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节
温元思想了想,道:“我同你一起。”
宋采唐是个姑娘,案子到现在,已经非常关键,为免出什么意外,还是别让她单独行动。
祁言对此非常同意,直接举手:“那我先在这里看顾赃银,等府尹大人过来接手再走!”
卢光宗藏起来的金子太多,一经发现,赵挚就往外递了信,请张府尹过来,帮忙清点入库。他抬头看看天色——笑的眼睛眯起,过不了多久,他就能走啦!
于是兵分三路,一原地等候,一满城搜索,一去找关键人物。
……
甘志轩已经回家。
接到小吏报信,宋采唐和温元思也没去官府,直接转了方向,去往甘志轩家。
这是宋采唐第一次来甘家。
深巷里的小院,外部环境逼仄阴影,偶尔还会踩一脚泥,很脏,可打开小院的门,感觉瞬间不一样。
院子很小,一眼看尽,几步就能走到头,可打扫的非常非常干净,杂物归置的整齐利落,透着清新水气。
门口一排架子,一层层箩筐晒着的野菌野菜,可以用来烧卤的药材;门前两个小小花坛,种着绿油油的青菜,几盆野兰在侧摆放,十分意趣。
院内有两颗大树,两树中间拴了一道绳子,晒着衣服。看衣服的湿润程度,应该是今晨刚洗的。
宋采唐一步一步慢慢走着,视线仔细滑过院落的每一个位置。
意外死亡和自杀不一样,自杀者,必定有一个心理和生理的准备过程,状态肯定会有不同。
观察甘四娘的生活习惯,最后做过的事,有可能找到她的自杀动机,以及,她想要的最后归宿地在哪里。
宋采唐对甘四娘的第一个印象是:爱干净。
很明显,这些都是甘四娘做的,甘志轩是个读书人——各种意义上。
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做认知里读书人应该做的事,他会接送甘四娘,因为读书人的孝道要求他这样,但他不会帮甘四娘做卤味养家,打扫卫生或者做饭。
因为读书人天生高贵,因为君子疱厨。
这些东西,在最初排查嫌疑人,调查社会关系时,卷宗里就明确记载了……
温元思跟在宋采唐身后,一边也仔细看着四周情况,一边问甘志轩话:“最后见到你娘,是什么时候?”
“己时三刻。”
也就是,早上十点半左右。
那时宋采唐和祁言拦了卢慎半晌,温元思带着赵挚最新消息,押了卢慎,所有人一起去往私宅。
“之后呢?”
甘志轩缩着头:“我心情不好,饭都没吃,就睡觉了,一睡睡了两个时辰,醒来……就没看到我娘了。”
“遗书是放在哪里的?”
“堂屋桌上。”
……
宋采唐一路走,一个一个房间的看。
院子不大,房间自然也不多,甘志轩的房间是最好的,向阳,宽敞,物件摆放整齐有度,洁净有光。东西都不错,书案却很乱,显然,整理清洁工作是甘四娘在做,甘志轩并不是个爱收拾的人。
另一个房间,朝西,略潮湿阴冷,每一处都很干净,整齐,女人的东西很多,一看就是甘四娘的房间。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看甘志轩房间时,还没太多感觉,看了甘四娘房间,宋采唐发现她们很穷,非常穷。
甘志轩的一应用物,都是好的,棉被是暄软舒服的,衣料是上好得体的,荷包是华美精致的,每一样每一样,不说大户人家的公子,比一般富户家的孩子子应该是不差的。
甘四娘自己用的就不行了,被絮冷硬,衣料是粗布,很多不穿在外面的打了不少补丁,看不出原本颜色,花样子更是没几个……
怪不得穷。
甘四娘有好手艺,人也很勤劳,所有能赚钱的方法都想了做了,也常签契去别人家帮佣,工钱并不低,按说不应该穷成这样——她是把所有钱花在了儿子身上。
宋采唐微微阖目,吐了一口气:“甘志轩,你手边一应物什样样皆好,可曾看过你娘所用之物?”
“我娘比较节省……”
甘志轩看着甘四娘房间挂着的满是补丁的衣服,叹了口气:“她说我是读书人,要在外面应酬的,不能丢人,她自己反应不怎么出门,穿破点就穿破点,别人又不知道。”
“那你自己呢,”宋采唐黝黑清澈双眸落在他脸上,“也这么想?”
“我毕竟是读书人……”
甘志轩说完,紧紧握拳,好似信心十足:“我会考出来当官,让我娘过上好日子的!”
宋采唐唇角扯了一下,什么都没说。
转到厨房,发现厨房里有新挖的野菜,根上还有湿泥,显然是今晨所挖。
看出宋采唐不大想说话,温元思就开口问了。
“你娘一早就出去挖菜了?”看看根部完整度,好像非常熟练,经常做的样子,他又问,“你家很喜欢这个菜?”
宋采唐是个姑娘,案子到现在,已经非常关键,为免出什么意外,还是别让她单独行动。
祁言对此非常同意,直接举手:“那我先在这里看顾赃银,等府尹大人过来接手再走!”
卢光宗藏起来的金子太多,一经发现,赵挚就往外递了信,请张府尹过来,帮忙清点入库。他抬头看看天色——笑的眼睛眯起,过不了多久,他就能走啦!
于是兵分三路,一原地等候,一满城搜索,一去找关键人物。
……
甘志轩已经回家。
接到小吏报信,宋采唐和温元思也没去官府,直接转了方向,去往甘志轩家。
这是宋采唐第一次来甘家。
深巷里的小院,外部环境逼仄阴影,偶尔还会踩一脚泥,很脏,可打开小院的门,感觉瞬间不一样。
院子很小,一眼看尽,几步就能走到头,可打扫的非常非常干净,杂物归置的整齐利落,透着清新水气。
门口一排架子,一层层箩筐晒着的野菌野菜,可以用来烧卤的药材;门前两个小小花坛,种着绿油油的青菜,几盆野兰在侧摆放,十分意趣。
院内有两颗大树,两树中间拴了一道绳子,晒着衣服。看衣服的湿润程度,应该是今晨刚洗的。
宋采唐一步一步慢慢走着,视线仔细滑过院落的每一个位置。
意外死亡和自杀不一样,自杀者,必定有一个心理和生理的准备过程,状态肯定会有不同。
观察甘四娘的生活习惯,最后做过的事,有可能找到她的自杀动机,以及,她想要的最后归宿地在哪里。
宋采唐对甘四娘的第一个印象是:爱干净。
很明显,这些都是甘四娘做的,甘志轩是个读书人——各种意义上。
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做认知里读书人应该做的事,他会接送甘四娘,因为读书人的孝道要求他这样,但他不会帮甘四娘做卤味养家,打扫卫生或者做饭。
因为读书人天生高贵,因为君子疱厨。
这些东西,在最初排查嫌疑人,调查社会关系时,卷宗里就明确记载了……
温元思跟在宋采唐身后,一边也仔细看着四周情况,一边问甘志轩话:“最后见到你娘,是什么时候?”
“己时三刻。”
也就是,早上十点半左右。
那时宋采唐和祁言拦了卢慎半晌,温元思带着赵挚最新消息,押了卢慎,所有人一起去往私宅。
“之后呢?”
甘志轩缩着头:“我心情不好,饭都没吃,就睡觉了,一睡睡了两个时辰,醒来……就没看到我娘了。”
“遗书是放在哪里的?”
“堂屋桌上。”
……
宋采唐一路走,一个一个房间的看。
院子不大,房间自然也不多,甘志轩的房间是最好的,向阳,宽敞,物件摆放整齐有度,洁净有光。东西都不错,书案却很乱,显然,整理清洁工作是甘四娘在做,甘志轩并不是个爱收拾的人。
另一个房间,朝西,略潮湿阴冷,每一处都很干净,整齐,女人的东西很多,一看就是甘四娘的房间。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看甘志轩房间时,还没太多感觉,看了甘四娘房间,宋采唐发现她们很穷,非常穷。
甘志轩的一应用物,都是好的,棉被是暄软舒服的,衣料是上好得体的,荷包是华美精致的,每一样每一样,不说大户人家的公子,比一般富户家的孩子子应该是不差的。
甘四娘自己用的就不行了,被絮冷硬,衣料是粗布,很多不穿在外面的打了不少补丁,看不出原本颜色,花样子更是没几个……
怪不得穷。
甘四娘有好手艺,人也很勤劳,所有能赚钱的方法都想了做了,也常签契去别人家帮佣,工钱并不低,按说不应该穷成这样——她是把所有钱花在了儿子身上。
宋采唐微微阖目,吐了一口气:“甘志轩,你手边一应物什样样皆好,可曾看过你娘所用之物?”
“我娘比较节省……”
甘志轩看着甘四娘房间挂着的满是补丁的衣服,叹了口气:“她说我是读书人,要在外面应酬的,不能丢人,她自己反应不怎么出门,穿破点就穿破点,别人又不知道。”
“那你自己呢,”宋采唐黝黑清澈双眸落在他脸上,“也这么想?”
“我毕竟是读书人……”
甘志轩说完,紧紧握拳,好似信心十足:“我会考出来当官,让我娘过上好日子的!”
宋采唐唇角扯了一下,什么都没说。
转到厨房,发现厨房里有新挖的野菜,根上还有湿泥,显然是今晨所挖。
看出宋采唐不大想说话,温元思就开口问了。
“你娘一早就出去挖菜了?”看看根部完整度,好像非常熟练,经常做的样子,他又问,“你家很喜欢这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