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她会在乎吗?
“你们是同学啊?”
“对了对了,你们都是二十九中的,年级也差不多,怎么会不可能认识呢?”
“那太好了,小余你以后就帮忙带小杨吧……你的工作能力比小朱强,叔叔相信你哦!”
……在店长的安排下,余筝成为了杨小绵兼职工作上的“导师”。
等到店长一走开,余筝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灿烂得杨小绵心惊胆战。
“不是冤家不聚头……古人言诚不欺我!”余筝笑着坐到了杨小绵身侧,这更令杨小绵紧张。
大家都说舒恩是个疯子……可在杨小绵眼中,舒恩也就是个以小学生水平欺负人的熊孩子罢了。
相比之下,余筝就更危险了。
因为余筝会塞钱包故意栽赃……
不过,这一点又令杨小绵不解——
明明两个人在同一节课进行英语演讲比赛,为什么余筝会陷害她呢?
这不是不符合逻辑吗?
恍惚间,杨小绵听见余筝的声音在耳畔嘀嘀咕咕。
“舒恩是疯子,她说的话没有可参考性,我们家没有破产,只是股票有所下跌罢了……这很正常的吧,股票本来有升就有降,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啊……”
“这样吧,只要你能老老实实地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再学校乱讲话的我,我就会认认真真地教会你在职场怎么生活下去……”
“不要小瞧兼职哦?工作就是工作,工作是属于大人的社会,和学校的人际往来,处理方法,通通不一样。想要在这里顺利平安地干下去,需要的不光光是能力,还有忍耐,以及油滑的技巧……”
“杨小绵,你……你不要给我睡觉啊!鼻涕泡都喷出来了!!!”
鼻涕泡炸裂,杨小绵被啪的脆响惊醒,她迅速换上凝重严肃的表情,开口说道:“舒恩确实是疯子,但她不是骗子。”
余筝偏开头,“跟你说话好累……”
……
在余筝的介绍下,杨小绵很快就认识了在书店工作的人们……纵使杨小绵还叫不出大家的名字,不过她为人和气,又长得没有侵略性,因此,大家很快就都喜欢上了杨小绵。
就连高冷都通过思维沟通由衷地称赞道:“你这种小强般的亲和力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什么叫做小强般的亲和力?小强这样的物种怎么可能拥有亲和力!”
杨小绵不去理会高冷的调侃,她发现了一件更为令她惊讶的事——
朱顺孝居然也在这家书店打工!
……朱顺孝是谁?
就是那个求助有求必应屋给他一百万的朱顺孝啊!!!
见到余筝和朱顺孝同框,杨小绵瞬间就脑补清楚了——
余筝家境败落不得不出来打工,跌落天际的白天鹅出现在瘌蛤蟆……哦,不,是妙龄少年的面前,两人通过勤劳相逢,由于互助暧昧,朱顺孝荷尔蒙爆发喜欢上了余筝,于是,他华丽丽地想要送给余筝一百万人民币……
等等,最后的一句话怎么听起来那么诡异呢?
为什么要送一百万做喜欢女孩儿的生日礼物呢?
难不成余筝不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朱顺孝就用一百万的现金砸死她吗?
余筝家里很有钱吧……就算出了状况,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然很有钱吧……一百万什么的,她会在乎吗?
“对了对了,你们都是二十九中的,年级也差不多,怎么会不可能认识呢?”
“那太好了,小余你以后就帮忙带小杨吧……你的工作能力比小朱强,叔叔相信你哦!”
……在店长的安排下,余筝成为了杨小绵兼职工作上的“导师”。
等到店长一走开,余筝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灿烂得杨小绵心惊胆战。
“不是冤家不聚头……古人言诚不欺我!”余筝笑着坐到了杨小绵身侧,这更令杨小绵紧张。
大家都说舒恩是个疯子……可在杨小绵眼中,舒恩也就是个以小学生水平欺负人的熊孩子罢了。
相比之下,余筝就更危险了。
因为余筝会塞钱包故意栽赃……
不过,这一点又令杨小绵不解——
明明两个人在同一节课进行英语演讲比赛,为什么余筝会陷害她呢?
这不是不符合逻辑吗?
恍惚间,杨小绵听见余筝的声音在耳畔嘀嘀咕咕。
“舒恩是疯子,她说的话没有可参考性,我们家没有破产,只是股票有所下跌罢了……这很正常的吧,股票本来有升就有降,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啊……”
“这样吧,只要你能老老实实地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再学校乱讲话的我,我就会认认真真地教会你在职场怎么生活下去……”
“不要小瞧兼职哦?工作就是工作,工作是属于大人的社会,和学校的人际往来,处理方法,通通不一样。想要在这里顺利平安地干下去,需要的不光光是能力,还有忍耐,以及油滑的技巧……”
“杨小绵,你……你不要给我睡觉啊!鼻涕泡都喷出来了!!!”
鼻涕泡炸裂,杨小绵被啪的脆响惊醒,她迅速换上凝重严肃的表情,开口说道:“舒恩确实是疯子,但她不是骗子。”
余筝偏开头,“跟你说话好累……”
……
在余筝的介绍下,杨小绵很快就认识了在书店工作的人们……纵使杨小绵还叫不出大家的名字,不过她为人和气,又长得没有侵略性,因此,大家很快就都喜欢上了杨小绵。
就连高冷都通过思维沟通由衷地称赞道:“你这种小强般的亲和力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什么叫做小强般的亲和力?小强这样的物种怎么可能拥有亲和力!”
杨小绵不去理会高冷的调侃,她发现了一件更为令她惊讶的事——
朱顺孝居然也在这家书店打工!
……朱顺孝是谁?
就是那个求助有求必应屋给他一百万的朱顺孝啊!!!
见到余筝和朱顺孝同框,杨小绵瞬间就脑补清楚了——
余筝家境败落不得不出来打工,跌落天际的白天鹅出现在瘌蛤蟆……哦,不,是妙龄少年的面前,两人通过勤劳相逢,由于互助暧昧,朱顺孝荷尔蒙爆发喜欢上了余筝,于是,他华丽丽地想要送给余筝一百万人民币……
等等,最后的一句话怎么听起来那么诡异呢?
为什么要送一百万做喜欢女孩儿的生日礼物呢?
难不成余筝不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朱顺孝就用一百万的现金砸死她吗?
余筝家里很有钱吧……就算出了状况,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然很有钱吧……一百万什么的,她会在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