到更多。黑暗之中的世界,其实更加多姿多彩,比如说她就感觉到了几乎微不可闻的水气。
“前面是有一个小山丘。”姬冰雁语气激动地指向了西南方。
即便现在是冬季,就算遇到过一两场大雪,但是因为气候干燥,雪落之后大多也不会凝为水。他们已经有三天没有喝过水了,如果再没有办法补充水源,那么早晚会渴死在沙地里。幸而,乐远岑及时找到了水源,远方的小山丘之下很有可能会是暗河的支流。
沙漠上空旷无比,虽然遥遥能望到小山丘,实则还有几十里地的距离。
只是,人一旦有了希望,脚步都会轻松很多。
“姬大哥,我似乎还听到了鞭子的声音,也是从那个方向发出来的。是不是有其他人来了?”
乐远岑说是似乎听到,但她已经可以肯定来的是两个人,都是以轻功在移动。一个的声音很轻,武功应该很好,另一个的声音较重,却是跑在了前面,这感觉有些像是一追一逃。
姬冰雁本来并没有看到,但是随着他与乐远岑也急速靠近小山丘,他看清了远方是有两个女人。“是有两个人,穿白衣的再追杀穿红衣的,”
风里传来了那个人的说话声。
红衣人:“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如果我不死,或者我死了,也会变作冤魂日日夜夜缠着你。”
白衣人:“你做人的时候,我都不怕。你做鬼了,我难道还要害怕吗?不是我要找你的麻烦,而是你管了不该管的闲事。你杀不了我,那么我就杀了你。江湖之事,本就如此。”
这两句话之后,白衣人抡起鞭子就朝着红衣人的脸上再度抽了过去。
这一会的功夫,姬冰雁已经看得清楚那两个人的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