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节
这天天气并不算好,虽然看不见太阳,但是空气闷热闷热的,从车里出来,就觉得一股热浪扑面而来,空气都变得稀薄起来。
慕云泽递给高歌一瓶水,低声道,“要是不舒服,你就先上车呆着,结束了,我就回来。”
“来都来了,进去上柱香吧。”
高歌接过水,拧开喝了一口,扫视了一遭,发现外面的车辆并不多,参加这场追悼会的人,想来也不是很多。
秦忠泊好车,也跟着下来。
他一身黑衣,长得颇为正气,腰板笔直,站姿明显比普通人多了些精气神,猛一看就觉得是个军人或者警察之类的,太招摇。
高歌小声对慕云泽道,“秦大哥也要进去?”
总裁大人对这一声“秦大哥”的称呼感觉非常不爽,扯了一下嘴角,不咸不淡道,“自己人。”
慕云泽都这么说了,高歌自然也不会再多嘴,随着他一道进了罗家。
罗家住的小洋楼,应该也有不少年头了,样式有些陈旧,但是里面却是别有洞天,不大的院子里,有山有水,一花一草,装点的非常用心,能看得出它的主人是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只不过因为今天这样的场合,这些景物,也突然变得暗淡起来。
灵堂设在客厅,门口一张长桌,旁边站着两个人为过往来追悼的人登记,悲伤的奏乐从殿内时轻时缓的传来,空气里飘荡着压抑的因子,高歌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肃穆起来。
签了字,进了灵堂,视野才开阔起来,客厅的家具被移到了一边,正对着门口的位置,设立了牌位,逝者的遗照挂在正中央,灵柩放在灵堂正中央,棺盖还没盖,逝者安详的躺在里面,眉眼有些罗蜜的影子,很慈眉善目的老人,两侧挽联高挂,简要的诉说着罗建勋的一生。
灵堂两侧,有不少人送来的祭幛跟花篮,香案上的长明灯轻轻窜动,已经燃烧了快一半了,今天是守灵的第二天,明天一过,后天就要下葬了。
罗蜜一身黑衣,站在灵堂左侧,为前来追悼的客人递香,她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即便悲伤也让人看不出来,高歌想,她的心里一定不好受,罗蜜眼睛里的红血丝,几乎充斥着整个白眼球,她应该好久都没有睡了。
她身旁还站着一个女人,年纪跟萧雪婉差不多,长得也算漂亮,就是身材有些发福,眼圈红肿红肿的,跟人道谢的声音,也是沙哑的。
高歌扭头,正想问这人是谁,慕云泽就像是知道她要问什么一样,低声道,“这是罗建勋的女朋友,姓孙,以前歌舞团的一个歌手,嗓子坏了之后,就退休了,两人在一起也有十多年了,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但是外界都默认她是罗夫人,人很温吞,没什么心眼儿,要搁别人,早就吵着要名分了,我也听我父亲提过,罗建勋大概是觉得自己年纪比她大十几岁,会走在前面,不想耽误人家,其实能这么相守十多年,结婚证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张纸罢了。”
谈话间,前面追悼的人已经结束了,慕云泽拉着高歌就走了过去。
罗蜜看到他们的时候,诧异了一秒,很快便回过神,给他们递上香。
慕云泽跟高歌,郑重的对着遗像拜了三拜,低声对罗蜜道,“节哀。”
“谢谢。”
罗蜜垂下眼帘,“两位去内堂喝口茶,歇息一下吧。”
话落,旁边就出来一个人,低声道,“两位请跟我来。”
这声音……
高歌一怔,抬头一看,竟然是邱毅。
她知道邱毅对罗蜜的态度挺暧昧的,但是一个演员,一个导演,平常再怎么样,这种追悼会的场合,这人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吧。
不过这种场合,她也没法表现自己的怀疑,只好跟慕云泽先去了内庭。
邱毅挺像那么回事,将他俩带过去之后,上了茶,一句废话没有,又去前厅帮忙去了。
“他怎么在这儿?该不会真的跟罗导……”
“你知道他是谁吗?”
高歌话没说完,就被慕云泽打断了。
这话有点奇怪,高歌诧异道,“他不就是个新人演员吗,还有别的身份?”
秦忠跟在旁边,目不斜视。
慕云泽扯了一下嘴角,“他可不是什么演员,他是季墨大哥的长子,小时候身体不好,送给姓邱的一户人家养着,十几岁才接回来,脾气拗,硬是不改本家姓,自家公司不呆,非要出去闯荡,上次见这家伙的时候,我就觉得眼熟,我跟他也没见过几次,所以印象不深,没认出来,我听季墨提过,说着小子喜欢上一个年级比自己大的女孩儿,家里不同意,天天给置气,没想到居然是她,世界可真小。”
正说着,前厅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声音不小,还伴随女人的嘶吼声,动静很大。
后堂的客人都按耐不住,要去前面一窥究竟,慕云泽护着高歌,也一道出去了。
第679章 周锦恒的故事(二)
第679章
前厅的人不多,或者,应该说,参加追悼会的人本身就不多,所以这么看过去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就一目了然。
灵堂前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周锦恒。
他今天穿得特别庄重,一身的黑色的西装,就连里面搭配的衬衣,也是黑色的,他笔直的站在那里,褪去一身光环,就跟所有来参加悼念的人一样,一身的朴素,一脸的郑重。
刚才那声女人的嘶吼,不是罗蜜发出来的,而是她旁边的那位孙女士,她称之为孙阿姨的人。
孙阿姨的情绪显然特别的激动,这一切,都是在周锦恒来了之后,这个温吞的女人,才变得尖利起来。
她抖着手,指尖直指周锦恒的鼻子,嘶哑道,“出去!你给我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罗蜜在旁边扶着她,试图劝阻,但是很明显,她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前来悼念的人,对周锦恒多多少少都知道些,但是他跟罗家的关系,却没有几个人清楚,只不过看着情形,事情恐怕也没有那么简单。
相比较周锦恒的情绪就淡定很多,他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温声道,“孙阿姨,我今天来就是单纯的上柱香,伯父省钱待我不错,如今走了,让我送他最后一程。”
“你别在这儿恶心我了!”孙阿姨呸了一口,眼圈比刚才更红了几分,咬牙愤恨道,“要不是你,老罗的身体怎么会变得这么差,少在这里猫哭耗子假慈悲,老罗活着也不愿意见你一面,他不会让你在这里脏了他回家的路,滚!这里不欢迎你!”
这话实在是难听,如果不是厌恨这个人到了极点,这种地位修养的人,很难在这种场合说出这种话来。
罗蜜竟是半点阻止的意思也没有,只是平静道,“你走吧,周先生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今时今日的地位,我们罗家收受不起,罗先生请回吧。”
她说得很平淡,脸上甚至没有一丝波澜,周锦恒望着她,眼神变得幽暗起来。
这么多年,他们早已经不是最初认识的模样,当年恃才傲物,孤高耿直,从来不向命运低头的罗蜜,如今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她接了自己不喜欢的片子,学会了跟他周旋,他已经有些看不透这个女人了。
“蜜蜜,”他声音突然温柔下来,嗓音压得很低,称呼着她的乳名,一时间让人有些恍惚,“今天是伯父入殓的日子,我只想好好陪你送他这一程,我知道你心里难过,难过就哭出来,别再这么折磨自己。”
孙阿姨显然是怕罗蜜动摇,拧着眉,攥着拳头,随时准备终止这番对话。
罗蜜终于抬头对上他的视线,她扯了一下嘴角,笑得发冷,“既然周先生一番好意,那就请吧。”
说着扭头对邱毅道,“阿毅,给周先生点香。”
邱毅跟慕云泽他们一样,也是刚从后堂过来,原本担心罗蜜会有动摇,结果听见对方叫自己名字,一颗心顿时就放下了一半。
倒是周锦恒,完美的表情有一丝皲裂,他努力控制着表情,沉声道,“蜜蜜,这种场合,你让哥外人来,不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
罗蜜淡淡道,“阿毅不是外人,我爸临终前,我当着他的面答应了阿毅的求婚,孝期一过,就会完婚,他现在是我未婚夫。”
一句话激起千层浪。
邱毅的身份,在场的都只以为他是个娱乐圈的小演员,罗家再怎么败落,也不至于这么让女儿下嫁,而且这六岁的年龄差,怎么看都觉得不靠谱。
第680章 周锦恒的故事(三)
但是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那消息一定就假不了。
邱毅愣了一下,罗伯伯走得时候,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罗蜜,他只有着一个女儿,那是他的牵挂,也是他的命根。
罗蜜已经二十九了,她不年轻了,女人最美好的年华,似乎也快到尽头了,他自然是想着罗蜜能够找一个好的归宿,罗蜜为了让他走得安心,就谎称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
她将邱毅给带到了病床前,郑重的介绍了他,邱毅一直以为这是罗蜜为了搪塞他父亲,让他配合演的一场戏,但是这会儿对上罗蜜笃定的眼神,他内心突然狂跳起来,看着罗蜜的眼神也灼热很多。
周锦恒的脸色终于有了微妙的变化,他大概已经习惯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这种变化,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几乎发现不了。
“是吗。”
他的声音很轻,撩起眼帘,深深的看了邱毅一眼,扯着嘴角道,“那么就恭喜二位了。”
“谢谢。”
罗蜜轻声回了一句,淡淡道,“上香吧,后面还有客人等着。”
之后周锦恒就一句话都没再说,上完香扭头直接走了。
他的步子非常匆忙,高歌甚至看出了一些狼狈,那么一个圆滑的人,就这么从她跟慕云泽身边经过,一句招呼也没打。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小插曲,在周锦恒离开后,人们也渐渐淡忘。
慕云泽跟高歌也没有再多留,道了别,就双双离开。
天气炎热,高歌从罗家出来,就乏了,慕云泽将人送回家去,自己却没有在家多呆,开车又去了季墨那里。
新一届学员即将毕业,季墨那里最近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他过去的时候,季墨正在训练场上训话,他也叫他,远远的站在一边瞧着,季墨训话的时候,跟平时慵懒的样子完全不同,神态,站姿,口吻,每一个动作,都能让他想到当年的季老爷子。
甚至想起来的时候,还觉得尾巴骨隐隐作痛。
小时候被慕老爷子丢进部队放养,没少被季老爷子拎着脖子胖揍,男孩子嘛,小时候都皮,别的小孩儿都在外面享受寒暑假呢,他好端端的被丢进部队,跟着一群糙老爷们而训练,心里能好受。
那时候应召入伍的军人,年纪都笑,十四五,十六七,最大的也就刚刚二十出头点,说白了都是一群孩子,平时训练场上听教官的话,解散之后,一个比一个蔫坏。
慕云泽年纪小,还不爱笑,六七岁就跟个小老头一样,一个班的小孩儿就起了逗弄他的心思,不是把他的床弄湿,诬赖他尿床,就是一块儿上厕所的时候,嘲笑慕云泽胯下没有二两肉,不像个男人。
他们自以为是开玩笑,但是说多了,不知道就在慕云泽心里积攒了多少怨气。
这小孩儿不吭不声,默默受着,也不跟慕老爷子说,等这伙人都睡下了,跑去炊事班,一泡尿撒进了中午煮的消暑汤里。
当时部队条件没有现在好,上下级都是吃的大锅饭,所以结果嘛,可想而知。
季老爷子也荣幸品尝了那天的“童子尿”,那尿骚味,他敢说,这小子绝对是提前尿好了存起来了,故意等着变味了,才往锅里倒。
慕老爷子算是文官出身,但是季老爷子不一样,那是实打实的马上天下,满口的糙话,教训人起来,都是马鞭抽。
慕云泽年纪小,又是他慕老哥哥的长孙,季老爷子还是给了三分薄面,踹了他一脚,罚他刷了一个月的厕所,哪天厕所没刷干净,季老爷子过来就拎起他,放在腿上打屁股。
就这力度,再硬的骨头,也有被打压下去的时候,以至于到现在,想起季老爷子还是有点心理阴影。
季墨的长相,随了他的母亲,眉眼,五官,无一处不像,季老爷子一个大老粗,当年娶的却是他们海城最漂亮的姑娘。
这事儿还是他家老爷子说的。
季妈妈当年还是个学生,十八九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季老爷子年长一些,已经二十六七,十几岁就出来当兵,那是拿着真枪实弹个敌人干过的人,没读过几年书,一身的匪气,一眼就瞧上了季妈妈。
回来没多久,就请了媒人,准备了聘礼,要去提亲,这阵仗吓坏了季妈妈一家人,人家书香门第的,哪里见过这样的悍匪,当场就拒了,他家老爷子说,要不是当时没带枪,这老小子敢对着他岳父来一枪。
慕云泽递给高歌一瓶水,低声道,“要是不舒服,你就先上车呆着,结束了,我就回来。”
“来都来了,进去上柱香吧。”
高歌接过水,拧开喝了一口,扫视了一遭,发现外面的车辆并不多,参加这场追悼会的人,想来也不是很多。
秦忠泊好车,也跟着下来。
他一身黑衣,长得颇为正气,腰板笔直,站姿明显比普通人多了些精气神,猛一看就觉得是个军人或者警察之类的,太招摇。
高歌小声对慕云泽道,“秦大哥也要进去?”
总裁大人对这一声“秦大哥”的称呼感觉非常不爽,扯了一下嘴角,不咸不淡道,“自己人。”
慕云泽都这么说了,高歌自然也不会再多嘴,随着他一道进了罗家。
罗家住的小洋楼,应该也有不少年头了,样式有些陈旧,但是里面却是别有洞天,不大的院子里,有山有水,一花一草,装点的非常用心,能看得出它的主人是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只不过因为今天这样的场合,这些景物,也突然变得暗淡起来。
灵堂设在客厅,门口一张长桌,旁边站着两个人为过往来追悼的人登记,悲伤的奏乐从殿内时轻时缓的传来,空气里飘荡着压抑的因子,高歌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肃穆起来。
签了字,进了灵堂,视野才开阔起来,客厅的家具被移到了一边,正对着门口的位置,设立了牌位,逝者的遗照挂在正中央,灵柩放在灵堂正中央,棺盖还没盖,逝者安详的躺在里面,眉眼有些罗蜜的影子,很慈眉善目的老人,两侧挽联高挂,简要的诉说着罗建勋的一生。
灵堂两侧,有不少人送来的祭幛跟花篮,香案上的长明灯轻轻窜动,已经燃烧了快一半了,今天是守灵的第二天,明天一过,后天就要下葬了。
罗蜜一身黑衣,站在灵堂左侧,为前来追悼的客人递香,她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即便悲伤也让人看不出来,高歌想,她的心里一定不好受,罗蜜眼睛里的红血丝,几乎充斥着整个白眼球,她应该好久都没有睡了。
她身旁还站着一个女人,年纪跟萧雪婉差不多,长得也算漂亮,就是身材有些发福,眼圈红肿红肿的,跟人道谢的声音,也是沙哑的。
高歌扭头,正想问这人是谁,慕云泽就像是知道她要问什么一样,低声道,“这是罗建勋的女朋友,姓孙,以前歌舞团的一个歌手,嗓子坏了之后,就退休了,两人在一起也有十多年了,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但是外界都默认她是罗夫人,人很温吞,没什么心眼儿,要搁别人,早就吵着要名分了,我也听我父亲提过,罗建勋大概是觉得自己年纪比她大十几岁,会走在前面,不想耽误人家,其实能这么相守十多年,结婚证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张纸罢了。”
谈话间,前面追悼的人已经结束了,慕云泽拉着高歌就走了过去。
罗蜜看到他们的时候,诧异了一秒,很快便回过神,给他们递上香。
慕云泽跟高歌,郑重的对着遗像拜了三拜,低声对罗蜜道,“节哀。”
“谢谢。”
罗蜜垂下眼帘,“两位去内堂喝口茶,歇息一下吧。”
话落,旁边就出来一个人,低声道,“两位请跟我来。”
这声音……
高歌一怔,抬头一看,竟然是邱毅。
她知道邱毅对罗蜜的态度挺暧昧的,但是一个演员,一个导演,平常再怎么样,这种追悼会的场合,这人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吧。
不过这种场合,她也没法表现自己的怀疑,只好跟慕云泽先去了内庭。
邱毅挺像那么回事,将他俩带过去之后,上了茶,一句废话没有,又去前厅帮忙去了。
“他怎么在这儿?该不会真的跟罗导……”
“你知道他是谁吗?”
高歌话没说完,就被慕云泽打断了。
这话有点奇怪,高歌诧异道,“他不就是个新人演员吗,还有别的身份?”
秦忠跟在旁边,目不斜视。
慕云泽扯了一下嘴角,“他可不是什么演员,他是季墨大哥的长子,小时候身体不好,送给姓邱的一户人家养着,十几岁才接回来,脾气拗,硬是不改本家姓,自家公司不呆,非要出去闯荡,上次见这家伙的时候,我就觉得眼熟,我跟他也没见过几次,所以印象不深,没认出来,我听季墨提过,说着小子喜欢上一个年级比自己大的女孩儿,家里不同意,天天给置气,没想到居然是她,世界可真小。”
正说着,前厅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声音不小,还伴随女人的嘶吼声,动静很大。
后堂的客人都按耐不住,要去前面一窥究竟,慕云泽护着高歌,也一道出去了。
第679章 周锦恒的故事(二)
第679章
前厅的人不多,或者,应该说,参加追悼会的人本身就不多,所以这么看过去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就一目了然。
灵堂前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周锦恒。
他今天穿得特别庄重,一身的黑色的西装,就连里面搭配的衬衣,也是黑色的,他笔直的站在那里,褪去一身光环,就跟所有来参加悼念的人一样,一身的朴素,一脸的郑重。
刚才那声女人的嘶吼,不是罗蜜发出来的,而是她旁边的那位孙女士,她称之为孙阿姨的人。
孙阿姨的情绪显然特别的激动,这一切,都是在周锦恒来了之后,这个温吞的女人,才变得尖利起来。
她抖着手,指尖直指周锦恒的鼻子,嘶哑道,“出去!你给我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罗蜜在旁边扶着她,试图劝阻,但是很明显,她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前来悼念的人,对周锦恒多多少少都知道些,但是他跟罗家的关系,却没有几个人清楚,只不过看着情形,事情恐怕也没有那么简单。
相比较周锦恒的情绪就淡定很多,他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温声道,“孙阿姨,我今天来就是单纯的上柱香,伯父省钱待我不错,如今走了,让我送他最后一程。”
“你别在这儿恶心我了!”孙阿姨呸了一口,眼圈比刚才更红了几分,咬牙愤恨道,“要不是你,老罗的身体怎么会变得这么差,少在这里猫哭耗子假慈悲,老罗活着也不愿意见你一面,他不会让你在这里脏了他回家的路,滚!这里不欢迎你!”
这话实在是难听,如果不是厌恨这个人到了极点,这种地位修养的人,很难在这种场合说出这种话来。
罗蜜竟是半点阻止的意思也没有,只是平静道,“你走吧,周先生现在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今时今日的地位,我们罗家收受不起,罗先生请回吧。”
她说得很平淡,脸上甚至没有一丝波澜,周锦恒望着她,眼神变得幽暗起来。
这么多年,他们早已经不是最初认识的模样,当年恃才傲物,孤高耿直,从来不向命运低头的罗蜜,如今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她接了自己不喜欢的片子,学会了跟他周旋,他已经有些看不透这个女人了。
“蜜蜜,”他声音突然温柔下来,嗓音压得很低,称呼着她的乳名,一时间让人有些恍惚,“今天是伯父入殓的日子,我只想好好陪你送他这一程,我知道你心里难过,难过就哭出来,别再这么折磨自己。”
孙阿姨显然是怕罗蜜动摇,拧着眉,攥着拳头,随时准备终止这番对话。
罗蜜终于抬头对上他的视线,她扯了一下嘴角,笑得发冷,“既然周先生一番好意,那就请吧。”
说着扭头对邱毅道,“阿毅,给周先生点香。”
邱毅跟慕云泽他们一样,也是刚从后堂过来,原本担心罗蜜会有动摇,结果听见对方叫自己名字,一颗心顿时就放下了一半。
倒是周锦恒,完美的表情有一丝皲裂,他努力控制着表情,沉声道,“蜜蜜,这种场合,你让哥外人来,不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
罗蜜淡淡道,“阿毅不是外人,我爸临终前,我当着他的面答应了阿毅的求婚,孝期一过,就会完婚,他现在是我未婚夫。”
一句话激起千层浪。
邱毅的身份,在场的都只以为他是个娱乐圈的小演员,罗家再怎么败落,也不至于这么让女儿下嫁,而且这六岁的年龄差,怎么看都觉得不靠谱。
第680章 周锦恒的故事(三)
但是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那消息一定就假不了。
邱毅愣了一下,罗伯伯走得时候,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罗蜜,他只有着一个女儿,那是他的牵挂,也是他的命根。
罗蜜已经二十九了,她不年轻了,女人最美好的年华,似乎也快到尽头了,他自然是想着罗蜜能够找一个好的归宿,罗蜜为了让他走得安心,就谎称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
她将邱毅给带到了病床前,郑重的介绍了他,邱毅一直以为这是罗蜜为了搪塞他父亲,让他配合演的一场戏,但是这会儿对上罗蜜笃定的眼神,他内心突然狂跳起来,看着罗蜜的眼神也灼热很多。
周锦恒的脸色终于有了微妙的变化,他大概已经习惯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这种变化,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几乎发现不了。
“是吗。”
他的声音很轻,撩起眼帘,深深的看了邱毅一眼,扯着嘴角道,“那么就恭喜二位了。”
“谢谢。”
罗蜜轻声回了一句,淡淡道,“上香吧,后面还有客人等着。”
之后周锦恒就一句话都没再说,上完香扭头直接走了。
他的步子非常匆忙,高歌甚至看出了一些狼狈,那么一个圆滑的人,就这么从她跟慕云泽身边经过,一句招呼也没打。
这件事,就像是一个小插曲,在周锦恒离开后,人们也渐渐淡忘。
慕云泽跟高歌也没有再多留,道了别,就双双离开。
天气炎热,高歌从罗家出来,就乏了,慕云泽将人送回家去,自己却没有在家多呆,开车又去了季墨那里。
新一届学员即将毕业,季墨那里最近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他过去的时候,季墨正在训练场上训话,他也叫他,远远的站在一边瞧着,季墨训话的时候,跟平时慵懒的样子完全不同,神态,站姿,口吻,每一个动作,都能让他想到当年的季老爷子。
甚至想起来的时候,还觉得尾巴骨隐隐作痛。
小时候被慕老爷子丢进部队放养,没少被季老爷子拎着脖子胖揍,男孩子嘛,小时候都皮,别的小孩儿都在外面享受寒暑假呢,他好端端的被丢进部队,跟着一群糙老爷们而训练,心里能好受。
那时候应召入伍的军人,年纪都笑,十四五,十六七,最大的也就刚刚二十出头点,说白了都是一群孩子,平时训练场上听教官的话,解散之后,一个比一个蔫坏。
慕云泽年纪小,还不爱笑,六七岁就跟个小老头一样,一个班的小孩儿就起了逗弄他的心思,不是把他的床弄湿,诬赖他尿床,就是一块儿上厕所的时候,嘲笑慕云泽胯下没有二两肉,不像个男人。
他们自以为是开玩笑,但是说多了,不知道就在慕云泽心里积攒了多少怨气。
这小孩儿不吭不声,默默受着,也不跟慕老爷子说,等这伙人都睡下了,跑去炊事班,一泡尿撒进了中午煮的消暑汤里。
当时部队条件没有现在好,上下级都是吃的大锅饭,所以结果嘛,可想而知。
季老爷子也荣幸品尝了那天的“童子尿”,那尿骚味,他敢说,这小子绝对是提前尿好了存起来了,故意等着变味了,才往锅里倒。
慕老爷子算是文官出身,但是季老爷子不一样,那是实打实的马上天下,满口的糙话,教训人起来,都是马鞭抽。
慕云泽年纪小,又是他慕老哥哥的长孙,季老爷子还是给了三分薄面,踹了他一脚,罚他刷了一个月的厕所,哪天厕所没刷干净,季老爷子过来就拎起他,放在腿上打屁股。
就这力度,再硬的骨头,也有被打压下去的时候,以至于到现在,想起季老爷子还是有点心理阴影。
季墨的长相,随了他的母亲,眉眼,五官,无一处不像,季老爷子一个大老粗,当年娶的却是他们海城最漂亮的姑娘。
这事儿还是他家老爷子说的。
季妈妈当年还是个学生,十八九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季老爷子年长一些,已经二十六七,十几岁就出来当兵,那是拿着真枪实弹个敌人干过的人,没读过几年书,一身的匪气,一眼就瞧上了季妈妈。
回来没多久,就请了媒人,准备了聘礼,要去提亲,这阵仗吓坏了季妈妈一家人,人家书香门第的,哪里见过这样的悍匪,当场就拒了,他家老爷子说,要不是当时没带枪,这老小子敢对着他岳父来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