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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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她某一世印象中掀起风云而这个时代未曾出现过的势力有些相似,但又大为不同。
  做什么都少不了钱财,行商虽为贱业,但对暂时身份不明的锦荣而言却意义重大,而且随她来宛泽的都是对她忠心耿耿的人,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会有半点质疑。
  贿赂些金帛,甚至还将宛泽这边的官吏换成她推上去的人,于她行事更是方便。
  在秦国想蓄养军队是不容易,声势过大难以遮掩,但训练剑客就不会有人管了,稍微显赫一点的家族内有供养谋士剑客实属常见,不同的是,她手下的剑客都是她教出来的。
  战乱时期,无父无母的孤儿太多,锦荣收养的不只有男孩,还有女孩,学习剑术,医术,木工,经商,机关等等。
  这倒和最初墨门相同,最初跟随在她身边的死士,看到墨门如今的发展,心中对公子都是敬佩不已,为复国殚精竭虑。却不知锦荣只是习惯性准备周全,至少万一某天被秦王发现她是赵国王室遗孤想斩草除根时,还能安然脱身,还不用担心其他威胁。
  若是换了其他如魏或楚,还不至于如此,但谁让魏国和楚国太不经打,才几年的功夫,就随着赵国的步伐被灭了呢。
  不过这也印证了锦荣选择宛泽的决定,有多正确,如果安家在魏国和楚国,再经战乱也麻烦。
  秦一统天下,但却没那么安定,不说进程太过猛烈,许多原楚国,魏国,甚至是赵国的百姓归顺心都不高,时有反抗之举,当今秦王似乎也没有安抚的意思。
  听说才弱冠之年,亲政不久。
  锦荣对了解秦国和它的国君没什么兴趣,她只要保证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哪怕举国之力也要忌惮它就够了。
  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酣睡,有过为皇经历的锦荣当然再理解不过,但换成她是这个他人,那就不一样了,若秦王真有本事劝服她,解散了墨门,她一人逍遥世间也无妨。
  但似乎这位年轻的秦王并未察觉到,这就不能怪她有不臣之心了。
  不过好像,她从来就没有为臣为民的想法。
  ……
  一箭凌空,空中一双大雁扑凌着落下来,仆从立刻过去抓起来带回,未有伤,只是羽箭穿过尾翼,让大雁失去了平衡无法飞行而坠落。
  锦荣瞥了一眼仆从手中还挣扎着的大雁,“带回去养着。”
  训练得好就当传信的大雁,不好那就炖汤喝了吧。
  “是,公子。”仆从恭顺道,
  时人崇尚君子六艺,哪怕是再体弱的文人,也都会拉弓上马,锦荣对外宣称的身份是男子,但身边的亲信,包括她教授剑术的墨门门人都知道她身份,她也无意隐瞒。
  身边的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尊敬非凡,更不会强求她学这些。但自安顿下来后,锦荣就拾起了剑术,射箭骑马更是当成的寻常锻炼。
  无法修炼的确不能太过随心所欲,这副身子穿越过来时就发现了体力实在柔弱,许是锦衣玉食骄养惯了,弹琴跳舞都来得容易些。
  可她又不是受人庇佑的女子,也没想过仗着智谋隐居幕后,既然一手创立了墨门,也总要出来顶立门户,否则手下人如何能信服她。
  死士和用药控制的始终是少数,墨门要想发展,势必需要大量人手。
  女子身份不会有什么妨碍,但若是一个藏藏掖掖,甚至需要人保护,畏缩胆小之人,终得不了什么人心。
  这份坦荡也的确得到了信服,从来宛泽身边只有十四位死士,到如今,光是她手下的商人行走各地,而墨门这份势力中隐藏的人数,也只有锦荣一人知晓。
  而锦荣那一手世间闻所未闻的神奇剑法,更是令门人狂热不已,又是自小在墨门长大的人,更是将锦荣视为神一样的存在。
  日常训练手下剑客后,回到住处的锦荣,洗漱了一番,换上了干净的绸白衣,练剑时的布衣也是为了免得麻烦而已,绸白衣同样偏向男装。
  她自己没什么偏好,只是女装过于繁复,层层叠叠,伸展动作的空间不大。
  从她的经商之路踏上正轨后,就没再为钱财担忧过,她也就让人专门改了几样适合女子行动的衣服,她门下也有不少女子,习剑和学医的。
  服侍的白术望着手持竹简的公子,柔声道,“公子歇息会吧。”
  能被留在锦荣身边,白术当然不简单,对锦荣的忠诚也不亚于早年的那些死士,见公子每日要处理那么多失误,还要去练武场,白术有些心疼。
  锦荣听了她的话,放下书简,“你说的也对,待在家里确实闷了些。”
  “听说照城有祭祀水场,很热闹,丰城还有论道会,有几位当世大家,公子应该会很喜欢……”
  侍女白术为了让自家公子多点娱乐,可以说是掏空了心思,
  锦荣敲定了决定,“那就都去好了。”
  ……
  白术没想到公子说的都去,不是出门郊游,而是打算游学,时日不定,而且不准备带上任何人。
  明为游学,实为游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其实锦荣心中早有这个想法。
  刚穿越过来就面临生死危机,还不得不隐姓埋名,培养势力,对其他各地所知所闻都是过往派出的人回来告诉她的,她还未真正见识过这个天下呢。
  武成也听说了公子要出门游学天下的事,特前来拜见。
  锦荣眉眼轻挑,“怎么,你还担心公子我?”
  这些年最得锦荣重用的就是武成了,用的也很顺手,无论是收养孤儿,还是出去行商搜集情报。
  武成听了这话,细细一想,觉得公子说的也不假,他们都知道,公子若是扬名于世间,也是一位剑术大师,哪怕是千军万马,脱身也不是难事。
  锦荣的剑术来历,她自称是梦中仙人所授,也无人质疑,反而觉得公子有此天赋。
  于是武成拱手一行礼,“从公子命。”
  出行之前,锦荣也得安排好了,墨门,和她手下培养的商旅,还有坞堡里的人,即便她不在,也能如常,不会出什么乱子。
  好在这些年没白培养,都是好用又放心的人。
  春日,芳草萋萋,
  锦荣骑着马,哼着小调,她的随意无端落在别人眼里像个浪荡贵族公子,这一番作派,倒是没人敢上前接近。
  天下虽未定,仍动乱不已,但出来游学的士大夫之子从来都屡见不鲜。
  白术想跟着随侍左右,但被锦荣几句话便又另做安排了。
  她说的祭祀水场,还有论道会,锦荣都去过了,而她此行的目的地之一原魏国国都,学宫也到了。
  慕此地学者之名而来,未想竟见到了一位美人。
  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
  第287章 聊斋娘子
  夏日江南雨季绵绵,难得有出晴的时候,
  城镇唯一的酒坊就是竹枝巷口处的王记酒坊,酿的是江南有名的杏花酒,却别有风味,可惜酒坊老板王大郎福薄,早几年就去了。
  如今酒坊就剩下孤儿寡母扶持,他的遗孀周氏倒是个能干的,撑起了酒坊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的。
  早上,来酒坊的人并不多,一黄衫女童坐在门口,折着纸,门里传来温柔的女声,“阿锦,别在外头坐久了,小心着凉。”
  说话的是王记酒坊的当家周氏,
  “好。”女童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将折好的纸,埋入酒坊门口的地里,
  若是有见识的人仔细看了,就知道这埋得地方也是特定的方位,按道法做的辟邪阵。
  在寻常的辟邪阵上又做了些改动,不仅能避邪祟,也能做些安全防护。
  谁让这世界妖魔鬼怪还混迹人间呢,女童也就是锦荣啧啧一叹,灵气充足,天地万物,滋生的精灵鬼怪倒是多,太多了纵是有心的也管不了。
  她此世投胎就成了王家女,王锦荣,名也未变。
  小康之家,以酒坊为生,父母双全,也是安乐无忧。
  等到她五岁的时候,这世的父亲去另一州县送酒时倒霉遇上天灾,没了性命,屋漏偏逢连夜雨,酒坊又欠下别人帐未还。披麻戴孝的周氏当时都已准备忍痛卖了酒坊,带女儿回娘家去。
  直到锦荣告诉她,酒缸靠着的墙角处里埋着一个瓦罐,里面都是银子。
  锦荣也没告诉周氏是爹的鬼魂挂念不下回来告诉她的,只是换了个法子说是无意间发现的,鬼神之事虽多,但以她之年幼,若是与这种事沾边,未免引人注意。
  周氏一直很少过问酒坊账目的事,也知道夫君不喜欢把钱存在银庄。这钱不仅解了酒坊的燃眉之急,也能让母女俩数年无忧,周氏是个持家有道,非但没关酒坊,还亲自当家,好在夫君在世前教过她酿酒的方子,硬是没让王家酒坊砸了招牌。
  锦荣人小也做不了什么,也就私下教训了几个想欺负孤儿寡母的泼皮无赖。
  王家酒坊生意依旧兴隆,除了平日买酒的人,还供应城里的几个大酒楼,家底也算得上丰厚。
  一边操持着王家酒坊的周氏也没忘了女儿,虽遗憾没能给亡夫留下香火,但即便夫君在世,两夫妇也是爱极了女儿的,现在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她更是疼爱不已,对女儿百依百顺。
  酒坊的生意自有雇佣伙计打理,周氏则是任由女儿玩,也不强求她学什么,算帐还是女红,心里想着待锦荣长大了,招个上门女婿,不劳女儿操心忙碌。
  对这一世的生活,锦荣是相当满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王父的去世了,事事不能完美。
  只能说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难怪那么多人追求长生了,活得越久,就是有仇有怨的人都死了。
  长生,在另一种意义上,或许也是胜天半步。
  锦荣都九岁了,周氏本是想着送女儿去学堂,但问了学堂的师傅,说是不收女学生。
  周氏无奈,但锦荣却是不在意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都不知道学了几世,信手拈来的东西,实在没必要再学一回。难不成学这八股文章去考科举。
  虽不拘着锦荣玩耍,但也有嘱咐几句,比如不要和斜对面那家烧鸡店的老板娘亲近。
  那是半月前新搬来的住户,姓胡,叫三娘,长相就是坊间三姑六婆碎嘴说的狐媚样,开了一家烧鸡店,听说她前面的丈夫年纪轻轻就死了,这都是周氏平日和街坊邻居那里听来的。
  什么一个女人有本钱开店,怕不是害死她前夫得的家产,还有整天心思都是打扮,插花戴簪的,勾引了不少男人去她店里,保准是个狐狸精。
  说的更难听的都有,周氏怕教坏小孩子,也没在锦荣面前说起,她眼瞧着那胡三娘的确不像什么洁身自好的姑娘,这门对门的,离得又近避无可避的,甚至烧鸡配酒,胡三娘还要从她家买些酒水。周氏也无法,只好让女儿平日玩的时候,不要到胡三娘的店里去。
  锦荣扮作小儿状,乖巧地点头,心里嘀咕着,说是狐狸精也没说错。
  胡三娘,可不就是只真正的狐狸精。
  也不见国之将亡,朝代更换的,妖孽却喜欢跑到人间来了。
  就简单挂了胡记招牌的店面,但在门口迎客的却是个眉目间尽是风情,身段妩媚动人的年轻女子,容貌也不负那些女人嫉妒红了眼,见有客人上门,胡三娘嫣然笑道,“客官里面请,客官想吃点什么?”
  吸引顾客的可不只胡三娘的美貌,胡记的烧鸡做的也是极美味。
  “好咧,两只烧鸡,一壶小酒。”胡三娘朝店里的伙计喊道。
  伙计无奈道,“老板娘,没酒了。”
  胡三娘嘴角一抽,指了两个伙计,“快去王记买四壶酒。”
  伙计们跑得比兔子还快,不是跑回后院砍柴杀鸡,就是招呼客人去了,气得胡三娘头上别着的簪花一颤一颤的。
  她哪里不知道他们为何不愿去,说到底她也不愿去的,每次去一回,她都快吓得掉狐狸毛。
  难得下山在凡人城镇里开店,结果隔壁就住了尊煞神,虽说这煞神还小吧,但足够欺负他们这群狐狸了。
  周氏见到胡三娘也有些意外,“王夫人,我店里没酒了。”胡三娘勉强笑道,也没失几分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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