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放手机的方法
根据警方对巴厘岛西餐厅和工体酒吧建筑结构的调查,张山发现,工体酒吧的监控室在二层,而二层是员工的休息区和后厨,一般来说是闲人免进的,如果一个生面孔进入二楼势必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巴厘岛西餐厅的监控主机就放在门口的吧台上,相比而言,巴厘岛西餐厅的监控录像更好偷,他只需要趁着人少清静的时候想个办法把吧台的服务员支开,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拿走主机就可以了。既然凶手出在西餐厅和工体酒吧都留下过足迹,那他为什么只偷酒吧的监控,而不去动更容易下手的西餐厅的监控呢?
答案很简单,张山彻底想明白了,因为凶手心里很清楚,虽然他也出现在了巴厘岛西餐厅内,但是他的面目,监控并没有拍到!不管警方怎么调查巴厘岛西餐厅的监控,都无法从里面看到凶手的身影!
也就是说,在慕云和秦波的争执过程中,凶手始终都身处于一个监控无法拍摄到的死角位置观察着这一切,等秦波等人走后,他又从监控的死角位置躲着离开,这一切的过程都没有被监控摄像头给记录下来。
想想,张山就觉得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他忽然有一种被人盯着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难受,就好像有一双眼睛在暗中始终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但无论你怎么找就是找不到这个监视你的人,你想躲,躲不掉,想找却又找不到,这种感觉就好像窒息一样。
除了这个问题之外,他的心里还有着另一个疑惑,这也是他从始至终一直想不透的点,那就是手机的问题,死者死了之后,手机为什么会被凶手放到自己的车里?
他很确定,这辆车除了慕云之外,没有任何人坐过,就连马剑都没坐过他的车。而且案发时,他的车一直都停放在监控摄像头的下方,在停车期间,监控中并没有显示出谁靠近了他的车子,凶手总不会瞬间移动,总不能隔空把手机弄进他车里吧?这是玄幻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节,根本就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他感觉自己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不论怎么解释,这都是一个死命题。没有人接近他的车,那么这手机是怎么出现的呢?难道是慕云自己带进去的不成?这显然不可能。如果说是他们两个人自己无意间带进去的,那手机上又怎么可能没有他们的指纹呢?所以,这手机肯定是凶手放进去的,只是他放进去的方式有些匪夷所思。他需要一些时间来仔细想想,凶手究竟是用多么高明的手法把手机在案发之后嫁祸到他车里的。
他的脑海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是无论凶手利用什么办法,都需要接触到他的车,并且把车门或者车窗打开,再把东西放进去,这个过程是必须的。
他也曾想过是不是在他开车的过程中没有关车窗,凶手在车外对准扔进来的,但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因为他上车是不开车窗的,这个天气一般都是直接开空调,就算凶手趁着他开车窗把手机扔进来,那他也应该有所察觉才对。
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利用了一种他所想不到的手法把手机给放进了车里,可是凶手是什么时间放的呢?
凶手在杀人以后,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利用手机完成栽赃,而凶手又是怎么知道张山的车会去哪的呢?他是怎么掌握张、慕二人的动向的?这一切的迷雾都急需揭开,带着种种疑问,他躺在床上闭眼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中午,他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来电人是陆羽,与此同时,慕云在门外敲了很久的门。
他起床伸了个懒腰,把手机接听,穿上拖鞋同时给慕云开门,他一只手拿着手机,另外一只手把快捷酒店的暗锁打开,随着嘎吱的一声把门把手按压下去。
“张山,还没起呢?”
“刚起,昨天晚上睡晚了,怎么了陆师兄?”
“尸体出现了。”
“什么?在什么地方找到的?”张山瞪大眼睛把门打开,慕云看他正在打电话便没说话,一个人进来找地方坐下。
“凶手抛尸了。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刚给你打了半天电话都没接,我让慕云去酒店找你了,现在她应该快到了。”
张山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慕云对着电话道:“她刚到。”
“你收拾收拾,跟我去一趟现场吧。”
“好。”
……
挂断电话以后,他下意识的翻动着手机,果不其然,从二十分钟之前,陆羽就给他打了电话,电话响铃半分钟自己都没有接听,一连串出现了十来个未接来电,其中七个都是陆羽打的,剩下三个是慕云打来的。
“怎么今天起这么晚?”慕云第一句话就问道。
“昨天回来以后想案子来着,睡的晚了点,陆队那边什么情况?”
“我也没去现场呢,但听说发现了尸体,我们就等着你了,赶紧走吧。”
张山在洗手间换好了衣服,洗漱完毕以后便和慕云一起到安城警队了,安城警队门口停着一辆警车,开车的是冯平,陆羽坐在副驾驶,道:“就等你们了,外勤和法医已经先一步到现场了,赶紧跟上。”
二人一前一后上了车,上车以后陆羽才跟二人说了案子的最新进展。
今天上午九点半的时候,南城区的刑警支队接到南城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声称有群众报案,在小区的垃圾堆里发现了两只人手。南城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确认案情准确,第一时间就把该事反映到了南城区刑警支队,南城区刑警支队随后到了案发现场,把现场保护起来,并且第一时间做出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杀人抛尸案。但最近他们支队并没有接到人口失踪的案子,查询了警务系统内的案子,发现我们正在侦办一起杀人案,其中尸体还没有找到,便怀疑这双人手就是我们要找的尸体,就把我们叫过去了。根据南城区法医在现场对手骨的初步检验,确认这手骨属于一名男性,年龄在26岁左右,身高应在170至175公分,这些点和我们案子里的死者秦波生前的体貌特征很相似。
“南城区……”张山打开手机里的高德地图,直接把地图缩小,展现出整个乌市的全貌,地图上红色的标记是正在高速移动的警车,代表着他们当前的位置,他上下滑动着手机屏幕,在乌市城区的最南方,他找到了南城区这个地方。
南城区,顾名思义,就是因为他位处于乌市的最南方向才会被以此命名,而案发的第一现场长湖区距离南城区的直线距离有30多公里,凶手的作案轨迹跨度未免也太大了吧?
“南城区的和长湖区的直线距离有三十多公里,凶手为什么会选择在南城区抛尸?”
经过南城区法医根据手骨所推论出的死者生前的体貌特征,张山基本已经断定,这具手骨就是他们所要找的死者“尸体”的一部分,他本对凶手抱有一丝幻想,觉得他可能会选择整体抛尸的方法,直接把被害人的尸首一起抛尸,可万万没想到,凶手在拉走被害人尸体以后,竟选择了分散抛尸的方法,在现场竟然只找到了一名被害人的手骨。
人还没到现场,所以对于一切他们都没有任何发言权。
安城支队的外勤组比张山等人早到了一步,帮着南城区的刑警清理着现场并了解着具体的过程,接下来要怎么做,还得等陆羽这个支队长到了以后再说。
这是一处低矮的居民楼,是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风格,最高的楼层是5层,小区内没有电梯,就连小区的入口处也没有设置拦车杆,他们很轻松的便开车进入了小区的内部,经过了一段狭窄的甬路,警车最终随意的停在了案发单元门门前的垃圾堆前方,因为这个小区规模太小,里面一个停车位也没有,只能选择把车停在这里。
本就不大的小区来了一帮警察,还塞进来六七辆警车,一下子就显得热闹了几分,清一色穿着警服的人在垃圾桶附近忙活来忙活去,几个带着帽子的刑警还在低声交谈着什么,有人说话,有人拿着笔记录,这是南城区的刑警在和安城刑警做案件的交接。
待陆羽的车辆到了,一个刑警立刻走上前去把陆羽的车门打开,道:“陆队长,这是南城区的刑警支队1队的大队长丁文志,这是我们的支队长。”
“您好陆队长,久仰大名了。”按照级别,大队长要比支队长低一级,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哪怕他们两个人不隶属于同一个支队的管辖,丁文志也得尊称陆羽一声陆队长。陆羽没有继续寒暄的意思,微点下头以后便开门见山,问现场在哪儿?
“陆队长跟我来。”
在丁文志的带领下,陆羽、张山等人被带到了一个垃圾桶的前面,这个垃圾桶是那种最为原始的铁皮垃圾桶,外表锈迹斑斑,垃圾桶的桶壁上还粘着一层黑乎乎发臭的油污,桶底和桶身也漏了几个见光的窟窿,而垃圾桶此时已经被人掏空,垃圾桶里的垃圾全都被倾倒在面前的这片空地上。颜色各异的塑料袋交织在一起,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混乱的码放在地上,满地全是瓜果皮屑、食品包装袋、矿泉水瓶等常见生活垃圾,在刑警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铁皮垃圾桶内的一个倒刺勾破了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面被用过的卫生纸散落了一地,惹来无数的苍蝇围观,甚至在这些垃圾当中还有一张醒目的卫生巾,上面满是黑红的、散发着腥臭味儿的血迹,血迹的腥味儿、排泄物的臭味儿和果皮腐烂的味道掺杂交织在一起,让靠近这堆垃圾五米以内的刑警感觉到了强烈的不适,纷纷自觉的带上了一次性口罩来缓解自身的不适。
在这堆垃圾当中最为醒目的,便是被用一张白色的一次性垫子垫好放在垃圾堆正前方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塑料袋里面的东西已经掏空,两只人的手骨被整齐的排列在黑色塑料袋的旁边。这手骨是新鲜的,上面还有些干涸不久的血迹。
答案很简单,张山彻底想明白了,因为凶手心里很清楚,虽然他也出现在了巴厘岛西餐厅内,但是他的面目,监控并没有拍到!不管警方怎么调查巴厘岛西餐厅的监控,都无法从里面看到凶手的身影!
也就是说,在慕云和秦波的争执过程中,凶手始终都身处于一个监控无法拍摄到的死角位置观察着这一切,等秦波等人走后,他又从监控的死角位置躲着离开,这一切的过程都没有被监控摄像头给记录下来。
想想,张山就觉得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他忽然有一种被人盯着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难受,就好像有一双眼睛在暗中始终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但无论你怎么找就是找不到这个监视你的人,你想躲,躲不掉,想找却又找不到,这种感觉就好像窒息一样。
除了这个问题之外,他的心里还有着另一个疑惑,这也是他从始至终一直想不透的点,那就是手机的问题,死者死了之后,手机为什么会被凶手放到自己的车里?
他很确定,这辆车除了慕云之外,没有任何人坐过,就连马剑都没坐过他的车。而且案发时,他的车一直都停放在监控摄像头的下方,在停车期间,监控中并没有显示出谁靠近了他的车子,凶手总不会瞬间移动,总不能隔空把手机弄进他车里吧?这是玄幻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情节,根本就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他感觉自己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不论怎么解释,这都是一个死命题。没有人接近他的车,那么这手机是怎么出现的呢?难道是慕云自己带进去的不成?这显然不可能。如果说是他们两个人自己无意间带进去的,那手机上又怎么可能没有他们的指纹呢?所以,这手机肯定是凶手放进去的,只是他放进去的方式有些匪夷所思。他需要一些时间来仔细想想,凶手究竟是用多么高明的手法把手机在案发之后嫁祸到他车里的。
他的脑海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是无论凶手利用什么办法,都需要接触到他的车,并且把车门或者车窗打开,再把东西放进去,这个过程是必须的。
他也曾想过是不是在他开车的过程中没有关车窗,凶手在车外对准扔进来的,但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因为他上车是不开车窗的,这个天气一般都是直接开空调,就算凶手趁着他开车窗把手机扔进来,那他也应该有所察觉才对。
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利用了一种他所想不到的手法把手机给放进了车里,可是凶手是什么时间放的呢?
凶手在杀人以后,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利用手机完成栽赃,而凶手又是怎么知道张山的车会去哪的呢?他是怎么掌握张、慕二人的动向的?这一切的迷雾都急需揭开,带着种种疑问,他躺在床上闭眼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中午,他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来电人是陆羽,与此同时,慕云在门外敲了很久的门。
他起床伸了个懒腰,把手机接听,穿上拖鞋同时给慕云开门,他一只手拿着手机,另外一只手把快捷酒店的暗锁打开,随着嘎吱的一声把门把手按压下去。
“张山,还没起呢?”
“刚起,昨天晚上睡晚了,怎么了陆师兄?”
“尸体出现了。”
“什么?在什么地方找到的?”张山瞪大眼睛把门打开,慕云看他正在打电话便没说话,一个人进来找地方坐下。
“凶手抛尸了。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刚给你打了半天电话都没接,我让慕云去酒店找你了,现在她应该快到了。”
张山看着坐在椅子上的慕云对着电话道:“她刚到。”
“你收拾收拾,跟我去一趟现场吧。”
“好。”
……
挂断电话以后,他下意识的翻动着手机,果不其然,从二十分钟之前,陆羽就给他打了电话,电话响铃半分钟自己都没有接听,一连串出现了十来个未接来电,其中七个都是陆羽打的,剩下三个是慕云打来的。
“怎么今天起这么晚?”慕云第一句话就问道。
“昨天回来以后想案子来着,睡的晚了点,陆队那边什么情况?”
“我也没去现场呢,但听说发现了尸体,我们就等着你了,赶紧走吧。”
张山在洗手间换好了衣服,洗漱完毕以后便和慕云一起到安城警队了,安城警队门口停着一辆警车,开车的是冯平,陆羽坐在副驾驶,道:“就等你们了,外勤和法医已经先一步到现场了,赶紧跟上。”
二人一前一后上了车,上车以后陆羽才跟二人说了案子的最新进展。
今天上午九点半的时候,南城区的刑警支队接到南城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声称有群众报案,在小区的垃圾堆里发现了两只人手。南城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确认案情准确,第一时间就把该事反映到了南城区刑警支队,南城区刑警支队随后到了案发现场,把现场保护起来,并且第一时间做出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杀人抛尸案。但最近他们支队并没有接到人口失踪的案子,查询了警务系统内的案子,发现我们正在侦办一起杀人案,其中尸体还没有找到,便怀疑这双人手就是我们要找的尸体,就把我们叫过去了。根据南城区法医在现场对手骨的初步检验,确认这手骨属于一名男性,年龄在26岁左右,身高应在170至175公分,这些点和我们案子里的死者秦波生前的体貌特征很相似。
“南城区……”张山打开手机里的高德地图,直接把地图缩小,展现出整个乌市的全貌,地图上红色的标记是正在高速移动的警车,代表着他们当前的位置,他上下滑动着手机屏幕,在乌市城区的最南方,他找到了南城区这个地方。
南城区,顾名思义,就是因为他位处于乌市的最南方向才会被以此命名,而案发的第一现场长湖区距离南城区的直线距离有30多公里,凶手的作案轨迹跨度未免也太大了吧?
“南城区的和长湖区的直线距离有三十多公里,凶手为什么会选择在南城区抛尸?”
经过南城区法医根据手骨所推论出的死者生前的体貌特征,张山基本已经断定,这具手骨就是他们所要找的死者“尸体”的一部分,他本对凶手抱有一丝幻想,觉得他可能会选择整体抛尸的方法,直接把被害人的尸首一起抛尸,可万万没想到,凶手在拉走被害人尸体以后,竟选择了分散抛尸的方法,在现场竟然只找到了一名被害人的手骨。
人还没到现场,所以对于一切他们都没有任何发言权。
安城支队的外勤组比张山等人早到了一步,帮着南城区的刑警清理着现场并了解着具体的过程,接下来要怎么做,还得等陆羽这个支队长到了以后再说。
这是一处低矮的居民楼,是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风格,最高的楼层是5层,小区内没有电梯,就连小区的入口处也没有设置拦车杆,他们很轻松的便开车进入了小区的内部,经过了一段狭窄的甬路,警车最终随意的停在了案发单元门门前的垃圾堆前方,因为这个小区规模太小,里面一个停车位也没有,只能选择把车停在这里。
本就不大的小区来了一帮警察,还塞进来六七辆警车,一下子就显得热闹了几分,清一色穿着警服的人在垃圾桶附近忙活来忙活去,几个带着帽子的刑警还在低声交谈着什么,有人说话,有人拿着笔记录,这是南城区的刑警在和安城刑警做案件的交接。
待陆羽的车辆到了,一个刑警立刻走上前去把陆羽的车门打开,道:“陆队长,这是南城区的刑警支队1队的大队长丁文志,这是我们的支队长。”
“您好陆队长,久仰大名了。”按照级别,大队长要比支队长低一级,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哪怕他们两个人不隶属于同一个支队的管辖,丁文志也得尊称陆羽一声陆队长。陆羽没有继续寒暄的意思,微点下头以后便开门见山,问现场在哪儿?
“陆队长跟我来。”
在丁文志的带领下,陆羽、张山等人被带到了一个垃圾桶的前面,这个垃圾桶是那种最为原始的铁皮垃圾桶,外表锈迹斑斑,垃圾桶的桶壁上还粘着一层黑乎乎发臭的油污,桶底和桶身也漏了几个见光的窟窿,而垃圾桶此时已经被人掏空,垃圾桶里的垃圾全都被倾倒在面前的这片空地上。颜色各异的塑料袋交织在一起,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混乱的码放在地上,满地全是瓜果皮屑、食品包装袋、矿泉水瓶等常见生活垃圾,在刑警倾倒垃圾的过程中,铁皮垃圾桶内的一个倒刺勾破了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面被用过的卫生纸散落了一地,惹来无数的苍蝇围观,甚至在这些垃圾当中还有一张醒目的卫生巾,上面满是黑红的、散发着腥臭味儿的血迹,血迹的腥味儿、排泄物的臭味儿和果皮腐烂的味道掺杂交织在一起,让靠近这堆垃圾五米以内的刑警感觉到了强烈的不适,纷纷自觉的带上了一次性口罩来缓解自身的不适。
在这堆垃圾当中最为醒目的,便是被用一张白色的一次性垫子垫好放在垃圾堆正前方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塑料袋里面的东西已经掏空,两只人的手骨被整齐的排列在黑色塑料袋的旁边。这手骨是新鲜的,上面还有些干涸不久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