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第2135章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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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管和别人熟不熟,直接把约他的女孩子带到机场,买了机票带着人就飞。
  有好几次把胆小的千金小姐吓得从机场“逃”回来。
  胆大的女孩子则是跟着他去,可他是带着人家去探险,他觉得惊险刺激,那些娇滴滴的千金小姐却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哭着喊着求着让他送她们回家。
  所以,慕智的名声也不太好。
  以至到现在还没有点苗头。
  章晓受妯娌所托,要帮慕智找个好女人,成家立室的。
  结果慕智回来都好几个月了,她也带着他参加过无数次的聚会,还是原地踏步,简直是比宁成轩还不如。
  宁成轩好歹还有个不怕死的云筝肯爱他。
  慕娅笑道:“我从来不担心他们。小智的缘份未到。”
  她的弟弟们个个都非常优秀,连宁成轩这种又冷又硬的性格都有云筝不怕死地爱上,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下周我就不回店里了,帮小灏准备着婚礼事宜,还有小弟的,他们俩的婚礼倒是选在了同一天,我们一次性忙,倒也省事。”
  “嗯,别累着。”
  长姐如母,堂弟要结婚,由她带到好几岁大的尔晓峰也要结婚,慕娅自然会跟着很忙。
  本来尔晓峰和林宜的婚礼较早的,慕灏和南芸决定办婚礼了,懒得再另挑日子,就和尔晓峰夫妻俩一起选在了同一天,反正那天是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
  饭后,云筝驾着车带着青龙去兽医院看小白,顺便陪青龙逛逛街,买些衣服将就地换一下。
  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天车后座整齐地坐着四条宠物狗。
  小东西们喜欢跟着主人。
  云筝本来还是不想带着它们出门,小白就是跟着她才会受伤,不过青龙让她带着,还亲自开了车门让四条宠物狗上车。
  最终,云筝没有把四条宠物狗赶下车。
  青龙对小动物的态度,让她忍不住拿来和宁成轩相比较。
  宁成轩不喜欢她养的这些小动物,好吧,那混蛋连她都不喜欢呢,更别担她养的小动物了。
  在他的眼里,她的小宠物们就是畜生。
  十三哥不一样呀。不管她养多少小动物,十三哥都会包容着,也会跟着喜欢,更会帮她照顾小动物们,有些小动物还是十三哥送给她的呢。
  快到大转盘的时候,云筝对青龙说道:“十三哥,我方向感不好,前面那个大转盘很难转出来的,我们换个位置,你来开车。”
  青龙笑道:“好。”
  他知道她方向感不好。
  以往在云家大宅的时候,她出门要么是坐着云净的车,要么就是让司机送她,他有空的时候,则绝对是他送她。
  云筝把车子停在路边,与青龙交换了位置,“我在这里迷路迷了好几次,现在还是无法自己走出来。”
  “你迷路的时候怎么办?”
  “麻烦宁成轩了。”云筝本能地答道。
  青龙沉默。
  意识到什么,云筝也不说话了。
  她是知道青龙爱她,但她只把青龙当成哥哥,还有一点便是青龙可以说是姐姐最大的劲敌,别看青龙待她极好,对付她姐姐的时候,除了不伤害姐姐性命,其他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
  要不是大家都由爷爷收养一起长大,多少都有点感情,青龙又没有跟姐妹俩撕破面,云筝都不会用“如常”的态度面对青龙。
  “筝儿,你是不是喜欢上宁成轩了?”青龙沉默过后低沉地问道。
  云筝反问他,“十三哥觉得我和宁成轩有可能吗?”
  “不可能。”
  青龙声音都冷了,“筝儿,他不适合你。”
  他可没有忘记云筝真正的任务是让宁成轩爱上她。
  “十三哥,我在执行任务。”
  青龙的心顿时如同被刀割了一般痛。
  她一句她在执行任务,就等于告诉他,她在追求宁成轩?
  “筝儿,你明知道我对你……咱们以后再说吧。”青龙不会放手的。
  他喜欢的那么久的女人,怎么可能把她让给宁成轩?
  就算自己没有宁成轩那样的身份地位,不过他也不差,只要他能让爷爷把云净的权势地位交给他,那他就有资本与宁成轩一决高下,退一步来说,哪怕爷爷不把云净的权势移交给他,这么多年来他暗自发展自己的财势,也有了一定的实力。
  无论如何,绝不相让。
  筝儿,是他的!
  云筝松一口气。
  她不喜欢和十三哥说他们俩的事。
  她跟十三哥说过无数次,他们是兄妹,十三哥总说他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不过是同被爷爷收养罢了。
  说不过,云筝便装傻扮痴,尽量避免与青龙谈感情。
  到了宠物医院看过小白,小白比昨天有精神,不过还需要多住几天院。
  安抚过小白,云筝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宠物医院。
  “筝儿,咱们既然要逛街,就不开车了吧?”青龙提议着,喜欢与她并肩走路的感觉。
  那样子,他便觉得筝儿还是他的筝儿,没有人能把她从他的身边抢走。
  云筝来t市是有好几个月了,但她因为方向感不好,又没有朋友,很少出门逛街,对这些街道都不是很熟,看到人来人往挺热闹的,便点了点头。
  这一逛,两个人竟然逛到了岁月静好的那条街。
  此时,青龙手里拎着好几个袋子里,袋子里面装着的是他的日常生活用品,是云筝陪他逛街的结果。
  “筝儿,累了吗?”
  青龙看一眼云筝脚下的那双高跟鞋,逛了那么久,她该累了,“那里好像是一间咖啡店吧,咱们进去坐坐?”
  云筝的确走累了。
  出门前忘记换下高跟鞋,两个人带着四条漂亮似有灵性的宠物狗逛了好几条街,她早就走得累死。
  青龙是个男人,却很喜欢逛街,买东西也是货比三家,特别会杀价,他又不是非挑名牌的人,估计是他们这些人本是孤儿被收养的原因吧,始终是无法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宁成轩比的。
  “嗯,进去坐坐,不知道那里能带宠物狗出去吗?”云筝还没有看清楚岁月静好的招牌,只是觉得那间咖啡店很大,从外表看去也是非常上档次的。
  有些地方不允许客人带着宠物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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