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7章 末日重启
林志说:“昨晚就没有睡觉,就是铁打的人也熬不住呀。”
史强和张波对望一眼,说道:“我两个睡不着,你和陈七先睡吧。”
陈七也摇头:“我又睡得着?”拿出手机看了看,自从进入深城,手机便没了信号。而自从商场起火,连电力也断了。
林志往沙发上一躺,片刻功夫就睡了过去,史强摇着头:“这个人的心,啧啧,真大呀。”却不知道林志在末日里摸爬滚打了一回,早练得处变不惊,泰山压顶也不变色了。
但这一觉睡了两个小时不到,陈七就推醒了林志,压低声音说:“你快起来看看,下面有人!”
林志一下跳起,睡了这一会儿,精神还是好多了。
他走到窗前,瞳孔骤然间放大,马路上不但有人,而起人还不少。商场大火兀自未熄,明灭不定的火光下,影影绰绰都是黑影。
史强吃着干肉,低说道:“奇怪了,这些人怎么白天不出来,晚上出来?”他还是没有充分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嘴里嚼着干肉,说话也含糊不清。
林志心说:“恐怕它们不是人。”忽而发现身边只有陈七和史强,连忙问:“张波呢?”
史强道:“我让他下去看看,这些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林志大吃一惊:“你想害死他呀?”一句话没有说完,已转身出门,史强和陈七对望一眼,也连忙跟了下去。
此时,张波已经下到一楼大堂,他也明白马路上的人不同寻常,躲在一根大柱子后探头探脑的张望,忽见一道黑影闯了进来,看身材是个苗条的女子,可头上却没有一根头发。远处的火光映在她光秃秃的脑袋上,微微发亮。
这“女子”一进大门,一下就看见了拴在柱子上的四匹马儿,只听她一声低吼,弯腰低头,双脚一弹,扑在了一匹马儿身上,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朝着马脖子就是一口。
马儿吃痛,人立而起,脖子一甩,将那“女子”甩飞出去,“女子”一跳而起,又扑向了马儿,死死抱着,狠命撕咬。
马儿悲声嘶鸣,其他三匹也是又踢又蹦,奈何挣脱不了缰绳。
张波大惊失色:“这……这他妈是人是鬼?”趁那女子大口撕咬马肉,手中的枪瞄准了女子背心,食指搭在扳机上,将扣未扣之时,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按下了枪口。
张波浑身一颤,回头见是林志三人,颤声道:“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疯了……生吃马肉!”
林志声音低沉:“它已经不是人了,是夜魔!”心中满不是滋味,该来的还是来了,末世注定发生,躲也躲不过,只不过迟到了三年又七个月,以另一种更恐怖的方式,重新降临。低声道:“一步步往后退,千万注意了,别惊动它!”
陈七心中波涛翻滚,原来唐林灵说的都是真的,心中一种懊悔,以前真不该那样对她,忽而脚下一滑,踩到了一个酒瓶,那酒瓶叮叮当当,径自滚了过去。
女夜魔猛一回头,陈七倏然惊惧,凝立不动,只盼大堂内光线昏暗,它看不见有人。
女夜魔张开双手,一步步走了过来,七八步后偏离了方向,朝后门方向走去。
陈七心中暗舒一口气:“谢天谢地,它在黑暗中果然也不是瞧得太清楚。”这个念头刚一转过,却见女夜魔抽了抽鼻子,似乎嗅到了生人的气息,一声低吼,猛扑过来。
一瞬之间,陈七被吓呆了,心中虽然大叫:“快躲开!”双腿却如生了根,竟是挪不动半步。
只听耳边两声枪响,史强开了一枪,他不知道必须爆头,这一枪打在女夜魔胸口,女夜魔只是身子一抖,又扑了上来。
林志紧急着开了一枪,这一枪直接命中首脑,直打得女夜魔脑浆迸裂,横尸当场。
林志叫道:“打胸没有用,只有打头,快逃!快逃!”
外面夜魔被火光吸引聚集在起火的商场门口,离这边路口隔得很远,马儿长声悲鸣没有惊动它们,但这两枪一响,群魔出笼饿狗一般狂奔了过来。
林志抢上前去,嗤嗤嗤几声,接连四刀割断四皮马儿缰绳,叫道:“骑马从后门逃!”被攻击的那匹马儿虽然脖子上鲜血淋漓,但还能奔跑,并不是致命的伤。
陈七一跃跳上一匹马,跟着林志冲出后门,史强和张波慌乱之下,史强转身逃上了楼,张波失魂落魄,却是奔出了酒店大门,迎头撞上群魔,顿时被夜魔撕成了碎片。
不要嘲笑他自投死路,人在极度的惊慌和恐惧中,并不是一定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张波又是一天一夜没睡,脑袋也不是那么清醒。
林志骑马冲出后门,只听身后群魔嗷嗷嘶吼,回头一看,一部分夜魔穿过大堂,紧追而来。陈七脸色煞白,紧紧抱住马脖子。
顺着马路狂奔了几条大街,身后夜魔的嘶吼渐离渐远,到了又一个十字路口,林志转向右手街道,淡淡的月色下,忽见街尾乱糟糟地又涌来一大群夜魔。
“前面有夜魔!”他连忙勒住马,叫道,“往后退!”转过身来,却不见了陈七,只有一匹空马跟在身后。
林志大吃一惊:“七哥落马了!”
群魔来得好快,就这一转眼的功夫,已经奔过了半条街,林志无暇多想,策马奔逃,只听尸嚎声鼎沸,似乎前后左右,每一条街上,都有夜魔朝自己合拢围来。
他背心上冒出一阵冷汗,心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又转过一个路口的时候,起身一跳,跃下马来,在地上接连两个翻滚,闪进了路边一道大门,任由马儿狂奔,引走群魔。
蹄声得得,七八十道黑影从门口呼啸而过,林志藏在进门一张桌子后,松了口大气,心想:“只有挨到天亮,再去寻找陈七了,他在上一次末日中和自己是过命的交情,绝不能丢下他不管,等找到七哥,再一起回无锡。至于史强,也最好能找到。”
史强和张波对望一眼,说道:“我两个睡不着,你和陈七先睡吧。”
陈七也摇头:“我又睡得着?”拿出手机看了看,自从进入深城,手机便没了信号。而自从商场起火,连电力也断了。
林志往沙发上一躺,片刻功夫就睡了过去,史强摇着头:“这个人的心,啧啧,真大呀。”却不知道林志在末日里摸爬滚打了一回,早练得处变不惊,泰山压顶也不变色了。
但这一觉睡了两个小时不到,陈七就推醒了林志,压低声音说:“你快起来看看,下面有人!”
林志一下跳起,睡了这一会儿,精神还是好多了。
他走到窗前,瞳孔骤然间放大,马路上不但有人,而起人还不少。商场大火兀自未熄,明灭不定的火光下,影影绰绰都是黑影。
史强吃着干肉,低说道:“奇怪了,这些人怎么白天不出来,晚上出来?”他还是没有充分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嘴里嚼着干肉,说话也含糊不清。
林志心说:“恐怕它们不是人。”忽而发现身边只有陈七和史强,连忙问:“张波呢?”
史强道:“我让他下去看看,这些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林志大吃一惊:“你想害死他呀?”一句话没有说完,已转身出门,史强和陈七对望一眼,也连忙跟了下去。
此时,张波已经下到一楼大堂,他也明白马路上的人不同寻常,躲在一根大柱子后探头探脑的张望,忽见一道黑影闯了进来,看身材是个苗条的女子,可头上却没有一根头发。远处的火光映在她光秃秃的脑袋上,微微发亮。
这“女子”一进大门,一下就看见了拴在柱子上的四匹马儿,只听她一声低吼,弯腰低头,双脚一弹,扑在了一匹马儿身上,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朝着马脖子就是一口。
马儿吃痛,人立而起,脖子一甩,将那“女子”甩飞出去,“女子”一跳而起,又扑向了马儿,死死抱着,狠命撕咬。
马儿悲声嘶鸣,其他三匹也是又踢又蹦,奈何挣脱不了缰绳。
张波大惊失色:“这……这他妈是人是鬼?”趁那女子大口撕咬马肉,手中的枪瞄准了女子背心,食指搭在扳机上,将扣未扣之时,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按下了枪口。
张波浑身一颤,回头见是林志三人,颤声道:“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她疯了……生吃马肉!”
林志声音低沉:“它已经不是人了,是夜魔!”心中满不是滋味,该来的还是来了,末世注定发生,躲也躲不过,只不过迟到了三年又七个月,以另一种更恐怖的方式,重新降临。低声道:“一步步往后退,千万注意了,别惊动它!”
陈七心中波涛翻滚,原来唐林灵说的都是真的,心中一种懊悔,以前真不该那样对她,忽而脚下一滑,踩到了一个酒瓶,那酒瓶叮叮当当,径自滚了过去。
女夜魔猛一回头,陈七倏然惊惧,凝立不动,只盼大堂内光线昏暗,它看不见有人。
女夜魔张开双手,一步步走了过来,七八步后偏离了方向,朝后门方向走去。
陈七心中暗舒一口气:“谢天谢地,它在黑暗中果然也不是瞧得太清楚。”这个念头刚一转过,却见女夜魔抽了抽鼻子,似乎嗅到了生人的气息,一声低吼,猛扑过来。
一瞬之间,陈七被吓呆了,心中虽然大叫:“快躲开!”双腿却如生了根,竟是挪不动半步。
只听耳边两声枪响,史强开了一枪,他不知道必须爆头,这一枪打在女夜魔胸口,女夜魔只是身子一抖,又扑了上来。
林志紧急着开了一枪,这一枪直接命中首脑,直打得女夜魔脑浆迸裂,横尸当场。
林志叫道:“打胸没有用,只有打头,快逃!快逃!”
外面夜魔被火光吸引聚集在起火的商场门口,离这边路口隔得很远,马儿长声悲鸣没有惊动它们,但这两枪一响,群魔出笼饿狗一般狂奔了过来。
林志抢上前去,嗤嗤嗤几声,接连四刀割断四皮马儿缰绳,叫道:“骑马从后门逃!”被攻击的那匹马儿虽然脖子上鲜血淋漓,但还能奔跑,并不是致命的伤。
陈七一跃跳上一匹马,跟着林志冲出后门,史强和张波慌乱之下,史强转身逃上了楼,张波失魂落魄,却是奔出了酒店大门,迎头撞上群魔,顿时被夜魔撕成了碎片。
不要嘲笑他自投死路,人在极度的惊慌和恐惧中,并不是一定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张波又是一天一夜没睡,脑袋也不是那么清醒。
林志骑马冲出后门,只听身后群魔嗷嗷嘶吼,回头一看,一部分夜魔穿过大堂,紧追而来。陈七脸色煞白,紧紧抱住马脖子。
顺着马路狂奔了几条大街,身后夜魔的嘶吼渐离渐远,到了又一个十字路口,林志转向右手街道,淡淡的月色下,忽见街尾乱糟糟地又涌来一大群夜魔。
“前面有夜魔!”他连忙勒住马,叫道,“往后退!”转过身来,却不见了陈七,只有一匹空马跟在身后。
林志大吃一惊:“七哥落马了!”
群魔来得好快,就这一转眼的功夫,已经奔过了半条街,林志无暇多想,策马奔逃,只听尸嚎声鼎沸,似乎前后左右,每一条街上,都有夜魔朝自己合拢围来。
他背心上冒出一阵冷汗,心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又转过一个路口的时候,起身一跳,跃下马来,在地上接连两个翻滚,闪进了路边一道大门,任由马儿狂奔,引走群魔。
蹄声得得,七八十道黑影从门口呼啸而过,林志藏在进门一张桌子后,松了口大气,心想:“只有挨到天亮,再去寻找陈七了,他在上一次末日中和自己是过命的交情,绝不能丢下他不管,等找到七哥,再一起回无锡。至于史强,也最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