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1章 骨瓷坛
三人进了杜家客厅,只见杜老头正举着香恭恭敬敬地站在香案前上香。但是,非常奇怪的是,他插香的不是香炉,而是一只小小的瓦罐,把三柱香插在里面拜了三拜他才往后退了两步转身招呼保姆:“邹妈,把茶水送上来吧。”
刘强生他们三人坐下,邹妈端上茶水来,杜老头拿出杯子倒是茶水,神色自若地一挥手:“请吧,早知道你们会来的,见到你们,我的心里压着的一块石头也总算是落地了。”
方奇和刘强生面面相觑,都觉得这老头的表现透着莫名的自信和怪异,也没有贸然端起茶水来喝。刘强生说:“你知道就好,看你这样子,也像是有所准备。那么,咱们就开诚布公地说说吧。”
杜老头端起茶水来啜饮了几口,神色淡定语气平缓地说起他的故事。他的原名就是范海新,就是那个负心汉。当年他并不清楚苗疆的蛊术竟然可以跟随人一辈子,这几十年来他也一直活在忏悔之中。然而,忏悔一万遍都不足以消除他身上的蛊毒。
当年他给阿花种上虫子把她弄死之后,他就逃进深山老林,准备逃到更远的地方。但是,这时候,他身上的蛊毒也已经发作了,蛊毒的发作超出他的想象,蛊虫在他身体里像蚯蚓一样四处乱拱,他疼的几欲昏死。
接下来,他的皮肤就开始坏死溃烂,那种疼痛几乎都让人想跳崖自杀。他想尽了所有办法,甚至用石头把腐肉剔除用草药敷在身上。然而,该腐烂的还是腐烂,该长出来的还是会长出来。这种痛苦让他比下地狱还难受。
他后来听说世上有炼丹人炼制的丹药,据说这些丹药可以助人修炼成不死之身,有了这样的消息,他公开夺宝杀人也就可以理解了。极端的痛苦已经让他十分冷酷,又是极端地冷静,且计划也是很周密。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袭击那名炼丹师,抢走了丹药直接吞服下去,并且还不忘记把炼丹秘籍给抢走了。如果他服用的丹药不起作用,就准备遁逃进深山老林学习炼丹,为自已去除蛊毒。
事情确实如他所愿,就连医院都救不了他。可就在这时,阿花所在苗寨的寨主阿爷来了,阿爷跟他说了一句话:“要想去除蛊毒的疼痛,就要一直跟着阿花在一起,不离不弃。”
现在,范海新终于相信苗疆蛊术并非只是传言,趁医生疏忽大意逃出医院。人,若是到了这种时候,他身上迸发出来的潜能超出人类想象。从三层楼上蹦下去就连夜逃到苗寨,并且找到阿花的尸骨。
确实就如阿爷说的那样,当他背着阿花的尸体逃进深山时,身上的蛊毒便不再发作。他的皮肉又开始重新长出来。虽然浑身就像马蜂窝一样坑坑洼洼丑陋不堪,可毕竟不用再担心每天会受到皮开肉绽的煎熬。
就这样,他背阿花的尸骨在深山里过着苦修人的生活,闲暇时就拿出炼丹秘籍学习炼丹术。可是当他看到书的意思时,才明白只学炼丹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炼丹需要丹火。而要想能凝练出丹火,就必须从修炼开始学起。
有了修炼根基,有了真气才能去炼丹。范海新没办法,就跟着书本学。他心无旁骛一心只求能炼出自已想要用的金丹,倒真是山中无日月般的一晃便是很多年过去。终于有一天,他修炼出了自已的丹火,满心欢喜地以为这下可以炼制金丹了,谁料再往后看,却是傻眼了。
原来想炼制出丹药,不仅要有专用的炉鼎,还需要价值不菲的药材,这个打击太大了。所谓希望有多大,失望就会有多大。范海新看到后面繁杂的各种药材名称以及价值不菲的药鼎便有些泄气了,随便就往地躺下睡过去,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昏睡之下把带来的骸骨全部烧成了灰。
清醒之后,可把他吓了个半死,可是并没有像他害怕的那样,蛊毒会发作。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痛楚,他再也不敢把阿花抛弃掉了,也就是自从他把骸骨带在身边,他才会天天晚上梦到她。
范海新决定带上骨灰继续他的修炼。在经过一家砖瓦场时,他忽然灵机一动,用阿花的骨灰做成了一个小小的骨瓷坛,让阿花的魂魄寄附在这个骨瓷坛里。也是因为他每日与阿花相伴,所以他的身体才没有腐烂。
于是他就背着这个骨磁坛到处给人打工度日,人在经历了这么多比死还要可怕的事情之后,心性就完全改变了。他从开始时的仪表堂堂见异思迁到现在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丑八怪,早已经断了了一切的念想。不再想着结婚生子攀附权贵,只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
他不敢在西南停留,一路走走停停打工糊口,最终来到大西北。在这个人烟稀少的不毛之地结识了位姓杜的汉子,关系还不错,老杜把最小的儿子给他做了干儿子。
有天半夜三更,他被一个奇怪的声音弄醒,好像是阿花让他赶紧到外面去,待他跑到外面时。就见外面刮起了大风,狂风卷着沙子铺天盖地吹过来,轰隆隆地一声巨响,七八米高的烟囱倒下来,正砸在他们住的小土坯房上。
待风沙停止,他从沙堆里爬出来时才发现仅剩下他们这个砖瓦场的小村庄已经变成了沙漠山丘,沙子覆盖住了一切,就连去镇子上的石子公路也已经无法分辩。
范海新又扒开沙子去寻找他的骨瓷坛,他找到骨瓷坛之后听到不远处沙堆里传出闷闷的孩子哭声,扒开沙子才发现老杜一家三口已经被倒塌的石头屋子砸死,他老婆的怀里还有个婴儿嗷嗷哭喊。
看到那孩子哭的小脸憋的通红,范海新上去掰断女人的手才把孩子给弄出来。随后,他又把吃的用的以及钱和衣物全掏出来,沙山也开始倾塌下来,慢慢盖住了整个那七个人的土屋子。
杜老头说到这里时,稍一停顿,端起茶水来喝。方奇忍不住看了一眼刚进来时杜老头祭拜上香的那只看起来灰不溜秋的骨瓷坛。
刘强生他们三人坐下,邹妈端上茶水来,杜老头拿出杯子倒是茶水,神色自若地一挥手:“请吧,早知道你们会来的,见到你们,我的心里压着的一块石头也总算是落地了。”
方奇和刘强生面面相觑,都觉得这老头的表现透着莫名的自信和怪异,也没有贸然端起茶水来喝。刘强生说:“你知道就好,看你这样子,也像是有所准备。那么,咱们就开诚布公地说说吧。”
杜老头端起茶水来啜饮了几口,神色淡定语气平缓地说起他的故事。他的原名就是范海新,就是那个负心汉。当年他并不清楚苗疆的蛊术竟然可以跟随人一辈子,这几十年来他也一直活在忏悔之中。然而,忏悔一万遍都不足以消除他身上的蛊毒。
当年他给阿花种上虫子把她弄死之后,他就逃进深山老林,准备逃到更远的地方。但是,这时候,他身上的蛊毒也已经发作了,蛊毒的发作超出他的想象,蛊虫在他身体里像蚯蚓一样四处乱拱,他疼的几欲昏死。
接下来,他的皮肤就开始坏死溃烂,那种疼痛几乎都让人想跳崖自杀。他想尽了所有办法,甚至用石头把腐肉剔除用草药敷在身上。然而,该腐烂的还是腐烂,该长出来的还是会长出来。这种痛苦让他比下地狱还难受。
他后来听说世上有炼丹人炼制的丹药,据说这些丹药可以助人修炼成不死之身,有了这样的消息,他公开夺宝杀人也就可以理解了。极端的痛苦已经让他十分冷酷,又是极端地冷静,且计划也是很周密。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袭击那名炼丹师,抢走了丹药直接吞服下去,并且还不忘记把炼丹秘籍给抢走了。如果他服用的丹药不起作用,就准备遁逃进深山老林学习炼丹,为自已去除蛊毒。
事情确实如他所愿,就连医院都救不了他。可就在这时,阿花所在苗寨的寨主阿爷来了,阿爷跟他说了一句话:“要想去除蛊毒的疼痛,就要一直跟着阿花在一起,不离不弃。”
现在,范海新终于相信苗疆蛊术并非只是传言,趁医生疏忽大意逃出医院。人,若是到了这种时候,他身上迸发出来的潜能超出人类想象。从三层楼上蹦下去就连夜逃到苗寨,并且找到阿花的尸骨。
确实就如阿爷说的那样,当他背着阿花的尸体逃进深山时,身上的蛊毒便不再发作。他的皮肉又开始重新长出来。虽然浑身就像马蜂窝一样坑坑洼洼丑陋不堪,可毕竟不用再担心每天会受到皮开肉绽的煎熬。
就这样,他背阿花的尸骨在深山里过着苦修人的生活,闲暇时就拿出炼丹秘籍学习炼丹术。可是当他看到书的意思时,才明白只学炼丹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炼丹需要丹火。而要想能凝练出丹火,就必须从修炼开始学起。
有了修炼根基,有了真气才能去炼丹。范海新没办法,就跟着书本学。他心无旁骛一心只求能炼出自已想要用的金丹,倒真是山中无日月般的一晃便是很多年过去。终于有一天,他修炼出了自已的丹火,满心欢喜地以为这下可以炼制金丹了,谁料再往后看,却是傻眼了。
原来想炼制出丹药,不仅要有专用的炉鼎,还需要价值不菲的药材,这个打击太大了。所谓希望有多大,失望就会有多大。范海新看到后面繁杂的各种药材名称以及价值不菲的药鼎便有些泄气了,随便就往地躺下睡过去,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昏睡之下把带来的骸骨全部烧成了灰。
清醒之后,可把他吓了个半死,可是并没有像他害怕的那样,蛊毒会发作。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痛楚,他再也不敢把阿花抛弃掉了,也就是自从他把骸骨带在身边,他才会天天晚上梦到她。
范海新决定带上骨灰继续他的修炼。在经过一家砖瓦场时,他忽然灵机一动,用阿花的骨灰做成了一个小小的骨瓷坛,让阿花的魂魄寄附在这个骨瓷坛里。也是因为他每日与阿花相伴,所以他的身体才没有腐烂。
于是他就背着这个骨磁坛到处给人打工度日,人在经历了这么多比死还要可怕的事情之后,心性就完全改变了。他从开始时的仪表堂堂见异思迁到现在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丑八怪,早已经断了了一切的念想。不再想着结婚生子攀附权贵,只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
他不敢在西南停留,一路走走停停打工糊口,最终来到大西北。在这个人烟稀少的不毛之地结识了位姓杜的汉子,关系还不错,老杜把最小的儿子给他做了干儿子。
有天半夜三更,他被一个奇怪的声音弄醒,好像是阿花让他赶紧到外面去,待他跑到外面时。就见外面刮起了大风,狂风卷着沙子铺天盖地吹过来,轰隆隆地一声巨响,七八米高的烟囱倒下来,正砸在他们住的小土坯房上。
待风沙停止,他从沙堆里爬出来时才发现仅剩下他们这个砖瓦场的小村庄已经变成了沙漠山丘,沙子覆盖住了一切,就连去镇子上的石子公路也已经无法分辩。
范海新又扒开沙子去寻找他的骨瓷坛,他找到骨瓷坛之后听到不远处沙堆里传出闷闷的孩子哭声,扒开沙子才发现老杜一家三口已经被倒塌的石头屋子砸死,他老婆的怀里还有个婴儿嗷嗷哭喊。
看到那孩子哭的小脸憋的通红,范海新上去掰断女人的手才把孩子给弄出来。随后,他又把吃的用的以及钱和衣物全掏出来,沙山也开始倾塌下来,慢慢盖住了整个那七个人的土屋子。
杜老头说到这里时,稍一停顿,端起茶水来喝。方奇忍不住看了一眼刚进来时杜老头祭拜上香的那只看起来灰不溜秋的骨瓷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