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我的男人就是有魅力
“咱们去照一张相片吧!”两个人在一起了这么久,还没有同框过呢!
“好!”但凡是时楚依想要的,施子煜就没有说不好的。
现在的都城没有后世来得繁华,但是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大照相馆还是有那么几家的。
时楚依选了一家看起来比较时髦的,拉着施子煜走了进去。
一位身穿酒红色旗袍的女店员面带微笑地迎上前:“欢迎光临,两位同志是想照结婚照,还是照情侣照?”
施子煜想说照情侣照,可时楚依却先他一步开了口:“我们照结婚照!”
施子煜叫了一声:“依依!”
时楚依一脸幽怨地问:“你反悔了?不打算娶我了?”
施子煜忙道:“不是!”
“既然不是,咱们今天就把结婚照给照了!”时楚依不给施子煜反对的机会,拿起女店员给她的样本,就开始挑起了风格。
不得不说,这家照相馆真心不错,不论是中式的礼服,还是西式的婚纱,都很漂亮。
只可惜时间有限,时楚依想把所有风格都尝试一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时楚依将样片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最后选了一个比较传统的样式,男人穿的是中山装,而女人穿的是旗袍。
“同志,你的眼光真好,你们男的俊女的美,这一套照出来一定好看!”女店员夸赞道。
女店员说的是实话,她每天见的新人不少,像时楚依他们长得这么登对,且一见了就让人感觉甜甜的,真的非常少。
像方才进去没多久的那一对,女方长得和天仙似的漂亮,男方的容貌也算不错,只是一看就不怎么相爱。
她见人见多了,男女之间有没有感情,她一个打眼就能看得出来。
只是很多时候,因为工作需要,她都看破不说破而已。
时楚依去服装室选了两套衣服,选好了之后,让施子煜赶紧去换上。
施子煜换衣服的速度是在部队里常年累月之下练就出来的,速度那叫一个快。
才过了一分钟,人就出来了,他的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妥帖,看得一旁的女店员瞠目结舌。
时楚依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我的男人就是有魅力!”
施子煜习惯于穿军装,整个人给人一种硬汉的感觉,没想到换上中山装之后,竟一点都不违和,反倒是多了几份文人气息。
只是施子煜这表情有点冷,如果再笑一笑的话,就更完美了。
施子煜换好了衣服之后,时楚依进去把旗袍穿上。
她换好后,从更衣室里款款地走了出来。
女店员瞬间被时楚依给惊艳到了,情不自禁地道了一句:“好美!”
一旁的施子煜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眼神却像火焰一般灼热。
时楚依的身材很好,平常穿的衣服相对宽松,所以看不大出来。
但是,她身上的这身旗袍非常的贴身,将她全身的曲线给完美的勾勒了出来。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真是多一分不能多,少一分不能少,一切都刚刚好。
白色的旗袍上,绣着青花瓷的图案,传统的中方服饰配上时楚依的棕发碧眼,竟多了几分异域风情,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施子煜反应过来,皱着眉把时楚依往更衣室里推:“回去换一件!”
“这件不好看吗?”时楚依问。
她在施子煜面前转了一圈,觉得自己美美哒。
施子煜赶紧别过眼去,时楚依不是不好看,问题是太好看了,好看到他的身体都起了变化。
这样下去,别说拍照了,就是外人他都没有办法见。
施子煜声音沙哑地道:“乖,天气冷,你穿这身容易着凉,赶紧换一件厚一些的去!”
这件旗袍是短袖的,现在是冬天,时楚依穿着的确是感觉双臂冷飕飕的。
“这里有合适的外套或者是披肩吗?”时楚依问女店员。
“有的!有的!我这就给您拿!”女店员连忙道。
女店员对衣服摆放的位置熟悉得很,没用上两分钟就拿了两件过来。
一件是白色的长毛外套,一件是青色的薄纱披肩。
如果让时楚依自己选,她更喜欢那件青色的薄纱披肩,但是最后还是选择了那件白色的长毛外套。
没办法,白色的长毛外套暖和啊!
这一会儿的功夫,施子煜已经冷静了不少,他见时楚依穿上外套之后,将她裸露在外的肌肤遮去了大半,便没有再坚持让她把衣服换了。
化妆师给时楚依画了一个淡妆,又给她简单的做了一个头发。
等装扮完毕,施子煜用自己的臂弯紧紧地护着时楚依,去了布置好的场景。
上一对刚刚拍完最后一组照片,正往外走。
四个人遇上,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时同志,施同志,没想到这么巧,会在这里遇见你们,你们也准备结婚了?”卫衍率先微笑着开口。
时楚依的视线由卫衍,转到了站在他旁边的刘媛身上,惊讶地问:“你们要结婚了?”
刘媛和罗果夫闹掰了也没多久吧,她这就决定好要把自己给嫁出去了?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卫衍拉住刘媛的手,答道:“是啊!”
刘媛想要挣开卫衍,却没能成功,面上有些不太好看。
“那……祝福你们!”时楚依真不知道除了祝福,自己还能和他们说什么,难道要说你们不适合,赶紧分了好?
除非是她疯了,否则绝对不会做出这么脑残的事。
双方打完了招呼,时楚依拉着施子煜的手,就准备走过去。
一直不说话的刘媛忽然说:“我们的婚礼定在10月1日,在都城大酒店举办,你们若是有时间的话,记得过来!”
时楚依客气道:“我的人应该到不了了,不过我的礼一定会到!”
怎么也算是相识一场,既然知道了,该走的礼还是要走的。
刘媛犹豫了一下,又道:“他……你也帮我通知一下,麻烦了!”
刘媛的家境优渥,养成了她性格略有些傲慢的毛病,难得态度像今天这般谦逊有礼。
“好!”但凡是时楚依想要的,施子煜就没有说不好的。
现在的都城没有后世来得繁华,但是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大照相馆还是有那么几家的。
时楚依选了一家看起来比较时髦的,拉着施子煜走了进去。
一位身穿酒红色旗袍的女店员面带微笑地迎上前:“欢迎光临,两位同志是想照结婚照,还是照情侣照?”
施子煜想说照情侣照,可时楚依却先他一步开了口:“我们照结婚照!”
施子煜叫了一声:“依依!”
时楚依一脸幽怨地问:“你反悔了?不打算娶我了?”
施子煜忙道:“不是!”
“既然不是,咱们今天就把结婚照给照了!”时楚依不给施子煜反对的机会,拿起女店员给她的样本,就开始挑起了风格。
不得不说,这家照相馆真心不错,不论是中式的礼服,还是西式的婚纱,都很漂亮。
只可惜时间有限,时楚依想把所有风格都尝试一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时楚依将样片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最后选了一个比较传统的样式,男人穿的是中山装,而女人穿的是旗袍。
“同志,你的眼光真好,你们男的俊女的美,这一套照出来一定好看!”女店员夸赞道。
女店员说的是实话,她每天见的新人不少,像时楚依他们长得这么登对,且一见了就让人感觉甜甜的,真的非常少。
像方才进去没多久的那一对,女方长得和天仙似的漂亮,男方的容貌也算不错,只是一看就不怎么相爱。
她见人见多了,男女之间有没有感情,她一个打眼就能看得出来。
只是很多时候,因为工作需要,她都看破不说破而已。
时楚依去服装室选了两套衣服,选好了之后,让施子煜赶紧去换上。
施子煜换衣服的速度是在部队里常年累月之下练就出来的,速度那叫一个快。
才过了一分钟,人就出来了,他的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妥帖,看得一旁的女店员瞠目结舌。
时楚依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我的男人就是有魅力!”
施子煜习惯于穿军装,整个人给人一种硬汉的感觉,没想到换上中山装之后,竟一点都不违和,反倒是多了几份文人气息。
只是施子煜这表情有点冷,如果再笑一笑的话,就更完美了。
施子煜换好了衣服之后,时楚依进去把旗袍穿上。
她换好后,从更衣室里款款地走了出来。
女店员瞬间被时楚依给惊艳到了,情不自禁地道了一句:“好美!”
一旁的施子煜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眼神却像火焰一般灼热。
时楚依的身材很好,平常穿的衣服相对宽松,所以看不大出来。
但是,她身上的这身旗袍非常的贴身,将她全身的曲线给完美的勾勒了出来。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真是多一分不能多,少一分不能少,一切都刚刚好。
白色的旗袍上,绣着青花瓷的图案,传统的中方服饰配上时楚依的棕发碧眼,竟多了几分异域风情,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施子煜反应过来,皱着眉把时楚依往更衣室里推:“回去换一件!”
“这件不好看吗?”时楚依问。
她在施子煜面前转了一圈,觉得自己美美哒。
施子煜赶紧别过眼去,时楚依不是不好看,问题是太好看了,好看到他的身体都起了变化。
这样下去,别说拍照了,就是外人他都没有办法见。
施子煜声音沙哑地道:“乖,天气冷,你穿这身容易着凉,赶紧换一件厚一些的去!”
这件旗袍是短袖的,现在是冬天,时楚依穿着的确是感觉双臂冷飕飕的。
“这里有合适的外套或者是披肩吗?”时楚依问女店员。
“有的!有的!我这就给您拿!”女店员连忙道。
女店员对衣服摆放的位置熟悉得很,没用上两分钟就拿了两件过来。
一件是白色的长毛外套,一件是青色的薄纱披肩。
如果让时楚依自己选,她更喜欢那件青色的薄纱披肩,但是最后还是选择了那件白色的长毛外套。
没办法,白色的长毛外套暖和啊!
这一会儿的功夫,施子煜已经冷静了不少,他见时楚依穿上外套之后,将她裸露在外的肌肤遮去了大半,便没有再坚持让她把衣服换了。
化妆师给时楚依画了一个淡妆,又给她简单的做了一个头发。
等装扮完毕,施子煜用自己的臂弯紧紧地护着时楚依,去了布置好的场景。
上一对刚刚拍完最后一组照片,正往外走。
四个人遇上,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时同志,施同志,没想到这么巧,会在这里遇见你们,你们也准备结婚了?”卫衍率先微笑着开口。
时楚依的视线由卫衍,转到了站在他旁边的刘媛身上,惊讶地问:“你们要结婚了?”
刘媛和罗果夫闹掰了也没多久吧,她这就决定好要把自己给嫁出去了?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卫衍拉住刘媛的手,答道:“是啊!”
刘媛想要挣开卫衍,却没能成功,面上有些不太好看。
“那……祝福你们!”时楚依真不知道除了祝福,自己还能和他们说什么,难道要说你们不适合,赶紧分了好?
除非是她疯了,否则绝对不会做出这么脑残的事。
双方打完了招呼,时楚依拉着施子煜的手,就准备走过去。
一直不说话的刘媛忽然说:“我们的婚礼定在10月1日,在都城大酒店举办,你们若是有时间的话,记得过来!”
时楚依客气道:“我的人应该到不了了,不过我的礼一定会到!”
怎么也算是相识一场,既然知道了,该走的礼还是要走的。
刘媛犹豫了一下,又道:“他……你也帮我通知一下,麻烦了!”
刘媛的家境优渥,养成了她性格略有些傲慢的毛病,难得态度像今天这般谦逊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