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心大
周小米看到林氏的心虚表情,第一反应就是,她娘在纠结没有必要的事。跟老宅断亲后,林氏没有婆婆压着,没有大姑子,小姑子,妯娌的为难和挑拨,以她现在的身份来说,她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她想怎么样涨脾气,只要自己老爹没意见,他们就没意见。
问题的关键在于,林氏的脾气,似乎只对周大海一个人涨了起来!像对丁氏,她就百分百没脾气,甚至还像以前一样,特别好说话。
林氏现在的身份是什么?当家主母啊!虽然这个家,家业不大,也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可是现在的周家,确确实实跟以前不一样了!家里有买卖,有下人,那凡事就得立一个统一的规矩!丁氏是下人,林氏对她却百般包容和忍耐,这简直就是乱了规矩。
有底蕴的大户人家,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奴大欺主,说的就是丁氏这样的。
周小米只好把这点道理掰开了,揉碎了,一点点的讲给林氏听。
“娘,咱家买下人的时候,你担心啥来的?”周小米一本正经的道:“那时候你宁愿自己做一大家子人的饭,洗衣裳,还要喂鸡喂鸭,整天累的腰都直不起来,我一说买下人你就拒绝,宁可自己累着也不肯买人,你想想,当初你为啥这么坚持。”
林氏脸上讪讪的,想说却又说不出口。
当初家里的日子刚刚好起来,林氏仔细惯了,觉得买下人那是地主婆的做派,自己是从小门小户里出来的,要是真买两个丫头来侍候她,她指不定还不习惯呢!一来是心里接受不了,二来也是怕花钱,三嘛,自然是也听到过大宅门里男人们那些花花肠子的事。
男人有钱就学坏。这虽然不是必然的规律,但遗憾的是,仍有一大部分人逃不出这个魔咒。特别在这个男权至上的特定年代,男人有钱,有势,有地位,自然就什么都有,而女人,就均可避免的成为了他们的附属品。若是家世,样貌处处出挑的世家小姐,那也就摆了,毕竟人家的娘家人也硬气,男人们再怎么花心,也不敢得罪家里的这一位,对嫡妻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必须得有,不然背上一个宠妾灭妻的名声,那可真就完了。
像周大海这样的暴发户,不在此等行列当中。
暴发户这个名字虽然不好听,但是周小米觉得,此时用它来形容周大海,那是十分贴切的。
林氏也是怕周大海有钱了,便学那些有花花肠子的男人,跟家里的下人不清不楚。她身为一个女人,有这方向的防范意识,在周小米看来,是挺好的一件事!
“当初你那么坚持,怕的不就是引狼入室吗?怎么,现在不怕了?”
周小米这么一说,林氏心里还真不确定了。
李嫂和丁嫂两个人在家里待了小一年了,对她们,林氏也考察过,她觉得这两个都是安分守己的人,所以也就慢慢的放下了戒心。
“不是,我不是看她们俩都挺老实的嘛!”
周小米差点乐了。
“老实?李嫂那才是真老实?让她干啥她就干啥,不管干啥活,从来不挑不拣,也不会有什么别的小心思。你再看看丁氏,天天往你跟前凑,讨巧卖乖,根本就跟老实二字不沾边。”周小米没忘了当初两个人看到圈仔时的反应,二人初到周家时,看到圈仔扑向周小米,丁氏是惊呼,脚下步子却是一动没动。李氏呢,一路朝这边跑了过来!看到她平安无事时,脚都软了,差点站不住。
周小米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这一幕的印象如此深刻!但是她觉得,或许有些事儿是一早就有预见的。
林氏想了想,觉得自家闺女的话有点严重了,事情根本没发展那一步呢!现在都是她的猜测啊。
周小米一看林氏那个表情,就知道,自己刚才的话又白说了。
哎哟我的娘哎,你这智商,这情商,以后可咋办啊!
“娘,你是不是觉得我小题大做了?”
林氏想了想,点了点头。
周小米只好跟她细细的讲,“你看啊,丁氏是咱们家的下人吧,死契!”
林氏点头。
“死契的下人,哪有自己作主的权力啊!”周小米是后世大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那个年代讲究自由,民主,人权。虽然多年的教育让她对买卖仁口这事儿十分反感,但入乡随俗!她现在已经不是那个生活在自由天地间,吸着雾霾,吃着各种添加剂,转基因食物的周佳肴了。她必须学会重新在这个环境中成长,必须让自己适应这里的一切!
是啊,死契的奴婢根本没有自己作主的权力。
林氏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可是丁氏不就自己作主把她女儿带过来?”
林氏反驳:“那不是她自己作主的,是我同意了的。”
周小米再叹气,那跟她自己作主有什么区别吗?
“娘,你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你不乐意,丁氏敢拿也子逼你吗?说到底还是你自己没有想明白这里头的事儿,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
周小米看林氏默不作声,知道她是明白了什么,在反思呢!
“娘,你想想,那常二妮看着也有十三四岁了,这么大的姑娘堂而皇之的跑到咱们家,别人会怎么说?当初买下人的时候,我之所以挑了李嫂,丁嫂,就是因为她们年纪合适。你看常二妮,再想想我哥……”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林氏要是再听不明白,那她的脑袋可就真是棒槌了。
“不能吧?”林氏的嘴巴张得有点大,她虽然听明白了闺女的意思,但是仍然不愿意相信,常二妮和丁氏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不能?
切。
周小米便道:“要是真出事儿了,你可就追悔莫及了。我大哥不在这儿,咱们不说他,单说我二哥,跟常二妮年岁相当,要是真出事了,你可想好了愿不愿意有常二妮这么个儿媳妇!”
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
要是以前,林氏不敢说这大话,在老宅没分家的时候,孩子们越大,她越绝望。虎子都十二三了,家里还没有给他相看亲事的意思,林氏急,却也什么都不敢说。要是那会儿,有常二妮这样的人要上赶着给他们家当媳妇,她指不定就同意了。可是现在呢?家里条件好了,孩子们都读书了,将来肯定能出息,像常二妮这样的,她还真就看不上了。
常二妮的亲娘是死契的奴婢,爹和奶奶呢,又是那种人性,她能让他儿子娶这样的闺女?
肯定不行。
“所以啊,娘,既然你接受不了,那就得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万一常二妮是个心野的,等出了事,你后悔都来不及。”
林氏想到某种可能,脸色白了起来。
周小米打铁趁热,“她可不是咱们买来的奴婢,留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让人知道了,不定怎么嚼舌头呢!”
林氏有点失神的道:“我当初真没想那么多,而且,而且我就是想着咱们家男孩多,就你一个姑娘挺孤单的,要是有个人侍候你,跟你作伴,也挺好的。”
周小米一听说知道,这话不是林氏自己想出来的,肯定当初丁氏就用这个话劝她,她才动心的。
“娘,咱们家不缺钱,真要是缺人手了,要买使唤丫头,那也得我自己去挑,还得挑两个岁数小的,一直陪着长大,有感情,这才好呢!而不是随便来一个什么人,就能侍候我。”
林氏越想越觉得,闺女的话有道理,家里条件好了,买两个丫头还不容易?买两个岁数稍微小点的,跟着闺女一起长大,总比常二妮强吧!
“再说了,她来咱们家这几天,丁氏可提过她卖身的事儿了?”
林氏摇头。
周小米暗暗叹气,“我看啊,丁氏根本就没想过让她闺女卖身为奴。这个我可以理解,毕竟好好的闺女家,谁愿意为奴为婢的侍候别人去啊!可是娘,不卖身这事儿就更说不清楚了。要知道死契的奴婢命都在主子手上呢,有时候她们就是有贼心也没有贼胆,主人拿着他们的卖身契,就像捏着他们的命一样,他们不敢做出格的事儿!相反,那个常二妮不是咱们家的奴婢,人家是自由身,万一出点事,人家说自己是来到你家做工的,又或者人家说自己是投奔母亲来的,到你家是为了报恩,到最后你能咋办?还不得被她反咬一口?”
林氏听了这个,终于淡定不起来了,一下子慌了。
“那,那咋办?”
孕妇可承受不了太大的惊吓,周小米觉得这火候也差不多了,便道:“还能咋办,把人送走呗!趁早。”
林氏点头,“中,可是这孩子无依无靠的,你要把人送到哪儿去啊!”
我的娘哎,咋到现在你还关心这个呢!
周小米道:“要不就让她回老家去,要不就让她投奔亲戚去,反正不能让她留在咱们家。娘,这事儿你就不用管了,交给我啊!”
林氏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不管咋说,她都不能把儿子搭进去。
“那你可快着点,实在不行,咱们多出点路费,把人送走。”
哟哟哟,这会儿急上了,早干什么去了?
周小米只道:“行行行,都听你的。不过你得答应我,别插手,也别多问,看着就行。”
林氏定定的看了闺女一眼,道:“那行吧!”其实她已经预料到了,这一次不仅是常二妮要走,只怕丁氏也要被送走了。
其实周小米就是打着这个主意呢!丁氏野心不小,敢挑唆林氏,敢有异心,这便是她最大的错处。所以周小米觉得,这个人不能留,得趁早让她滚蛋。虽然丁氏是死契的奴婢,发卖她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根本不必大费周章,但是周小米想让林氏看清楚丁氏的真面目,更想让她在这件事情上面学个乖!所以这件事情必须要有计划的实施。
周小米一点也不急,那天以后,她该吃吃,该喝喝,甚至还去了两趟镇上,玩得不亦乐乎,似乎已经忘了之前的不愉快似的。
可是丁氏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她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似的,天天都胆战心惊的过日子,没几天就瘦了一圈。
周小米把她的慌乱都看在眼是,暗想那丁氏还敢狡辩,若不是心虚,若不是心里有鬼,她至于这样提心吊胆的嘛!
常二妮也跟着丁氏过了几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不过后来她发现,那个周小米每天该干嘛干嘛,过得可自在了,根本像忘了自己的存在一样。这个发现让常二妮很高兴,她不注意自己就好!
常二妮渐渐的放下了警惕之心,把丁氏的劝告扔到脑后去了,在她看来,周小米在怎么厉害,也只是一个孩子,才九岁,难道还能比她聪明不成?她在家里做的那些事,可不是谁都敢干的,她一个人从老家跑到北边来,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换一个笨点的,只怕早就扔在半路上了。
常二妮的心思变得活跃起来!
她可不甘心一辈子这样寄人篱下的活着!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她咬着牙,吃苦受累,宁可打被几下,也从来不回嘴,为的就是能从那个家里跑出来,过自己的日子。没来周家以前,常二妮的心思没有多大,就想着能找到娘,跟她一起过日子,挣钱。等以后再大点,就挑个老实点,对自己好的男人嫁了,过日子呗!家家户户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可是北上以后,常二妮见得多了,眼界跟以前不一样了,想法也就不一样了!在找到丁氏之前,她还不太敢想那些,可是来了周家以后,她的心思就止不住的活泛起来。
看看人家这日子,啊!顿顿细粮,身上穿的都是特别好看,软和的细棉布料子。那林氏,整天啥也不干,让底下人好吃好喝的侍候着,那日子虽然跟大户人家比不了,但是也差不许多了。
常二妮时常盯着林氏想象自己就是她,她也不是没朝周大海动过歪脑筋,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一天,改变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林氏的脾气,似乎只对周大海一个人涨了起来!像对丁氏,她就百分百没脾气,甚至还像以前一样,特别好说话。
林氏现在的身份是什么?当家主母啊!虽然这个家,家业不大,也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可是现在的周家,确确实实跟以前不一样了!家里有买卖,有下人,那凡事就得立一个统一的规矩!丁氏是下人,林氏对她却百般包容和忍耐,这简直就是乱了规矩。
有底蕴的大户人家,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奴大欺主,说的就是丁氏这样的。
周小米只好把这点道理掰开了,揉碎了,一点点的讲给林氏听。
“娘,咱家买下人的时候,你担心啥来的?”周小米一本正经的道:“那时候你宁愿自己做一大家子人的饭,洗衣裳,还要喂鸡喂鸭,整天累的腰都直不起来,我一说买下人你就拒绝,宁可自己累着也不肯买人,你想想,当初你为啥这么坚持。”
林氏脸上讪讪的,想说却又说不出口。
当初家里的日子刚刚好起来,林氏仔细惯了,觉得买下人那是地主婆的做派,自己是从小门小户里出来的,要是真买两个丫头来侍候她,她指不定还不习惯呢!一来是心里接受不了,二来也是怕花钱,三嘛,自然是也听到过大宅门里男人们那些花花肠子的事。
男人有钱就学坏。这虽然不是必然的规律,但遗憾的是,仍有一大部分人逃不出这个魔咒。特别在这个男权至上的特定年代,男人有钱,有势,有地位,自然就什么都有,而女人,就均可避免的成为了他们的附属品。若是家世,样貌处处出挑的世家小姐,那也就摆了,毕竟人家的娘家人也硬气,男人们再怎么花心,也不敢得罪家里的这一位,对嫡妻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必须得有,不然背上一个宠妾灭妻的名声,那可真就完了。
像周大海这样的暴发户,不在此等行列当中。
暴发户这个名字虽然不好听,但是周小米觉得,此时用它来形容周大海,那是十分贴切的。
林氏也是怕周大海有钱了,便学那些有花花肠子的男人,跟家里的下人不清不楚。她身为一个女人,有这方向的防范意识,在周小米看来,是挺好的一件事!
“当初你那么坚持,怕的不就是引狼入室吗?怎么,现在不怕了?”
周小米这么一说,林氏心里还真不确定了。
李嫂和丁嫂两个人在家里待了小一年了,对她们,林氏也考察过,她觉得这两个都是安分守己的人,所以也就慢慢的放下了戒心。
“不是,我不是看她们俩都挺老实的嘛!”
周小米差点乐了。
“老实?李嫂那才是真老实?让她干啥她就干啥,不管干啥活,从来不挑不拣,也不会有什么别的小心思。你再看看丁氏,天天往你跟前凑,讨巧卖乖,根本就跟老实二字不沾边。”周小米没忘了当初两个人看到圈仔时的反应,二人初到周家时,看到圈仔扑向周小米,丁氏是惊呼,脚下步子却是一动没动。李氏呢,一路朝这边跑了过来!看到她平安无事时,脚都软了,差点站不住。
周小米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这一幕的印象如此深刻!但是她觉得,或许有些事儿是一早就有预见的。
林氏想了想,觉得自家闺女的话有点严重了,事情根本没发展那一步呢!现在都是她的猜测啊。
周小米一看林氏那个表情,就知道,自己刚才的话又白说了。
哎哟我的娘哎,你这智商,这情商,以后可咋办啊!
“娘,你是不是觉得我小题大做了?”
林氏想了想,点了点头。
周小米只好跟她细细的讲,“你看啊,丁氏是咱们家的下人吧,死契!”
林氏点头。
“死契的下人,哪有自己作主的权力啊!”周小米是后世大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那个年代讲究自由,民主,人权。虽然多年的教育让她对买卖仁口这事儿十分反感,但入乡随俗!她现在已经不是那个生活在自由天地间,吸着雾霾,吃着各种添加剂,转基因食物的周佳肴了。她必须学会重新在这个环境中成长,必须让自己适应这里的一切!
是啊,死契的奴婢根本没有自己作主的权力。
林氏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可是丁氏不就自己作主把她女儿带过来?”
林氏反驳:“那不是她自己作主的,是我同意了的。”
周小米再叹气,那跟她自己作主有什么区别吗?
“娘,你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你不乐意,丁氏敢拿也子逼你吗?说到底还是你自己没有想明白这里头的事儿,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
周小米看林氏默不作声,知道她是明白了什么,在反思呢!
“娘,你想想,那常二妮看着也有十三四岁了,这么大的姑娘堂而皇之的跑到咱们家,别人会怎么说?当初买下人的时候,我之所以挑了李嫂,丁嫂,就是因为她们年纪合适。你看常二妮,再想想我哥……”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林氏要是再听不明白,那她的脑袋可就真是棒槌了。
“不能吧?”林氏的嘴巴张得有点大,她虽然听明白了闺女的意思,但是仍然不愿意相信,常二妮和丁氏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不能?
切。
周小米便道:“要是真出事儿了,你可就追悔莫及了。我大哥不在这儿,咱们不说他,单说我二哥,跟常二妮年岁相当,要是真出事了,你可想好了愿不愿意有常二妮这么个儿媳妇!”
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
要是以前,林氏不敢说这大话,在老宅没分家的时候,孩子们越大,她越绝望。虎子都十二三了,家里还没有给他相看亲事的意思,林氏急,却也什么都不敢说。要是那会儿,有常二妮这样的人要上赶着给他们家当媳妇,她指不定就同意了。可是现在呢?家里条件好了,孩子们都读书了,将来肯定能出息,像常二妮这样的,她还真就看不上了。
常二妮的亲娘是死契的奴婢,爹和奶奶呢,又是那种人性,她能让他儿子娶这样的闺女?
肯定不行。
“所以啊,娘,既然你接受不了,那就得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万一常二妮是个心野的,等出了事,你后悔都来不及。”
林氏想到某种可能,脸色白了起来。
周小米打铁趁热,“她可不是咱们买来的奴婢,留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让人知道了,不定怎么嚼舌头呢!”
林氏有点失神的道:“我当初真没想那么多,而且,而且我就是想着咱们家男孩多,就你一个姑娘挺孤单的,要是有个人侍候你,跟你作伴,也挺好的。”
周小米一听说知道,这话不是林氏自己想出来的,肯定当初丁氏就用这个话劝她,她才动心的。
“娘,咱们家不缺钱,真要是缺人手了,要买使唤丫头,那也得我自己去挑,还得挑两个岁数小的,一直陪着长大,有感情,这才好呢!而不是随便来一个什么人,就能侍候我。”
林氏越想越觉得,闺女的话有道理,家里条件好了,买两个丫头还不容易?买两个岁数稍微小点的,跟着闺女一起长大,总比常二妮强吧!
“再说了,她来咱们家这几天,丁氏可提过她卖身的事儿了?”
林氏摇头。
周小米暗暗叹气,“我看啊,丁氏根本就没想过让她闺女卖身为奴。这个我可以理解,毕竟好好的闺女家,谁愿意为奴为婢的侍候别人去啊!可是娘,不卖身这事儿就更说不清楚了。要知道死契的奴婢命都在主子手上呢,有时候她们就是有贼心也没有贼胆,主人拿着他们的卖身契,就像捏着他们的命一样,他们不敢做出格的事儿!相反,那个常二妮不是咱们家的奴婢,人家是自由身,万一出点事,人家说自己是来到你家做工的,又或者人家说自己是投奔母亲来的,到你家是为了报恩,到最后你能咋办?还不得被她反咬一口?”
林氏听了这个,终于淡定不起来了,一下子慌了。
“那,那咋办?”
孕妇可承受不了太大的惊吓,周小米觉得这火候也差不多了,便道:“还能咋办,把人送走呗!趁早。”
林氏点头,“中,可是这孩子无依无靠的,你要把人送到哪儿去啊!”
我的娘哎,咋到现在你还关心这个呢!
周小米道:“要不就让她回老家去,要不就让她投奔亲戚去,反正不能让她留在咱们家。娘,这事儿你就不用管了,交给我啊!”
林氏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不管咋说,她都不能把儿子搭进去。
“那你可快着点,实在不行,咱们多出点路费,把人送走。”
哟哟哟,这会儿急上了,早干什么去了?
周小米只道:“行行行,都听你的。不过你得答应我,别插手,也别多问,看着就行。”
林氏定定的看了闺女一眼,道:“那行吧!”其实她已经预料到了,这一次不仅是常二妮要走,只怕丁氏也要被送走了。
其实周小米就是打着这个主意呢!丁氏野心不小,敢挑唆林氏,敢有异心,这便是她最大的错处。所以周小米觉得,这个人不能留,得趁早让她滚蛋。虽然丁氏是死契的奴婢,发卖她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根本不必大费周章,但是周小米想让林氏看清楚丁氏的真面目,更想让她在这件事情上面学个乖!所以这件事情必须要有计划的实施。
周小米一点也不急,那天以后,她该吃吃,该喝喝,甚至还去了两趟镇上,玩得不亦乐乎,似乎已经忘了之前的不愉快似的。
可是丁氏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她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似的,天天都胆战心惊的过日子,没几天就瘦了一圈。
周小米把她的慌乱都看在眼是,暗想那丁氏还敢狡辩,若不是心虚,若不是心里有鬼,她至于这样提心吊胆的嘛!
常二妮也跟着丁氏过了几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不过后来她发现,那个周小米每天该干嘛干嘛,过得可自在了,根本像忘了自己的存在一样。这个发现让常二妮很高兴,她不注意自己就好!
常二妮渐渐的放下了警惕之心,把丁氏的劝告扔到脑后去了,在她看来,周小米在怎么厉害,也只是一个孩子,才九岁,难道还能比她聪明不成?她在家里做的那些事,可不是谁都敢干的,她一个人从老家跑到北边来,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换一个笨点的,只怕早就扔在半路上了。
常二妮的心思变得活跃起来!
她可不甘心一辈子这样寄人篱下的活着!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她咬着牙,吃苦受累,宁可打被几下,也从来不回嘴,为的就是能从那个家里跑出来,过自己的日子。没来周家以前,常二妮的心思没有多大,就想着能找到娘,跟她一起过日子,挣钱。等以后再大点,就挑个老实点,对自己好的男人嫁了,过日子呗!家家户户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可是北上以后,常二妮见得多了,眼界跟以前不一样了,想法也就不一样了!在找到丁氏之前,她还不太敢想那些,可是来了周家以后,她的心思就止不住的活泛起来。
看看人家这日子,啊!顿顿细粮,身上穿的都是特别好看,软和的细棉布料子。那林氏,整天啥也不干,让底下人好吃好喝的侍候着,那日子虽然跟大户人家比不了,但是也差不许多了。
常二妮时常盯着林氏想象自己就是她,她也不是没朝周大海动过歪脑筋,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一天,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