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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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孙两人走远,林夏薇两人因林二奶奶的话,气氛又有些微妙起来。
  林夏薇不想嫁人,然而这并不现实,像她这么大的姑娘就没结婚的,也都订亲了,过了这个年她就二十一了,她再不订亲不结婚,村里那帮闲着没事干的老娘们该说家里闲话了。
  别到时候连累父母受别人笑话,就像上辈子,直到她重生回来,她依旧是村里人教孩子的反面教材,哪怕她挣了很多钱也于事无补,当着面称赞你,背着你却是各种贬低。
  夏翠华嫌弃谢鸿文年纪大,林夏薇倒是不觉得,后世三四十不结婚的大有人在,再说了,她和谢鸿文处对象,谁占谁便宜还真说不一定。
  两人都是身高腿长的主,走的格外快,两人很快就出了村子,这一路上,他们竟然没遇上什么人。
  现在已经三点多了,过了小年以后,客运站的车就只有两班了,上午一班,下午五点一班,还有两趟是外乡的,时间不定。林夏薇根本忘了这茬儿,谢鸿文是压根儿不知道,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林夏薇一拍巴掌。
  “咱们说会儿话,然后直接到村里的小卖部买包烟就回去吧。”从村口走路到乡里脚程快得四十多分钟,一个来回就得一个多小时,再乡里再买上东西,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林夏薇又不傻。
  谢鸿文私心里是想多和林夏薇相处的,奈何现实情况不允许,走路来回一个小时,就林夏薇这小身板,回来生病了他还得心疼。
  “行。”
  不去乡里了,在马路上站着也有点傻,起风了,林夏薇被刮的一个哆嗦。
  “咱们上那边去坐坐吧?”谢鸿文指向村口的一间大屋子。
  林夏薇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是原本的生产队办公室,没围院子,门口时一片很大的空地,屋子建的也很大,还没包产到户时家家户户都在这里吃饭,包产到户以后这里改为了活动室。
  “夏薇,我家的情况相信婶儿也和你说了,你是咋想的?”谢鸿文问这话时,揣在裤袋里的手心都出汗了。
  林夏薇点头,夏翠华确实说过,按理来说像谢鸿文这样坎坷的身世林夏薇应该有印象的,可她想破了脑袋也没有任何关于谢鸿文的记忆。
  “夏薇,我和我爹关系不好,咱俩处了对象你也不用担心和他们相处。我现在是副营长,结婚以后就可以随军。我一个月的工资是600块钱,还有各类补助,这些年我存了不少钱,大概有四万多。”谢鸿文这是交了家底了。他16岁当兵,刚当兵时工资不高,才三十四块钱。国家发展了以后他们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许多,在1990年他们的工资已经达到了80块钱。
  1990年过后,每年的工资都会涨十到二十块钱,随着军衔的上升,他的工资也越来越高。
  他不抽烟也不爱喝酒,平日需要花钱的地方少的可怜,吃住都在部队,衣服也不用买,一年里最大的支出也就是过年的时候给他大姨打的两百块钱了。
  林夏薇吓了一大跳,九十年代的四万块钱是什么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通货膨胀,举个最简单的例子,97年的猪肉是一块二一斤,二十年后,猪肉已经涨价到了12块钱。
  九零年代在一线城市买个房子大概需要花两万块钱,二十年后,两万块钱在三线三线城市买个厕所都不够!
  “你怎么这么多钱?”当兵真的这么挣钱?林夏薇在思索明年征兵时自己能选上的可能性有多高。
  “我爹不要我的钱,我在部队也花不了多少,都存下来了。”不问他要钱,这可能是他那个爹对他最大的仁慈了。
  说起谢鸿文的爹,林夏薇才想起来,“你和你爹关系那么差,你回来你住哪里?”
  谢鸿文笑了,“当然是住我家。”
  “你爹能让你住?”林夏薇表示怀疑,据她娘说,谢鸿文他爹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对谢鸿文这个亲儿子尤甚,这么个人会让离家十多年的儿子住在家里?
  谢鸿文挑眉,“那个房子是我娘盖的。”
  林夏薇听了一阵心酸。
  说着话,两人已经到了活动室,三间正房很大,正房旁边有一个小偏房,房门的锁已经生锈了,用手轻轻一拉,锁链便断了,上辈子林夏薇和张志强处对象时,没少往这来。
  屋里有两个木头椅子,窗户呼呼的透风,但好歹遮住了点,谢鸿文从角落拿出一张看不出颜色的抹布擦了凳子上的灰,让林夏薇先坐下来。
  谢鸿文提了椅子坐在林夏薇对面,双手放于膝上,背脊挺直如同一块钢板,双眼目视前方,焦点不知在何处,却给人一种这人这人就是在盯着我的感觉。
  林夏薇开始坐立不安。
  谢鸿文有心想问林夏薇的答案,划到嘴边却张不开嘴,只能憋着。
  气氛一点一点的尴尬起来,林夏薇觉得,从第一次和谢鸿文相处开始,好像他们之间的气氛就一直都很尴尬。
  “那啥,你是休探亲假吗?”
  谢鸿文一板一眼的回答,声音语调都没有变过,那正襟危坐的模模样严肃极了,“是。”
  所谓尬聊,莫过于此,反正林夏薇已经被他弄得不想再说话了。
  不尴不尬的呆了半小时,林夏薇估摸了一下时间,愉快的决定回家了。
  “我们走吧。”
  林夏薇说完,带上帽子率先出门,谢鸿文跟在后面,暗自埋怨时间为何过的这么快。
  小卖部在村子中央,林夏薇要了一包软壳的金沙,谢鸿文付的钱,林夏薇想给的,抢不过他。
  回到家,家里已经做好饭菜上了桌子,林景城父子和罗大辉已经就着一盘子花生米喝上了。
  罗大娘随着夏翠华婆媳在做饭,因为不知道谢鸿文要来提亲,菜也没准备,不得已,夏翠华把准备在年三十吃的排骨炖上了,看着量少,还在里面加了一大把蕨菜,另一个锅里也炖上了鱼。
  一桌饭吃到了天黑,几个男人孩在喝,谢鸿文被林夏英灌了不少酒,一双耳朵已经红透了,因为脸黑,看不太出来红没红。
  林家父子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在灌醉别人的同时把自己也灌醉了,何桂平扶着林夏英去他们房间,林景城躺在炕上人事不知。罗大辉醉的走路三打晃,罗大娘得搀着他。
  看着趴在桌子上的谢鸿文,三个女人面面相觑,半晌,罗大娘迟疑的道:“大妹子,要不让鸿文先在你家待会儿,我先把他姨父送回家再来接他?”
  “不用,让薇薇跟你送去就行。”这一顿饭的功夫,夏翠华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恨不得闺女明天就和他结婚,吃饭的时候看闺女没啥表示,可把她急坏了,吃饭的时候就瞪了林夏薇好几眼。
  正好机会难得,夏翠华就顺水推舟,成不成也就看这一趟了。
  林夏薇:真是亲妈!
  第11章
  酒气混着洗衣粉的气味扑面而来,其中还夹杂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味道不难闻却也不好闻。
  今晚他们喝的酒是当地产的二锅头,浓烈有余醇香不足,林夏薇不喜欢喝白酒,自然也不喜欢白酒的味道。
  “你还能走吗?”林夏薇问道。
  谢鸿文刚刚被他大姨从桌子上叫了起来,此时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今夕何夕,听见有个女的的声音,他眉头一皱,用手揉揉太阳穴,“林夏薇?”
  林夏薇把柜子上的手电筒拿在手里,“是我,走吧,我送你回家。”
  酒品看人品,谢鸿文酒品不错,喝醉后倒地就睡,叫醒了也不吵不闹,夏翠华对他评价发高了。
  头涨的不那么厉害了,谢鸿文也有余力去思考了,听到林夏薇的话,他反驳道:“你送我回去?天那么黑了,一会儿你怎么回来?”
  夏翠华收了碗筷进屋,恰好听见这句话,道:“没事儿,这丫头没少走夜路,再说距离也不远,走快点几步路就到家了。”
  谢鸿文还想说什么,林夏薇已经把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林夏薇的手白皙柔软,五指纤细,和他小麦色的臂膀完全不是一个色号,对比太过强烈,晃得谢鸿文一阵眼晕,也忘了反驳。
  林夏薇把他的外套递给他以后,他也沉默的穿上。
  收拾妥当,林夏薇搀扶着谢鸿文走出家门,刚出院子他就打了一个晃,林夏薇赶紧拉住,“慢点慢点。”
  谢鸿文嗯了一声,后面的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的。
  “夏薇,明天我来接你去上班好不好?”谢鸿文问这话时眼睛紧紧的盯着林夏薇,生怕错过林夏薇脸上的每一个表情。
  林夏薇仔仔细细的盯着脚下的路,闻言答了一声好,可把谢鸿文高兴坏了,都能接送下班了,难道还不是对象吗?
  喝醉了酒的谢鸿文智商下线,嘿嘿嘿的傻笑了半天,才对林夏薇道:“我会对你好的。”
  林夏薇侧头看了他一眼,今夜没有月光,谢鸿文的表情在黑夜里模糊不清,一双眼睛却熠熠发光。
  林夏薇不禁回想起张志强,当初,她同意和张志强处对象时,张志强也做过类似承诺:我会对你好,我会让你住上大房子,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
  男人的话可信度有多高?林夏薇不清楚,她只知道,她的上辈子张志强对她从来说不上有多好。
  只是她上辈子太傻,傻到不愿意承认自己抛弃家人选的人选错了,就那么和张志强互相折磨的过了20年,人生有几个二十年?若不是太过失望,她又怎会答应离婚?
  林夏薇不说话,谢鸿文也不出声,黑夜里只能听见两人的脚步声,偶尔有几声犬吠传出,很快又归于平静。
  “你当兵的地方离家里有多远?”林夏薇问道。
  “在热河下面的一个小县城,大山深处。”部队大多驻扎在人烟罕至的地方,谢鸿文他们的部队又是国家最神秘的部队,因此驻扎的地方比一般部队还要荒凉。
  热河是市区,离林夏薇家很远,到热河需要先坐两个小时的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四个小时的车才能到市里,离得远了点,林夏薇叹了口气。
  她不想离开父母。
  “你们部队的家属住哪里啊?”
  “部队修建有家属院,家属院是新盖的楼房,我的分房配额早就有了,这次回部队打个报告就能分上。”谢鸿文回答问题条理清晰,就跟没醉酒一样。
  “你打算当一辈子的兵吗?”
  “部队是我的家,我会在那里待着,直到祖国不需要我的那一天。”谢鸿文回答得铿锵有力。
  他们的正前方有手电筒的亮光照来,林夏薇看去,是罗大娘来接应他们了。
  “薇薇啊,来我扶着他,你上一边谢谢。”
  “嗳,好。”
  把谢鸿文移交给罗大娘以后,林夏薇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觉得松快极了。
  “大娘,你送鸿文哥回去吧,我家去了。”
  “都快到家了,上家里坐坐再回去吧。”林夏薇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离罗家不到二百米了。
  林夏薇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罗家,罗家门口的路灯着,昏黄的灯管光照耀着方寸大地,在寒冷的冬夜平白给了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不了,一会儿我妈该急了。”
  罗大娘闻言也不再阻止,只让林夏薇注意安全。
  林夏薇回了家,夏翠华已经收拾好了厨房,何桂平那屋的灯光还亮着,隐约有说话声传来,仔细一听,是何桂平在给林永翔讲故事。
  “妈,我回来了。”
  “打点水洗洗脚,早点睡。”东屋传出夏翠华的声音。
  “嗳。”林夏薇从大锅里打出一盆热水出来,端到自己的房间,先洗脸,再把冻僵的脚放到热水里浸泡,温暖得让林夏薇想抖腿。
  夏翠华打开门挑开她屋子的门帘,走了进来,脱了鞋盘腿坐在炕上。“说吧,对谢鸿文感觉咋样?能成不?”夏翠华固然看谢鸿文千好万好,如果女儿不喜欢,一切都白搭。
  林夏薇低头去搓脚,“我问过了,他不打算退伍,部队驻扎的地方离这里又远,回来一回光坐车就得一天,我不想离你们太远。”
  夏翠华恨铁不成钢,“我和你爸就在家里,你什么时候回来不行?又跑不掉,你说你,谢鸿文多好的条件啊,上头没有婆婆下面没有小姑子的,他爸和他后妈又管不了他,你嫁过去多省心啊?”
  林夏薇沉默。
  夏翠华再劝,“而且谢鸿文还年轻有为,我听你爸说了,27岁的没有任何背景的副营长真的很有出息了。”
  林夏薇还是不说话,夏翠华急了,“薇薇啊,你跟妈说,你到底喜欢个什么样的?你想在临近找,临近适婚的小伙子哪个比得上谢鸿文?就拿前几天来咱家的那个张志强来说,长的倒是一表人才,但那弱不禁风的样子,风大点都能吹飞二里地,以后女人嫁过去得多幸苦啊?”
  “别的你不看,就看你春花姨,她嫁了个下乡的知青,那知青长的多好啊,还有文化,当年多少小姑娘喜欢他?你春花姨打败了多少竞争者才和他结婚啊?后来呢?家里没关系回不了城,77年回复高考也考不上,你春花阿姨累死累活的养活他,明明才比我大5岁看着生生比我老了10岁。”
  当年夏翠华也是迷恋那个下乡知青的众多少女中的一员,说起这事儿来,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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