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5章 鸿蒙秘法
相比刀法,林峰在灵魂冲击的造诣更高。
当初创造的‘落星第七重天’,为巅峰绝学秘法,放眼太初,尊者层次能创出比他更强灵魂冲击秘法的凤毛麟角,再往上便是究极秘法。
虽然天道秘法和鸿蒙秘法层次不同,但秘法创造的一些境界和感悟,都是有迹可循。
一个修炼者,在尊者时能创出巅峰绝学秘法,在大能者时只要细心钻研,所创造的鸿蒙秘法威力自弱不到哪去,基本都能创出主宰级鸿蒙秘法。
“大巫妖醚施展的灵魂冲击,以《醚之札记》中所记载和感悟的。应当是‘破能’鸿蒙秘法,难怪那么厉害。”林峰感慨。
鸿蒙秘法分为大能鸿蒙秘法和主宰鸿蒙秘法两大阶层。
其中大能鸿蒙秘法细分为入门、初级、中级、高级和顶级;主宰鸿蒙秘法细分为破能、真璞、传说和源四个阶层。
一个普通大能者,施展的鸿蒙秘法威力媲美四阶大圆满的鸿蒙法则,那便是高级鸿蒙秘法。
一个普通宇宙主宰,施展的鸿蒙秘法威力媲美六阶大圆满的鸿蒙法则,那便是破能鸿蒙秘法。
乍看之下,破能鸿蒙秘法并不强,威力只相当于六阶大圆满的鸿蒙法则。
但那是按照标准,以普通宇宙主宰实力施展。
如果是顶尖宇宙主宰施展的呢?
巅峰宇宙主宰施展呢?
就像一个普通人施展一套绝妙刀法,威力不错;如果是刀客施展这套绝妙刀法,威力很强;如果是刀法宗师施展这套绝妙刀法,威力更是惊天动地。
“大巫妖醚,是极限宇宙主宰,他拥有的是极限的超级宇宙之魂,就算只是大能鸿蒙秘法都能发挥不俗威力,更不用说破能鸿蒙秘法已经达到‘主宰’级的层次。”
“以秘法创造的造诣来说,尊者级的绝学秘法,就是主宰级层次。”
“我能创出巅峰绝学秘法,在秘法造诣上应该已是达到创造主宰鸿蒙秘法的基础条件。”
“且如今我感悟六阶、七阶鸿蒙法则大圆满,蒙之一道凝成鸿蒙金体,修为境界方面皆是媲美宇宙主宰,足以一试。”
林峰的目标,很清晰。
创灵魂冲击秘法。
与大巫妖醚近距离交战,更承受数次灵魂冲击,加上现在修炼感悟《醚之札记》,林峰有信心能将零零碎碎的感悟整合起来,创出崭新的灵魂冲击秘法。
或许品阶不一定能达到主宰级层次,但这是自己创造的灵魂冲击秘法,最契合自身,不仅能完美发挥自身灵魂威力,且能达到鸿蒙法则中类似‘先天’的威力层次。
“要一下子创出主宰鸿蒙秘法,有些好高骛远。”
“把目标定在顶级鸿蒙秘法吧。”
林峰已是有了些灵感。
对创出顶级鸿蒙秘法有很大把握,《醚之札记》不仅将他的灵魂造诣提升,更开拓了眼界,灵魂修炼方面的种种深邃入心,足比自身静悟三万纪元。
基础,很重要。
林峰因为没有老师教导,基础方面其实很欠缺,尤其是境界,知识各方面,蒙之一道的修为是硬生生堆上去的,但境界提升,以及鸿之一道的鸿蒙法则感悟就很困难了。
感悟的破灭和大破灭鸿蒙法则,绝大多数是因为山核世界化身。
不过林峰懂得扬长避短,很好的规避了自己的弱项,但这始终是桎梏林峰修为提升的一层障碍,眼下《醚之札记》的感悟,可以说是大巫妖醚在灵魂一道造诣的全部。
身为鸿蒙海最顶级的灵魂一道宇宙主宰,拥有超级宇宙之魂和无尽魂海,大巫妖醚能走到这一层,灵魂一道自是没有任何缺陷,每一方面都精益求精,基础扎实到不能再扎实。
一个是完完整整的一块钢板,一个是有很多细孔的木板。
如今,林峰这块木板上的‘细孔’已全部填满。
“大巫妖醚是超级宇宙之魂,比我的宇宙金魂强百倍不止,不过我现在是100倍极限的宇宙金魂,并不比他差多少,且我拥有鸿蒙金体,能量更庞大也更强。”
“综合来说,除去体内宇宙,灵魂攻击的强度,我和他应当在伯仲之间。”
拥有等同大巫妖醚的灵魂冲击,会有多强?
林峰本身近战能力就很强,再加上灵魂冲击,不止是锦上添花,更是大蜕变,令自身攻击能力更上一层楼,对上灵魂防御弱的宇宙主宰,更有克制作用。
就算对手灵魂防御不弱,在战斗中也能削弱对手实力,甚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由简入深,从基础的灵魂冲击秘法开始修炼。”林峰并不打算一下子就创造主宰级鸿蒙秘法,在《醚之札记》中有完整的灵魂冲击秘法基础。
大巫妖醚,是一步一步练就的灵魂冲击秘法。
林峰,也打算一步一步来。
就算多耗费一点时间也值得,只有把基础打扎实了,将来才会有更强的实力。
反正林峰现在不着急。
……
“都几十纪元了,林峰前辈怎么还不闯元尊封神榜?”
“是啊,等的我都急死了,原本打算去秘境探寻,因为不想错过林峰前辈闯元尊封神榜就没去,白白损失好多鸿蒙源晶。”
“别提了,我一早打算闭关,结果等了快三十纪元,到现在都没闭。”
“你们也别催了,林峰前辈想闯自然会闯,可能有什么事耽搁了,也可能与大巫妖醚那一战有所感悟,又或者想再提升一点实力,毕竟屠光血魔神比大巫妖醚强得多。”
“唉,道理我们都知道,就是心急难耐,想早一点见到林峰前辈在元尊封神榜上大杀四方,威震鸿蒙海,替我们太初长一长脸。”
“是啊,现在其它四大源浑沌宇宙谈论的也都是林峰前辈,怎么怎么厉害,听了心里就是爽,年轻一辈有谁比得上林峰前辈?”
“不久的将来,我们太初也会像太易源浑沌宇宙一样,拥有两位世界之主。”
“那还用说,必须的!”
当初创造的‘落星第七重天’,为巅峰绝学秘法,放眼太初,尊者层次能创出比他更强灵魂冲击秘法的凤毛麟角,再往上便是究极秘法。
虽然天道秘法和鸿蒙秘法层次不同,但秘法创造的一些境界和感悟,都是有迹可循。
一个修炼者,在尊者时能创出巅峰绝学秘法,在大能者时只要细心钻研,所创造的鸿蒙秘法威力自弱不到哪去,基本都能创出主宰级鸿蒙秘法。
“大巫妖醚施展的灵魂冲击,以《醚之札记》中所记载和感悟的。应当是‘破能’鸿蒙秘法,难怪那么厉害。”林峰感慨。
鸿蒙秘法分为大能鸿蒙秘法和主宰鸿蒙秘法两大阶层。
其中大能鸿蒙秘法细分为入门、初级、中级、高级和顶级;主宰鸿蒙秘法细分为破能、真璞、传说和源四个阶层。
一个普通大能者,施展的鸿蒙秘法威力媲美四阶大圆满的鸿蒙法则,那便是高级鸿蒙秘法。
一个普通宇宙主宰,施展的鸿蒙秘法威力媲美六阶大圆满的鸿蒙法则,那便是破能鸿蒙秘法。
乍看之下,破能鸿蒙秘法并不强,威力只相当于六阶大圆满的鸿蒙法则。
但那是按照标准,以普通宇宙主宰实力施展。
如果是顶尖宇宙主宰施展的呢?
巅峰宇宙主宰施展呢?
就像一个普通人施展一套绝妙刀法,威力不错;如果是刀客施展这套绝妙刀法,威力很强;如果是刀法宗师施展这套绝妙刀法,威力更是惊天动地。
“大巫妖醚,是极限宇宙主宰,他拥有的是极限的超级宇宙之魂,就算只是大能鸿蒙秘法都能发挥不俗威力,更不用说破能鸿蒙秘法已经达到‘主宰’级的层次。”
“以秘法创造的造诣来说,尊者级的绝学秘法,就是主宰级层次。”
“我能创出巅峰绝学秘法,在秘法造诣上应该已是达到创造主宰鸿蒙秘法的基础条件。”
“且如今我感悟六阶、七阶鸿蒙法则大圆满,蒙之一道凝成鸿蒙金体,修为境界方面皆是媲美宇宙主宰,足以一试。”
林峰的目标,很清晰。
创灵魂冲击秘法。
与大巫妖醚近距离交战,更承受数次灵魂冲击,加上现在修炼感悟《醚之札记》,林峰有信心能将零零碎碎的感悟整合起来,创出崭新的灵魂冲击秘法。
或许品阶不一定能达到主宰级层次,但这是自己创造的灵魂冲击秘法,最契合自身,不仅能完美发挥自身灵魂威力,且能达到鸿蒙法则中类似‘先天’的威力层次。
“要一下子创出主宰鸿蒙秘法,有些好高骛远。”
“把目标定在顶级鸿蒙秘法吧。”
林峰已是有了些灵感。
对创出顶级鸿蒙秘法有很大把握,《醚之札记》不仅将他的灵魂造诣提升,更开拓了眼界,灵魂修炼方面的种种深邃入心,足比自身静悟三万纪元。
基础,很重要。
林峰因为没有老师教导,基础方面其实很欠缺,尤其是境界,知识各方面,蒙之一道的修为是硬生生堆上去的,但境界提升,以及鸿之一道的鸿蒙法则感悟就很困难了。
感悟的破灭和大破灭鸿蒙法则,绝大多数是因为山核世界化身。
不过林峰懂得扬长避短,很好的规避了自己的弱项,但这始终是桎梏林峰修为提升的一层障碍,眼下《醚之札记》的感悟,可以说是大巫妖醚在灵魂一道造诣的全部。
身为鸿蒙海最顶级的灵魂一道宇宙主宰,拥有超级宇宙之魂和无尽魂海,大巫妖醚能走到这一层,灵魂一道自是没有任何缺陷,每一方面都精益求精,基础扎实到不能再扎实。
一个是完完整整的一块钢板,一个是有很多细孔的木板。
如今,林峰这块木板上的‘细孔’已全部填满。
“大巫妖醚是超级宇宙之魂,比我的宇宙金魂强百倍不止,不过我现在是100倍极限的宇宙金魂,并不比他差多少,且我拥有鸿蒙金体,能量更庞大也更强。”
“综合来说,除去体内宇宙,灵魂攻击的强度,我和他应当在伯仲之间。”
拥有等同大巫妖醚的灵魂冲击,会有多强?
林峰本身近战能力就很强,再加上灵魂冲击,不止是锦上添花,更是大蜕变,令自身攻击能力更上一层楼,对上灵魂防御弱的宇宙主宰,更有克制作用。
就算对手灵魂防御不弱,在战斗中也能削弱对手实力,甚至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由简入深,从基础的灵魂冲击秘法开始修炼。”林峰并不打算一下子就创造主宰级鸿蒙秘法,在《醚之札记》中有完整的灵魂冲击秘法基础。
大巫妖醚,是一步一步练就的灵魂冲击秘法。
林峰,也打算一步一步来。
就算多耗费一点时间也值得,只有把基础打扎实了,将来才会有更强的实力。
反正林峰现在不着急。
……
“都几十纪元了,林峰前辈怎么还不闯元尊封神榜?”
“是啊,等的我都急死了,原本打算去秘境探寻,因为不想错过林峰前辈闯元尊封神榜就没去,白白损失好多鸿蒙源晶。”
“别提了,我一早打算闭关,结果等了快三十纪元,到现在都没闭。”
“你们也别催了,林峰前辈想闯自然会闯,可能有什么事耽搁了,也可能与大巫妖醚那一战有所感悟,又或者想再提升一点实力,毕竟屠光血魔神比大巫妖醚强得多。”
“唉,道理我们都知道,就是心急难耐,想早一点见到林峰前辈在元尊封神榜上大杀四方,威震鸿蒙海,替我们太初长一长脸。”
“是啊,现在其它四大源浑沌宇宙谈论的也都是林峰前辈,怎么怎么厉害,听了心里就是爽,年轻一辈有谁比得上林峰前辈?”
“不久的将来,我们太初也会像太易源浑沌宇宙一样,拥有两位世界之主。”
“那还用说,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