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杨传明家倒是打发大毛来请了,说是今年的团圆饭开在他家,杨老倌因为二房的事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自然是不肯去大房的。
往年都是团团圆圆的一大家子,今年却只有两老带着杨珍秀和杨梅母女过年,两位老人的心里多少是有些隔应的,但对杨梅来说,却是再清静没有了。
想到自己求仁得仁,杨梅觉得从暖暖的被窝里爬起来,连那点冷都觉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等穿戴齐整来到屋外,杨老倌正在杀鸡,家里养了快两年的大红公鸡正被扯着腿放血,见到杨梅,杨老倌的心情似乎不错,“梅儿快来扒鸡毛,正好扎毽子。”
这只公鸡的尾羽特别的漂亮,带着金黄的羽毛又长又齐整,村里不少的孩子都垂涎过,杨梅不止一次的听到黑妹子指着那只公鸡向她定毛做毽子。
扎毽子的手艺杨梅根本就还没有学会,但这并不妨碍她扒毛,听到杨老倌的招呼,乐颠颠的就凑了过去。
“翅膀两边,尾巴下面尖细的毛扎朝天冲的毽子最好,再下点的毛就没那么好看了,不过可以用来扎毽球。”说道小孩子玩乐的玩意儿,杨老倌头头是道。
那所谓的毽球,就是扒一大把品相差点,但长短差不多的鸡毛,用细线于顶端仔细的扎成一束,翻转过来像一个球,功能是一样的。但无论是扎毽子还是毽球,都离不开一样东西,那就是——铜钱!
当然对于小孩子们来说,这年头铜钱已经不多见了,大部份替用的是单车上的废弃垫圈,一样能增加重量,保持平衡。
于婆婆拎着鱼从灶房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杨梅趴在那里跟鸡毛斗争,从口袋里摸了一会,掏出两枚发亮的铜钱来,乐呵呵的递给她,“给,正好扎毽子。”
这两枚铜钱于婆婆寻着有些日子了,专门给杨梅留着的。在她的眼里,自家的小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没有一点小孩子应有的朝气。现在看她认真跟鸡毛较劲的样子,总算像个小女孩儿了。乐得她心里的那点儿不得劲都烟消云散了。
一个家庭中,孩子向来都被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想想也是,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没了希望,再怎么奢华也不过一潭死水没有快乐的欲望。
今年老杨家的团圆饭做得特别的丰盛,不仅有于婆婆老早就备下的猪肉、腊肠,豆腐和鱼,还有杨珍秀和杨梅从临水县采买来的新鲜东西。
乔云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向来都是在老杨家开伙,团圆饭自然也不例外。为此,他还特地准备了杨梅爱吃的猪大肠带过来,结果遭受了老杨家全体一致的批评。
“你这孩子也太见外了,还带什么菜啊!”
只有杨梅对他笑着:“嗯,很好吃,我就喜欢吃干锅肥肠,奶奶,多放点干辣椒!”
杨珍秀笑着把手搁在杨梅的头上,没好气的弹了个脑崩,“你呀,就是只馋嘴的猫儿,还是个挑味儿的。”
“嗷,妈你下手轻点,我的脑袋都要被你打得不灵光了。”杨梅顺势撒娇的叫。
于婆婆听到忙抽身过来掰过杨梅的脑袋瓜子看,“珍秀你手底下得有个轻重,好好的孩子你动什么手啊?可我孙女儿打坏了你赔得起吗?”
“来来,猪头炖好了,吃块儿肉补补!”
等杨老倌放炮接年,杨梅和乔云已经在灶房混到了一大块烂乎乎香喷喷的猪头肉叼在嘴里了。
其实过年的美好,就在于期盼它的到来准备的过程。那种伸长脖子数日子,巴心巴肺盼望着的才是过年,看过年的糍粑、米花糖一件一件的置办起来,团圆饭上猪头熟了,鱼蒸好了,喷香的饭菜摆上了桌,这个过程既有满足又有期盼,每个人的内心都丰富极了。
等真正坐在桌子上时,小孩子们基本已经塞满了肚子,根本吃不了什么了。
杨老倌的酒杯里倒的是正宗的二锅头,清咧粘杯,浓香四溢,这是临水县城百货公司里的高档货色。其实杨老倌酒量并不大,才一小杯下肚,脸上已一片红晕。
“现在政策好啊!看看,咱们今天也有酒有肉。老婆子,咱们得多活几年,好好的看看往后的好光景!”
“好,好,咱要多活几年,好好的活。”于婆婆忙布了菜放到杨老倌的碗里,“老头子你多吃菜,慢慢喝,梅儿给你买得酒还多的很呢。”
看着杨老倌端着酒杯,抑扬顿挫的感概,杨珍秀便抿着嘴笑。杨老倌这么激情飞扬的时候并不多,当他突然反常的时候也只能说明他喝醉了。
于婆婆并不会指责他什么,只会一个劲儿的给他夹菜,劝他慢慢喝。
吃过团圆饭之后,就是换新衣,杨梅的新衣自然还是一身红色灯芯绒的棉大衣,喜庆又暖和。不过脚上还多出了一双黑灯芯绒的小棉鞋,脚裸处还镶了一圈褐色的狗毛,软软的顺滑又舒服。这是于婆婆的手艺。
想不到杨梅不在家的这十几天里,于婆婆就做出了一家大小的过年新鞋,纯手工制作,一针一钱做出来的。杨梅拉着于婆婆的手轻轻的摩挲,那一双手干枯得厉害,上面满是老茧,关节都已经因为常年的劳作而变了形。
偏偏就是这一双手,营造了一个家,让人放松,让人温暖。杨梅不断的告诉自己,这位老人就是她这辈子需要守护的责任,无从推却。两辈子加起来的记忆,这是杨梅过得最欢乐的一个年。
正文 第134章祭祖
等一家人吃过饭,收拾一新,时间也到了下午。
这时候村子里大部分的人家也都收拾停当,只等着户主领着家里的子孙给祖宗上坟。
到了这时候,杨梅与大房杨传明一家会面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杨老倌又变得沉默寡言,完全没了刚才饭桌上的情绪激昂。只有叭嗒着旱烟时微眯着的眼,显示他的心情并不算糟糕。
大年三十晚上上坟祭祖是杨家村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传统。也只有这种时候,各家各户尽管是分家离户的子孙,都要摒弃前嫌,一同前往。
所以,即使是搬到了东兴村的杨传德一家,也要赶回来。
老杨家的火坑里燃着高高的火焰,那是杨老倌年前专门准备的干树兜。像小山包一样大的树兜每家都必备一个,在大年三十这晚点燃,一直要持续烧到正月十五元宵节。烧得越久,意味着这家来年越兴旺。
杨传明家也吃完了团圆饭,来老杨家等杨传德一家过来一同上坟祭祖。
或许是过年的缘故,气氛还是很融洽的,一屋子人有说有笑,就连齐昌兰都帮着端茶倒水,看不出丝毫勉强的味道。
如果不是八毛直直的盯着看,眼睛不断的往杨梅的新衣服上瞅,或许杨梅都要忘了两家曾经闹出的不愉快。
大年三十邻里之间互相串门还是跟往常一样,没有任何禁忌,老杨家人多热闹,已经聚齐了不少邻居。黑妹子老早就溜过来了,十多天没有见到杨梅,这会儿紧挨着杨梅坐着,一个劲儿的打听县城里的稀罕事儿。
杨梅拿着于婆婆给的铜钱,练习扎毽子,正好随手把给黑妹子留的那份也拿给了她。相比杨梅,黑妹子的手要巧得多,用一根裁剪均匀的布条轻松的打一个结,把铜钱包裹住,余下的布条两端正好用来缠住扎成一束的漂亮公鸡尾羽。
不消多大功夫,一只色彩鲜亮,坚挺结实的毽子就做好了。
可惜到了杨梅手里,那布条好像专门跟她做对一般,老是不听使唤,扎了好几次,都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作品。最后还是乔云在一边实在看不过眼,三两下把她做的撤了又重新扎起来。也不知道他一个男孩子是怎么学的,只见他纤长的手指上下翻飞,那条布条似乎会认人一样,在他的手里服服帖帖的。
杨梅想不服气都不成。不但是扎毽子不成,她踢毽子也同样差劲,动作笨拙得惨不忍睹!没办法,上一辈子的她除了照顾自己,照顾妈妈,根本没有多余的时候去玩耍,而且也没有同龄的小伙伴愿意跟她一起踢毽子什么的。
黑妹子便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给她示范,八毛早就想过来了,但见杨梅一副不冷不热生人勿近的样子又歇了心思。见杨梅出丑便很刻意的哈哈大笑,不时的嘲笑一两句。
杨梅和黑妹子都已经习惯了无视她的存在,她一个人笑得有些无趣,没多久也歇了心思,只是拿出一个毽子来,在杨梅的周围踢,不断的变化花样,以显示自己技艺的高超。
可能是齐昌兰交代过了,她今天按捺着性子尽量没惹事生非。
往年都是团团圆圆的一大家子,今年却只有两老带着杨珍秀和杨梅母女过年,两位老人的心里多少是有些隔应的,但对杨梅来说,却是再清静没有了。
想到自己求仁得仁,杨梅觉得从暖暖的被窝里爬起来,连那点冷都觉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等穿戴齐整来到屋外,杨老倌正在杀鸡,家里养了快两年的大红公鸡正被扯着腿放血,见到杨梅,杨老倌的心情似乎不错,“梅儿快来扒鸡毛,正好扎毽子。”
这只公鸡的尾羽特别的漂亮,带着金黄的羽毛又长又齐整,村里不少的孩子都垂涎过,杨梅不止一次的听到黑妹子指着那只公鸡向她定毛做毽子。
扎毽子的手艺杨梅根本就还没有学会,但这并不妨碍她扒毛,听到杨老倌的招呼,乐颠颠的就凑了过去。
“翅膀两边,尾巴下面尖细的毛扎朝天冲的毽子最好,再下点的毛就没那么好看了,不过可以用来扎毽球。”说道小孩子玩乐的玩意儿,杨老倌头头是道。
那所谓的毽球,就是扒一大把品相差点,但长短差不多的鸡毛,用细线于顶端仔细的扎成一束,翻转过来像一个球,功能是一样的。但无论是扎毽子还是毽球,都离不开一样东西,那就是——铜钱!
当然对于小孩子们来说,这年头铜钱已经不多见了,大部份替用的是单车上的废弃垫圈,一样能增加重量,保持平衡。
于婆婆拎着鱼从灶房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杨梅趴在那里跟鸡毛斗争,从口袋里摸了一会,掏出两枚发亮的铜钱来,乐呵呵的递给她,“给,正好扎毽子。”
这两枚铜钱于婆婆寻着有些日子了,专门给杨梅留着的。在她的眼里,自家的小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没有一点小孩子应有的朝气。现在看她认真跟鸡毛较劲的样子,总算像个小女孩儿了。乐得她心里的那点儿不得劲都烟消云散了。
一个家庭中,孩子向来都被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想想也是,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没了希望,再怎么奢华也不过一潭死水没有快乐的欲望。
今年老杨家的团圆饭做得特别的丰盛,不仅有于婆婆老早就备下的猪肉、腊肠,豆腐和鱼,还有杨珍秀和杨梅从临水县采买来的新鲜东西。
乔云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向来都是在老杨家开伙,团圆饭自然也不例外。为此,他还特地准备了杨梅爱吃的猪大肠带过来,结果遭受了老杨家全体一致的批评。
“你这孩子也太见外了,还带什么菜啊!”
只有杨梅对他笑着:“嗯,很好吃,我就喜欢吃干锅肥肠,奶奶,多放点干辣椒!”
杨珍秀笑着把手搁在杨梅的头上,没好气的弹了个脑崩,“你呀,就是只馋嘴的猫儿,还是个挑味儿的。”
“嗷,妈你下手轻点,我的脑袋都要被你打得不灵光了。”杨梅顺势撒娇的叫。
于婆婆听到忙抽身过来掰过杨梅的脑袋瓜子看,“珍秀你手底下得有个轻重,好好的孩子你动什么手啊?可我孙女儿打坏了你赔得起吗?”
“来来,猪头炖好了,吃块儿肉补补!”
等杨老倌放炮接年,杨梅和乔云已经在灶房混到了一大块烂乎乎香喷喷的猪头肉叼在嘴里了。
其实过年的美好,就在于期盼它的到来准备的过程。那种伸长脖子数日子,巴心巴肺盼望着的才是过年,看过年的糍粑、米花糖一件一件的置办起来,团圆饭上猪头熟了,鱼蒸好了,喷香的饭菜摆上了桌,这个过程既有满足又有期盼,每个人的内心都丰富极了。
等真正坐在桌子上时,小孩子们基本已经塞满了肚子,根本吃不了什么了。
杨老倌的酒杯里倒的是正宗的二锅头,清咧粘杯,浓香四溢,这是临水县城百货公司里的高档货色。其实杨老倌酒量并不大,才一小杯下肚,脸上已一片红晕。
“现在政策好啊!看看,咱们今天也有酒有肉。老婆子,咱们得多活几年,好好的看看往后的好光景!”
“好,好,咱要多活几年,好好的活。”于婆婆忙布了菜放到杨老倌的碗里,“老头子你多吃菜,慢慢喝,梅儿给你买得酒还多的很呢。”
看着杨老倌端着酒杯,抑扬顿挫的感概,杨珍秀便抿着嘴笑。杨老倌这么激情飞扬的时候并不多,当他突然反常的时候也只能说明他喝醉了。
于婆婆并不会指责他什么,只会一个劲儿的给他夹菜,劝他慢慢喝。
吃过团圆饭之后,就是换新衣,杨梅的新衣自然还是一身红色灯芯绒的棉大衣,喜庆又暖和。不过脚上还多出了一双黑灯芯绒的小棉鞋,脚裸处还镶了一圈褐色的狗毛,软软的顺滑又舒服。这是于婆婆的手艺。
想不到杨梅不在家的这十几天里,于婆婆就做出了一家大小的过年新鞋,纯手工制作,一针一钱做出来的。杨梅拉着于婆婆的手轻轻的摩挲,那一双手干枯得厉害,上面满是老茧,关节都已经因为常年的劳作而变了形。
偏偏就是这一双手,营造了一个家,让人放松,让人温暖。杨梅不断的告诉自己,这位老人就是她这辈子需要守护的责任,无从推却。两辈子加起来的记忆,这是杨梅过得最欢乐的一个年。
正文 第134章祭祖
等一家人吃过饭,收拾一新,时间也到了下午。
这时候村子里大部分的人家也都收拾停当,只等着户主领着家里的子孙给祖宗上坟。
到了这时候,杨梅与大房杨传明一家会面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杨老倌又变得沉默寡言,完全没了刚才饭桌上的情绪激昂。只有叭嗒着旱烟时微眯着的眼,显示他的心情并不算糟糕。
大年三十晚上上坟祭祖是杨家村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传统。也只有这种时候,各家各户尽管是分家离户的子孙,都要摒弃前嫌,一同前往。
所以,即使是搬到了东兴村的杨传德一家,也要赶回来。
老杨家的火坑里燃着高高的火焰,那是杨老倌年前专门准备的干树兜。像小山包一样大的树兜每家都必备一个,在大年三十这晚点燃,一直要持续烧到正月十五元宵节。烧得越久,意味着这家来年越兴旺。
杨传明家也吃完了团圆饭,来老杨家等杨传德一家过来一同上坟祭祖。
或许是过年的缘故,气氛还是很融洽的,一屋子人有说有笑,就连齐昌兰都帮着端茶倒水,看不出丝毫勉强的味道。
如果不是八毛直直的盯着看,眼睛不断的往杨梅的新衣服上瞅,或许杨梅都要忘了两家曾经闹出的不愉快。
大年三十邻里之间互相串门还是跟往常一样,没有任何禁忌,老杨家人多热闹,已经聚齐了不少邻居。黑妹子老早就溜过来了,十多天没有见到杨梅,这会儿紧挨着杨梅坐着,一个劲儿的打听县城里的稀罕事儿。
杨梅拿着于婆婆给的铜钱,练习扎毽子,正好随手把给黑妹子留的那份也拿给了她。相比杨梅,黑妹子的手要巧得多,用一根裁剪均匀的布条轻松的打一个结,把铜钱包裹住,余下的布条两端正好用来缠住扎成一束的漂亮公鸡尾羽。
不消多大功夫,一只色彩鲜亮,坚挺结实的毽子就做好了。
可惜到了杨梅手里,那布条好像专门跟她做对一般,老是不听使唤,扎了好几次,都没有做出令人满意的作品。最后还是乔云在一边实在看不过眼,三两下把她做的撤了又重新扎起来。也不知道他一个男孩子是怎么学的,只见他纤长的手指上下翻飞,那条布条似乎会认人一样,在他的手里服服帖帖的。
杨梅想不服气都不成。不但是扎毽子不成,她踢毽子也同样差劲,动作笨拙得惨不忍睹!没办法,上一辈子的她除了照顾自己,照顾妈妈,根本没有多余的时候去玩耍,而且也没有同龄的小伙伴愿意跟她一起踢毽子什么的。
黑妹子便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给她示范,八毛早就想过来了,但见杨梅一副不冷不热生人勿近的样子又歇了心思。见杨梅出丑便很刻意的哈哈大笑,不时的嘲笑一两句。
杨梅和黑妹子都已经习惯了无视她的存在,她一个人笑得有些无趣,没多久也歇了心思,只是拿出一个毽子来,在杨梅的周围踢,不断的变化花样,以显示自己技艺的高超。
可能是齐昌兰交代过了,她今天按捺着性子尽量没惹事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