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节
“木木。”罗参走过来, 坐在床边, 轻轻拍了拍鼓起来的被子包, 声音很温柔说:“乖,木木, 起床了。”
万俟林木藏在被子里鼓秋了两下,仍然蒙着头,一听到罗参那温柔的嗓音,脸上登时烫的烧起来, 不自主的回忆起昨天晚上的事情, 把被子裹得更紧。
罗参见他不出来, 笑了笑,低下头来隔着被子亲了一下万俟林木,说:“乖,起床了,路上在车里睡也可以, 还是想要我帮你穿衣服?”
“谁要你穿衣服?!”万俟林木“腾!”的坐起来, 登时闪了老腰, 疼的“嘶嘶”抽冷气, 扶着自己的腰, 说:“疼……疼!”
罗参赶紧给他揉揉,说:“是我不好,你如果生气,你就打回来。”
罗参说着,还把一张俊脸伸过去,那意思就是让万俟林木打他,万俟林木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人前衣冠楚楚的,人后就是一头恶狼!
罗参见他不打自己,肯定是不忍心打,不舍得打,就凑过去在万俟林木唇上一亲,笑着说:“走了,我抱你去洗漱。”
“啊……”万俟林木感觉自己突然腾空,罗参的臂力惊人,一把将万俟林木稳稳的打横抱起来,走进浴室去洗漱,刷牙的时候万俟林木就躺在罗参的臂弯里,头一次知道刷牙原来这么舒服,当然了,得意忘形很可能被牙膏泡沫呛到。
罗参勤勤恳恳的伺候万俟林木洗漱,两个人吃了早点,就准备和师水水苏野去汇合。
他们来到古玩城的时候,师水水和苏野已经在了,使劲摇手说:“这边!这边!”
那铺子是个很普通的铺子,根本不是古玩城里有头有脸的大铺子,也就十来平米,用师水水的话说,我家的洗手间都比这个大。
众人到了铺子门口,因为约了吴胥一起,所以等等一起走,不过吴胥那边堵车了,他们从郊外往城区开,又赶上了早高峰,有些堵车,需要晚到一会儿。
万俟林木等的不耐烦,一早上日头就这么大,热得厉害,一直在扇风,罗参十分有眼力见,简直就是二十四孝好老公,立刻跑到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万俟林木最喜欢的冰棍。
万俟林木这个人不太喜欢甜食,尤其是特别甜的东西都不喜欢,吃冰激凌他不喜欢吃奶油多的,就喜欢吃冰多的那种。
万俟林木吃上罗参买来的冰棍,脸色这才好了一些,师水水说:“嗨,咱们进铺子去等也一样,走吧。”
于是四个人先往铺子走去,那店老板知道师家小少爷今儿个会来,因此特意迎接着,一早就在等了,远远的看到他们过来,赶紧跑过去迎接,笑眯眯的说:“小少爷,您来了!快请进,快请进!里面儿请!”
他说着,赶紧又让伙计端茶,端上点心,见他们热得很,又把空调的温度调低,服务堪比五星级酒店。
师水水大爷一样坐下来,说:“我们这趟过来,想必来意你也清楚了,那你就再给这二位说说,琴弦是怎么回事吧。”
师水水很有派头,那模样和他们认识的小黄毛浑然不是一个人,店老板很敬畏师水水似的,立刻弯腰点头的说:“是是,小的不敢有一句假话,这琴弦就是小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嗬——”抽了一口冷气,一脸见鬼的表情,瞪大了铜铃一样的眼睛,瞠目结舌,紧跟着浑身还开始筛糠,那模样就跟要犯羊癫疯一样。
众人都是背对着门口坐在椅子上的,唯独店老板面对着他们站着,如此一来,店老板正好面对着铺子门,不知道他从铺子里向外看到了什么,活脱脱见到了阎王似的。
“六……六……六……”
万俟林木叼着冰棍棒子,转头一看,原来是吴胥来了。
店老板盯着吴胥,仿佛盯着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筛糠一样的抖,说:“六……六爷?!”
是了,吴胥在道上有个“美称”,是道上的人给他起的外号,就叫做六亲不认,所以道上的人也称他为六爷。
而那店老板不只是认识吴胥,一开口还叫的是他隐退之前道上的名字,可见这个老板,应该也是道上的人,而且还认识吴胥。
吴胥带着少爷高曲一从郊区别墅过来,因为路上有点堵车,所以姗姗来迟,高曲一的神智还是个孩童,一路坐车很不老实,下了车之后又不愿意走路,吴胥没有办法,只好抱着高曲一,也是他臂力好,像是抱孩子一样让高曲一坐在自己的手臂上,还给高曲一买了一根“万俟林木同款”冰棍,高曲一这才乖乖听话,老实的窝在吴胥怀里。
吴胥的出现,就是这样抱着高曲一走过来的,店老板却忽略了这么奇怪的组合,而是震惊的盯着吴胥,随即“咕咚!”一声,竟突然屈膝跪下来,双手合十在头顶,一打叠的作揖下拜,大喊着:“六爷饶命啊!饶命啊!我当年真不是有意害您啊!”
万俟林木嫌弃的皱了皱眉,没想到事情会突然急转,店老板老泪纵横的跪在店铺门口,一堆路人驻足观摩。
店老板突然哭起来,吓了高曲一一跳,手里的冰棒“啪!”掉在了地上,高曲一呆呆的垂头看着掉在地上,沾满了尘土灰扑扑的冰棒,随即两只大大的眼睛慢慢积攒泪水,一点点模糊起来,就好像暴雨天的水位线,快速上升,积攒到一个高度,然后“呜——”一声,也哭了出来。
店老板跪在地上作揖的哭,高曲一趴在吴胥怀里也哭,虽他们哭的不是一件事情,但是仿佛交响乐,此起彼伏,万俟林木登时头疼不已,捂住自己的耳朵都不管用。
他干脆站起来,把自己吃了一半的冰棒递到高曲一面前,高曲一眨了眨大眼睛,精致高冷的脸上满满都是探究,抿了抿嘴唇,一脸很馋的模样,伸手去抓万俟林木吃了一半的冰棒。
那可是万俟林木吃了一半的冰棒,如果高曲一吃了,岂不就成了间接接吻了么?
罗参这个无启族第一醋王的称呼可不是白叫的,立刻走过去阻止万俟林木的动作,高曲一没抓到冰棒,登时又“呜——”的一声哭了起来。
万俟林木瞪了一眼罗参,那意思是罗参又把他招哭了,罗参也相当无奈,让他听哭声也比别人和万俟林木间接接吻要强。
吴胥仿佛没看见跪拜在地的店老板一样,赶紧哄着怀里的高曲一,说:“少爷,乖,不要哭了,我这就去给您再买一只冰棒。”
高曲一特别委屈,哭了好一阵,直到吴胥再次把冰棒买回来,高曲一这才不哭了,张着一双大眼睛,嗓子里一抽一抽的,又开始美滋滋的吃冰棒。
万俟林木揉了揉额角,世界终于平静下来了。
而店老板真的无法平静,他还跪在地上,吴胥低头看了一眼店老板,微微一笑,态度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其他人全都坐着,吴胥站在高曲一身后,一身黑色保镖西装,偶尔半跪下来用手帕为高曲一擦拭冰棒化掉的糖水。
这才平静的对店老板说:“袁老板,久违了。”
店老板一听,更是筛糠,说:“六爷!没……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六爷!当年……当年的事情,我真的是……”
众人一听这才明白,吴胥当年被人暗算,听说是一个神秘的组织要置吴胥于死地,悬赏了吴胥的人头,这个袁老板就是当年暗害吴胥的第一号人物。
袁老板当年在道上也有点小钱,因为姓袁,而且长得像猴子,有点返祖现象,别人给他起的外号是老猴。
当年是老猴找吴胥搭伙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先下斗去查看情况,结果让人直接把斗炸了,活埋了吴胥。
如果不是吴胥命大,恐怕此时已经死了。
事后吴胥也去查过老猴的下落,但是老猴从道上消失了,听说得了一笔钱隐姓埋名走了,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哪知道这么巧,这个世界上竟然还存在着这样的巧合,有一天吴胥竟然遇到了当年的仇人。
怪不得袁老板会这么害怕,毕竟他心里有鬼。
吴胥微微一笑,高曲一已经吃完了冰棒,因为天儿热,两只手上都是黏糊糊的糖水,吴胥也不嫌弃,一点点给他擦干净,这才不经意的对袁老板说:“我今日来,不是来秋后算账的,是来问我家少爷的事情。”
袁老板这才注意到和吴胥很亲密的少年,说是亲密又太不对,因为这个少年虽然看起来少年感十足,但也有二十岁的样子,年轻是年轻的,再怎么年轻,这智力看起来……
袁老板上下打量了两眼高曲一,突然“啊!”一声,说:“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买走琴弦的人。”
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袁老板却记得清清楚楚,说:“就是他,肯定是他,我不会记错的,因为贵少爷的面容脱俗,衣着也贵气,当时我还在想,怕是个有钱人,印象非常深刻,不过这位少爷在铺子门口看了很久,最后只挑走了一根琴弦。”
高曲一现在这个样子,根本没有神智,问他琴弦的事情他肯定也不会回答,只能大家自己找线索,如今好了,踏破铁鞋无觅处,竟然让他们给找到了。
师水水得意洋洋的说:“看吧,我没有搞错,交给我你们放心吧!”
店老板一五一十的把之前的事情又说了一遍,和师水水说的差不多,琴弦是在一个小山村里发现的,那是个水乡,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平时自给自足,所以相对比较封闭。
水乡不远的地方有个水洞,因为涨水,水洞里冲出了很多东西,当时不只是这根琴弦,还有很多,但是都不值钱,所以袁老板根本没当一回事儿。
袁老板说:“如果几位想要找这个地方,小的可以带各位去,咱们不如……不如一起搭伙儿!”
罗参一听就笑了,轻笑了一声。
万俟林木因为缺失了记忆,所以不知道“搭伙”是什么意思,其实是道上的行话,就是“拼团”,几波人一起走,当然了,得到的好东西也需要平分。
袁老板不愧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都怕成这样了,还想着捞一笔。
估摸着因为袁老板见师家小少爷急火火的找这个琴弦,就觉得琴弦是个好宝贝,他当年没注意那个水洞,如今又想去挖水洞了,又不好得罪了罗三爷、六爷这样道上的狠主儿,又要给师家小少爷些面子,又不想错失了赚钱的机会,所以才会说搭伙儿。
罗参轻笑一声,把袁老板给吓坏了,赶紧低声说:“各位爷,咱们这……这铺子也是要讨生活的,不是么?各位爷都是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真的搭伙,肯定是各位拿大头儿,我就捡捡各位的剩菜剩饭吃,便也能撑个半死了!不是么?”
罗参有轻笑了一声,眼神淡淡的。
别看他在万俟林木面前十分无赖,没个正形儿,但是在外人眼里,罗三爷一颦一笑那都是有深意的,需要挨个琢磨。
罗参淡淡的说:“搭伙可以,袁老板准备吧,近早出发。”
袁老板没想到罗三爷这么好说话,立刻高兴坏了,说:“多谢罗三爷!多谢罗三爷!”
罗参并不贪财,所以不想和他废话,只是为了找到琴弦相关的东西,赶紧把万俟林木治好,其余的他不在意。
吴胥也同样如此,点点头,说:“既然罗三爷都开口了,我也一样,袁老板准备吧,尽快,有消息通知我们。”
“好嘞!好嘞!得了,就这样说定了各位!”袁老板特别高兴,能和罗三爷、六爷一起搭伙儿,绝对能捞个盆满钵满。
高曲一吃完了冰棒,已经坐不住了,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的,抓了点心吃,吃的满嘴都是渣子,但是又觉得不好吃,燥闹的厉害,似乎想要回家了。
吴胥说完,将高曲一抱起来,说:“少爷久等了,咱们回家。”
高曲一搂着吴胥脖子,趴在他肩膀上,打了个哈欠,对他们说的话根本不在意,歪着头准备睡。
吴胥抱着高曲一离开,已经走出了铺门口,突然停住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袁老板,有一句话,几年前我就想问你了。”
“您说!您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绝对……”袁老板的话还没说完。
吴胥已经说:“当年要杀我的人,到底是谁。”
袁老板的嗓音堵在嗓子眼儿,瞪大了眼睛,脸色抽搐,又是筛糠一样,说:“我……小的真的……真的不知道啊六爷!小的只是拿钱办事儿,那些人不让多问,我也就……就……”
“呵……”吴胥淡淡笑了一声,笑声似真似假,说:“希望你是真的不知道。”
他说完,立刻抱着高曲一离开了。
袁老板立在门边,木偶一样,只觉得后背发凉,双腿都在打颤。
罗参从他身边走过去,说:“袁老板,搭伙儿的事情可别让我们等太久。”
袁老板赶紧说:“是!是!我这就准备着。”
罗参点点头,众人准备离开铺子,罗参突然站定,那口气和刚才的吴胥特别像,说:“希望袁老板这次不会把注意,打到罗某的头上。”
“咕咚!”袁老板一听,吓得脚下一崴,直接跌在了门框上,罗参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立刻离开了铺子。
搭伙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万俟林木、罗参、吴胥还有高曲一四个人,还外带了一个任杀。
因为罗参也不知道任杀是不是和万俟林木、高曲一一样,不过任杀自从来了之后,神智一直挺稳定的,一直都和二哈一样,除了那次见到琴弦发狂。
任杀一定知道一些关于琴弦的事情,所以罗参决定也把任杀带上去。
师水水非常不满,说:“你们这些卸磨杀驴!我帮你们找到了琴弦的消息,你们竟然不带我去?”
万俟林木斜靠在沙发上,一手搂着小团团,一手搂着小贝壳,小白猫还趴在他怀里给他喂橘子,一副山大王的模样,说:“哪有说自己是驴的?”
师水水:“……”
万俟林木自从失忆之后,越来越像山大王了,当然了,他以前本就是翼望山的山大王,可能是职业病的缘故……
袁老板很快就送来了消息,队伍可以出发了,袁老板也雇了两个打手,外加一个师爷。
众人到了机场,就看到了袁老板雇来的两个打手,一个贼眉鼠眼,看起来一脸肾虚模样,两只大大的黑眼圈几乎垂到脚面,据说本名姓花,但是在这个道上,几乎没人用自己的本名,花花肠子颇多,又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所以外号就叫花公鸡。
而另外一个打手五大三粗,一条胳膊恨不能有高曲一的腰粗,看起来一脸狠相,看面相就知道不好招惹,是袁老板特意请来的保镖,叫做牛犊,因为是个亡命徒,道上的人不怎么敢惹他,都管他叫做牛爷。
剩下一个就是师爷了,叫做琴师爷,琴师爷身材高挑,瘦瘦弱弱的,对比起另外两个人,不是太瘦,就是太高的来说,琴师爷应该是最普通正常的那个,但其实不是。
因为琴师爷太……太丑了!
真的太丑了,丑到令人怀疑人生的地步,恨不能洗眼睛……
这个琴师爷长得歪瓜裂枣,眼睛一大一小,连鼻孔都一大一小,嘴巴一边高一边低,五官好像中风一样扭着,脸面也是,不对称,一边腮帮子大且高,一边腮帮子小且低,还是个鞋拔子脸,下巴仿佛要起飞,而且整个人黑的好像染了臭豆腐的汁儿,麻扎扎的黑。
总之,一言难尽,让人看了一眼之后,不敢看第二眼。
听说这个琴师爷是弹琴的一把好手,而且对古玩颇为懂行,因为他们这次去的水洞,很可能是与音乐相关,所以袁老板雇佣了这个琴师爷一起上路。
万俟林木藏在被子里鼓秋了两下,仍然蒙着头,一听到罗参那温柔的嗓音,脸上登时烫的烧起来, 不自主的回忆起昨天晚上的事情, 把被子裹得更紧。
罗参见他不出来, 笑了笑,低下头来隔着被子亲了一下万俟林木,说:“乖,起床了,路上在车里睡也可以, 还是想要我帮你穿衣服?”
“谁要你穿衣服?!”万俟林木“腾!”的坐起来, 登时闪了老腰, 疼的“嘶嘶”抽冷气, 扶着自己的腰, 说:“疼……疼!”
罗参赶紧给他揉揉,说:“是我不好,你如果生气,你就打回来。”
罗参说着,还把一张俊脸伸过去,那意思就是让万俟林木打他,万俟林木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人前衣冠楚楚的,人后就是一头恶狼!
罗参见他不打自己,肯定是不忍心打,不舍得打,就凑过去在万俟林木唇上一亲,笑着说:“走了,我抱你去洗漱。”
“啊……”万俟林木感觉自己突然腾空,罗参的臂力惊人,一把将万俟林木稳稳的打横抱起来,走进浴室去洗漱,刷牙的时候万俟林木就躺在罗参的臂弯里,头一次知道刷牙原来这么舒服,当然了,得意忘形很可能被牙膏泡沫呛到。
罗参勤勤恳恳的伺候万俟林木洗漱,两个人吃了早点,就准备和师水水苏野去汇合。
他们来到古玩城的时候,师水水和苏野已经在了,使劲摇手说:“这边!这边!”
那铺子是个很普通的铺子,根本不是古玩城里有头有脸的大铺子,也就十来平米,用师水水的话说,我家的洗手间都比这个大。
众人到了铺子门口,因为约了吴胥一起,所以等等一起走,不过吴胥那边堵车了,他们从郊外往城区开,又赶上了早高峰,有些堵车,需要晚到一会儿。
万俟林木等的不耐烦,一早上日头就这么大,热得厉害,一直在扇风,罗参十分有眼力见,简直就是二十四孝好老公,立刻跑到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万俟林木最喜欢的冰棍。
万俟林木这个人不太喜欢甜食,尤其是特别甜的东西都不喜欢,吃冰激凌他不喜欢吃奶油多的,就喜欢吃冰多的那种。
万俟林木吃上罗参买来的冰棍,脸色这才好了一些,师水水说:“嗨,咱们进铺子去等也一样,走吧。”
于是四个人先往铺子走去,那店老板知道师家小少爷今儿个会来,因此特意迎接着,一早就在等了,远远的看到他们过来,赶紧跑过去迎接,笑眯眯的说:“小少爷,您来了!快请进,快请进!里面儿请!”
他说着,赶紧又让伙计端茶,端上点心,见他们热得很,又把空调的温度调低,服务堪比五星级酒店。
师水水大爷一样坐下来,说:“我们这趟过来,想必来意你也清楚了,那你就再给这二位说说,琴弦是怎么回事吧。”
师水水很有派头,那模样和他们认识的小黄毛浑然不是一个人,店老板很敬畏师水水似的,立刻弯腰点头的说:“是是,小的不敢有一句假话,这琴弦就是小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嗬——”抽了一口冷气,一脸见鬼的表情,瞪大了铜铃一样的眼睛,瞠目结舌,紧跟着浑身还开始筛糠,那模样就跟要犯羊癫疯一样。
众人都是背对着门口坐在椅子上的,唯独店老板面对着他们站着,如此一来,店老板正好面对着铺子门,不知道他从铺子里向外看到了什么,活脱脱见到了阎王似的。
“六……六……六……”
万俟林木叼着冰棍棒子,转头一看,原来是吴胥来了。
店老板盯着吴胥,仿佛盯着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筛糠一样的抖,说:“六……六爷?!”
是了,吴胥在道上有个“美称”,是道上的人给他起的外号,就叫做六亲不认,所以道上的人也称他为六爷。
而那店老板不只是认识吴胥,一开口还叫的是他隐退之前道上的名字,可见这个老板,应该也是道上的人,而且还认识吴胥。
吴胥带着少爷高曲一从郊区别墅过来,因为路上有点堵车,所以姗姗来迟,高曲一的神智还是个孩童,一路坐车很不老实,下了车之后又不愿意走路,吴胥没有办法,只好抱着高曲一,也是他臂力好,像是抱孩子一样让高曲一坐在自己的手臂上,还给高曲一买了一根“万俟林木同款”冰棍,高曲一这才乖乖听话,老实的窝在吴胥怀里。
吴胥的出现,就是这样抱着高曲一走过来的,店老板却忽略了这么奇怪的组合,而是震惊的盯着吴胥,随即“咕咚!”一声,竟突然屈膝跪下来,双手合十在头顶,一打叠的作揖下拜,大喊着:“六爷饶命啊!饶命啊!我当年真不是有意害您啊!”
万俟林木嫌弃的皱了皱眉,没想到事情会突然急转,店老板老泪纵横的跪在店铺门口,一堆路人驻足观摩。
店老板突然哭起来,吓了高曲一一跳,手里的冰棒“啪!”掉在了地上,高曲一呆呆的垂头看着掉在地上,沾满了尘土灰扑扑的冰棒,随即两只大大的眼睛慢慢积攒泪水,一点点模糊起来,就好像暴雨天的水位线,快速上升,积攒到一个高度,然后“呜——”一声,也哭了出来。
店老板跪在地上作揖的哭,高曲一趴在吴胥怀里也哭,虽他们哭的不是一件事情,但是仿佛交响乐,此起彼伏,万俟林木登时头疼不已,捂住自己的耳朵都不管用。
他干脆站起来,把自己吃了一半的冰棒递到高曲一面前,高曲一眨了眨大眼睛,精致高冷的脸上满满都是探究,抿了抿嘴唇,一脸很馋的模样,伸手去抓万俟林木吃了一半的冰棒。
那可是万俟林木吃了一半的冰棒,如果高曲一吃了,岂不就成了间接接吻了么?
罗参这个无启族第一醋王的称呼可不是白叫的,立刻走过去阻止万俟林木的动作,高曲一没抓到冰棒,登时又“呜——”的一声哭了起来。
万俟林木瞪了一眼罗参,那意思是罗参又把他招哭了,罗参也相当无奈,让他听哭声也比别人和万俟林木间接接吻要强。
吴胥仿佛没看见跪拜在地的店老板一样,赶紧哄着怀里的高曲一,说:“少爷,乖,不要哭了,我这就去给您再买一只冰棒。”
高曲一特别委屈,哭了好一阵,直到吴胥再次把冰棒买回来,高曲一这才不哭了,张着一双大眼睛,嗓子里一抽一抽的,又开始美滋滋的吃冰棒。
万俟林木揉了揉额角,世界终于平静下来了。
而店老板真的无法平静,他还跪在地上,吴胥低头看了一眼店老板,微微一笑,态度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其他人全都坐着,吴胥站在高曲一身后,一身黑色保镖西装,偶尔半跪下来用手帕为高曲一擦拭冰棒化掉的糖水。
这才平静的对店老板说:“袁老板,久违了。”
店老板一听,更是筛糠,说:“六爷!没……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六爷!当年……当年的事情,我真的是……”
众人一听这才明白,吴胥当年被人暗算,听说是一个神秘的组织要置吴胥于死地,悬赏了吴胥的人头,这个袁老板就是当年暗害吴胥的第一号人物。
袁老板当年在道上也有点小钱,因为姓袁,而且长得像猴子,有点返祖现象,别人给他起的外号是老猴。
当年是老猴找吴胥搭伙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先下斗去查看情况,结果让人直接把斗炸了,活埋了吴胥。
如果不是吴胥命大,恐怕此时已经死了。
事后吴胥也去查过老猴的下落,但是老猴从道上消失了,听说得了一笔钱隐姓埋名走了,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哪知道这么巧,这个世界上竟然还存在着这样的巧合,有一天吴胥竟然遇到了当年的仇人。
怪不得袁老板会这么害怕,毕竟他心里有鬼。
吴胥微微一笑,高曲一已经吃完了冰棒,因为天儿热,两只手上都是黏糊糊的糖水,吴胥也不嫌弃,一点点给他擦干净,这才不经意的对袁老板说:“我今日来,不是来秋后算账的,是来问我家少爷的事情。”
袁老板这才注意到和吴胥很亲密的少年,说是亲密又太不对,因为这个少年虽然看起来少年感十足,但也有二十岁的样子,年轻是年轻的,再怎么年轻,这智力看起来……
袁老板上下打量了两眼高曲一,突然“啊!”一声,说:“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买走琴弦的人。”
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袁老板却记得清清楚楚,说:“就是他,肯定是他,我不会记错的,因为贵少爷的面容脱俗,衣着也贵气,当时我还在想,怕是个有钱人,印象非常深刻,不过这位少爷在铺子门口看了很久,最后只挑走了一根琴弦。”
高曲一现在这个样子,根本没有神智,问他琴弦的事情他肯定也不会回答,只能大家自己找线索,如今好了,踏破铁鞋无觅处,竟然让他们给找到了。
师水水得意洋洋的说:“看吧,我没有搞错,交给我你们放心吧!”
店老板一五一十的把之前的事情又说了一遍,和师水水说的差不多,琴弦是在一个小山村里发现的,那是个水乡,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平时自给自足,所以相对比较封闭。
水乡不远的地方有个水洞,因为涨水,水洞里冲出了很多东西,当时不只是这根琴弦,还有很多,但是都不值钱,所以袁老板根本没当一回事儿。
袁老板说:“如果几位想要找这个地方,小的可以带各位去,咱们不如……不如一起搭伙儿!”
罗参一听就笑了,轻笑了一声。
万俟林木因为缺失了记忆,所以不知道“搭伙”是什么意思,其实是道上的行话,就是“拼团”,几波人一起走,当然了,得到的好东西也需要平分。
袁老板不愧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都怕成这样了,还想着捞一笔。
估摸着因为袁老板见师家小少爷急火火的找这个琴弦,就觉得琴弦是个好宝贝,他当年没注意那个水洞,如今又想去挖水洞了,又不好得罪了罗三爷、六爷这样道上的狠主儿,又要给师家小少爷些面子,又不想错失了赚钱的机会,所以才会说搭伙儿。
罗参轻笑一声,把袁老板给吓坏了,赶紧低声说:“各位爷,咱们这……这铺子也是要讨生活的,不是么?各位爷都是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真的搭伙,肯定是各位拿大头儿,我就捡捡各位的剩菜剩饭吃,便也能撑个半死了!不是么?”
罗参有轻笑了一声,眼神淡淡的。
别看他在万俟林木面前十分无赖,没个正形儿,但是在外人眼里,罗三爷一颦一笑那都是有深意的,需要挨个琢磨。
罗参淡淡的说:“搭伙可以,袁老板准备吧,近早出发。”
袁老板没想到罗三爷这么好说话,立刻高兴坏了,说:“多谢罗三爷!多谢罗三爷!”
罗参并不贪财,所以不想和他废话,只是为了找到琴弦相关的东西,赶紧把万俟林木治好,其余的他不在意。
吴胥也同样如此,点点头,说:“既然罗三爷都开口了,我也一样,袁老板准备吧,尽快,有消息通知我们。”
“好嘞!好嘞!得了,就这样说定了各位!”袁老板特别高兴,能和罗三爷、六爷一起搭伙儿,绝对能捞个盆满钵满。
高曲一吃完了冰棒,已经坐不住了,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的,抓了点心吃,吃的满嘴都是渣子,但是又觉得不好吃,燥闹的厉害,似乎想要回家了。
吴胥说完,将高曲一抱起来,说:“少爷久等了,咱们回家。”
高曲一搂着吴胥脖子,趴在他肩膀上,打了个哈欠,对他们说的话根本不在意,歪着头准备睡。
吴胥抱着高曲一离开,已经走出了铺门口,突然停住脚步,也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袁老板,有一句话,几年前我就想问你了。”
“您说!您说!只要是我知道的,我绝对……”袁老板的话还没说完。
吴胥已经说:“当年要杀我的人,到底是谁。”
袁老板的嗓音堵在嗓子眼儿,瞪大了眼睛,脸色抽搐,又是筛糠一样,说:“我……小的真的……真的不知道啊六爷!小的只是拿钱办事儿,那些人不让多问,我也就……就……”
“呵……”吴胥淡淡笑了一声,笑声似真似假,说:“希望你是真的不知道。”
他说完,立刻抱着高曲一离开了。
袁老板立在门边,木偶一样,只觉得后背发凉,双腿都在打颤。
罗参从他身边走过去,说:“袁老板,搭伙儿的事情可别让我们等太久。”
袁老板赶紧说:“是!是!我这就准备着。”
罗参点点头,众人准备离开铺子,罗参突然站定,那口气和刚才的吴胥特别像,说:“希望袁老板这次不会把注意,打到罗某的头上。”
“咕咚!”袁老板一听,吓得脚下一崴,直接跌在了门框上,罗参没给他说话的机会,立刻离开了铺子。
搭伙的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万俟林木、罗参、吴胥还有高曲一四个人,还外带了一个任杀。
因为罗参也不知道任杀是不是和万俟林木、高曲一一样,不过任杀自从来了之后,神智一直挺稳定的,一直都和二哈一样,除了那次见到琴弦发狂。
任杀一定知道一些关于琴弦的事情,所以罗参决定也把任杀带上去。
师水水非常不满,说:“你们这些卸磨杀驴!我帮你们找到了琴弦的消息,你们竟然不带我去?”
万俟林木斜靠在沙发上,一手搂着小团团,一手搂着小贝壳,小白猫还趴在他怀里给他喂橘子,一副山大王的模样,说:“哪有说自己是驴的?”
师水水:“……”
万俟林木自从失忆之后,越来越像山大王了,当然了,他以前本就是翼望山的山大王,可能是职业病的缘故……
袁老板很快就送来了消息,队伍可以出发了,袁老板也雇了两个打手,外加一个师爷。
众人到了机场,就看到了袁老板雇来的两个打手,一个贼眉鼠眼,看起来一脸肾虚模样,两只大大的黑眼圈几乎垂到脚面,据说本名姓花,但是在这个道上,几乎没人用自己的本名,花花肠子颇多,又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所以外号就叫花公鸡。
而另外一个打手五大三粗,一条胳膊恨不能有高曲一的腰粗,看起来一脸狠相,看面相就知道不好招惹,是袁老板特意请来的保镖,叫做牛犊,因为是个亡命徒,道上的人不怎么敢惹他,都管他叫做牛爷。
剩下一个就是师爷了,叫做琴师爷,琴师爷身材高挑,瘦瘦弱弱的,对比起另外两个人,不是太瘦,就是太高的来说,琴师爷应该是最普通正常的那个,但其实不是。
因为琴师爷太……太丑了!
真的太丑了,丑到令人怀疑人生的地步,恨不能洗眼睛……
这个琴师爷长得歪瓜裂枣,眼睛一大一小,连鼻孔都一大一小,嘴巴一边高一边低,五官好像中风一样扭着,脸面也是,不对称,一边腮帮子大且高,一边腮帮子小且低,还是个鞋拔子脸,下巴仿佛要起飞,而且整个人黑的好像染了臭豆腐的汁儿,麻扎扎的黑。
总之,一言难尽,让人看了一眼之后,不敢看第二眼。
听说这个琴师爷是弹琴的一把好手,而且对古玩颇为懂行,因为他们这次去的水洞,很可能是与音乐相关,所以袁老板雇佣了这个琴师爷一起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