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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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计低声道,“用上迷魂烟便是。任凭他有天王老子的本事,只需几口,保管敲锣打鼓,他都不会醒。”
  掌柜的皱皱眉,“也罢,前面离京城越来越近,再下手难有机会了。只是后来的那拨客人里,有几个护院般的人物,看起来十分棘手……”
  伙计眉毛一挑,“您放心,特地给他们安排的东边的院子。我又不是真的敲锣打鼓,惊动不了她们。”
  掌柜的点点头,伙计二话不说,快步向后面走去。从柴房里摸出了一个烟管,然后翻身去了院子外面,悄无声息地往那镖头的房间后面摸去。他担心那镖头耳聪目明,听见响动,故而在离那镖头的房间还有隔着好几间客房的地方,也就是和瑶华的客房窗外掏出了火折子,点燃迷魂烟的引信。
  轻轻的噗嗤一声,躺在客房里的瑶华立刻睁开了眼睛,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捂住了恩哥儿的嘴巴。
  窗外的异动只停留了一小会,便走开了。瑶华惊出一身冷汗,万万没想到,他们四人慎之又慎,居然还是挑了个黑店一头扎了进来。
  瑶华只觉得头皮发麻,她从床上探出手来,悄无声息地取来放在床头的茶杯,淋湿了自己的汗巾,捂住了恩哥儿和自己的口鼻。她等了一会儿,发现并没有什么动静,立刻悄声起床,推醒了闵婶……
  那伙计只当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哪里想到只是用火折子点迷魂烟的那么点极细微的动静,就惊动了和瑶华。他摸到了那镖头所在的客房之外,从早已预留的一个暗道,吹进了迷魂烟。不一会儿,房内便传来了镖头的鼾声。
  伙计得意一笑,从袖子里掏出一柄细长的匕首,挑开窗子,像只狸猫一样翻了进去。屋内响起了兮兮索索的翻找声音。不多时,那伙计得意的啧了一声。那窗子又被打开,他又灵巧地翻了出来,顺手将窗子关了起来。可就在这时,他的颈项突然感到一阵冰凉,他低头一看,一截如秋水寒冰般的利剑已经架在了他的咽喉。
  伙计脸上得意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持剑的人微微用力,伙计只能顺着他的劲道往后退去。两人渐渐退到了偏僻的无人之处,持剑人道,“把东西交出来。”
  伙计眼珠一转,低声求饶,“贵客高抬贵手,小的知错了,小的不过是想进房内偷点银钱,贴补家用。小的家中尚有老母,重病……”
  持剑人不吃他那一套,剑锋微颤,便在伙计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血印。
  伙计心中一凛,“尊驾想要做什么?”
  持剑人在他背后连点几处穴道,伙计顿时动弹不得,也发不出声音,怀中的东西也被持剑人搜出拿走了。
  那伙计鼻尖急得冒汗,却什么都做不了。
  持剑人也不伤他,回身就走。可刚一回头便听到风声不对,有一不明物朝他当头袭来。他反应极快,手中的剑如一道流光,准准地劈中了那不明物体。只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蓬粉末当头炸了开来,呛得他直欲咳嗽。持剑人顿时手脚无力,口不能言,双眼一黑,瘫倒在地上。晕倒前,心中只来得及大喊一声,糟糕。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若说持剑人和伙计是螳螂与蝉,那么和瑶华则是那只黄雀了。她用汗巾蒙脸,走到了持剑人和伙计身边,俯下身去搜出了持剑人胸口里的物什。可是让她意外的是,那并非是银票或地契之类的东西,而是一叠陈年的信件。
  和瑶华一皱眉。她遥遥地跟在这伙计后面,大概将这一出看得明白。她原以为是一出谋财害命,以为持剑人要出手伤人,才丢了一包迷药出来,可谁知他们折腾成这样竟然是为了一叠书信。
  这……
  她拿着那叠旧信,如同握着一团火炭,很是悔不当初。
  闵叔也悄悄跟了来,“如何?”
  和瑶华低声道,“此事恐怕并非一间黑店谋财这么简单。我们还是不要趟这趟浑水才好。”
  闵叔点头,“那个掌柜也被我迷晕了,我们现在就走。”
  和瑶华点点头,走了几步,又转回来,“我们还是将此人带走,否则,一会儿掌柜的那伙人要是找了来,他说不定性命不保。”
  闵叔二话不说,将那持剑人抗上了肩膀,又捡起了他的宝剑,跟着和瑶华轻手轻脚离开了客栈。客栈前厅那些镖师还没醒,而掌柜的已经被闵叔迷晕了。所以闵婶毫无阻拦地带着恩哥儿溜了出来,驾着马车等候在外面。闵叔将那持剑人随意丢进车里,跳上车辕,驾车飞快地离去。
  “小姐,我们现在往哪里走?”闵叔担忧地问。
  和瑶华思忖了一下,“继续往京城走。往京城走人会越来越多,他们就算想动手也得顾忌官兵。”
  “可是这个人怎么办?”闵婶搂着恩哥儿坐在车里,担心地看着那个昏迷不醒地持剑人。
  和瑶华想了想,“他本来也是要从伙计手里抢走那些信件的。反正伙计也没看见我们。我们便将这些信件统统留给他,不要横插一脚了。一会儿找个地方把他丢下车便是了。”
  和瑶华在他身上搜了搜,居然没有任何身份的证明,只有那包旧信,还有几张百两面额银票。瑶华想了想,取走了那叠银票,只给他留了一张。那些旧信倒是碰都没碰,重新塞进了他的怀里。
  恩哥儿惊讶地看着瑶华,“姐姐,你为什么要拿他的银票?”
  瑶华道,“我们要是什么都不拿,他反而要疑心。这些旧信必然不简单,又是托镖师故作玄虚地押镖,还有店家和这个人都这么感兴趣。还不如让他以为我们只是求财的江湖人士,不知道这些信的价值。”
  闵江担忧,“只是我们和这人一起失踪,少不得那掌柜的要疑心我们跟他是一伙儿的。”
  和瑶华沉思了一会儿,“倒也不是没有办法。”
  第5章 还有黄雀
  崔晋庭是被生生冻醒的,他一向清明的头脑仿佛成了一潭冰冻的泥水,昏昏沉沉,颠颠倒倒,一时完全搞不清楚情况,他呻-吟了一声,渐渐分辨出充斥着鼻腔的浓烈异味乃是血腥之气,他被吓了一跳,猛地坐了起来。
  他这是在哪里,又发生了什么?
  崔晋庭捧着比平日重了十倍的脑袋,强忍不适,伸手推开了窗格,夜风吹了进来,终于让他的脑袋清醒了一些。对了,昨晚他去拦截那个伙计,然后就被迷晕了。糟了,信呢?
  崔晋庭伸手一摸,怀中揣着的正是那叠从伙计手里截来的信件,他连忙打开包裹的油纸,里面的信件整整齐齐,似乎并没被人动过。
  崔晋庭大大地松了一口,同时更加莫名其妙,既然不是冲着信件来的,那么迷晕他的人又是为了什么?
  他推开了车厢的门,跳了下去,结果发现,他躺了一夜的地方就是一辆被抛弃在道边的马车车厢,驾车的马匹已经不见了,而车厢里外全是血迹,触目惊心。
  这?!
  崔晋庭一时呆若木鸡,站在车厢外,任由夜风肆意吹了好一会儿,脑子终于清楚了一些。他将前后的细节连到一起,稍稍一琢磨,顿时便哭笑不得。要不是他才是那个被迷晕了的当事人,他多半会猜测这是一个杀人灭口的现场。对于掌柜的那路人马来说,凶手自然是被撞破“好事”的他,而被害者,自然是马车的主人,也就是那个迷晕了他的人。
  崔晋庭向来只有让别人吃亏的份儿,头一回栽了这么大个跟头,只觉得胸口堵得慌,咬牙切齿了半天,也只能捏着鼻子,将车厢里外仔仔细细地又翻了一遍。可是这车厢里除了一些破旧的衣物、锅碗,实在是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
  崔晋庭气得一剑把车厢劈成了两半。可是劈完就更后悔了,这么明显的痕迹,这岂不是更坐实了是自己干的?
  他索性掏出了火折子,点燃了马车,烧了个彻底。望着烈火中的车厢,崔晋庭收好了那叠旧信,抬头瞧了瞧星斗的方向,赶紧离开了。
  这大半夜的,一架马车烧得热炎升腾,不多会儿,便有人过来查看动静。来人正是客栈中的另一位伙计。他下马察看了一番,便策马离去了。
  不多时,他来到一个农户的家里,农舍里等着的正是掌柜等人。掌柜和那偷信的伙计都捧着头哼哼着,一见他来,着急问道,“怎么样,你追的这一路可有消息?”
  伙计点头,“我找到了一辆马车,就是那一家四口昨日架势的马车。马匹已经不见了,车也被烧了,现场一股血腥味,我查看了一番,马车上有动手的痕迹,里面还有些锅碗之类的东西。这一家四口,只怕是看到了不该看的,所以被那个抢了信的剑客给灭口。这剑客顺道给我们施施障眼法,找了这一家四口当替死鬼,迷惑我们的视线。”
  掌柜的头重脚轻,还没完全清醒,但是听伙计这么一说,他努力地思考了半天,也不觉得昨天那一家子乡下打扮的客人能有这个能力抢走那些信件。
  “罢了,终归是我们行动不力,还是赶紧报到上头,请他们加派人手,到处寻找那个剑客。看看能不能把那些信件再抢回来。”
  农舍里的人面面相觑,心想,那剑客都跑了大半夜了,如今上哪里去找去?
  那个偷信的伙计郁闷地问,“那……那个客栈我们还回去吗?”
  掌柜忍不住骂道,“回去个屁,那个顺鑫镖局失了镖,还不得疯了,我们回去,岂不是往刀口上撞。那个据点就弃了吧。”只是想想,他们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却给那剑客做了替罪羊,真是越想越不甘心。
  掌柜的一行人咬牙切齿地坐在了一起,七嘴八舌按照仅有的记忆,画出了那个剑客的素描,用飞鸽传信出去。
  好巧不巧,其中一个信鸽飞抵的目的地,就是崔晋庭刚刚抵达的一座小县城。
  崔晋庭赶了一夜的路,便是他一身华服,也是灰头土脸,进了县城,他先找了一家客栈。入住时才发现身上的一卷银票居然只剩下一张了。崔晋庭捏着那张银票,实在不知道是该骂还是该笑。
  他要了热水,梳洗一番,吃了早膳,便买了一匹骏马立即动身。到了晚上,他已经来到了入京的必经之路,浒城。
  崔晋庭也是个常在外行走的人,心中担心掌柜那拨人再追上来,故而途中改换行头,只做江湖人人打扮,到了浒城之后,也只投宿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客栈中,进了客房之后,倒头便睡。
  只是他刻意隐藏仍然没能躲开那些人的视线。
  差不多二更的时候,便有几个人影摸到了他的房外,听到房内轻微的鼾声,便立刻动手朝里面吹入了迷魂烟。片刻之后,这几人便摸进了房内。
  可是床上寒光一闪,先进屋的两个人便被他挑翻在地。后面几个黑影知道不好,索性也不隐藏了,暗器齐齐朝崔晋庭招呼。
  崔晋庭直接从窗子跳了出去。那几个黑影哪里肯就此放过,立刻紧追了上去。而且那几个黑影还发出了夜鸟的啼叫声,顿时不知从哪里又冒出了几个身影,渐渐对崔晋庭形成了合围之势。
  崔晋庭心知难以摆脱这些人的追踪,索性不跑,一捏剑诀,又挑翻了两个。双方一言不发,就在这黑夜中拼杀了起来……
  双方皆是沉默不语,完全一副拼命的架势,除了兵器相交的叮叮咚咚的声音和不时响起的闷哼,倒也没有多大的动静,也没有引起百姓们的注意……
  次日清晨,和瑶华一身男装,退了客栈的房间。然后单独驾着一辆马车离开了客栈。而这时,街尾一家客栈里,闵叔和闵婶带着恩哥儿也退房出来。只不过他们牵了一头毛驴,看起来就是一家三口走亲戚的架势。
  和瑶华跟他们对了个眼神,朝城门驶去。闵叔和闵婶带着恩哥儿遥遥地跟在了后面。
  毛驴的脚程肯定是赶不上马车的。和瑶华驾车出城,大概行了几里地,就在路边停下歇息。不时回望来路,等着闵叔他们跟上来。一边想着,自己是不是太过谨慎了,唯恐那间黑店或者那个青年剑客追上来,还特地分成两路,分别投宿。可已经第二天了,似乎也没有人跟上来。是不是自己太过小心了。瑶华自嘲一笑,可笑容未落,车厢里就传来一声异响。
  和瑶华一惊,她这车厢是昨日刚买的,不至于这么不结实吧?她小心翼翼地打开车厢门,赫然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身影趴在车厢里。
  和瑶华本能往后一缩,差点惊呼出来。她车厢里何时多出了一个血人?她今早退房后,因车中并无贵重物品,所以根本没有查看就驾车离开了。如今可好了!
  她不由得以手扶额,唉,当时她查看一下就好。不,也不对。要是在浒城客栈中查看了,一个不小心说不得要惊动官府,届时,她可真是惹上□□烦了。
  和瑶华四处张望一下,并没有行人经过。她只得小心翼翼地钻进马车,伸手去探那人鼻息。
  阿弥陀佛,还有气。和瑶华心中一缓,伸手抬起那血人的脸,可一看之下,不禁愕然。
  这人,不就是那晚被她迷晕了的青年剑客吗?
  这场面,跟前天晚上比起来,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次是货真价实的鲜血,而不是闵叔弄来的野兔血罢了。
  瑶华不由得捂脸叹息。
  不多时,闵叔他们赶上了她。只见和瑶华一脸无奈地坐在驾车的位置上,一副大为头疼的模样。
  “小姐,怎么了?”闵江问。
  和瑶华,把车门给他拉开了一些,让他看到了里面场景。
  “这人不是?”闵江一愣。
  和瑶华点点头,“这报应来得可真快。”
  “这如何能说是报应?”闵江想了想,见死不救也不是一回事啊,“要不然把他托付给农家,给些银钱,请人照顾他?”他们当时可是拿走这人身上不少的银票。
  和瑶华不是没想过这个办法,但是“说起来,要是那晚我没用迷药迷晕他,说不得就没有这么多事。唉,我当时也是怕掌柜的那伙人伤他性命,才把他带走的。如今他被伤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那晚嫁祸太成功了。要是把他托付给农家,恐怕得不到悉心照料,到时白害他一条性命,我得一辈子不安心。”
  “这可如何是好?”闵婶上去张望了一下,“哎吆,瞧着伤得不轻啊。”
  和瑶华看了崔晋庭一眼,“我大概看了一下,都是皮肉伤,失血过多。不过还请闵叔再仔细看看。”
  闵江不是那种是人命如草芥的冷血之人,闻言便钻进马车,替崔晋庭细细检查了一番。“幸好,这人功夫应该不错,虽然伤处颇多,但都避开了要害之处。给他服两粒气血丸,想必就能醒了。”
  和瑶华纠结了一会儿,插手去管这事吧,说不定前晚的谋划安排就都白费了,可是不管吧,她也实在没法眼睁睁地看着这人死在她面前。
  思来想去,她到底还是硬不下心肠,只得叹了一声,“得了,不把他安置好了,我也良心不安。到底此事多少也是因我而起。”
  恩哥儿在旁边仍然不明所以,却摇头晃脑地说了一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和瑶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好好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不知这人跟我们到底是个什么缘分,只希望救了他之后,他可别是那种狼心狗肺的家伙才好。”
  恩哥儿探头看了看崔晋庭的脸,“应该不会,瞧起来不像个坏人。”
  瑶华摸了摸恩哥儿的脑袋,“坏人可不会把坏心思都写在脸上,就像那个旅店的掌柜和伙计,谁能料到他们半夜用迷药、偷东西,还对这人下这么重的手。你以后可得学会警惕,凡事多想一想,多听一听,不偏不倚,明辨是非才是。”
  恩哥儿认真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预告:周一休息一天,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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