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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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一对至死不渝的鸳鸯。”金甚缓缓在椅子上坐下,“一个终身不娶,一个是不是还准备殉情了?”
  云同辉笑意淡下去,恢复面无表情的神色。
  “有一个问题,我这么多年来不问因为我觉得丢人,但我真的不明白,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一个园丁的儿子,呵。”金甚冷笑,“难道贫苦一生就是你想要的生活?你确定你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跟着他吃得起苦吗,你跟了他,怕是早三十年就就已经悔的肠子都青了。”
  云同辉撇过头。
  两相无言。
  许久,金甚站起身,朝病房门走去:“我认输,还你自由。恭喜你云同辉。”
  “阿铮马上谈婚论嫁了。”云同辉一句话让他定在原地,“你这一辈子没为他做过什么,麻烦你不要在这种关键时候拖他的后腿。”
  过了很久,金甚说:“那等阿铮把婚事办完吧。”
  说完不再留恋,拉开病房门,大步流星离去。
  金锦吴勤与金铮看他出来,齐齐站起来,他却不理,视若无睹地走过。
  金锦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忽然有点难过,扭头对弟弟说:“阿铮,爸爸好像老了。”
  第112章
  等云同辉静养完毕,繁忙的沈家和更加繁忙的金家又继续过了几天这家有空这家没空碰不上头的日子。
  到了十一月下旬,这顿好事多磨的饭终于成功安排上了。彼时天已经彻底冷了下来,落叶飒飒,寒风携带着空气里湿润的水汽,无视厚厚的衣衫,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车厢里的温度在空调的运作下温暖如春。
  沈耀荣开着车,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的沈何启。已经深秋了,x市虽身为人们印象中“四季如春”的江南城市,事实上秋冬季节冷起来是实打实的狠。沈何启低着头玩手机,十指飞快地打着字。她人瘦,很畏寒,但每年冬天宁可冻得发抖也绝不肯多穿衣服。此刻也不例外,散开的黑色的羊绒外套里只罩着一件白色毛衣,低领,露出雪白的脖颈。
  想到这一趟出行的目的,沈耀荣喉咙蓦的有一丝哽咽。从沈何启出生后,当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个女孩儿,他就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要要将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沈何启下月就满24了,这么多年,这个思想准备他竟还是没做好。
  他不想在妻女面前展现这一份软弱,只是心头的不舍和难过实在无法消散,只好病急乱投医啰啰嗦嗦地和沈何启搭话:“怕冷为什么出门又只穿着一点衣服?“沈何启从手机屏幕中抬起头,确认了父亲是在和自己说话:“到处都有空调,又不用到外面去,穿那么多干什么?”
  “那下车那会呢?”
  “就那几分钟……”她嘟囔,又把头垂下去看手机。
  沈耀荣又说:”待会当着金铮爸妈的面,可千万不能像在家里吃饭一样挑三拣四这个不吃那个也不吃。”
  沈何启再次抬头,对父亲的不放心颇有微词:“我都跟他家人吃几次饭了,从来没出过岔子。”
  “那说明你是可以好好吃饭的,但是偏偏要为难爸爸妈妈。”
  “那是因为我在你们面前不用假装。”
  沈耀荣不说话了,这话听的,心里很受用。
  两家碰头的地点选在金铮生日那天去的十二月。餐厅还是一如既往的诗情画意,服务员还是那么年轻漂亮优雅端庄,即使是在室外,也仿佛感觉不到寒冷似的只着了薄薄的旗袍,腿侧高高的开叉间露出美腿。与夏天唯一不同的是短袖换成了长袖——聊胜于无。
  包间里,金家夫妻俩和姐弟俩已经在了。
  一通客套后,众人落座。
  云同辉发现何令珍总是在看她,同理,何令珍也发现云同辉的视线总是在打量她。
  又一次视线交汇后,云同辉率先笑了出来:“启启妈妈,我们是不是见过,我怎么觉得你很眼熟。”
  “不瞒你说,我也觉得。”
  “会不会阿铮是你接生的?”沈耀荣发挥想象力,考虑到老婆的职业,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推测。
  “这倒不是。”云同辉摇头,“给我接生的医生是家里比较熟悉的。”
  两家人又天马行空猜了一会这两位妈妈到底是在哪里碰到过,连寡言的金甚也破天荒开了句玩笑,云同辉诧异地看他一眼,又不着痕迹地移开了视线。
  反正到最后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来。
  毕竟也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更何况很可能只是两人记错了而已,回忆无果后话题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其它事情上去。
  两家的阶级差别固然存在,但是一面是金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高高在上,和善而低调,更对沈何启非常喜爱,一面是沈家不卑不亢,毫无攀龙附凤的谄媚讨好,并不落下风。
  金铮和沈何启对视一眼,看到她眼睛里说的是和自己一样的话。
  他们的家庭都在为这一段并非十分门当户对的恋情保驾护航,给了他们可以直面对方的底气。
  而更现实的一点是,沈家拥有足够的资本和财力挺直腰板,更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从不吝啬对女儿的投资以丰富她的阅历和见识,才培养出一个精神层面足以与他并肩的沈何启。
  何其有幸。
  尽管两个家庭内部都是千疮百孔,但是轮到对外的时候粉饰太平的功夫都很到位,以至于随便哪一对夫妻看起来就算到不了恩爱的地步,也完全胜任“正常”二字。原生家庭关系和谐与否,毫无疑问是父母在考量子女另一半时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健全家庭下长大的孩子意味着拥有更健康的心理和更主流的三观。
  正因为他们本身都在婚姻这一场战役中两败俱伤,才越发希冀自己的孩子不要重蹈覆辙,于是着手尽力排除一切阻挠因素。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双方家长的见面就此落下帷幕,圆满完成任务。
  分别之际云同辉再次仔细打量何令珍,说:“我觉得我一定在哪见过你,我要回去好好想想。”
  沈何启没跟着父母回家,散场后金铮搂着她的肩膀目送两边家长离去。
  沈耀荣摇下车窗,看着这两个第一次在他面前大方展示亲昵的孩子,有千言万语想对沈何启说,最终只赶她:“别站着了,快去车上,很冷。”
  没有说“早点回来”。
  *
  接到云同辉电话的时候,金铮在忙。
  和沈何启一起忙得不可开交。
  任谁都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被打扰,本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就把手机丢到一旁打算暂时置之不理,转念又想到前段时间云同辉的晕倒,担心她是有什么紧急情况,所以还是尽快强迫自己平复了呼吸,揉着太阳穴把手机捡回来接起:“妈?”
  虽已尽力克制,但声音仍是带着浸染情/欲的特殊腔调和气息,云同辉敏感地听出来不对劲,但此刻她全然顾不上尴尬或者感到抱歉,声音亢奋异常:“阿铮,我想了半天终于记起来我在哪里见过启启妈妈了,你和启启真的太有缘分了。”
  金铮一直都知道自己和沈何启很有缘,但是母亲在这一通电话里说的话仍刷新了他对“缘分”二字的认知。
  19年前,澳门回归日那天,有个小姑娘因为要拽他的裤子,被他推倒并弄伤了手,随后由幼儿园老师送往医院进行处理包扎,他想陪她去,奈何老师不让他跟去添麻烦,他只好眼睁睁看着那个哇哇大哭拒绝去医院的女孩被老师强行抱走,而他坐立难安地留在了剧院后台。
  接到园方电话后,肇事者的母亲和受害者的母亲赶往医院,多年后会有特殊渊源的两人那时还只是陌生人,但都给彼此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一个没有推脱责任真诚表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另一个宽容大度对孩童间打闹难免造成意外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事情处理的经过十分和谐。
  云同辉接到金铮后,自然要将事情经过问个水落石出,金铮只说是自己推了小姑娘,对细节三缄其口。
  晚上,云同辉带着金铮去小姑娘家看望她并要他向她赔礼道歉。
  小姑娘用没受伤的手拿着一袋牛奶正在吮吸,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里的动画片,转头看到金铮,愣了两秒以后,连嘴里的吸管都来不及吐掉开始嚎啕大哭。
  金铮上前,轻轻拉住她露在纱布外的手指,向她致歉:“对不起,我不应该推你。”
  道歉没有换来“没关系”,而是拔高了一个度的哭声。
  大人们安慰他说,妹妹不是讨厌他,只是因为处理伤口的时候很疼还为此打了针,她一看到他就又想起医院的悲惨遭遇才哭的。
  小姑娘一直哭到他走,期间不带任何停歇,所有人轮番上阵好说歹说也劝不住,甚至女孩妈妈说“你乖乖不哭的话,妈妈今天答应你让你喝可乐”也无济于事。
  他只好和母亲一起离开。
  也不是多大的事,金家给了赔偿,也已尽到赔礼道歉的礼节,照理来说事情该结束了,但是金铮却放心不下,所以第三天的时候,云同辉拗不过他又一次带着他上门去看望。
  然后……本来高高兴兴在吃小蛋糕的小姑娘,看到他的一瞬间,又哭了,撕心裂肺。
  为了停止她的哭闹,他再一次和母亲匆匆离开。
  后来,金铮不敢再说要去看她,他只能把对她的惦记埋在心里。
  再后来,他几乎要把她忘了。
  19年后,云同辉告诉他,沈何启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
  原来她手心那条几乎横跨整个手掌的疤痕是他带给她的,在沈耀荣给他展示她手里奶线的疤痕时,他完全没有多想。
  挂掉电话,金铮立刻去掰沈何启的掌心,先掰了左手,只有两道奶线的痕迹,他又去掰右手,这一次,他六岁时留下的痕迹印入眼帘。
  比周围皮肤浅上一截,细细长长的一条。瞬间,那般遥远的回忆竟在脑海里如浪潮翻滚,清晰明了。
  他记起她和他并肩作战惹乱子,记起她一脸满足吃巧克力的样子,记起她蛮不讲理说她不信他是个男孩,记起她简单粗暴来脱他的裤子,记起她受了伤也不罢休的执拗。
  他现在还能猜到,这个人小鬼大的丫头之所以看到他就哭,大概是怕脱男孩裤子的事情败露。
  是啊,这每一点,确实都是她这个小怪物能干出来的事,这样的姑娘,不是他的渣渣又是谁?
  命运竟在那么多年前就安排他们遇见。
  他俯下头,沿着她的伤痕密密吻下去,像朝圣者顶礼膜拜般虔诚。
  沈何启莫名:“金铮,你干嘛呀?”
  “沈何启,你我本绝配。”
  第113章
  在得到双方父母正式首肯的这天,金铮同时得知了沈何启又一层新的身份。
  这已经是她给他的第二次巨大惊喜。
  说来也好笑,金铮唯二两个在意但又因种种原因无法靠近的人居然都是沈何启这只上蹿下跳的奇葩。一个是好队友将军,他随便在贴吧勾搭的,世界能小成这样他们能有缘成这样已经够匪夷所思了。结果连他小时候懵懵懂懂第一次产生好感的姑娘,还是沈何启。
  沈何启、将军、澳门回归日遇见的小姑娘,她用了三种不同、但无一例外举足轻重的身份和方式踏足他的人生,得到他三种不同的感情和回应。
  单单爱情本身——人一生中最炙热最狂烈的感情,就已是绚丽多彩令人惊叹,像一张蕴含着无尽宝藏的地图等着人去探索,若是再掺杂进知己水平的友情和一生只有一次的first crush,其复杂与多样程度可想而知,简直是将一瓶可乐摇了三天三夜最后还往里倒了一罐曼妥思。
  一触即发。
  这应该是一个抵死缠绵彻夜不休的夜晚。
  不过发生了一点小插曲,金铮又和沈何启杠起来了。
  沈何启对小时候的事情打死不认账。
  先是说自己绝不可能这么下流去扒刚认识的小男孩的裤子,还要反咬一口:“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金铮:“呵。你怕是自我认知有什么严重误区。”
  再后来又说自己怎么可能在演出前因为一件燕尾服闹事惹乱子。
  金铮指着黑色的床单,“在你看来它不会是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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