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在后面的事情,其实我已经没有知觉了。就连苏若最后来救我,都是警察告诉我的。他们对我说,苏若不光救下了我,还一路抱着我跑进的医院。
  天知道我知道这一切是有多感动,我很想亲自去跟她说一声谢谢。然而就在不久前,她的经纪人找到我,说苏若因为救我的事,在网上被人黑了。
  我看到了网上那些往她身上泼的脏水了,我实在很难想象,到底要有多肮脏的一颗心,才能往这么美好的一个人身上去抹黑。】
  视频不算长,除开孙乔的话也再没有别的东西了。可不管是谁,在看到这段视频之后,全都安静了下来。
  紧跟着,某个官方蓝v号也@我是苏若,“感谢苏若女士的援手,世界需要这样的仗义相助。”
  这个反转一出来,苏若的粉丝暴走了。
  一大波的人冲到发出这些微博的营销号下面,开始手撕了起来。这一撕,就撕出一场腥风血雨。
  苏若粉丝群大致分为三波。
  老婆粉,女侠粉,还有学霸粉。
  前面两拨战斗力主要表现在网上撕逼,而剩下的那一拨,则喜欢默默搞事。
  他们话不多,但是他们搞起事情,却一点也不逊色于前面的那两拨。他们顺着网络摸过去,直接就把那些营销号的老底全给扒了。
  这一扒,就扒出一长串的黑幕。
  可以说,苏若这次被黑,还真就跟安美又扯上关系了。而且除开安美,还有两家公司也下场了水军去带动节奏。毕竟苏若的存在,本身对其他的练习生们就是一种威胁了。
  很快,安美针对这事做出了回应。第一时间,就把其中的一名员工给炒了。声称,这一系列事情纯属员工个人行为,而公司其他人在这之前,对此毫不知情。
  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是甩锅行为。
  粉丝们当然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可同样的,安美内部那边也对这事闹得十分的火大。尤其是针对于李铮,这个提出来要把苏若塞进《彩虹少女》组的人,不满到了极点。
  “还说能蹭一把她的热度去带人?人呢?带到哪啦?沈静就不说了,一个刚签下来的,本身也没花费多少心血在里边。可谢子涵和许初夏,那可是我们将要力捧的对象!结果倒好,不单单成了陪衬,现在又被这事给影响到了。”
  安美家大势大,粉丝们闹腾再厉害,伤筋动骨还是难。但不代表这些粉丝就没办法了,她们撕不了安美,直接就去撕同节目参选的艺人。
  说白了,粉丝就是认为,安美容不下苏若在《彩虹少女》这档节目里了。
  可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
  安美前期花了那么多的心血,怎么可能甘心白白给人做了嫁衣,最后却捧红星怡的苏若?
  所以,“进派出所的事情是解释开了,但这私自违反节目组的规定,她是当着所有人的面犯下的,这个是跑不掉了吧?”
  任何事情都要讲究制度和规定。
  既然《彩虹少女》有了这条规定出来,那么所有人在签完字的条件下都必须遵守。就算苏若是有了不得已的原因,可她终究还是违规了。
  如果一个不得已就能抹掉违规,那么其他的学员呢?以后是不是也可以像她一样,有任何不得以的地方都能这么干?
  又或者,只允许苏若一个人,而要选择去对其他106个学员不公平?
  而且,两件事情里边,还有一个点,没被人注意。那就是人人都在关注着苏若是救人才跳的车,但是安美这边经过细扒,却发现,当时停车的地方,距离那个叫孙乔女孩出事的地方,相聚了近半个小时的车程。
  这意味着什么?
  那就是苏若救人是事实,但是她的私自离开,却是在为了别的事情!只能说,苏若在为了别的事情跳车离开,然后在中途发现孙乔出事,恰好救了她!
  总不可能还有人敢跳出来说,苏若是坐在车上,然后靠着“顺风耳”能够听到开车都需要将近半小时远的人的呼救?
  对于这个问题,《彩虹少女》节目组这边,已经接到了很多家娱乐公司打过来的询问电话了。
  并且那些参选的学员们,最近也在窃窃私语的讨论着这件事。
  可以说,对节目组的影响是很大的。
  最后顶着巨大的压力,无奈之下,节目组只能针对这件事情发布了一则微博。他们肯定了苏若救人的行为,但针对苏若违反规定还是得做出处罚。
  苏若被《彩虹少女》节目组开除了。
  网上顿时炸开了锅。
  ===
  周怡看着苏若,禁不住又揉起了发疼的额头,对着她说,“行了,事情已经这样了,这段时间你就先回学校上课吧。”
  结果刚讲完,电话响了,是严导打过来的。
  两人聊了几句后,周怡立马换了一张笑脸对着苏若说,“行啊,你运气是真不错。严导刚给我电话,问你还愿不愿意拍戏。”
  本来以为苏若会立马答应的,结果没想到她拒绝了,“周姐,这个角色我不喜欢。”
  忍辱负重多年,好不容易报仇了,结果大结局是自杀?
  比起这样的报仇方式,苏若更喜欢另外一种粗暴型的。
  所以,她愿意去演这个剧,但是想要的,却是另外一个角色。
  第六十章
  “苏若!”
  周怡突然对着她大喊了一句, 只见她面带怒色,“你知不知道, 女团那边已经退出了。现在严导肯再给你机会出演女一, 已经不亚于天上掉馅饼了!”
  当然,所以她十分干脆利落的回答,“我知道啊!”
  周怡噎了一下,过了一会才说, “知道你还说不喜欢?那你说, 这角色哪不好了?”
  《倾城传》是知名小说,本身书粉就不少。背后的制作团队也强大,要不是剧组女一继而连三的出事, 那还能继续在这里等着苏若啊!
  再说了, 这还是个大女主戏。
  苏若的回答也很直接,“我就是觉得这么报仇,太憋屈了。这还不算,好不容易仇报完了, 不想着好好活下去, 居然去自杀?傻不傻啊!”
  周怡:……
  周怡已经被苏若气得差点说不出话来了,“苏若,那就是个角色!一个演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你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什么角色都得试着去尝试, 去投入进去, 把它给呈现出来!”
  苏若看了一眼已经在暴怒状态的周怡, 认真的问她, “周姐,你觉得像我这样的性格,真的能把这个角色演好吗?”
  周怡被问住了。
  诚然苏若长得不错,舞也跳得好,符合剧里边的女一的形象。但除此之外,性格气质当真是一点都不符。
  当然,她要是演技十分突出,那也成。可作为一个纯新人,完全没有接触过演戏这一块的,让她去演绎一个和自己本身气质完全相反的角色……
  而且苏若还不比其他的艺人,就冲这段时间的了解,真要逼着她去演了这个角色,只怕最后又得有一大堆的烂摊子等着她去收拾。
  周怡盯着苏若看了半天,最后憋出来一句话,“这个机会真的很难得了。有女一这样的机会不好好抓住,还想东想西的。那你说,你喜欢什么样的角色?”
  苏若回答的又快又干脆,“我觉得里边的那个男一就不错。”
  昏君无道,听信谗言毁他全家。那么他就起兵造反,毁了昏君的天下!这才是复仇打开的真正模式。
  周怡从没想过,苏若居然把心思动到了男一身上。这会,语气也有点不好了,“男一那边,人家严导早就定下来了,你就不要想了。”
  苏若耸了下肩,冲着周怡明媚一笑,“那就不拍了。”
  她本来长得就好看,眉眼精致。又因为才从《彩虹少女》节目组退出来,一身男装的造型还保持着。再加上本身的气质偏清冷,这一笑,顿时就有一种雌雄莫辨的帅气。
  周怡被晃了一下眼,同时,脑海里还真就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别说,就这形象,演个男一,也不是不可以啊!
  当然这念头一闪而过,来得快,消失的也快。也就那么一会的功夫,周怡又恢复了神智,再看这么一个不大听话,又不好控制的艺人,她皱着眉头对苏若挥了挥手,十分头疼的说,“行,你要真不想拍,那就不接了。先回学校好好念书,有合适的,我再通知你。”
  ===
  苏若从周怡那边出来,又回了一趟宿舍。
  宿舍里边没有人,应该都是去训练了。她在书桌里,翻出了放置在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的手机。
  手机一直是关机模式,重新开机后,里边电量几乎没怎么消耗。
  她看了下时间,下午五点半。如果要回学校的话,那现在赶过去,正好还能上个晚自习。
  想了一下,苏若就开始收拾东西。
  铃声突然响起的时候,苏若刚把东西收拾完,她拿过手机一看,发现是苏学文打过来的。
  “你是怎么回事啊?打你电话一直都是关机!我看了微博上的消息了,就你参加的那什么女团被开除了也好。你现在在哪?赶紧回家来。明天你林伯伯生日,咱们一家都要过去!”电话那头的苏学文,嗓门声音很大,话里间也带着一股子命令。
  要是以往,苏若听了肯定又该不高兴了。但是这一次,却被另外一个名字给吸引了过去。
  林家。
  要不是苏学文这一提醒,说实话,重生回来后,苏若真的都快忘了这一家人了。
  林家和苏家的关系,起源于两个女人。
  苏母和林母。
  两人是从小长到大的好闺蜜,又是差不多时候怀的孕。当时两家开玩笑说,要是双方生的是一男一女,就给两小孩定娃娃亲。
  可巧的是,两人还真就生了一男一女,而且是在同一天。
  苏若和林瑾瑜的亲事,就是这么被订下来的。
  小的时候,两人因为双方母亲的关系,还经常在一块玩。后来苏母去世了,林家因为生意上的原因,也极少在s市待。久而久之,苏若和林瑾瑜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很多。
  再后来,就是沈静住到她家……林瑾瑜喜欢上她,为了她,要退婚的事。
  想到这里,苏若深吸了一口气。
  其实她并没有多喜欢林瑾瑜,甚至若不是从小到大听长辈们说,自己是要嫁给他的,可能苏若都不会对他放那么多的关注。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是最先挑开了她并没有她以为的,被大家那么的重视的那层遮盖的围布。
  首先是苏学文。
  当知道林瑾瑜和沈静在一块的时候,第一时间不是问她难不难过,又或者是替她不平而生气,而是指着她的鼻子就是一通痛骂。说像她这样的,难怪林家不愿意要她。
  其次就是林家夫妻。
  以前苏母还在的时候,林母对她多好。一口一句“若若是要嫁到我家来的”,不管她和林瑾瑜闹什么矛盾,被教育的那个永远是林瑾瑜。
  可在这之后呢?
  其实都是假象。
  ===
  大约是见着苏若半天没回话,电话那头的苏学文显然有点不大耐烦了起来,“我说的话你听见了没?我让你赶紧回家来一趟,咱们明天都要去你林伯伯家!”
  </div>
  </div>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