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爹非土著 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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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来宝抚着她的面颊,见她合眼,似入了梦乡,也没有再说话。低头看了许久,看得脖子都酸了,才抬头转了转脖子,也靠在车壁上小憩。
  翰州三面河流,盛行水路,船舶业十分繁荣。沈家在翰州做的就是往来的船商生意,在三面河流都开有酒楼客栈,还有修船舶要用的各种铁器。
  后来许是生意做得太好,但掌柜伙计们的工钱却不见涨,也着实太累,就向管事的安总管请示,想多拿些工钱。
  安总管便在年末时跟沈老爷提了,沈老爷看过账本,这钱赚得的确多,便给众人涨工钱。谁想那安总管早就打定主意,不将那钱给底下的人,全都私吞了,照常给他们发去一样的工钱。
  久了,掌柜伙计们心下不满,几次提出异议,都被安总管冷言驳回。
  后来伙计接二连三累得病倒,七个客栈掌柜和六个铁铺掌柜加上一百四十多个伙计再也忍受不住,以罢市抗议。
  安总管这才慌了,答应用钱补偿,可那百余人根本不听。这一闹,远在千里之外的沈老爷才知道他和翰州的掌柜们被安总管坑了。他立刻派了老将叶长昌过去,那叶长昌刚到翰州就收到老母病重的家书,心中不悦,收拾了安总管后,却寻了人镇压那百余人。
  结果事情瞬间就闹得不可收拾了,本想拿到应得工钱就回去的掌柜伙计们,这下不干了。
  这来回三个月,客栈铁铺都生了满满灰尘,顺手一抹桌面,飘了沈来宝和花铃满脸灰尘。
  沈来宝细细听完叶百顺的话,问道,“那你父亲现在在哪里?”
  叶长昌就是叶百顺的父亲,他答道,“沈大少爷,我父亲是远近闻名的孝子,做出那样武断的决定实在是一时冲动,事后他也很后悔,至今无颜回去见沈叔叔。进退两难,郁结于心,现在还躺在床上,无法亲自来接您。”
  叶长昌是父亲的左膀右臂,父子两人也常来沈家,沈来宝跟他并不生疏。不过叶长昌年纪长他十岁,所以并没有从小为伴,彼此生疏,说话也是主仆一套。
  “让你爹好好休息,翰州的事暂时不用他操心。”沈来宝抬头往酒楼内环视,可惜了,这么好的酒楼,竟然荒废了三个月。要重新招纳人手并不是件难事,只是要培训好员工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这件事虽然是安总管欺上瞒下,但他爹觉得自己也有错,所以没有想要将掌柜伙计彻底撇开,而是想重新招纳回来。
  但他出门前沈老爹也说了,如果他们闹得太厉害,非要许多补偿,得寸进尺的,那还是算了。
  毕竟是生意人,不能做这样亏本的买卖。
  沈来宝知道父亲不是在开玩笑,但他路上已经想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炒了那一百多人。
  本就是误会,解开就好。
  叶百顺应了一声,随后就带他们去他们现在住的客栈,也在不远处,但相对沈家的三个酒楼来说,少了三分繁华气息。
  沈老爷选地段的眼光,便是要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前期投入多少钱无所谓。
  相反沈来宝喜欢投资一些冷门却有潜力的地段,风险大,但前期投入非常少,一旦见效,便能很快收回成本,并且以后的收效将更巨大。
  两父子都考虑得长远,不过侧重点不同。
  沈来宝跟着叶百顺来到这家客栈,瞧见旁边还有几个宅子,也不是有人住了,问道,“这里没人住么?”
  叶百顺也是身在商人世家,去到一处总会特地将周围的环境打听清楚,十分细心。他一问,就答道,“是,早几年就搬走了。这里虽然不是最热闹的街道,但旁边是客栈,十二个时辰都吵闹,受不住,就搬了。”
  “那为何不卖了这宅子?”
  “倒是想卖,可也得有人买。”叶百顺说道,“在客栈旁边,开什么店都不合适。吃的,客栈有。住的,客栈有。就算是要冲掉身上在海上漂泊一个月攒的臭味,客栈也有。走船的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又是过客,一个客栈就能满足他们所有需求。要是真要开什么铺子,也是非得客栈不可。”
  两人一路走来,什么都不多,就是客栈酒楼食坊,甚至是青楼,也有好几家。往来的人多是借地停靠,装载好货物后就会立刻离开,也不过停留几日,看起来似乎的确是没什么可开的店铺。
  花铃见他似有想法,每回他想事情,眉头总要微微拧着,不想透彻了就抹不平。
  叶长昌还在客栈里躺着,沈来宝作为晚辈怎么也得去见见他。虽然此事他有错,但也是沈家的老臣,也得代替父亲来探望。
  他住的房间在二楼,坐北向南的位置,敞开的窗户拂着风。外面正栽着一株辛夷树,春风拂入,吹得满屋飘香。
  “可是沈大少爷来了?”
  沈来宝闻声答道,“是我,叶伯伯。”
  叶长昌年过半百,但平日走南闯北,身体不臃肿,也不干瘦,又加之是个娃娃脸,更显得年轻。如今坐在床上,只盖了一条薄被,气色不算太好,但也没沈来宝想象中差。
  沈来宝见他要下地来接,立刻托住他,道了声“叶伯伯不必多礼”,将他半倾的身托回去。
  叶长昌也不假意要再拜,倒是见了花铃,说道,“想必这位就是少夫人了。你们成亲时老夫还在翰州,没喝上你们的喜酒,还望见谅。”
  花铃浅笑道,“叶伯伯代爹爹奔波翰州,哪里敢责怪您,倒是我们要好好谢您。”
  叶长昌笑笑,又对儿子说道,“还杵着做什么,快去让小二上菜。”
  沈来宝说道,“时辰还早,我们喝杯茶就好,侄儿想知道那掌柜们的……”
  “欸,不急。”叶长昌抬手示意他不要说,“你叶伯伯脑袋还疼着,你们也舟车劳顿,先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两天,再说吧。”
  沈来宝微顿,应了声好,“那我们先去放行李,等会再过来。”
  “好。”
  沈来宝携着花铃出来,上了三楼房间。那房间宽敞大气,布置精心,比起叶长昌住的房间来,好了不止一倍。
  花铃将门关上,转身就道,“我们倒是像来玩乐的。”
  语调调侃,沈来宝知道她明白了,笑道,“你知道为什么叶伯伯要这么做么?”
  花铃想了片刻,摇头。
  “他待我们沈家忠心,可是忠心到了偏执的地步。他并不相信现在的我能接管家中生意,认为家业到了一个年轻人手中,一定会被败得精光。”
  花铃恍然,“所以叶伯伯不是坏人,只是不信任你,因此你刚来,就打算架空你的权力?”
  沈来宝欣慰道,“还是我的小花最聪明。”
  花铃问道,“那现在你打算怎么办?沈家大少爷?”
  沈来宝答道,“回沈家少夫人,沈家大少爷打算睡一会,然后去吃饭。”
  他这样轻松,花铃就实在是没有理由太担心,这样显得她多不镇定。
  不过翰州一事,看来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容易解决。
  第106章 锋锐钉子
  叶长昌不配合,沈来宝又不认识掌柜们,人生地不熟,说来还是有些难办的。
  比如本来可以直接通过叶长昌牵线搭桥,现在却无人引路。沈来宝早早和叶长昌吃完午饭,正想着再坐一会就去外面走走,花铃就道,“叶伯伯,我平时喜欢看一些地方周志,刚来的时候也看见了几家书铺,想现在去瞧瞧。”
  叶长昌只要他们不插手生意上的事就行,小两口新婚燕尔,还是携手同游得好。年纪轻轻的,做点小买卖还行,沈家这样大的生意,沈来宝哪里能接管得了。也不知道他爹是怎么想的,好歹先给些小生意练手,一来就处理百来号人的事,万一谈崩了,就更难收场。
  更何况……身为沈家的老臣子,为了这事就让他儿子来,还是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这不是侮辱他么……这事儿他能办妥,就是差点时间。
  现在听见两人要外出,反而心头舒服,像是将刺儿拔了,“你们且去吧。”
  两人从客栈出来,如今才是吃午饭的时辰,街道上行人不多,这条街看起来就更加冷清了。沈来宝出门时又往那旁边的荒宅看了看,花铃早上就注意到他多问了几句那宅子的事,现在又看,当即问道,“那宅子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么?”
  沈来宝收回视线,笑道,“我在想,这里的地段并不算太差,这些宅子就这么荒着,有些浪费。”
  “你想买下来开铺子?”花铃回头往那细看,“左边是四楼高的客栈,右边是绣庄,而且整条街类似这样的宅子并不少,繁华一带都在前面几条街,爹不是在那买了好几个铺子么?”
  “爹有自己的生意,我也得为自己想条路。”
  花铃歪了歪脑袋,“你以后不继承家业么?”
  沈来宝笑笑,“要继承,只是小花,我总要自己也有所为,才能让沈家的老总管老掌柜们信服。就算我将沈家的生意琢磨得再精通,接手时,他们也会觉得我不过是继承了家业,并没做过什么。今日叶伯伯于我的态度,于你的态度,你能感觉得出来的。”
  花铃点点头,很快便明白了,“所以来宝哥哥你很早开始就自己做各种生意,这点他们都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多少会对你改观。”
  “嗯,只是这还不能让他们信服,而今怎么解决好这件事,才是关键。”
  花铃恍然,“原来这是两码子事,你要买地开铺子是一件,说服那十三个掌柜回来又是另一件。”
  沈来宝问道,“难道你以为是同一件?”
  “是呀,我以为掌柜们的事就够让你头疼无暇多想了,哪里知道你竟还多想一件长远又头疼的事。”花铃抬头看他,“不要想太多,我怕你华发早生,毕竟我要的不多,不要太操心。”
  话里的意思听着倒像是在说慧极必衰,沈来宝笑道,“脑子不想多一些事,是要生锈的。”
  花铃想了想才道,“要是你不过四十就让我瞧见银丝,你就得将事情放放,不要想那么多,好么?”
  “嗯,我答应你。”
  街道行人不多,可沈来宝还是牵着花铃的手。这一个多月来花铃已然习惯,不似开始那样羞赧。她也觉得夫妻在外面还要避嫌的话,那算什么夫妻。
  走了长长一段路,她才想起来,“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找掌柜的。”
  花铃何等蕙质兰心,他没提及是哪个掌柜,也没加个“们”字,她便明白过来,“来宝哥哥你是要找领头人?我想想……那领头的掌柜姓莫。”
  “对。”沈来宝说道,“要加工钱的请愿书,是他带头签的名。后来罢工,听说也是他领头的。爹说那莫掌柜年过甲子,为人仗义,因此在沈家分舵的翰州里十分有名望。虽然翰州很小,爹说他们若得寸进尺,就不必理会了,请别人来做活便可,可我不能这么做。”
  花铃微微点头,“得想一个比这个更好的法子。”她转了转眼,“与之相反的词便是‘擒贼擒王’,你是想说服了莫掌柜,其他人也就不必一一攻破了。”
  沈来宝叹道,“我的小花怎么就这么聪明。”
  花铃抿唇一笑,略微得意,“所以才能做你的小花呀。”
  沈来宝笑笑,要是以前她该羞得红了脸,现在却找到台词“反击”了,真是伶牙俐齿的小花,“小花,你有没有想过要去考女状元?”
  “不想。”花铃想也没想地答道,“我以前想过,可是后来发现官场挺可怕的。像我这样的人,进了官场要么是变成铁面无私的清官,要么就会变成第二个潘相。前者易遭人迫害,对不起家人;后者喜迫害别人,对不起别家。所以呀,还是不要当官的好。”
  “……小花,你真的有勇气做奸臣?”
  花铃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人到了要保命的时候,谁知道呢。所以为了避免这样,我早早打消了这个念头。爹爹说的没错,无论做什么,自己喜欢就好。至少能保证以后做的任何一个决定,都不会后悔。”
  “那你如今想做什么?”
  他一只手牵着她,花铃的另一手此时已附了上来,两人贴得更近。方才他问她困不困,要不要歇歇,她想着这件事不能再拖,说一点都不困。此时得了他身上的一些暖意,好似能让人随时倚在他胳膊上睡过去,酣得不行,心思悠悠。
  “如今想和你一起过好小日子。”花铃又道,“能听得懂你的生意经,能在你难决策的时候给你指出正确的路。再开间我自己的小铺子,专门卖首饰,能赚点小钱。偶尔一起出远门玩,去别国走走……来宝哥哥,我想做的事很多很多。”
  没有听见她只想相夫教子的话,沈来宝其实还是高兴的,只是想当贤妻的小花,想一想也觉得可惜。有这些想法的她,才是他喜欢了那么多年的花铃。
  “你想的事,我们可以慢慢做,不急。”
  花铃欣然点头,“当务之急是解决翰州的事。”
  说到这句,沈来宝已经停下了脚步,就停在一个很普通的宅子前。花铃问道,“就是这么?”
  “嗯,莫掌柜的家。”
  花铃打量几眼,说道,“我们沈家待人一向大方的,就算给翰州掌柜的钱不多,也绝不会太少,这个掌柜怎么看起来不像是很有钱的模样。”
  “你忘了么,我提过,他为人很仗义。他常拿银子去仗义疏财,不管是什么人来求,都会救济。”
  “那那些名声很坏的人呢?”
  “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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