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不想离开
“薇薇啊,我们离开这个地方吧!天大地大,总有咱娘俩的容身之处。妈妈陪着你,随便去哪都可以,干你喜欢的事情,爱你自己喜欢的人。”
苏薇很不情愿的摇了摇头,他总是抱着一线希望,沈爵会回来找她,的确,沈爵回来了,但是沈爵没有出现。
沈爵不敢出现,苏薇情绪不稳定,即使苏薇急切的想见到沈爵,沈爵也不敢出现在苏薇面前,极度绝望后又极度惊喜之间的落差太大,对于有几个去你家。精神衰弱的女孩子来说,太残酷。
人真的是一个奇怪的生物。苏母想带着苏薇离开这个充满悲伤的城市。其实苏薇也想离开,这里有太多让她心痛的回忆,似乎每一个地方都有沈爵的身影。
可是她又恋恋不舍,她不舍得,或者说她不甘心,自己承受了这么多还要跟沈爵在一起,可是沈爵说走就走了,她又怎么能甘心呢!
沈爵始终没有进去,发呢讹钱,他看着何诚对苏薇所做的一切,看着何诚无微不至的照顾,尽心尽力,沈爵感觉自己是个外人,多余!
“那不是董事长吗?董事长回来了!”
“是啊,董事长回来了,怎么变得这么憔悴。”
“不过,董事长怎呢都帅,沧桑了也帅,反而有了成熟的魅力。”
“对呀,对呀,简直是人间极品。”
几个公司的小美女两眼放光,沉浸在桃花海里无法自拔,幻想着能跟沈爵有一丝丝的接触。
“董事长。”
“董事长好。”
“董事长好。”
沈爵往公司里走,一路上遇到很多员工,鞠着躬,喊着董事长好。可是沈爵全都无视,健步如飞的往自己办公室走。
没等走到办公室,在金唐的办公室跑出来一个人,扭扭捏捏,急急忙忙,一下子就扑到了沈爵身上,沈爵下意识的一躲,那个人一下子扑空了。
这个人,不用看就知道是谁。这么做作,这么不要脸的人还能有谁,又是金唐办公室里扑出来的人,那肯定是金筱了。
“沈爵哥哥,沈爵哥哥,你终于回来了,啊!”
金筱没有扑倒沈爵的怀里,反而从沈爵的身边扑过去,直直的扑向对面的墙,一头撞到了墙上。
踩着又高又细的高跟鞋,冲劲太大,底盘不稳,脚下一歪,脚腕和脚崴成了九十度直角,毫无疑问,金筱崴到了脚。
金筱坐在地上,一手捂着头,一手捂住脚腕,呲牙咧嘴,不知道该护哪,护哪哪都疼,额头鼓了一个大包,脚腕肿得高高的。
“沈爵哥哥,你为什么躲开我啊,害我都撞倒了,你能把我扶起来吗?我感觉自己起不来了,头昏眼花,脚都没了知觉。”
金筱装出很虚弱的样子,撒着娇,可是沈爵才不相信,沈爵连正眼都不给金筱,撇着嘴,满脸的嘲笑。
“你撞倒苏薇的时候你想过扶她起来吗?你想过撞倒她,她会不会疼,会不会头昏眼花,会不会扭到脚,你想过吗?想过吗!你凭什么无缘无故的侮辱薇薇,她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你为什么侮辱她,撞倒她,她骂过你吗,对你说过任何不礼貌的话吗?”
“因为她是你女朋友啊!”
“她是我女朋友关你屁事啊!跟你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吗?凭什么她是我女朋友你就要侮辱她,撞倒她!”
金筱哭了,她一点一点慢慢的扶着墙站起来了。
“因为我喜欢你啊,我从小就喜欢你,每天追在你的屁股后面追着你跑,我容易吗我,我工作也不要,什么都不管,就想每天见到你,可你呢,从来都是正眼都不看我一眼,不管我为了你付出多少,你从来都不给我好脸色,为什么啊!”
金筱嗷嗷的哭了起来,边哭边说。
“我就是极度苏薇,她没有我好看,身材也不如我好,家室更不如我好,她哪点比得上我,凭什么她得你万般宠爱,而我就要被你百般嫌弃,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
“金筱,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从始至终都只是把你当自己的妹妹,以前觉得你还小,不懂事,我处处忍让你,不跟你一般计较,可是你呢,你现在是大人了,你反而变本加厉。”
“你知道你跟苏薇的区别在哪吗?苏薇从来都是以德报怨,不管别人怎么对她,怎么伤害她,她都能忍让,都能原谅,你就不一样了,你是想方设法的伤害别人,哪怕这件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没你漂亮又怎么样,我就是喜欢她,你再漂亮,我也看不上你,因为你没有道德,没有修养,你不配与薇薇相提并论,这就是人与人的区别!”
沈爵越说越激动,越说声音越大。
金筱害怕了,现在,沈爵不但不会忍着金筱了,而且极度的厌恶金筱。金筱的语气不再强硬了,她知道她惹急了沈爵。
“沈爵哥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都是因为喜欢你,我才鬼迷心窍的做了那些错事。”
金筱两只手抱着沈爵的胳膊,苦苦地哀求沈爵原谅她,可是沈爵无情的甩开了,由于金筱的脚受伤了,沈爵力气又太大,金筱再一次摔倒在地上。
金筱依旧不罢休,爬着去抱沈爵的腿。既然哀求不起作用,那就换个方法——威胁!
“沈爵哥哥,如果你不原谅我,我会再去找苏薇的,我不会让她好过的!”
金筱露出邪魅的笑容,透露给人一种鱼死网破的绝望。
沈爵顿时火冒三丈,一脚踢开死死抱着自己大腿的金筱。
“金筱,你简直不可理喻,你不让薇薇好过,我更不会让你好过的,咱们走着瞧!看谁能笑到最后!”
沈爵走了,金筱被踢倒在地上。金筱趴在地上哭了,哭的撕心裂肺,响彻整个楼层。公司的员工都跑出来查看怎么回事,就看见金筱躺在地上,狠狠地捶打着地面。
员工们趴在门沿上,看着如此落魄的金筱,指指点点,说说笑笑。没有人关心金筱还好不好,她们只会看笑话。
苏薇很不情愿的摇了摇头,他总是抱着一线希望,沈爵会回来找她,的确,沈爵回来了,但是沈爵没有出现。
沈爵不敢出现,苏薇情绪不稳定,即使苏薇急切的想见到沈爵,沈爵也不敢出现在苏薇面前,极度绝望后又极度惊喜之间的落差太大,对于有几个去你家。精神衰弱的女孩子来说,太残酷。
人真的是一个奇怪的生物。苏母想带着苏薇离开这个充满悲伤的城市。其实苏薇也想离开,这里有太多让她心痛的回忆,似乎每一个地方都有沈爵的身影。
可是她又恋恋不舍,她不舍得,或者说她不甘心,自己承受了这么多还要跟沈爵在一起,可是沈爵说走就走了,她又怎么能甘心呢!
沈爵始终没有进去,发呢讹钱,他看着何诚对苏薇所做的一切,看着何诚无微不至的照顾,尽心尽力,沈爵感觉自己是个外人,多余!
“那不是董事长吗?董事长回来了!”
“是啊,董事长回来了,怎么变得这么憔悴。”
“不过,董事长怎呢都帅,沧桑了也帅,反而有了成熟的魅力。”
“对呀,对呀,简直是人间极品。”
几个公司的小美女两眼放光,沉浸在桃花海里无法自拔,幻想着能跟沈爵有一丝丝的接触。
“董事长。”
“董事长好。”
“董事长好。”
沈爵往公司里走,一路上遇到很多员工,鞠着躬,喊着董事长好。可是沈爵全都无视,健步如飞的往自己办公室走。
没等走到办公室,在金唐的办公室跑出来一个人,扭扭捏捏,急急忙忙,一下子就扑到了沈爵身上,沈爵下意识的一躲,那个人一下子扑空了。
这个人,不用看就知道是谁。这么做作,这么不要脸的人还能有谁,又是金唐办公室里扑出来的人,那肯定是金筱了。
“沈爵哥哥,沈爵哥哥,你终于回来了,啊!”
金筱没有扑倒沈爵的怀里,反而从沈爵的身边扑过去,直直的扑向对面的墙,一头撞到了墙上。
踩着又高又细的高跟鞋,冲劲太大,底盘不稳,脚下一歪,脚腕和脚崴成了九十度直角,毫无疑问,金筱崴到了脚。
金筱坐在地上,一手捂着头,一手捂住脚腕,呲牙咧嘴,不知道该护哪,护哪哪都疼,额头鼓了一个大包,脚腕肿得高高的。
“沈爵哥哥,你为什么躲开我啊,害我都撞倒了,你能把我扶起来吗?我感觉自己起不来了,头昏眼花,脚都没了知觉。”
金筱装出很虚弱的样子,撒着娇,可是沈爵才不相信,沈爵连正眼都不给金筱,撇着嘴,满脸的嘲笑。
“你撞倒苏薇的时候你想过扶她起来吗?你想过撞倒她,她会不会疼,会不会头昏眼花,会不会扭到脚,你想过吗?想过吗!你凭什么无缘无故的侮辱薇薇,她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你为什么侮辱她,撞倒她,她骂过你吗,对你说过任何不礼貌的话吗?”
“因为她是你女朋友啊!”
“她是我女朋友关你屁事啊!跟你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吗?凭什么她是我女朋友你就要侮辱她,撞倒她!”
金筱哭了,她一点一点慢慢的扶着墙站起来了。
“因为我喜欢你啊,我从小就喜欢你,每天追在你的屁股后面追着你跑,我容易吗我,我工作也不要,什么都不管,就想每天见到你,可你呢,从来都是正眼都不看我一眼,不管我为了你付出多少,你从来都不给我好脸色,为什么啊!”
金筱嗷嗷的哭了起来,边哭边说。
“我就是极度苏薇,她没有我好看,身材也不如我好,家室更不如我好,她哪点比得上我,凭什么她得你万般宠爱,而我就要被你百般嫌弃,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
“金筱,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从始至终都只是把你当自己的妹妹,以前觉得你还小,不懂事,我处处忍让你,不跟你一般计较,可是你呢,你现在是大人了,你反而变本加厉。”
“你知道你跟苏薇的区别在哪吗?苏薇从来都是以德报怨,不管别人怎么对她,怎么伤害她,她都能忍让,都能原谅,你就不一样了,你是想方设法的伤害别人,哪怕这件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没你漂亮又怎么样,我就是喜欢她,你再漂亮,我也看不上你,因为你没有道德,没有修养,你不配与薇薇相提并论,这就是人与人的区别!”
沈爵越说越激动,越说声音越大。
金筱害怕了,现在,沈爵不但不会忍着金筱了,而且极度的厌恶金筱。金筱的语气不再强硬了,她知道她惹急了沈爵。
“沈爵哥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都是因为喜欢你,我才鬼迷心窍的做了那些错事。”
金筱两只手抱着沈爵的胳膊,苦苦地哀求沈爵原谅她,可是沈爵无情的甩开了,由于金筱的脚受伤了,沈爵力气又太大,金筱再一次摔倒在地上。
金筱依旧不罢休,爬着去抱沈爵的腿。既然哀求不起作用,那就换个方法——威胁!
“沈爵哥哥,如果你不原谅我,我会再去找苏薇的,我不会让她好过的!”
金筱露出邪魅的笑容,透露给人一种鱼死网破的绝望。
沈爵顿时火冒三丈,一脚踢开死死抱着自己大腿的金筱。
“金筱,你简直不可理喻,你不让薇薇好过,我更不会让你好过的,咱们走着瞧!看谁能笑到最后!”
沈爵走了,金筱被踢倒在地上。金筱趴在地上哭了,哭的撕心裂肺,响彻整个楼层。公司的员工都跑出来查看怎么回事,就看见金筱躺在地上,狠狠地捶打着地面。
员工们趴在门沿上,看着如此落魄的金筱,指指点点,说说笑笑。没有人关心金筱还好不好,她们只会看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