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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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听见宋雯的发言,顿时懵了:“我刚刚那么彪悍地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的,就这样他还能看上我?宋雯,你别老是想东想西的,男女之间又不是只有那么点狗血事。没听说过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就是他/她喜欢我吗?”
  宋雯简直要被她气笑了:“你当自己是什么?一根木头还是一只猪?有点自觉好不好?!”
  林夕顿时用一种“你这个小/逼/崽/子别想糊弄我真理之眼”的眼神盯着宋雯,慢吞吞地道:“腐眼看人基,狗眼看奸/情,你不能因为我们都是单身狗就老是拿我跟别人凑cp,以前我身边但凡出现一个性别是公的,你就说他们对我有意思,别闹,我又不是玛丽苏万人迷,哪里来的那么多桃花?我要是真的有那么多桃花,也不至于现在还站在这里跟你互相汪。”
  宋雯简直气炸了,这狗比居然拿自己跟她比!她单身是因为宁缺毋滥,这狗比单身是因为她呆蠢如驴,这能比吗?!不能!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和优越感让她把自己跟她摆在同一水平线的?简直拉低了她妖艳贱货的格调!丢人的玩意儿,褪裙吧!
  “而且,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这种感情不靠谱,遇见渣的可能性也大。”十分担心好友误入歧途的林夕还在给自家闺蜜科普恋爱宝典,完全不管自己有没有说这些话的底气,“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为撩而撩都不是认真对你的。什么事情都能轻忽,唯有感情不可以。所以你一定要万分小心,不能为结婚而结婚,一定要慎之又慎,让自己嫁给生活,嫁给爱情。”
  林夕此人沉默起来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但是她一旦话痨起来简直如同和尚讲经。上下嘴唇一碰就使出了无敌嘴遁,那一脸苦口婆心的模样让她夜色般沉郁的眉眼染上了圣洁,背后仿佛有无数纯白的百合花在绽放,带着普度众生的万仗佛光。
  宋雯脑门上蹦出一个忍无可忍的井字,谁知道她还没来得及动手,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磁性温润的嗓音笑起来苏气十足,但是宋雯却猛然拉响了心中的警报器,整个人都进入了备战状态。
  “小夕,你还是这么通透有趣。”来者十分自来熟地拍了拍林夕的脑袋,一双温润带笑的眼眸透着金边眼镜斜晲着宋雯,“小夕说话总是很有道理的,小雯,你是真的该耐心听听小夕的话,别看小夕平时话少,她可是十分睿智聪颖的人呢。”
  宋雯闻言,顿时皮笑肉不笑地道:“学长真是过奖了,我和林夕一起长大的,她是什么人我心里门儿清。通透睿智的确算得上,但是聪颖就有点难说了。别看她满口大道理的,实际上她就是个理论知识满分实践能力为零的小渣崽,傻得一比,实在当不起您老如此盛誉。”
  “你呀,总是挤兑她,我看很多时候,你可能还不如小夕呢。”对方闻言也不恼,依旧摸了摸了林夕的头发。
  来者名叫于修文,是宋雯和林夕的前辈学长,也是她们一门选修课的助教。单从外表上来看,对方的确是一个人如其名的温润君子。高挑清瘦的身材,俊气好看的五官,带着金边眼镜的模样斯斯文文,笑起来更是眉眼疏阔清朗,自有一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雅致怡人。
  这么一个风度翩翩,在学校人缘极好备受女生欢迎的学长,落在宋雯的眼里就只剩下“人模狗样”。
  从小到大,宋雯是真心对林夕的烂桃花感到绝望了。
  林夕显然很不喜欢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碍于于修文是前辈,只能默默地忍了。她不动声色地拉开些许距离,社交恐惧症犯了一般闭上了嘴。于修文跟宋雯是同一个专业,她会认识这位学长纯粹是一个意外。这位热心的学长显然带着些圣母系的温柔,看到残疾人(社交障碍语言残疾)林夕就有点憋不住满腔如山父爱,愣是硬生生用了两年的时间,成功叫出了“小夕”这样的称谓。
  好在对方虽然热心,但也没怎么得寸进尺,林夕只是单纯觉得这人心地太好跟自己简直画风不同,倒也没觉得哪里讨厌。
  但是对宋雯来说,哪怕对方隐藏得再深,也骗不过同属性妖艳贱货洞穿真理的眼睛!披着一层温润的皮子都挡不住人渣的气息!
  ……好像把自己也一起骂进去了……
  “对了小雯,老师已经等了很久了哦。”于修文笑着说了一句,藏在金边眼镜之后的眼睛如同蒙了雾气一般湿润迷离,“我和小夕在这里等你,你快点上去吧。”三言两语就将宋雯打发到一边,于修文对着林夕露出了温柔的笑。
  眼看着自家家养的小白兔要被大尾巴狼给叼走了,宋雯冷笑着咬牙,哼声道:“林小夕,自己说的话自己记着,千万要小.心.流.氓!”
  林夕只以为宋雯的老毛病又犯了,便敷衍地点了点头,打算去图书馆睡一觉。
  但是还没来得及行动,于修文就先发制人地道:“学妹都是最后一次重返校园了,不最后看一看周围的风景吗?”
  林夕想着看了四年的景色有啥好看的?但是想着这位过分温柔的学长估计是个念旧的人,不好拂了对方的好意,便点头应允。
  于修文唇角的笑意微深,他看着总是微微垂眸显得心不在焉的女子,他知道她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拒绝别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每挖掘出这个女孩的一点秘密,他就会觉得异常的兴奋,就像是守着一处无人知晓的宝山,挖掘得越多越是让人贪婪。
  她不是最美的女孩,却是于修文第一次遇见的——拥有死之美的女孩。
  于修文瞳孔微深,浓稠的墨色在他的眼睛里翻涌,比起一场毫无意义的恋爱,他更希望……
  更希望什么呢?
  跟林夕走在一起,你永远别指望她能先你一步提出话题。但是如今林夕都已经是毕业生了,有些话再不说出口可能就来不及了,于是于修文顺着宋雯方才的话题,略带揶揄地笑道:“小夕刚才教训小雯的话真是字字珠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已经千帆过尽了呢。虽然说谨慎一些都是好的,但是大学四年了,小夕就没想过谈个恋爱,找个人陪着你吗?”
  林夕并没有意识到这个话题的暧昧性,于是便直白地道:“我自带隔绝桃花的体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再说了,单身挺好的。”
  于修文有些无奈地笑了,两年了,不管他如何明示暗示,都被她用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给打了回来。但是连他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样碰壁了整整两年,他居然还没能把她放下,真是不可思议。
  这个女孩从来都不清楚她对自己有着怎样致命的吸引力,她眸光总是淡淡的,自带了一种与这个快节奏社会格格不入的孤清。或许是冷傲,或许是无所谓,那放在别人身上只显得矫情做作的气质,在她身上却显得那样理所当然,高出了美感——当然,她长得实在清秀,也是原因之一。
  即便如此,于修文也总觉得,林夕吸引他的永远不是这具渲染了夜色般沉郁的皮囊。
  并不是很了解二次元世界有一种孤高的人类叫做“中二病”的于修文觉得这个姑娘真是神秘得令人心生向往,而且男人的劣性根发作,就是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在情场上向来无往不利,只有他玩暧昧别人倾慕他的份,哪有见过林夕这样把他当空气无视了两年的人?好在这两年来温水煮青蛙也不是完全没有效果的,至少他现在是最靠近她的男人不是吗?她从不拒绝他的要求,应当也是心有好感了吧?
  想到这里,于修文璨然一笑,语调越发温柔了起来:“怎么会没有桃花呢?只怕爱慕你的人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吧。”
  一般来说被他这样暗示,女孩多多少少也要想偏了,但是于修文遇上的偏偏是林夕这么个毫不清纯做作的姑娘。只见她不耐烦似的挥了挥手,眸光微深地道:“学长怎么跟宋雯一样想东想西的?生活如此忙碌,人生才刚刚起步,我又不需要谈恋爱来调节生活,如果谈了自然也是奔着一辈子去的。我现在还不够成熟,都还未能背负起自己的一生,又谈何而来背负别人的一辈子?”
  于修文被噎了回来,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驳林夕的言语,只能羞赧地笑道:“有个人为你遮风挡雨,护你一世无忧,也是幸福的啊。”
  “如果有这种想法,那人生也就止步于此了。”林夕大义凛然,显然十分有觉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打理好自己的人生本就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虽然每个人的活法都有所不同,但是将自己的立身之本托付给别人本就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不管男女,生来都拥有自己的一辈子,托付给别人的东西多了,自己拥有的就少了。而那个被你托付的人,甚至还未必能背负起你生命的重量呢。”
  说到这里林夕微微一顿,她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身边站着的不是好闺蜜宋雯,而是于她而言也就比“陌生人”好一点的外人,当下改口弥补道:“当然,一种米养百样人,每个人的三观和想法都是不同的,不能强迫别人跟你同步,所以学长不必附和我,保留你自己的看法就好。”
  于修文:“……”这怎么保留自己的看法啊?!完全被洗脑了有木有!
  于修文觉得自己也是疯了,他一个潜意识里有点大男子汉主义的性格,居然会觉得林夕说得挺有道理的?
  不行了这姑娘有毒!
  于修文看着不远处嬉笑着跑过操场的两个小孩,也不知道是哪位老师的孩子,便生硬地转移了话题:“小孩子真可爱,小夕喜欢小孩吗?”
  “……不。”林夕想道自己做的噩梦,有些犹豫地道,“乖一点听话一点的还好,太熊的话我会想掐死。”
  于修文:“……”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此清纯毫不做作,跟外面的妖艳贱货一点也不一样。#
  #聊着聊着就把天给聊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天使们支持正版~!么么啪!
  第二十五章 冰冷的温柔
  虽然林夕把天给聊死了,但是于修文也不愧是能够跟林夕尬聊了两年的人,当下转变战略,道:“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倒是挺赞同古人的说法的。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小孩子生来就是纯洁无暇、良善的,我一直憧憬自己未来的孩子呢。”
  孩子是一个很好地开头,它可以引起女子性格里隐藏的母性,从而牵引到更深层次更暧昧的话题。
  但是于修文想继续说,林夕却牢牢地记着“不可交浅言深”的警告,闭上了嘴附和道:“学长说得对,我就是不喜欢他们闹腾而已。”
  于修文也不知道是先前被刺激到了还是实在不甘心,不依不饶地道:“孩子总是有任性的权利的。”
  这句话有些戳中了林夕的痛处,让她抿唇沉默了半晌,才道:“我的想法总是不太趋向于大众的,倒不是反对学长的观点,只是我个人有个人的意见。我觉得人性本恶,人生来就是带着原罪的。”
  饶是于修文早知道这姑娘的想法与常人迥然不同,此时也不免诧异道:“怎么说?”
  “孩子在成长的初始,三观尚未形成,他们就是个彻彻底底的自我主义者。”林夕话语里深藏着厌色,是对自己的,“他们生性本就是自私的,就像是很多孩子还小的时候,他们看到喜欢的玩具喜欢的点心,都会想要据为己有。如果父母没有教导与指引,那他们就会将此视为理所当然,可见本性便是如此。我们常说熊孩子‘没教养’,居移气养移体是一个原因,但是又何尝没有本质上的问题?”
  “很多父母其实不缺乏良善的,教导孩子也十分用心的。但是小学里,我们还是会不由自主地随大流去排斥那些弱势的人群,性格怯懦的会被欺负,成绩最差的会被人看不起,天生残缺的会被视为异类。然后长大了,懂事了,欺凌者知道错了,成了那些正常的所谓的良善的人,但是那些曾经被欺凌过的人,有些记忆却会成为永远无法愈合的疤痕,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
  林夕拽了拽自己的长发,深吸了一口气:“……我说得有些过分了,学长还请你不要介意,听过就算了。”
  于修文:“……”完全没办法听过就算了啊!这姑娘难道是职业洗脑的?!
  林夕隐藏情绪的功底极好,以至于于修文虽然觉得她有些激动,但是却并没有探查到她话语中深藏的负面情绪。
  ——那是深深的遗憾,和揪心的愧怍。
  这么一场尬聊终止于宋雯,她刚从导师的办公室出来,就急急忙忙地跑来找林夕。她可不是林夕那种不擅长拒绝人的性子,哪怕是于修文,难免也要退避三舍,只是到底不甘心快要到手的美人就这么跑了,便硬是和林夕交换了联系方式。
  “他跟你说什么了?”宋雯对于修文十分警惕,因为她知道对方是情场老手,林夕和他对上,实在没什么优势可言。
  林夕简单复述了一下他们的对话,宋雯立时哑口无言。她也是傻了才会觉得林夕这种呆头驴会开窍,简直图样图森破。
  虽然白菜没有被拱,但是宋雯觉得自家老友心情不是很美妙,下意识的道:“你怎么了?他说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话了?”
  “没什么。”林夕瞥了她一眼,沉郁地道,“就是又想起小时候的事情罢了。”
  张爱玲曾经在《倾城之恋》里面说过: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林夕也是这么想的,她觉得以前的自己就是个混账,如果她能见到过去的自己,她或许真的会选择将那时的自己掐死。
  “你又想起以前的事了?”宋雯微微一怔,她是林夕的青梅竹马,自然知晓她话中的深意,“别想太多了,你那时候是非观念还未成熟,还在上小学呢,能知道什么?总不能为了过去的回忆,让自己一辈子愧疚下去吧?”
  正如林夕所说的,孩子们都有本能抱团的天性,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班级里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两个“被排挤者”。
  林夕是施虐的那一方。
  中二期的小孩脾气暴躁,几乎是不可理喻的。那时候的林夕,张扬桀骜,虽然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行为,但是言语伤人,总是难免的。孩童天真不知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于是肆无忌惮地伤害他人,甚至还可能耀武扬威,将之当成炫耀的资本。
  直到有一天,清醒了。
  有很多借口可以开脱她的过去,她可以说小孩子不懂事,可以说那时候的自己不分善恶,但是那么多的借口,其实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折磨着林夕的是她的记忆和已经成型的思想观念,她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
  “所以啊,我其实一直都不太懂你。”宋雯将买来的奶油面包掰了一半,递给林夕,“你这个人其实很奇怪,也很矛盾。有时候会很感性,有时候又会很无情,我有时候都搞不清楚你在想什么,如果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以前被你欺负过的人,那去道歉怎么样啊?”
  “没有意义。”林夕咬了一口面包,垂下了眼睫,“所谓的道歉,不过是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罢了,为的不是别人,为的是自己。因为当一个人说出‘对不起’的时候,其实他就是在等待对方说一句‘没关系’,好让自己解脱,让自己放下这些事情。但是这世上不是所有的‘对不起’都能换来一句‘没关系’的,有些则像鲁迅先生毁掉的那个风筝一样,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宋雯无所谓地咬着松软的面包,她看着林夕始终沉郁的眉眼,突然间想到了什么。
  她记得她曾经拦住过于修文,她告诉他,林夕是个在感情上很较真的孩子,他如果不是认真的,就别再抱有那种要玩玩的心思。
  那时候于修文笑得不屑,说道:“你又怎么知道她不喜欢我?她从来不拒绝我,你根本不了解她,她是个很温和柔软的女孩子。”
  其实于修文说得没错,林夕是一个很温柔也很有底线的人。她只守着自己心中的一片净土,任凭外界如何污浊,都与她毫无干系。
  但是约莫是因为过往做了很多错事,让她不堪回首,以至于她如今和人相处时就会不自觉地带上了这一份“温柔”。她不拒绝别人的任何请求,她会包容身边人所有的缺点和错误,谅解别人的一切,哪怕她不喜欢。但是这是爱吗?是喜欢吗?是代表她在乎你吗?
  不是的。她温柔是带着冷情的。
  她心里有一本自己的账,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冷眼旁观,看着身边的人得寸进尺,越来越过分,越来越让她无法忍受。当她对一个人的忍耐和情分完全被耗尽之时,她就会将曾经对那个人的好全部收回,变得冷酷而又刻薄,哪怕平日里觉得无伤大雅的小错,在她眼里都会变作碍眼的尖刺。因为她已经决定不再包容你,所以她拒绝给你哪怕只是一点微薄的,甚至会递给陌生人的温柔。
  她曾经犯了错,伤害了别人,她为此而煎熬,所以她现在放纵着别人,让别人伤害她。她的血肉是温的,骨子却是凉的,别人对她三分好,她一定要回报十分。不是因为她爱你,而是因为她要自己无愧于心,在你背叛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丢掉你。
  她遇见一个人,会先看到彼此的结局,她对你好,心里却在等着你的背弃。
  等着你背叛她,她就能像甩掉一袋子垃圾一样把你完全抛在脑后,继续自己的游离。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悲观、无情、通透、却又理智凌驾一切,凉薄得近乎无情。
  于修文在情场上纵横多年,得意洋洋地说自己从无敌手,他觉得在林夕身上耗费了两年是多了不起的事情,却全然没想到这姑娘始终都未曾将他放进眼里。宋雯有些想笑,又觉得有些悲哀,林夕的好友多是君子之交,唯一的好友是她,而且还是因为她们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这样的人,又有谁能走进她的心里呢?
  宋雯吃完手中的奶油面包,感慨地叹息道:“你完了姑娘,注定孤独一生,为你点蜡。”
  林夕叼着面包,一脸懵逼:“……”
  宋雯恨铁不成钢地捏着她的脸,问道:“你有没有理想型?或者是曾经想过的未来伴侣?姐帮你大浪淘沙,好歹淘一个出来!于修文那狗货虽然不是东西,但是玩玩还是不错的。我觉得你现在需要谈个恋爱来调节生活调节心情。”
  林夕下意识的想到了西里尔,然后很快自己便打消了这个有些可笑的念头,真是傻得不轻了,才会对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产生好感。
  她意兴阑珊,正想敷衍过去,宋雯却突然道:“我之前一直觉得你梦里的神父跟你有点和而不同,你是不是做梦的时候代入自己了?”
  林夕现在听到“梦”字就头疼,闷声道:“哪里像了?我是那么偏激神经病的人吗?蠢。”
  “梦里的人,大多是你现实中见过的,但是你可能改变梦中人的容貌亦或是身世背景,所以你自己忍不住被自己潜意识捏造出来的虚拟人物了。”宋雯对这方面很感兴趣,乱七八糟的书籍也看了不少,“你倒是可以好好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遇见过类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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