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9节
一个老练的特工,吃了他这一膝盖,都要半天爬不起来。
周苏斌可还学过泰拳,这膝盖撞击非常的凶狠。
“雕虫小技!”
秦朝却懒懒地说了一句,同时,他伸出一只手,只是简简单单地,就用自己的手掌,封住了周苏斌这一记膝撞。
“噗!”
一声闷响,周苏斌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秦朝。
他没想到,自己得意的膝撞,竟然这么简简单单地就被挡下来了。
“小周同志,或许你的李处长没有教会你一件事。”
秦朝压着周苏斌的膝盖,这周苏斌就感觉好像是自己撞到了铁板上,膝盖生疼。
“那就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秦朝说着,伸出自己的另一只手来。
这手瞬间揪住了周苏斌的衣领,这位军情七处的大特工,身体好像腾云驾雾似的,直接被秦朝单手给提了起来,然后丢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砰!”
这小子后背撞的生疼,歪歪扭扭地像下滑落。
若不是顾忌在酒店里暴露身份的话,秦朝直接一拳轰在墙壁上,打出个窟窿来,吓也吓死这周苏斌了。
“好大的力气……”
杨子在一旁看的长大了嘴巴,好家伙,周苏斌在军情七处打遍天下无敌手,现在竟然被一个组织的特工给单手丢了出去。
这人,要是说出去的话,可就是真的丢大了。
“就这么一点本事,还是回去再练个几十年,再来找我吧。”
秦朝垂着眼睛,看着靠在墙上的周苏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呵呵,你的确比我力气大了点……”
周苏斌说着,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枚钢笔,笔尖对准了秦朝,“但如果在子弹面前呢?你还会是我的对手吗?”
秦朝挑挑眉头,心说这哥们难道还是个文艺青年,知道枪杆子等于笔杆子的说法?
“周苏斌!你在做什么!把你的枪收起来!”
程英却明白,这钢笔是一种很特别的特工武器,里面装着的不是墨水,而是一种特殊材料打造的子弹。
这里面一共两发子弹,携带方便,不容易被发现,是对付敌人很好的武器。
没想到,周苏斌竟然拿出来对付秦朝!
“你竟然拿着枪对着自己的战友!周苏斌,你这是犯错误你知道吗!”
“我知道!”
周苏斌大喝一声,站了起来,“但就算犯错误,我也要告诉这个王八蛋,我周苏斌是什么样的人!”
“我只知道你是个笨蛋。”
秦朝讽刺道。
“嘴巴还是这么厉害,你是真不怕我开枪啊。”
周苏斌也是满脸的讥讽,“就算我不能打死你,我也可以打折你的腿,让你残废,从此退出特工的组织。而我,就算处分,也就是一个警告处分而已,国家不会舍得让我这个优秀特工这么早就退役的。”
“说到这个问题……”
秦朝手一晃,本来垂着的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对面的周苏斌,“好像我比你更优秀呢。所以,我杀了你,上面应该不会怪我的。”
这枪一拿出来,屋子里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秦朝怎么会有手枪的!
有这玩意,他怎么过的飞机安检!
难道是塑料枪?
不可能啊!屋子里都是军火专家,秦朝手里的家伙,可是实实在在的沙漠之鹰!一枪,能打爆人脑袋的那种!
老天啊,太疯狂了,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们自然不会懂,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法宝,叫做须弥戒。
“来吧,看看是你的墨水快,还是我的子弹快。”
秦朝在周苏斌那有些惊异的眼神中,悠然地说道。
“或许你不知道。”
周苏斌身为一个特工,面对枪口,虽然一开始有些惊慌,但很快就彻底镇定下来,接着说道,“我在军情七处,还有一个外号,叫做第一快枪手。”
“哦?你还有这么可爱的外号?”
秦朝来了兴趣,“在哪个方面上?床上?”
周苏斌可还学过泰拳,这膝盖撞击非常的凶狠。
“雕虫小技!”
秦朝却懒懒地说了一句,同时,他伸出一只手,只是简简单单地,就用自己的手掌,封住了周苏斌这一记膝撞。
“噗!”
一声闷响,周苏斌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秦朝。
他没想到,自己得意的膝撞,竟然这么简简单单地就被挡下来了。
“小周同志,或许你的李处长没有教会你一件事。”
秦朝压着周苏斌的膝盖,这周苏斌就感觉好像是自己撞到了铁板上,膝盖生疼。
“那就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秦朝说着,伸出自己的另一只手来。
这手瞬间揪住了周苏斌的衣领,这位军情七处的大特工,身体好像腾云驾雾似的,直接被秦朝单手给提了起来,然后丢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砰!”
这小子后背撞的生疼,歪歪扭扭地像下滑落。
若不是顾忌在酒店里暴露身份的话,秦朝直接一拳轰在墙壁上,打出个窟窿来,吓也吓死这周苏斌了。
“好大的力气……”
杨子在一旁看的长大了嘴巴,好家伙,周苏斌在军情七处打遍天下无敌手,现在竟然被一个组织的特工给单手丢了出去。
这人,要是说出去的话,可就是真的丢大了。
“就这么一点本事,还是回去再练个几十年,再来找我吧。”
秦朝垂着眼睛,看着靠在墙上的周苏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呵呵,你的确比我力气大了点……”
周苏斌说着,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枚钢笔,笔尖对准了秦朝,“但如果在子弹面前呢?你还会是我的对手吗?”
秦朝挑挑眉头,心说这哥们难道还是个文艺青年,知道枪杆子等于笔杆子的说法?
“周苏斌!你在做什么!把你的枪收起来!”
程英却明白,这钢笔是一种很特别的特工武器,里面装着的不是墨水,而是一种特殊材料打造的子弹。
这里面一共两发子弹,携带方便,不容易被发现,是对付敌人很好的武器。
没想到,周苏斌竟然拿出来对付秦朝!
“你竟然拿着枪对着自己的战友!周苏斌,你这是犯错误你知道吗!”
“我知道!”
周苏斌大喝一声,站了起来,“但就算犯错误,我也要告诉这个王八蛋,我周苏斌是什么样的人!”
“我只知道你是个笨蛋。”
秦朝讽刺道。
“嘴巴还是这么厉害,你是真不怕我开枪啊。”
周苏斌也是满脸的讥讽,“就算我不能打死你,我也可以打折你的腿,让你残废,从此退出特工的组织。而我,就算处分,也就是一个警告处分而已,国家不会舍得让我这个优秀特工这么早就退役的。”
“说到这个问题……”
秦朝手一晃,本来垂着的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把银白色的沙漠之鹰,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对面的周苏斌,“好像我比你更优秀呢。所以,我杀了你,上面应该不会怪我的。”
这枪一拿出来,屋子里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秦朝怎么会有手枪的!
有这玩意,他怎么过的飞机安检!
难道是塑料枪?
不可能啊!屋子里都是军火专家,秦朝手里的家伙,可是实实在在的沙漠之鹰!一枪,能打爆人脑袋的那种!
老天啊,太疯狂了,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他们自然不会懂,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法宝,叫做须弥戒。
“来吧,看看是你的墨水快,还是我的子弹快。”
秦朝在周苏斌那有些惊异的眼神中,悠然地说道。
“或许你不知道。”
周苏斌身为一个特工,面对枪口,虽然一开始有些惊慌,但很快就彻底镇定下来,接着说道,“我在军情七处,还有一个外号,叫做第一快枪手。”
“哦?你还有这么可爱的外号?”
秦朝来了兴趣,“在哪个方面上?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