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情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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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奢侈的宾馆,白色诺大的床上,金色波发如同向日葵般耀眼,床的岩边还遗留下颓废的灰白色的烟灰,女孩抬起惺忪的眼,四目望去,房内空无一人。
  马路上,灰暗的路灯下,隐约可见两个牵在一起的瘦小的身影,洛菲菲说,“好啦,就送到这吧,你一个人回去注意安全啊!”
  汤晓雨笑道,“我长这么安全,该小心的是那些坏人才对,哈哈……”
  洛菲菲打趣道,“我担心的就是那些走夜路的人,怕他们撞到你这个小祖宗啊!”
  两个人扭扭捏捏,又是晚安,又是good 赖丝,也才依依不舍的分别。
  好朋友,
  一个向左,
  一个向右。
  洛菲菲不一会儿就到了家,爷爷奶奶已经回房间睡了,可客厅的一盏灯依旧亮着,把书包放在经过多次修修补补了的木椅子上,自从父母离世,爷爷奶奶就只能靠着微薄的养老金和退休费生活,照顾自己还好,就是多了她这个孙女累赘要读书要学费。
  所以,她才去学修自行车呀,家里除吃饭水电费那有多余的钱给她,班上的同学又因为上次误会,集体排斥她,本来是读完这个学期,下学期就不来的,可是,谁让她碰见了那个骑自行车的男孩,又碰见了……那个傻乎乎的女孩。
  幸福的让她,放不下,这两个人呀。
  刷牙洗脸走进房间,从破旧的枕头下拿出那本厚厚的英汉词典,聚精会神的看着,手指摩擦一页,上面是巴黎圣母院,还有美国的自由女神像。
  闭上眼,轻轻睡去,她的梦想,是环游世界,她还记得小时候母亲在床边给她说的,要带她去迪斯尼乐园玩。
  没有关系的爸爸妈妈,菲菲会有朋友陪着一起去的。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唐僧,但骑银色自行车的一定是李灿男。
  我经过一个又一个路灯,它们在黑夜的笼罩下如同暮年将息的老人,当然,我也包括在内。
  我汤晓雨何等人也,是用一顿饭一个火锅就能解决所有烦心事的人,可为什么偏偏过不了,启温言这个砍。
  车子从耳边呼啸而过,刺目的闪光灯,这座城,除了人,都是死物。
  一个人千万别走夜路,因为除了别人想你出点事,你自己有时候也想死。
  红灯还是亮着的时候,七八米长的马路,我心神淡定的走在中间。
  既没有觉得生无可恋,也没有觉得死不足惜,我就是想试试,一下子消失,被抹去生命。
  你有没有,一个时刻痛的心已经麻木,脸上还呈着笑容,站在马路中间,并不是无所畏惧死,而是不知如何去面对这生活。
  有一辆三轮车从我眼前经过,距离,很清晰的告诉你,就五厘米,身后的车子,陆续不断。
  那一刻,我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启温言。
  听说,当你不确认你自己喜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想你自己,在最失望最低谷,最失魂落魄时,想到的一个人是谁,那你多半喜欢的就是这个。
  我不仅想到了,我tm还差点为他自杀了。
  毫发无损的走到马路对面,心里似乎有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心情也有些解脱。
  发现地下有一角钱,我弯下腰去捡,我爸有这种集一角钱的爱好,捡起来,说不定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呢,是吧,老爸老妈,你们也一定想我了吧。
  一只四十几码的脚踩在我手上。
  第一次得横外之财,就被人发现了要阻止我,我很不高兴,我一不高兴,就破口大骂。
  “我靠,谁啊!原来是你这个黄毛啊!”啥,我刚刚自己说了什么,没听清楚,那个黄毛?
  两个人瘪气十足,黄毛说,“原来是你这个长头发啊,上次受保护费没收着,这次你自己倒送上门来了,呵呵。”
  我二话不说,从口袋里拿出二十五块钱,说,“大哥,我这个星期的零花钱都给你了,上次是我不对,见谅,见谅。”
  说了一个人别走夜路,有时候你自己不想死,上帝总想你出点事的。
  黄毛和他的兄弟步步紧逼,说,“这次不是来找你要保护费的,有人出钱,让我们替她教训教训你,小妹妹啊,以后出门算算黄历吧。”
  一定的,一定的,一点都不想看到你这个灾星。
  拖把头手里早就准备好了一个粗麻袋,听他大哥的指挥,一个麻利的动作就把袋子往我身上套,一脚把我踢倒在地,只听见黄毛的声音,说,“我们不打女人,只要把袋子给你套上了,我俩看不见你的脸,也就不觉得你是女的了。”
  我靠……
  掩耳盗铃丫
  一阵拳打脚踢,我蜷缩着身子,疼痛的瑟瑟发抖。
  不一会儿,感觉继加在自己背部的疼痛在减少,好像是有什么人,抱着自己。
  耳边传来闷哼一声,这怀抱我感觉到很熟悉。
  “温言,是你吗?”
  启温言没有说话,死死地抱住这个麻袋人,除了我谁都不可以欺负你,除了我,谁都不可以爱上你。
  黄毛和扫帚踢累了,骂骂咧咧两声就走开。
  启温言拿掉套在汤晓雨身上的麻袋,心疼的看着她嘴角一点淤青,“还疼不疼?”他学好了文,却丢了武。
  我摇摇头,看着他原本清秀俊逸的脸上有肿块和淤青,握着他的手臂,“除了脸上,你还有没有哪里受伤?”
  启温言一把抱住汤晓雨,说,“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你。”
  有君如此,夫复何求。
  我隐藏的秘密大白于天下,说,“启温言,我真的爱你。”
  我知道的,你一定会出现的,在我面对种种困难时。
  “真的,我真的爱你,汤晓雨对天发誓。”
  启温言感觉此刻都是满天星光,内心抑制不住的兴奋,酸涩的带点疼痛的幸福感,可是,我并不是表面上的启温言。
  他说,“你不是汤晓雨,你是启晓语,而我,是你哥哥。”
  在汤晓雨看来,不管是与不是,最关键的,是他并没有回答,他爱或不爱她。
  汤晓雨用力推开启温言,挣脱了怀抱,说,“好啊,既然你这么希望我是你妹妹,那我以后就叫启晓语,你满意了吧!”
  转身抹泪,极速跑开,启温言张嘴还想拉住她解释什么,却都是徒劳无功。
  紧跟在她身后,看着她远跑的背影,心中愁绪万千。
  借着这股冲劲,一路不管不顾的跑回来,感觉只有一会儿,待她头脑发昏过头,被冷风吹的清醒过来,才懊悔刚刚自己是不是太过任性了,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而且是个正常人怎么能接受自己的妹妹喜欢对方。
  告白革命尚未成功,晓语同志还需努力啊!
  走上楼又忽然想到两个疑点,她仔细回想下,并没有在学校得罪过除黄毛以外的人啊,但黄毛是说有人花钱请他们教训自己,还有,大晚上的,启温言运气也太好了,这样也能找到我,只能说,缘分天注定啊。
  过一会儿,不放心,担心启温言还没回来,又下了楼,一下楼,就和启温言打了个碰面。
  晓语结结巴巴的说,“我…我是因为肚子饿了,下楼来找点吃的。”
  启温言笑笑说,“冰箱里还有你喜欢喝的纯牛奶,晚上喝牛奶对睡眠好。”
  启温言又去柜台找了一些外伤药,来到晓语房门前,推开门,启晓语正坐在床头乖乖喝牛奶。
  她穿着粉红色的小猪套装睡衣,此时正盘着腿,可爱的脸蛋,眼睛大大的闪烁着无辜,不明来历的看着他,衣领有些不修边幅,圆领口斜上一边,露出精致的锁骨,纤细的脖子下一片雪白。
  吸吮着牛奶,咕噜咕噜。
  启温言的喉咙也跟着不自觉的上下咽了咽。
  声音有些颤,“我…是来给你上药的。”
  晓语又大吸一口牛奶,把盒子随意往地板上一丢,启温言笑了笑这率性而为的举动,举着棉签准备给晓语涂药,又长又卷的睫毛,乌黑亮丽的双矇,从粉红色嘴唇那里飘来的牛奶香,想到今天晚上她说的,我爱你。
  启温言情不自禁的覆上了那柔柔的唇。
  晓语脑子像炸掉了一般,身体不能动弹,一阵电流传到体内,酥酥麻麻。
  启温言欺身压上,撬开了晓语的齿贝,是牛奶的温柔香,让人甘愿受罚沉沦于此。
  启晓语,只要我想找,就算你消失去了天涯海角,我也能立马来到你在的地方,因为我在你的手机里,装了追踪器。
  想到这,启温言松开晓语的手,说,“这是晚安吻,在国外,外国人都这样的。”
  晓语内心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那个外国人的礼节性亲吻,还伸舌头进来的。
  启温言走后,晓语盖上被子,很悲伤,很悲伤,悲伤的难以自眠,她伤心的不是失去了初吻,而是启温言,那熟练的的亲吻技巧。
  温言晓语情何在?他们间的感情,该怎样存在?
  (作者又有话说,行人过马路要看红灯停,绿灯才行啊,小说内描写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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