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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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谁能想到,那个经常安慰他的、最信任的朋友,巨人和他爱的人一起背叛他。
  最蠢的是,还搞错了对象,跑去纪锴工作的地方大闹了一场……让那两个看尽了笑话。
  某种意义上,叶氤是清楚的——
  早在朱凌抛下他去南美之前,早在那个人不愿意离婚、屡屡表达的后悔之意的时候,这段感情就不该继续坚持下去了。
  可毕竟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凭什么你可以这么自私冷漠、翻脸不认人,而我为你放弃了拥有的一切,却得不到一个好结果?
  凭什么你理直气壮享受了那么多付出,转头却说“我们从一开始就是错的”,说“他默默支持我那么多年,如果换成是你,又能做到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也相信我,拿所有积蓄支持我梦想?”
  简直是百口莫辩,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么多的委屈。
  在朱凌面前,他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可是这么想来——当年的黎未都在他面前,不也是做什么都是错?
  而那个时候,他高高在上,又给了别人多少说不出的委屈?
  【一个没有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懂得珍惜善良。】
  那是一条影评的标题,心情不好刷电影的时候刷出来的。短短一句话,心底却突然一抽——
  故事的主人公,一辈子被人辜负欺负,却反而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一切。而他,简直与那故事里的主人公正相反。
  想上学时,一度给黎未都备注是“哆啦a梦”。为什么是哆啦a梦?因为,想要什么都可以问他要。
  太早遇到了幸福,泡在糖罐子里为所欲为,完全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上“被善待”是一件很难的事,而“幸福”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
  直到被人伤害、辜负,遍体鳞伤才终于醍醐灌顶——像那种无条件的爱,随手扔掉之后,可能这一辈子再也不会有了。
  后悔莫及、心情触底时,花钱找了网上的陪聊情感专家。
  絮絮叨叨一大堆,哭诉他以前不要的,诸多责备着、在他眼里阴沉、甚至阴暗得看不到一丝价值的人,被别人捡走了。
  修修补补,亲亲抱抱,现在像是蒙尘明珠被细心擦拭过,静静闪耀出璀璨光华。
  反衬得他像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当然,他还没敢跟情感专家说,他是先下的手,从那个人手里抢了以为是宝贝的东西,可后来的结果……实在是没脸说。
  情感专家在大多数时候都很善解人意:【不是你的错啦,也许只是你们本来就不合适,而他跟后来那个人刚好性格比较合得来。】
  叶氤被这个理论安慰了几分钟,可是转念一想,不是的。
  怎么纪锴就跟谁都合得来?朱凌忘不了他,黎未都也爱上他,很快沉迷得不能自拔。
  而自己,却跟谁在一起都不行。
  情感专家:【哎,这、这样啊?那要是跟谁在一起都是互相折磨的话,就很有可能是你自己的问题了呢。】
  叶氤:……
  “你没事吗?”
  黎未都总觉得叶氤的脸色白得像纸。整个人也摇摇晃晃的站不住,感觉随时都要晕倒的样子。
  ……
  黄昏天色转暗,车子出了医院,市中心交通阻滞,车速简直慢得好像乌龟在爬。
  “你,不要乱摸。”
  叶氤手一缩,挂在前排座椅上的小熊和森林小屋的小风铃偶特别可爱,一不小心就……但,那现在分明是只有纪锴能碰的东西,对于这种事,黎未都一向特别较真。
  整个车里,如今也全是不符合他风格的各种动物抱枕和小软垫,副驾还有毛熊熊拖鞋——那儿是那个人的专座,他就只能坐在后排。
  “但,你都这样送我回家了,他……不会生气吗?”
  生气?黎未都认真想了想,他还真不记得纪锴有过哪怕一次吃他飞醋的情况,真不知道该遗憾还是庆幸。
  “也许会吧。”
  “……”
  “我回去会跟他好好解释的。我们之间,也不至于连这点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基本的信任”,这种词汇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从黎未都口中说出来,就显得很惊悚了。
  “你……变了好多。”
  “嗯,总不能一直当个神经病吧?”
  第82章
  这种语境下听到“神经病”这个词,明明是对方在自嘲,叶氤却还是像被人被劈头扇了一巴掌。
  五味难言。想要故作轻松,却再也笑不出来。
  记得前阵子,不甘心疯狂打电话给朱凌,各种哭爆追问指责。
  一开始对方还解释,后来不耐烦了,冷冷丢下一句:“我说没有就是没有。你让我给你‘证据’,我又不能证明没有发生过的事,你为什么总像这么胡搅蛮缠的,要不要去神经科看看医生?”
  像是被当头一盆冷水,又像是被雷劈,愤怒、全身发抖的同时,却也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在脑海里絮絮低笑,“嗯,遭报应了吧?”
  大概,是真的遭报应了吧。
  自以为是的“勇气”和“执着”、自说自话的“就算遭天谴也无怨无悔”,最终落得这么讽刺的结局。
  偷来的东西,最后要还不说,还倒钩出了血肉,丢掉了曾经拥有的一切惹人羡慕的奢侈。
  输得彻头彻尾、一败涂地。
  那么多年嫌弃别人“神经病”,那个所谓的“神经病”却从没有伤害过他。分手前没有,分手后也没有,尽管完全有能力封杀他、折磨他,让他从此都不好过。
  他没有那样做。反而是念念不忘、在回忆中潇洒明朗的少年,重逢后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能戳中他的小心思,让他轻易相信了那么多甜蜜誓言的人,拿起刀来的时候毫无顾忌。
  “刚才医生说的,你都记住了?上楼以后早点休息,一日三餐尽量正常吃饭,别总不把低血糖当回事。”
  叶氤低声道:“嗯,我知道了,今天真的是麻烦你了。”
  黎未都点点头,看了看天色:“我也该回家了,你多保重。”
  “未都!”夜风骤起。
  像是抓住就要起飞的风筝一样,叶氤屏息一把抓住了那人灰色风衣纹理粗糙的衣角,残阳最后的余晖,红烈烈的像血的颜色。
  声音涩哑,有些七零八落:“作、作为答谢、上来……上来坐坐、喝杯咖啡好吗?”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黎未都可以说是那种有“原则到了死板地步”的人,对于所爱的人近乎自殉式地全心全意。
  绝对没有可能跟他上楼。
  更何况,也并不是真心想要邀他上去——虽然从外表看,小洋楼窗外种着绿色小植物,门口摆放着盆栽,好像一个小城堡一样漂亮安静。
  金玉其外,里面的木地板上却正正乌烟瘴气堆叠着十几天没洗没丢的外卖、泡面,随处摔打、发泄的痕迹,乱七八糟根本见不得人。
  ……只是突然想起,曾经某个相似傍晚,朱凌也是这样开车送他到楼下。
  类似的一句带了心机的挽留,开启了后来荒唐的一切。
  也许只是想看看,人与人究竟有多么大的不同。
  如今,唯一还能自我安慰的,大概就是“我反正从来也没有爱过他”。所以,就算再成熟稳重、再温柔体贴,毕竟没动心过、不喜欢的,失去了也不遗憾。
  不遗憾。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差一点点就能得到”的幸福念念不忘。
  可是为什么,抓住的衣角却不舍得放开。
  有如雨过天晴、日光和煦后才后知后觉送到头顶的雨伞,已经迟了太久太久了,所有好的回忆、那些来从来不曾经意的点滴,才终于开始像潮汐一样上泛。
  课间趴在桌上小憩时披在肩上温暖的外衣,洗好削好皮送到面前的水果,温柔而专注地看过来让周遭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嘘寒问暖、被捧在心间每一件小事…
  如果,时间能倒流。
  如果能重来一次,整件事可不可以有机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
  只要他和朱凌能不再贪心、互不打扰,是不是就能有一天幡然醒悟,好好回报黎未都十多年的温柔。而朱凌,也可以和本来就迷恋得死去活来的真爱安安心心过一辈子。
  那样不好么?
  为什么却走到了这一步呢?
  ……
  黄昏彻底落去,星夜降临。
  黎未都觉得,自己可能……确实是有那么一点点疯吧。
  时间刚刚进入十一月初而已,但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入冬就特别特别的冷。就这么站在楼下发了几分钟的呆,就冻得手脚没知觉、几乎想骂人。
  呵了一口热气,皱眉搓了搓冻僵的手指。明明车子里就有充足的空调暖气,却完全没有赶快钻进去躲着的想法。
  空气森冷,周身的血却滚烫,心脏一直在跳、不正常地在跳。
  完全不能解释……
  不能解释为什么,全程毫无波澜的心境,却在被叶氤挽留的那个瞬间,满脑子忽然开始近乎疯狂地好想念好想念家里的那只熊宝宝,想得鼻子发酸,几乎当场要哭出来。
  更不能解释,明明那么地想他,却为什么没有立刻驱车回家见他、抱抱他。
  车子就在身边,脑子却像抽坏了一样丢下它,直接围着纪锴给他新买的那条绒绒黄色的羊毛围巾一路疯跑,在路人的侧目中生生跑过了好几条街。
  每一口呼吸都生冷新鲜,好像感觉不到累。
  华灯霓虹的市中心商业街,无数店铺金碧辉煌。终于放慢脚步,像漫无目标地走着,可是无初次吐出团团白雾中的搜寻回眸,又像是在坚定寻找什么一定要找到的地方。
  然后,他找到了。
  ……
  低调简洁的暗奢店面,暗红松软的精致丝绒地毯。
  开启门时一声清脆的叮当的银铃。淡淡的轻音乐,迎面通透雪白的店面墙壁上,烫金的凸字刻着好多好多种语言文字、金灿而神圣的誓词的铭文。
  lu家旗下“la vie en rose”系列专营店。
  高端戒指订制,应该叫“玫瑰人生”,可中文杂志上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叫“璀璨一生”。
  其实,叫什么无所谓。黎未都只是突然发现,他好像一直都理所当然地认定,自己的婚戒最后一定会从这家店里订——
  毕竟,第一次确认心意、第一次亲吻,就是贴着这家店的墙壁,不可能对它没有特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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