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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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从前他都是往外扩张,那么如今他就向里领悟。
  剔除掉所有刀招里可称为杂质的存在,不去想感情,不理会心得,也不去灌注那些过多的记忆碎片,洛九江此时此刻完全不拘于外情,他只是看着他的刀本身。
  没有其他,只有刀。
  最纯粹的,最专一的,最简单的,来自刀的变化和声音。
  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澄雪在洛九江掌心中自发的嗡鸣。
  洛九江当年在两百多把神兵之中一眼就确定了澄雪,连考虑也不必多加,他用自己的血为这把宝刀开了刃。
  洛九江对于自己的刀,从来至诚至性,心意拳拳,而如今,是他的爱刀应和与回报他的时刻了。
  洛九江抵着背后的石壁,缓缓站直了身子。他在山岩上撑起方才交手里负伤的左臂,从这场战斗开始前起,第一次毫不避讳地正对上龙神虚影疯狂而混乱的双眼。
  澄雪仍在他掌心中近乎雀跃与迫不及待地震颤,作为一把普通的玄器,这刀没有半点灵识。它此时此刻的反应,只因为它同洛九江心意相通。
  或许相通的不仅仅是心意。照眼一瞬,刀就已化作洛九江的手,化作洛九江的眼,刀随意动,此时此刻,澄雪近乎于洛九江合为一体。
  “此前从未能剥离一切外物,这样纯粹的看着你,”洛九江感叹出声:“好兄弟,一直是我委屈你了。”
  澄雪又在洛九江掌中一动,好像在表达着它并不介怀,也从未生过洛九江的气。
  在这一刻,洛九江外衣早就碎裂,身上仅剩的中衣也破破烂烂。他浑身上下遍布血口,有几道甚至深可见骨,就连两颊上都留着爪风撕裂的狼狈痕迹,双手肌骨也早在一次次大力的持刀碰撞里裂满了血口,可他的双目仍带着炯炯的明亮。
  像是永不熄灭的两团火,也像是不曾西去的两颗星。
  “刀之一道上,我曾扩而充之若无穷止,而今我溯本回原,亦无穷止。”
  “最简单的刀道,也是刀字的第一课,是刀势。”
  “吾刀有势,或轻于鸿毛,点水不伤蜻蜓翅;或重于泰山,倒海翻江盖河山——”
  “以简化繁,凭重克轻。今我刀势逾泰山——对不住了,老泰山!”
  第161章 番外二 奇迹江江环游现代(1)
  在洛九江已经辞别一个月以后,郑舒仍然没能顺利地把这场奇迹大冒险一般的相处修改成脚本初稿。
  作为一个三流小导演, 他总是忍不住分析一遍自己和那位天外来客的相处细节, 然后深深陷入关于此处情节处理是何等天然精妙、是何等意蕴深长的自我陶醉里, 于是那脚本也就一搁再搁。
  譬如此刻,他就在回想两个人的初遇。
  就和无数穿越小说流开场必称失忆, 以便获得下一步的基本情报一样,许多关于天外来客的经典影视或流行小说,都一定要主人公掉在某一位的车前盖上。
  这种模式下当然自有某种顺理成章的逻辑方式:倘若把天外来客摔下的地点换成车屁股后, 观众很容易吐槽怎么主人公不装瞎, 一脚油门开走;而若是把地点换成车前, 那就是一场大型社会栏目——扶与不扶。
  只有掉在车前盖上,才算真正“碰瓷”有方, 既给这天外来客渡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不说, 也在本来素昧平生的两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撞人要负责”的单薄联系。
  郑舒初出茅庐时只嫌这种表达方式俗气, 非得自己也遇上一回, 才激动得泪流满面,拍手叫绝, 感激这神秘高手大发神威, 救他小命。
  ——从这个角度来看, “碰瓷”的其实是他。
  当时郑舒正因为自己的某任女朋友的开路问题和别人起了矛盾, 论理是他先出手挖人墙角理亏在先, 但从对方二话不说,先找辆面包车把他一绑一塞,直接带到荒郊野外的行为来看, 这个前男友也不是什么好饼。
  对方显然还顾忌着郑舒的父亲和哥哥,面包车里虽然准备好了绳子和麻袋,但并未备刀子和水泥。一路上郑舒听他们的交谈内容,似乎是打算先打他一顿出气,然后塞他袋干粮往荒野上一扔,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让他自己走回去。
  对于自幼身娇体弱、娇生惯养的郑舒来说,这么做和要他的命也差不太多了。
  他连路也不想多走半步,更何况抱头挨上一顿打。然而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不但被绑成个蚕蛹一样,就连嘴里都堵了东西,粘了胶带,当真是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而洛九江,就是在这个时刻突然神兵天降。
  字面意义上的天降。
  开车司机一声“流星……?”的音节尚未吐尽,洛九江便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咚地砸在了银色面包的车前盖上。
  霎时之间,风挡玻璃哗啦碎成无数不规则的锋利小片,前脸的金属板凹进去好大一块,而面包车则因遭到重物撞击,当场熄火,车身为此重重一颤。
  这一刻说来漫长,实际所有情况都发生在电光石火的一瞬。一秒的怔忪之后,坐在正副驾驶的两个大汉下意识惊叫出声。
  “——天啊!”
  “——我的眼睛!”
  郑舒半蜷在后备箱里,对前方发生的各种情况茫然无知。他只听到车辆碰撞的巨响、玻璃碎裂的声音,自己整个人都被狠狠地颠了一颠。
  还不等郑舒欣喜这是老天长眼降下报应,一个醇厚爽朗的声音就在他们耳边响起:“你们莫怕,我未让这水晶碎片伤人。”
  惊呼声渐渐低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梗住一般的抽气声。
  郑舒看不见前面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下意识地呼救出声。所有成型的字句都被噎在嘴里塞着的纸团儿里,但啊啊呜呜声里,求救之意却是被表达个分明。
  果不其然,那男人登时奇道:“后面的朋友可是受伤了吗?”
  开口这人显然是个手比口快的经典人物,不等最后一个疑问语气落下尾音,郑舒便觉眼前一亮——与此同时,他终于明白了面包车里的那五个人为何突然哑然无声。
  因为郑舒看见了白云与蓝天。
  金属做盖,车内还被特意加固过的面包车顶被扯棉絮一样撕开,那棚顶向上翻卷着,颤颤巍巍的阴影正在郑舒脸上一晃一晃。
  而始作俑者甚至连手指尖都没再碰面包车一下。他脚下并无踩踏之物,却轻轻松松地悬浮在空中,碎掉的所有风挡玻璃片也和他一样,反重力般在半空里凝固着。
  太好看了。这是郑舒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男人英俊得出奇。一张俊脸也许称不上每一根线条都雕琢精细,可五官排布乃至肌肉走向都绝对都处在最妥帖的位置,气质中自带一种让人想要微笑的亲切。
  他双目明亮而锐利,即便不是有意,被他直视的人总是难免激灵一下,却不至于怎么害怕,只像是初夏的清晨饮下一口冰水,权做提神。
  作为一个还有点艺术情节的三流小导演,郑舒一瞬间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他想起无数油画里总被描绘得阳光潇洒的阿波罗,如果在想象里把那位男神染成黑发,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人更贴合的模样。
  他也想起许多诗句,想起少年时一本本配着电视剧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这男人活脱脱是个书中画里走出来的人物,所谓之“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不过之所以郑舒觉得这男人更像古代侠客,而非西方法师,可能是因为对方正穿着一身风格明显的黑衣。此时此刻,他俯视满车人的角度可谓居高临下,然而他的眼神却是好奇而毫无轻蔑意味的。
  “你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吗?”男人柔和地问道。
  直到男人说出了这话,郑舒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绳索已经齐齐迸断了。
  ……是什么时候?
  男人轻轻挥手,郑舒口中的纸团就和封口的胶带一起飞出。对方显然对那张胶带兴趣不小,他把胶带招到身前,捏着翻覆地看了看,还蹭了蹭手指感觉了一下其中的粘性。
  “壮士救我!”郑舒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什么?”男人眨了眨眼睛,有点意外地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的目光如海水一般铺陈开来,仿佛倒映着天色的清澈和从容。
  “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壮士。”男人笑道,“小兄弟很幽默了。”
  郑舒这才发觉自己可能因为太紧张叫错了称呼,他赶忙道:“不不不,老哥,道长,男神,大侠……您想我怎么叫都行。只要您救救我,我一定重金已报!”
  男人登时失笑:“没关系,你如何称呼都好,壮士听起来也很有意思。我救你,也不必要你的金子——我看看,是这些草寇绑了你,意欲勒索钱财,杀人灭口吗?”
  他手指微抬,就有一股气流般的力量凭空在郑舒身旁产生,把他从后备箱里扶了起来:“劫掠良民是重罪,应该有个公允的判罚。论理我不该对凡人出手,不知你们的官府在哪里?”
  郑舒被这男人一口一个“官府”,一口一个“良民”说得满头冒汗,甚至听着还有点尴尬,赶紧出言阻止:“别了别了,哪用这么麻烦您老人家。他们也没想杀我,就是想教训我一顿。咳,这事本来就是我做的不对,您看您还是高抬贵手?”
  他刚才突然脱困,一时太过激动,如今也渐渐回过味来,心里非常庆幸这男人没有“替天行道”直接杀人:无论怎么看,这些打手也罪不当死。
  郑舒虽然总在情人的交往问题上不清不楚,但事关人命重事,他还是能分明白,而且还有点怂的。
  男人偏了偏头,居然真听从郑舒的建议没有动手。他从容地落在郊野草地上,也不见他脚步移动,却眨眼间就已经站在了被掀开篷顶的面包车里。
  “嗯?原来你们认识。”男人唇角的笑意仍旧未褪,但眼神却在郑舒身上一顿。即使那目光只在郑舒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郑舒也有种自己被看穿了的错觉。
  随即他便见到这男人对着其中一个打手轻勾了下手指。
  那五个人亲眼看到此人是怎么从天上摔下来,把加固过的面包车都砸烂了身上却连粒灰都没沾的,更何况被他随手悬停的玻璃碴子现在还停顿在半空,看上去简直和凝固了一样。因而除了最开始发出一点声音之外,始终安静抱头宛如鹌鹑。
  直到他们的同伴之一被这男人一指就突然软软昏倒,另外四人才陆续抬起头来。
  这回还是郑舒嘴快,“呀”地一声惊叫出来:“您,您把他……”
  “我只是看一点他的记忆,他昏着会比较舒服。”男人的行为显然不如他的口吻那么温和:“不会涉及他的太多私密之事,只是瞧瞧这桩劫质之事的首尾。”
  作为一个纯种的24k小傻瓜,郑舒是直到当天晚上才反应过来,男人话里的意思是,想知道他们六人是不是原本蛇鼠一窝,之所以现在发生绑架,是由于分赃不均窝里斗。
  而眼下,郑舒只是傻乎乎地盯着男人,看他盯着那个昏迷的打手露出思索的表情,三四秒钟之后,男人抬起头来,眼神已经不复最初的锋利。
  “你们这也真是一笔糊涂账。”男人啼笑是非道:“我已经毁了他们代步的法器,既然他们本来想让你走回去,那现在就让他们自己也这么辛苦一番罢了。至于小兄弟你,我送你回家。”
  听到这话,郑舒双眼一亮,赶快从面包车后备厢爬到后座,再从后座连滚带爬地开门下车,再期待不过地盯着男人看。
  这男人作为食物链顶端人物,举止间自有一股悠然气度。他做事也不着急,在伸手按住郑舒肩头以前,他先是好奇道:“你们这儿可有那个……阿母思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母思特朗炮?”
  郑舒:“……”
  郑舒是真心好奇,刚刚这男人在那个打手记忆里都看到了些什么啊?
  对这么个一指头就能把人随便指昏的强大存在,郑舒连语气都不敢太坚决。他硬着头皮道:“有,有,那个,是您想要吗?这倒是有点困难啊。”
  “不是我想要。”男人爽朗笑道:“我只是确定一下。看来这里果然就是雪姊的故乡啊。”
  作为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郑舒理所当然地以为男人说得是“雪子”。
  他漫不经心地开了脑洞:雪子?管下雪的?那这男人也是管天气的吗?他具体管什么啊?
  接着郑舒就联想到了对方的出场方式。
  我明白了!是雷神!郑舒登时豁然开朗。
  就在他走神的这一个瞬间,男人已经把手挨上他的肩膀,下一刻郑舒只觉眼前一花,眨眼间就已站在闹市之中。
  “卧槽,幻影移行!”郑舒脱口而出道。
  “嗯?”男人询问性地看着他。
  郑舒却顾不上对方的疑惑心情了,实际上他觉得自己都快活成一个大写的疑惑了:“我的天啊大哥,你一个这么典型的东方人,怎么走的剧本是综英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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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你叫洛九江。”郑舒面无表情地坐在床上总结提炼道:“你和你男人闹离婚,因为都是修仙众人就直接上手打架解决。结果一时不慎,搞出了一个虫洞把你吸到了这地方来。”
  洛九江一听就喷笑出声。
  “你们这里的人,说话都是这么……直率有特点吗?”他有点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没有和千岭吵架,我们不会吵架,更不会……离婚。我们只是闲来切磋了一下,没想到动静作得稍微大了些。”
  此时此刻,洛九江手里捏着一板巧克力。也不知道他那个“雪子”朋友曾经给他灌输过什么观念,此人似乎对现代的一切垃圾食品都极为感兴趣。
  郑舒心想:我们这里一样米养百样人,你要是觉得我比较眼熟,多半是因为你那个“雪子”朋友也和我一样智商低不说,嘴也没个把门的。
  不过不得不承认,在意识到这位洛仙长因为爱屋及乌的原因对他非常随和以后,郑舒的心态放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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