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昨天晚上—有过
俯首看到苗锦一副柔而又柔,任人蹂躏的样子,江行云低头便吻住了她。
苗锦有知觉,她疼得直咧嘴,好像还微微睁开了眼睛。
可能这一刻,苗锦是真的得了精神分裂症,明明神伤是为了另外一个人,如今却被另外一个人吻,苗锦双手便攀住了江行云的脖子。
脑子中一片馄饨,好像被太阳炙烤着,脑子都化成了水,想思考,可什么都思考不了,她什么都不清楚。
可她清楚的是,这个人该是江行云,因为她和那个人,不曾这么亲密过。
江行云却不这么想,他看到她发红的耳朵就着恼,就动气,如今又攀着自己的脖子,刚才说“不在了”,自然是把他当成了那个人。
江行云非常非常生气,他手往下,便扯破了苗锦的衣裳。
苗锦很配合,阿衍把她的身体密码打开,她自然知道这件事情的好,不抗拒。
只是,苗锦浑身发虚,根本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便这样任由江行云为所欲为。
发泄完了自己的怒气,江行云看着她红扑扑的脸,给她盖了盖被子,便靠在床头,点了一根烟,又过了片刻,他去拿了退烧药和水,让苗锦吃药。
苗锦本来就昏迷不醒,如今让吃药,自然抵触,不想任何人打扰了她的清静。
江行云便含着药片,渡到了她的口中,又给她喂了水。
大概苗锦把药咽下去了,身子朝那边侧过去,继续睡。
江行云又看了一眼她的耳朵,还是跟刚才一样红。
他咬了咬牙,生平从未这么动气过。
江行云这个人,城府极深,一般人根本触动不到他的底线,他认为所有的事情,他三两下就能够搞定,所以,他从未和苗锦生过气,包括上次,苗锦因为他骑摩托车,摔了跤,红了耳朵,那次他也没有和她生气。
他自信不用什么手段,就能收服苗锦。
想不到这次,他动气了。
事情,从来再一再二不再三四,若不是她这次发烧了,看看他怎么收拾她!
江行云下楼去了,打电话给了一个熟悉的人,“给我查一个人,看他最近干什么去了。”
以前,江行云根本不想计较的,前任,不配。
第二天,苗锦醒了,头上的虚汗已经褪去了,江行云不在身边,可能上班去了,苗锦没有立即起床,她坐在床上,想昨天晚上她发烧以后有没有不当的言论,她和聂以恒的事情,她当做是旧事,没有跟江行云提起的必要,当然,如果有一天有需要,她会跟他说的,她在想,昨天的那个人,让她病了,让她发烧了,她睡梦之中有没有把阿衍当成那个人,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
可昨天的事情,却仿佛黄粱一梦,已经过去了,她现在已经肯定,那个人绝对不是聂以恒,他早就不在了,离开她了,昨天,她挺幼稚的,好像差点儿要发生车祸。
不过他的身体是有感觉的,好像昨天经历了什么,她好像有记忆,又好像没有,不过,她身上的点点红痕昭示着,昨天晚上——有过。
生了一次病,她仿佛瘦了一圈,脸色苍白,楚楚可怜的样子。
下楼,看到江行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双腿交叠着在抽烟。
他的烟夹在手指间,手抵在自己的侧额上,好像在想什么问题。
他很少抽烟。
苗锦瞥了一下墙上的挂钟,都十一点了。
“你今天没上班吗?”她问。
江行云侧过头来,把手里的烟蒂熄灭了,说到,“你病了,我怎么上班?”
苗锦的眼神闪了闪,说到,“我病了,你便不上班了啊?”
“我不上班,这不是人之常情?”江行云说到。
他坐在沙发的最这边,苗锦想从他身前走过去,坐到那边。
走过江行云身边的时候,一把便被他抱住,坐到了他的腿上。
“好些了没有?”江行云声音,带着荷尔蒙的气息,带着温存,带着好些好些的温柔。
他是一个极理智的人,知道若现在他和苗锦闹别扭,只会把苗锦往别处推。
纵然昨天晚上他极受伤,在苗锦面前,却不表现出来。
情商高的表现就是:知道在什么人面前该怎么表现,不会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情绪,随意暴露自己的性子,所以,苗锦看不出来他在生气,只是觉得——他对自己真好。
有些人认为高情商便是虚伪,那是幼稚的看法,长大以后,就会知道,高情商是识时务,而这种品质,是多么难得,尤其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
“嗯,好多了。”苗锦答道。
自从那日在苏杭,苗锦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阿衍”以后,心里很多很多的情愫早就不同了。
江行云抵着她的额头,“以前也这样过?嗯?”
“没有,以前我身体好得很。”苗锦说道,“谁不是病来如山倒啊。”
“嗯,以后好好的。”
苗锦便抱住了江行云的脖子,由衷地说了句,“阿衍”。
感情便是这样,你对我好,我对你更好。
你若和我闹别扭,我便和你闹别扭,久而久之,矛盾就产生了。
江行云智商情商双高,他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昨天在床上发泄过自己的情绪以后,也便消散了,最重要的是,他理智地控制住了,虽然心里终究意难平,并且,越来越难平,可他绝对不会让苗锦看出来。
大概在苗锦的眼里,他是一片天。
“去吃饭吧?”江行云问。
“嗯,好啊。”苗锦笑了笑。
她本来还想问她昨天做了什么梦没有,看阿衍这个样子,应该没有吧,否则他不会这么平静。
吃饭的时候,苗锦手里叉着意大利面,目光却看着盘子里的煎蛋,并不看江行云,她说,“昨天晚上,你是不是那个了?”
“哪个?”阿衍问她。
“就是那个啊,这你都不懂?”
“真不懂。”阿衍回答地一本正经。
“做那个。”
“哪个?”阿衍还是一本正经地。
苗锦想,他没想到,难道没做?
“算了。”苗锦气馁地做了一句。
“做。爱?”阿衍忽然抬起头来,生生地甩出来这两个字,他盯着苗锦。
苗锦刚才抬起头来,说了句“算了。”
恰在此时,两个人四目相对。
阿衍的目光中是朗朗乾坤,是对苗锦往里吸的光。
苗锦渐渐地支持不住,慢慢地垂下头去,很快地切煎蛋,略有些慌乱。
“就—就是啊,做了没有?”苗锦又问。
“你自己没感觉吗?”阿衍看似低头在吃饭,好像说话有一搭没一搭。
“腿疼,身上也红。”
“我还以为你把我当成别人了。”阿衍似笑非笑地说到。
“怎么会。”苗锦低头,切煎蛋的手,有几分凌乱。
“真的?”阿衍又问。
“没有。”苗苗有些嗔怒地说到。
阿衍良久都没有说话。
苗锦心里便有些醋意了,“早知道,你二十七了。”
“我十九岁那年心里就有人了。”阿衍说到。
苗锦错愕地盯着阿衍,“谁——谁啊?”
阿衍又一问三不知了。
苗锦便低下头去,吃饭,心里委屈到要命,又特别尴尬。
她也恨自己嘴贱,干嘛没事问这个问题?问了以后,答案她又承受不了。
嘴贱,嘴贱!
早该知道,他二十七了,怎么可能没有过?
吃了饭,苗锦又恹恹的。
阿衍在厨房里刷碗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
阿衍把水龙头开着,外面的苗锦听不到他说话,他在接电话。
那头说:江总,昨天聂以恒去了一家菲律宾人开的衬衣店,这个菲律宾人,是聂以恒曾经在摩洛哥救的战友的亲哥哥,因为聂以恒前段时间曾经到中国休假,他此次去店里,是替自己的战友给自己的哥哥送东西的,因为聂以恒曾经把太太也就是苗锦的地址和太太的名字缝到了衬衣上,就是想着有一天他牺牲的时候来不及说出太太的地址,所以,他一直备着有这么一天,菲律宾战友对聂以恒非常非常感激,并且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哥哥,哥哥受到启发,从此也在衬衫上绣上了衬衫拥有者的名字。
每个品牌背后都有自己的故事,有些logo看起来虽然简单,可你永远不知道这背后蕴藏着怎样一个故事,这就是正品和赝品的区别。
正品是照着自己的心在做,赝品是照着样式在做。
阿衍听到了,有些震惊,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故事。
只是这个故事发生在自己的太太身上,如果他是局外人,他都觉得很感动。
可他偏偏不是,他偏偏站在了那个令人感动的主人翁的对立面。
阿衍低着头,一手抄兜,在厨房里慢慢地走动着,“说一下这家店的地址。”
下属说了这家店的地址,江行云挂了电话。
他在厨房里站了很久很久,双手一直撑着洗碗台,看着窗外。
究竟是缘分还是孽缘,如果没猜错,这就该是苗锦去给他定做衬衫的那家。
美国这么大,可她偏偏去了这家店。
苗锦有知觉,她疼得直咧嘴,好像还微微睁开了眼睛。
可能这一刻,苗锦是真的得了精神分裂症,明明神伤是为了另外一个人,如今却被另外一个人吻,苗锦双手便攀住了江行云的脖子。
脑子中一片馄饨,好像被太阳炙烤着,脑子都化成了水,想思考,可什么都思考不了,她什么都不清楚。
可她清楚的是,这个人该是江行云,因为她和那个人,不曾这么亲密过。
江行云却不这么想,他看到她发红的耳朵就着恼,就动气,如今又攀着自己的脖子,刚才说“不在了”,自然是把他当成了那个人。
江行云非常非常生气,他手往下,便扯破了苗锦的衣裳。
苗锦很配合,阿衍把她的身体密码打开,她自然知道这件事情的好,不抗拒。
只是,苗锦浑身发虚,根本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便这样任由江行云为所欲为。
发泄完了自己的怒气,江行云看着她红扑扑的脸,给她盖了盖被子,便靠在床头,点了一根烟,又过了片刻,他去拿了退烧药和水,让苗锦吃药。
苗锦本来就昏迷不醒,如今让吃药,自然抵触,不想任何人打扰了她的清静。
江行云便含着药片,渡到了她的口中,又给她喂了水。
大概苗锦把药咽下去了,身子朝那边侧过去,继续睡。
江行云又看了一眼她的耳朵,还是跟刚才一样红。
他咬了咬牙,生平从未这么动气过。
江行云这个人,城府极深,一般人根本触动不到他的底线,他认为所有的事情,他三两下就能够搞定,所以,他从未和苗锦生过气,包括上次,苗锦因为他骑摩托车,摔了跤,红了耳朵,那次他也没有和她生气。
他自信不用什么手段,就能收服苗锦。
想不到这次,他动气了。
事情,从来再一再二不再三四,若不是她这次发烧了,看看他怎么收拾她!
江行云下楼去了,打电话给了一个熟悉的人,“给我查一个人,看他最近干什么去了。”
以前,江行云根本不想计较的,前任,不配。
第二天,苗锦醒了,头上的虚汗已经褪去了,江行云不在身边,可能上班去了,苗锦没有立即起床,她坐在床上,想昨天晚上她发烧以后有没有不当的言论,她和聂以恒的事情,她当做是旧事,没有跟江行云提起的必要,当然,如果有一天有需要,她会跟他说的,她在想,昨天的那个人,让她病了,让她发烧了,她睡梦之中有没有把阿衍当成那个人,想了很久,也没想起来。
可昨天的事情,却仿佛黄粱一梦,已经过去了,她现在已经肯定,那个人绝对不是聂以恒,他早就不在了,离开她了,昨天,她挺幼稚的,好像差点儿要发生车祸。
不过他的身体是有感觉的,好像昨天经历了什么,她好像有记忆,又好像没有,不过,她身上的点点红痕昭示着,昨天晚上——有过。
生了一次病,她仿佛瘦了一圈,脸色苍白,楚楚可怜的样子。
下楼,看到江行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双腿交叠着在抽烟。
他的烟夹在手指间,手抵在自己的侧额上,好像在想什么问题。
他很少抽烟。
苗锦瞥了一下墙上的挂钟,都十一点了。
“你今天没上班吗?”她问。
江行云侧过头来,把手里的烟蒂熄灭了,说到,“你病了,我怎么上班?”
苗锦的眼神闪了闪,说到,“我病了,你便不上班了啊?”
“我不上班,这不是人之常情?”江行云说到。
他坐在沙发的最这边,苗锦想从他身前走过去,坐到那边。
走过江行云身边的时候,一把便被他抱住,坐到了他的腿上。
“好些了没有?”江行云声音,带着荷尔蒙的气息,带着温存,带着好些好些的温柔。
他是一个极理智的人,知道若现在他和苗锦闹别扭,只会把苗锦往别处推。
纵然昨天晚上他极受伤,在苗锦面前,却不表现出来。
情商高的表现就是:知道在什么人面前该怎么表现,不会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情绪,随意暴露自己的性子,所以,苗锦看不出来他在生气,只是觉得——他对自己真好。
有些人认为高情商便是虚伪,那是幼稚的看法,长大以后,就会知道,高情商是识时务,而这种品质,是多么难得,尤其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
“嗯,好多了。”苗锦答道。
自从那日在苏杭,苗锦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阿衍”以后,心里很多很多的情愫早就不同了。
江行云抵着她的额头,“以前也这样过?嗯?”
“没有,以前我身体好得很。”苗锦说道,“谁不是病来如山倒啊。”
“嗯,以后好好的。”
苗锦便抱住了江行云的脖子,由衷地说了句,“阿衍”。
感情便是这样,你对我好,我对你更好。
你若和我闹别扭,我便和你闹别扭,久而久之,矛盾就产生了。
江行云智商情商双高,他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昨天在床上发泄过自己的情绪以后,也便消散了,最重要的是,他理智地控制住了,虽然心里终究意难平,并且,越来越难平,可他绝对不会让苗锦看出来。
大概在苗锦的眼里,他是一片天。
“去吃饭吧?”江行云问。
“嗯,好啊。”苗锦笑了笑。
她本来还想问她昨天做了什么梦没有,看阿衍这个样子,应该没有吧,否则他不会这么平静。
吃饭的时候,苗锦手里叉着意大利面,目光却看着盘子里的煎蛋,并不看江行云,她说,“昨天晚上,你是不是那个了?”
“哪个?”阿衍问她。
“就是那个啊,这你都不懂?”
“真不懂。”阿衍回答地一本正经。
“做那个。”
“哪个?”阿衍还是一本正经地。
苗锦想,他没想到,难道没做?
“算了。”苗锦气馁地做了一句。
“做。爱?”阿衍忽然抬起头来,生生地甩出来这两个字,他盯着苗锦。
苗锦刚才抬起头来,说了句“算了。”
恰在此时,两个人四目相对。
阿衍的目光中是朗朗乾坤,是对苗锦往里吸的光。
苗锦渐渐地支持不住,慢慢地垂下头去,很快地切煎蛋,略有些慌乱。
“就—就是啊,做了没有?”苗锦又问。
“你自己没感觉吗?”阿衍看似低头在吃饭,好像说话有一搭没一搭。
“腿疼,身上也红。”
“我还以为你把我当成别人了。”阿衍似笑非笑地说到。
“怎么会。”苗锦低头,切煎蛋的手,有几分凌乱。
“真的?”阿衍又问。
“没有。”苗苗有些嗔怒地说到。
阿衍良久都没有说话。
苗锦心里便有些醋意了,“早知道,你二十七了。”
“我十九岁那年心里就有人了。”阿衍说到。
苗锦错愕地盯着阿衍,“谁——谁啊?”
阿衍又一问三不知了。
苗锦便低下头去,吃饭,心里委屈到要命,又特别尴尬。
她也恨自己嘴贱,干嘛没事问这个问题?问了以后,答案她又承受不了。
嘴贱,嘴贱!
早该知道,他二十七了,怎么可能没有过?
吃了饭,苗锦又恹恹的。
阿衍在厨房里刷碗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
阿衍把水龙头开着,外面的苗锦听不到他说话,他在接电话。
那头说:江总,昨天聂以恒去了一家菲律宾人开的衬衣店,这个菲律宾人,是聂以恒曾经在摩洛哥救的战友的亲哥哥,因为聂以恒前段时间曾经到中国休假,他此次去店里,是替自己的战友给自己的哥哥送东西的,因为聂以恒曾经把太太也就是苗锦的地址和太太的名字缝到了衬衣上,就是想着有一天他牺牲的时候来不及说出太太的地址,所以,他一直备着有这么一天,菲律宾战友对聂以恒非常非常感激,并且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哥哥,哥哥受到启发,从此也在衬衫上绣上了衬衫拥有者的名字。
每个品牌背后都有自己的故事,有些logo看起来虽然简单,可你永远不知道这背后蕴藏着怎样一个故事,这就是正品和赝品的区别。
正品是照着自己的心在做,赝品是照着样式在做。
阿衍听到了,有些震惊,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故事。
只是这个故事发生在自己的太太身上,如果他是局外人,他都觉得很感动。
可他偏偏不是,他偏偏站在了那个令人感动的主人翁的对立面。
阿衍低着头,一手抄兜,在厨房里慢慢地走动着,“说一下这家店的地址。”
下属说了这家店的地址,江行云挂了电话。
他在厨房里站了很久很久,双手一直撑着洗碗台,看着窗外。
究竟是缘分还是孽缘,如果没猜错,这就该是苗锦去给他定做衬衫的那家。
美国这么大,可她偏偏去了这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