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大错特错
“但是那个时候,他是西方极乐世界的老大啊,我没办法,也只能忍了,要放在现在,他这么独裁专制,那是犯法的,一定会被中央给拿下。
咱们接着说啊,我作为他的弟子,与一个女妖精恋爱,可以说是给他丢人了,他作为西方极乐世界的领袖,自然不能丢人,现在丢人了,他必须想办法找补回来,来维护他在三界众生的地位。
抽了我三百鞭那只能算是小小的惩罚,更大的惩罚就是罚我西天取经,让我知道违背他的后果,也让三界众生的人知道,他的旨意不能忤逆,不然便会受到惩罚。
无论是鞭刑我三百,还是鞭刑那个和我谈恋爱的妖精三百,还是罚我西天取经,那都是出于如来佛祖的私信,维护他的面子罢了,毕竟,我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你们也听说过一些有关西天取经的故事,你们应该都知道,在取经的过程中,我一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而且,吃了我的肉还能长生不老,那些妖精可都是会法力的人,我就好比一只绵羊,掉进了狼窝,处处是危险。
虽然我没死,但是那种憋屈之感,你们能理解吗?那太痛苦了,毕竟,在我成为唐僧之前,我也是大罗金仙级别的人物和实力!”金蝉子满脸无奈的道。
听到金蝉子的话,下面滚动起了评论。
“僧哥,我们理解你……”
“金蝉子哥哥,我们理解你……”
……
理解金蝉子心情的人是很多的。
秦翰一直在看着金蝉子的演讲,其实,他也挺理解金蝉子的,一个法力极高的人,变成了一个普通人,而且死所有妖怪觊觎的普通人,那金蝉子必然是相当憋屈的。
“西游路上,孙悟空一个跟头本能翻十万八千里,一眨眼功夫就到,但是如来佛为了惩罚我,使出大法力,阻碍了孙悟空翻十万八千里的能力,一翻就回到原地,你说气不气,必须让我们走着或者骑马过去。
我那个时候可是凡人的体质,当年有不少妖怪追过我,我只有骑马跑,说真的,一年一年的在马身上,让马带着跑,真不是人干的事啊,蛋蛋没颠碎就不错了。”唐僧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痛苦之色。
“哈哈……金蝉子哥哥,你真有意思!”
“僧哥,你现在是两个蛋蛋吗?你好好检查检查,是不是当年颠碎了一个啊?”
……
“这个我很确定,现在我依然有两个!”唐僧掷地有声的道。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我跟如来佛祖为什么不对付了吧?就是因为他鞭刑了我,还鞭刑了跟我谈恋爱的女妖精,还罚我西天取取经!”唐僧道,“我想让他下台不为过吧?反正从我这里感觉,不为过!”
“不为过!”
“不为过!僧哥,你做的对!我要是你我也会盼着如来佛祖下台的!”
……
下面再次滚动起了支持金蝉子的评论,这些人都是金蝉子的铁粉,他们自然是支持金蝉子的了。
“好了,我跟如来佛祖的事情就先讲到这了,那接下来,进入咱们的正题,我给大家讲解一下我们西游路上的秘辛。”金蝉子道。
金蝉子刚刚开口说完,公屏上便是滚动起了这样的评论。
“金蝉子,那个跟你谈恋爱,元神破碎的妖精最后怎么样了?是活了?还是魂飞魄散了?”
“对啊,那个女妖精到底怎么了?跟我们说说!如果死了,那可就真的太冤了!”
……
下面的评论都是询问那女妖精是否魂飞魄散的话。
看到这些话,金蝉子笑道:“那女妖精没有魂飞魄散,如果,她真的魂飞魄散了,只要我活着,我的良心便会受到谴责,在那女妖精元神破碎的一刹那,我动用所有的法力,将女妖精的元神聚集在了一起,保存了下来,因为,那个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强大的法力,将那个女妖精的元神修复好,所以,只能保存下来,我想等我实力再强大一些,我一定要把女妖精的元神修复好了,然后重新为她再造金身。
我把女妖精的元神放在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就被如来佛祖发配去取经了,回来之后,我回复了法力,我加上我的四个徒弟,小白龙也算是我徒弟中的一个,我们五人联手一起把女妖精的元神给修复好了,而且还未她重塑了金身,现在她在地府的司法院工作。
她被我们救过来之后,我发现我对她没有之前的那股爱慕之意了,她对我也没有了,或许是时间太久了吧,所以,自那开始,我们一直以兄妹相称,我一直待在西方极乐世界,而她去了地府,这些年,每年我们都会在一块聚聚,从来没间断过,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很和谐的。”
众位看客们听到了金蝉子的解释,也都放心了,从他们的心里来讲,他们是不想让那个无辜的女妖精死去的。
“僧哥,请开始讲你西游路上那些不为人知的秘辛吧!”
“金蝉子哥哥,快点讲吧!”
……
“好,那我现在就开始讲西游路上那些不为人知的秘辛。”唐僧道。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说高翠兰喜不喜欢天蓬元帅。”唐僧问道。
听到唐僧的问话,秦翰微微一怔,在秦翰印象里,高翠兰在知道猪八戒长了猪头之前,对猪八戒还算可以,但是知道之后,把搞碎兰给吓坏了了,似乎一点也不想跟猪八戒再接触。
公屏上滚动着一行行评论。
“在高翠兰以为猪八戒只是个庄稼汉的时候,她并不讨厌猪八戒,但也谈不上喜欢!得知猪八戒长了一刻猪头之后,便是对猪八戒有了看法,而且,从心里恐惧他。”
“高翠兰嫁给猪八戒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谈不上喜欢,最后得知猪八戒是个妖怪,那就更不喜欢了!”
公屏上几乎所有的评论都是在说高翠兰不喜欢猪八戒的。
看到这些评论,金蝉子微微一笑,道:“你们都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咱们接着说啊,我作为他的弟子,与一个女妖精恋爱,可以说是给他丢人了,他作为西方极乐世界的领袖,自然不能丢人,现在丢人了,他必须想办法找补回来,来维护他在三界众生的地位。
抽了我三百鞭那只能算是小小的惩罚,更大的惩罚就是罚我西天取经,让我知道违背他的后果,也让三界众生的人知道,他的旨意不能忤逆,不然便会受到惩罚。
无论是鞭刑我三百,还是鞭刑那个和我谈恋爱的妖精三百,还是罚我西天取经,那都是出于如来佛祖的私信,维护他的面子罢了,毕竟,我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你们也听说过一些有关西天取经的故事,你们应该都知道,在取经的过程中,我一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而且,吃了我的肉还能长生不老,那些妖精可都是会法力的人,我就好比一只绵羊,掉进了狼窝,处处是危险。
虽然我没死,但是那种憋屈之感,你们能理解吗?那太痛苦了,毕竟,在我成为唐僧之前,我也是大罗金仙级别的人物和实力!”金蝉子满脸无奈的道。
听到金蝉子的话,下面滚动起了评论。
“僧哥,我们理解你……”
“金蝉子哥哥,我们理解你……”
……
理解金蝉子心情的人是很多的。
秦翰一直在看着金蝉子的演讲,其实,他也挺理解金蝉子的,一个法力极高的人,变成了一个普通人,而且死所有妖怪觊觎的普通人,那金蝉子必然是相当憋屈的。
“西游路上,孙悟空一个跟头本能翻十万八千里,一眨眼功夫就到,但是如来佛为了惩罚我,使出大法力,阻碍了孙悟空翻十万八千里的能力,一翻就回到原地,你说气不气,必须让我们走着或者骑马过去。
我那个时候可是凡人的体质,当年有不少妖怪追过我,我只有骑马跑,说真的,一年一年的在马身上,让马带着跑,真不是人干的事啊,蛋蛋没颠碎就不错了。”唐僧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痛苦之色。
“哈哈……金蝉子哥哥,你真有意思!”
“僧哥,你现在是两个蛋蛋吗?你好好检查检查,是不是当年颠碎了一个啊?”
……
“这个我很确定,现在我依然有两个!”唐僧掷地有声的道。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我跟如来佛祖为什么不对付了吧?就是因为他鞭刑了我,还鞭刑了跟我谈恋爱的女妖精,还罚我西天取取经!”唐僧道,“我想让他下台不为过吧?反正从我这里感觉,不为过!”
“不为过!”
“不为过!僧哥,你做的对!我要是你我也会盼着如来佛祖下台的!”
……
下面再次滚动起了支持金蝉子的评论,这些人都是金蝉子的铁粉,他们自然是支持金蝉子的了。
“好了,我跟如来佛祖的事情就先讲到这了,那接下来,进入咱们的正题,我给大家讲解一下我们西游路上的秘辛。”金蝉子道。
金蝉子刚刚开口说完,公屏上便是滚动起了这样的评论。
“金蝉子,那个跟你谈恋爱,元神破碎的妖精最后怎么样了?是活了?还是魂飞魄散了?”
“对啊,那个女妖精到底怎么了?跟我们说说!如果死了,那可就真的太冤了!”
……
下面的评论都是询问那女妖精是否魂飞魄散的话。
看到这些话,金蝉子笑道:“那女妖精没有魂飞魄散,如果,她真的魂飞魄散了,只要我活着,我的良心便会受到谴责,在那女妖精元神破碎的一刹那,我动用所有的法力,将女妖精的元神聚集在了一起,保存了下来,因为,那个时候,根本没有那么强大的法力,将那个女妖精的元神修复好,所以,只能保存下来,我想等我实力再强大一些,我一定要把女妖精的元神修复好了,然后重新为她再造金身。
我把女妖精的元神放在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就被如来佛祖发配去取经了,回来之后,我回复了法力,我加上我的四个徒弟,小白龙也算是我徒弟中的一个,我们五人联手一起把女妖精的元神给修复好了,而且还未她重塑了金身,现在她在地府的司法院工作。
她被我们救过来之后,我发现我对她没有之前的那股爱慕之意了,她对我也没有了,或许是时间太久了吧,所以,自那开始,我们一直以兄妹相称,我一直待在西方极乐世界,而她去了地府,这些年,每年我们都会在一块聚聚,从来没间断过,我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很和谐的。”
众位看客们听到了金蝉子的解释,也都放心了,从他们的心里来讲,他们是不想让那个无辜的女妖精死去的。
“僧哥,请开始讲你西游路上那些不为人知的秘辛吧!”
“金蝉子哥哥,快点讲吧!”
……
“好,那我现在就开始讲西游路上那些不为人知的秘辛。”唐僧道。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说高翠兰喜不喜欢天蓬元帅。”唐僧问道。
听到唐僧的问话,秦翰微微一怔,在秦翰印象里,高翠兰在知道猪八戒长了猪头之前,对猪八戒还算可以,但是知道之后,把搞碎兰给吓坏了了,似乎一点也不想跟猪八戒再接触。
公屏上滚动着一行行评论。
“在高翠兰以为猪八戒只是个庄稼汉的时候,她并不讨厌猪八戒,但也谈不上喜欢!得知猪八戒长了一刻猪头之后,便是对猪八戒有了看法,而且,从心里恐惧他。”
“高翠兰嫁给猪八戒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谈不上喜欢,最后得知猪八戒是个妖怪,那就更不喜欢了!”
公屏上几乎所有的评论都是在说高翠兰不喜欢猪八戒的。
看到这些评论,金蝉子微微一笑,道:“你们都错了,而且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