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情敌儿子的娃后带球跑_249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此次来是特意来找姜初亭的,手中拿了一个小包裹打开来,里面是几本书。
  “公子,这是云少爷的遗物。”他也是机缘巧合下才拿到的。
  他自己收着不合适,想去想来还是交给姜初亭来处置。
  凌光给完东西之后就离开了。姜初亭拿起书翻了翻,都是些玄玄乎乎的神鬼之说,果然是子阙爱看的书。
  翻到最后一本时,发现其中一页有书签,顺势打开来看。
  这一页写的是生死执念,大概是说若心中不舍一个人,就一定死在他手中,这样魂魄会加重执念,流连在他身边。运气好执念过重的或能藏于他的贴身之物,感知他的一切,一生陪伴。或能得遇天机,重现于世,不过,这个千年难得一遇,可能性是非常小的了。
  所以……这就是当初子阙执意要他动手的原因吗?
  姜初亭怔怔然良久,才缓缓地将书合上。
  林知大概清楚凌光拿来的是什么东西,也没多嘴过问。他已经如愿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也实实在在拥有了初亭,便不会再来胡搅蛮缠计较这些了。
  回去之后,姜初亭将这几本书,连同那两截已经焦黑的断簪封存起来了,没有再碰过。
  姜初亭和林知并没有一直住在山上,他们在山下购买了一座宅子,一家人都住进去。离得近,时常回九重天和师兄们聚一聚,也是很方便。
  林知的名字不方便对外使用了,便直接拿了姜初亭当时的化名,称作楚然,开始自己独立经营起了生意。
  他身上的确是流着林家的血,对于这方面的事有着非同寻常的天赋,不出一年就很快在商界小有名气了。
  而魏加则当了林知的跟班,他这个人傻是傻,但傻出了智慧和运气,有时候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帮助林知解决问题,林知都觉得以前太轻看了他。
  他们定居在此后,彼此的朋友时常造访,江显来这里躲避家里的催婚,赵承阳跑来家长里短的闲聊,谢真闲时也会带着孩子登门,师兄们也会下山来看看,住上三两天,大宅子里总是热热闹闹的,欢声笑语,从未冷清过。
  亲朋好友,爱人孩子都伴在身侧,姜初亭和林知一致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好的。
  (全文完)
  ※※※※※※※※※※※※※※※※※※※※
  行了,我终于凭着顽强的意志将这篇文给完结了,看到现在支持到现在的你们辛苦了,感恩大家!如果有全文定的话以后麻烦帮忙评分一下吧,其它的就不说了,因为我对篇文是真的心累了=口=
  ————
  然后就讲一下新文吧
  因为我还是挺喜欢逍遥凡尘和他被骗崩坏了这两本的套路,所以打算开两本套路相似的现代版(没错我就是这么没创意,其实也算是自己给自己产粮,因为我爱这类的……qaq
  之前就说了前男友成了巨星,对应他被骗崩坏了
  然后下篇写【逼婚】对应逍遥凡尘,小攻先傻后黑化这样的。
  文案暂定:程梧州被迫和初恋分手,嫁给了符家的傻子少爷符鄞秋,他心怀怨恨,将小傻子每天欺负得眼泪汪汪。直到后来……他醒悟过来自己爱上了小傻子,小傻子却恢复了正常,黑化了。
  再开一篇【非生子】的【三线和顶流】文名暂定,如果感兴趣就先去专栏收藏吧!
  #曾经的同事他弯道超车了#
  当林南是三线的时候,方玺是个一百八十线,糊到没边的小透明,演他的贴身侍卫。
  四年后,林南依然光荣地稳居三线,方玺却已经成了当之无愧的顶流,饭圈为了他一片血雨腥风。
  一次聚会,偶尔碰到,林南心想以前好歹关系还不错,主动上前打招呼,谁知尴尬遇冷。
  他转身走的时候,听到方玺的朋友问:“这不是你以前的熟人吗?”
  方玺清冷的声音道:“不熟。”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