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节
他在阑门拜师,一心只想继承父母遗志,苦读兵书,勤修武艺,为的是让黑犀军重出战场,扬他犀奴国之威。小七来的那段时间,雷青岭偶尔会感觉到师兄弟们的心思浮动,而他比木头还直,不为之所动,也从未想过半点儿女情长。
爷爷说了,等他打了胜仗,家里会为他安排一个合适的姑娘与他成亲。
雷家一脉单传,痴迷练兵,全是一群只懂舞刀弄枪而不解风情的武夫们,若非家中强制婚配,雷家的家主们能直接把兵器当夫人,军帐当府邸。由于家族的深厚渊源,在立业之前,四师兄从未考虑成家之事,严格贯彻了不近女色的原则,对一切女人敬而远之,包括师娘。
恩人姑娘是他第一个动心的人,也是他第一个想要带回家让爷爷长辈相看的女子。
雷家组训有言,家主们只娶一妻,一生一世一人,即便妻子过世,也不得另娶。
正如他做了决定,便绝不负她。
“恩人姑娘,我……我信你。”四师兄涩声道,只是内心狂澜已起,他隐隐感觉到绝望。
她怎么可能会是长公主?
她不会的。
到了如此地步,四师兄还执迷不悟,这一幕,与当初的大师兄是何其相似。
李千机眉头一扬,“四师兄,你怕不是忘了,当初大师兄信了她,是什么下场。如今我信了她,自己又是什么下场。长公主她心里装着千山万壑,装着盛世锦绣,唯独,装不下卿卿我我的儿女私情。区区男欢女爱,对长公主来说,无非是棋局上的一枚小卒,有用则利之,无用则弃之。”
她啊,很好算计,殷勤哄着小卒过了危险的河,助她斩将夺帅。
再然后,弃如敝履,不值一提。
“长公主,您评评理,比起四师兄的优柔寡断,小五说得的话可还中听?”
李千机卧蚕弯弯,笑容极其无害。
“小五,你翅膀硬了。”琳琅没有继续隐瞒下去,她抖了抖四师兄弄皱的衣角,“虫环一经损毁,你体内同样遭受反噬,经脉碎裂,血液逆流,你居然没痛晕过去,还有闲心同我挑拨离间,真是嫌命长了。”
“小五命硬,让长公主见笑了。”
琳琅正欲回答,被一只粗壮的手掌扼住了腕口,语气惊疑不定,“你……你会说话?师娘?这……这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骗我?”
四师兄胸口起伏,呼吸急促,额角冷汗涔涔,盘了狰狞青筋。
她骗他?
她竟骗他!
“我没骗你。”长公主的声色是罕见的温柔,“小四,我很抱歉,那日事发突然,害你重伤失明。我们立场不同,在各国细作的眼皮子底下,不好明目张胆放走你,于是就来了一出瞒天过海。”
她将另一只手搭在他的手背上,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知道你是个正直又有原则的孩子,不愿意接受敌人的帮助,深思熟虑之下,只好隐瞒身份,为你寻医问药。”
长公主仰着头,颊泛红晕,尽管四哥哥看不见,她依然在卖力演出,毕竟,在场的又不止他一个人。
“我是真心实意想你好起来的。”
琳琅的语气又低落下来,“当然,你放心,有些事我是不会当真的。你我身份有别,年龄有差,怎么……怎么可能呢?”
她神色多了一丝哀思,听得人柔肠寸断,“本宫出身尔虞我诈的宫廷之中,为了生存勾心斗角,有谁知晓,我宁可做那炊烟上的自由云雀,也不愿意囚禁在冷冰冰的金笼里。”
“如今,竟是无一人肯信我。”
泪珠滴落手背,灼伤了四师兄的刚硬心肠。
“长公主,你、你莫哭了……”
大男人颇有些手足无措。
木头开花之后,便是冰山融化。
李千机胸口堵着一口闷气,他上前一步,直接捏紧了琳琅的腕骨,“长公主,你这样耍着我们师兄弟玩,就不担心遭了天打雷劈吗?你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催人泪下,就能掩盖你的狼子野心了吗?”
“我不过是失个忆,你连哄带骗,昧下了我的千金阁与天上楼,让我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如今,你又借着四师兄的伤势,扣押了犀奴国攻无不克的上将军,无非是拖延时间,让秦国的兵马加快吞并犀奴。”
李千机冷笑,“四师兄让你发的家书,想必全部献身给了您房间里的蜡烛吧。”
“……什么?”
四师兄浑身发抖,他扯住琳琅的衣角,力度之大差点要撕裂开来,“前方战事竟到了如此糟糕地步?你为何不告诉我?!你明明说,明明说,吾之犀奴一切尚安啊——”
犀奴,那是他的国,他的家啊。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当立不世功。而他,被国君委以重任,被家族寄以厚望,以寒甲铁马,擦拭暗淡的王朝星辰,重耀于世。这一刻,他的国家陷于水深火热的危难之中,他却爱上了罪魁祸首!
四师兄怒急攻心,生生喷了一口血,他甚至不顾自己双眼失明,踉踉跄跄往外边走去,随后一脚踏空,整个人往阶梯摔去。
琳琅牵住他的手,拉他回来。
“你去哪?”
“去我该去的地方。”
男儿报国,马革裹尸亦不悔。
“你的眼睛还没好,现在去,送死罢了,还是留下来,好好养伤。”
四师兄怔了一瞬,随后,拆开她的手指。
“长公主,我不是狗,你给一根骨头,可以忘记所有伤痛。你当初就该杀了我,以绝后患。”
他闭了闭眼,嗓音低沉冷漠。
“今日一别,恩断义绝。他日相见,不死不休。”
他步入滂沱大雨,脊骨直得锋利。
“长公主,好狠的心肠啊。”李千机目送着四师兄远去,“师兄双目失明,又是淋着大雨,恐怕一出门要烧成傻子了,你就不担心吗?”
长公主淡笑,“我昨日收到了阿弟的飞鸽,秦国大获全胜,上将军再英明神武,也挽救不了颓势,随他去吧。”
所以说,四师兄这枚棋子已经无用了,可以放弃了?
李千机深吸一口气,将琳琅按在了淋湿的柱子上,“那我呢?在长公主的心里,我算个什么级别的卒子?亦或是,像师兄一样,只是您养着玩玩愉悦身心的小宠物?”
他眼睛血红,杀心渐起。
第595章 师娘前女友(37)
“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 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 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 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 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对王朝忠心耿耿, 从无二心。然而,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 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 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 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 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 斗鸡遛狗, 吊儿郎当, 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脸皮厚,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 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以及,这双耳垂下的朱红流苏,也是他出任务之际,偶尔从摊面上窥见,想到她唇上胭脂,不染而朱,于是毫不犹豫地要下了。
得手之后,他又开始忐忑不安,小玩意既不是多名贵的翡翠,也不是多衬人的珍珠,它的前主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糟老头子,一双糙手,头发也乱糟糟的,有着生意人的圆滑,皱巴巴的老脸上团着和气。
也许是他盯着的时间过长,老头子心神一动,特意拉着他,神秘兮兮地说这对红流苏耳环叫红丝暗系,最适合新妇敬茶,要不是看他骨骼惊奇风度翩翩,一般人老头还不买。
嘿,坑蒙拐骗到祖师爷的头上了。
瞧着糟老头子乱转的眼睛,李千机心头敞亮,这老货绝对坑害了不少像他这样单纯天真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于是李神棍掐指一算,更加神秘兮兮跟老头子掰扯,言及他儿孙今日必有血光之祸,需要破钱消灾,把老头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老头子为了给儿孙消灾,忍着肉疼,愿意把整个摊子的物件送给李神棍。
李千机忽然就编不下去了。
明明他以前骗死人不偿命,撒谎稳如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道是心里装了个人,心肠也就软了吗?
他老老实实说明是误会一场,又老老实实掏了铜板买下了这对红流苏。更怀着一股隐秘的心思,李千机将流苏压进了琳琅漆红妆奁的最底层。
他想,也许这对粗糙廉价的殷红流苏,不该出现在长公主纷华靡丽的生命中。
结果第二天,他见得她耳边一抹潋滟红光。
顷刻裂骨之痛,甘之如饴。
李千机不禁伸出尾指,勾了勾琳琅的嘴唇,仿佛是在疑惑她的唇珠为何比其他女子还要来得饱满柔软,不然怎会令得他神魂颠倒,自甘堕落到如此程度。
“长公主,对你来说,万人之上真的有那么重要?”
他知道她在织一张网,他与师兄们全是她蜘蛛丝上的猎物,借阑门弟子之手,搅动天下风云。
她是在报复师傅吗?连带着迁怒他们这些师兄弟?
还是说,她一贯如此心狠手辣,只是从前嫁做人妇,不得不掩藏野心。
“这个答案,对你来说,重要吗?”她反问一句。
心思玲珑的少年沉默了半晌。
“重要。”
他抬起自己的手,点点猩红,“你看我这双手,现在沾的是自己的血,闹得再厉害,至多把自己祸害死,也不碍着谁的路。天底下没了一个李小狗,还有陈小狗、王小狗、蔡小狗,好儿郎一大把。”但是,身陷蛛网越久,他就越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依旧清醒。
今日是四师兄,那明日呢?
他虽是人间畜生,却也不想把自己的屠刀斩向师兄弟。
琳琅与他对视一会,慢慢的,双指缠上了耳朵。
炽热的火星落入他潮湿的胸腹。
李千机紧咬血唇。
她将红流苏耳环拆下,捋顺丝缕,原原本本的,分毫不差的,还给了他。流苏横在掌心,恰似一道血痕,横开了两人的差距。
爷爷说了,等他打了胜仗,家里会为他安排一个合适的姑娘与他成亲。
雷家一脉单传,痴迷练兵,全是一群只懂舞刀弄枪而不解风情的武夫们,若非家中强制婚配,雷家的家主们能直接把兵器当夫人,军帐当府邸。由于家族的深厚渊源,在立业之前,四师兄从未考虑成家之事,严格贯彻了不近女色的原则,对一切女人敬而远之,包括师娘。
恩人姑娘是他第一个动心的人,也是他第一个想要带回家让爷爷长辈相看的女子。
雷家组训有言,家主们只娶一妻,一生一世一人,即便妻子过世,也不得另娶。
正如他做了决定,便绝不负她。
“恩人姑娘,我……我信你。”四师兄涩声道,只是内心狂澜已起,他隐隐感觉到绝望。
她怎么可能会是长公主?
她不会的。
到了如此地步,四师兄还执迷不悟,这一幕,与当初的大师兄是何其相似。
李千机眉头一扬,“四师兄,你怕不是忘了,当初大师兄信了她,是什么下场。如今我信了她,自己又是什么下场。长公主她心里装着千山万壑,装着盛世锦绣,唯独,装不下卿卿我我的儿女私情。区区男欢女爱,对长公主来说,无非是棋局上的一枚小卒,有用则利之,无用则弃之。”
她啊,很好算计,殷勤哄着小卒过了危险的河,助她斩将夺帅。
再然后,弃如敝履,不值一提。
“长公主,您评评理,比起四师兄的优柔寡断,小五说得的话可还中听?”
李千机卧蚕弯弯,笑容极其无害。
“小五,你翅膀硬了。”琳琅没有继续隐瞒下去,她抖了抖四师兄弄皱的衣角,“虫环一经损毁,你体内同样遭受反噬,经脉碎裂,血液逆流,你居然没痛晕过去,还有闲心同我挑拨离间,真是嫌命长了。”
“小五命硬,让长公主见笑了。”
琳琅正欲回答,被一只粗壮的手掌扼住了腕口,语气惊疑不定,“你……你会说话?师娘?这……这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骗我?”
四师兄胸口起伏,呼吸急促,额角冷汗涔涔,盘了狰狞青筋。
她骗他?
她竟骗他!
“我没骗你。”长公主的声色是罕见的温柔,“小四,我很抱歉,那日事发突然,害你重伤失明。我们立场不同,在各国细作的眼皮子底下,不好明目张胆放走你,于是就来了一出瞒天过海。”
她将另一只手搭在他的手背上,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知道你是个正直又有原则的孩子,不愿意接受敌人的帮助,深思熟虑之下,只好隐瞒身份,为你寻医问药。”
长公主仰着头,颊泛红晕,尽管四哥哥看不见,她依然在卖力演出,毕竟,在场的又不止他一个人。
“我是真心实意想你好起来的。”
琳琅的语气又低落下来,“当然,你放心,有些事我是不会当真的。你我身份有别,年龄有差,怎么……怎么可能呢?”
她神色多了一丝哀思,听得人柔肠寸断,“本宫出身尔虞我诈的宫廷之中,为了生存勾心斗角,有谁知晓,我宁可做那炊烟上的自由云雀,也不愿意囚禁在冷冰冰的金笼里。”
“如今,竟是无一人肯信我。”
泪珠滴落手背,灼伤了四师兄的刚硬心肠。
“长公主,你、你莫哭了……”
大男人颇有些手足无措。
木头开花之后,便是冰山融化。
李千机胸口堵着一口闷气,他上前一步,直接捏紧了琳琅的腕骨,“长公主,你这样耍着我们师兄弟玩,就不担心遭了天打雷劈吗?你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催人泪下,就能掩盖你的狼子野心了吗?”
“我不过是失个忆,你连哄带骗,昧下了我的千金阁与天上楼,让我变成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如今,你又借着四师兄的伤势,扣押了犀奴国攻无不克的上将军,无非是拖延时间,让秦国的兵马加快吞并犀奴。”
李千机冷笑,“四师兄让你发的家书,想必全部献身给了您房间里的蜡烛吧。”
“……什么?”
四师兄浑身发抖,他扯住琳琅的衣角,力度之大差点要撕裂开来,“前方战事竟到了如此糟糕地步?你为何不告诉我?!你明明说,明明说,吾之犀奴一切尚安啊——”
犀奴,那是他的国,他的家啊。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当立不世功。而他,被国君委以重任,被家族寄以厚望,以寒甲铁马,擦拭暗淡的王朝星辰,重耀于世。这一刻,他的国家陷于水深火热的危难之中,他却爱上了罪魁祸首!
四师兄怒急攻心,生生喷了一口血,他甚至不顾自己双眼失明,踉踉跄跄往外边走去,随后一脚踏空,整个人往阶梯摔去。
琳琅牵住他的手,拉他回来。
“你去哪?”
“去我该去的地方。”
男儿报国,马革裹尸亦不悔。
“你的眼睛还没好,现在去,送死罢了,还是留下来,好好养伤。”
四师兄怔了一瞬,随后,拆开她的手指。
“长公主,我不是狗,你给一根骨头,可以忘记所有伤痛。你当初就该杀了我,以绝后患。”
他闭了闭眼,嗓音低沉冷漠。
“今日一别,恩断义绝。他日相见,不死不休。”
他步入滂沱大雨,脊骨直得锋利。
“长公主,好狠的心肠啊。”李千机目送着四师兄远去,“师兄双目失明,又是淋着大雨,恐怕一出门要烧成傻子了,你就不担心吗?”
长公主淡笑,“我昨日收到了阿弟的飞鸽,秦国大获全胜,上将军再英明神武,也挽救不了颓势,随他去吧。”
所以说,四师兄这枚棋子已经无用了,可以放弃了?
李千机深吸一口气,将琳琅按在了淋湿的柱子上,“那我呢?在长公主的心里,我算个什么级别的卒子?亦或是,像师兄一样,只是您养着玩玩愉悦身心的小宠物?”
他眼睛血红,杀心渐起。
第595章 师娘前女友(37)
“疼不疼?”
始料未及的是, 她问了一句他没有放在心上、更不奢望她会问出口的话。
疼不疼?
他不知道。
袖口滑出玉手, 她偏过头去瞧他受伤的耳朵。
血肉模糊, 惨不忍睹。
琳琅暗道,一二三四五都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狠人啊,而且干脆利落, 从不拖泥带水。
大盛的血衣密探共有七十五人,从血虫的种下之日起,对王朝忠心耿耿, 从无二心。然而,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多了, 难免产生金盆洗手的念头, 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多不胜数,特殊的一点在于,他们抵挡不住对血虫的依赖,承受不了碎骨断筋的疼痛, 尤其害怕一身修为从此荡然无存。习惯站在高处俯瞰的人, 是无法甘心自己与凡夫俗子混为一谈。
这个少年在过去二十年里,总是嬉皮笑脸地混日子, 斗鸡遛狗, 吊儿郎当, 将纨绔公子的架子学得七八分。身段软,脸皮厚,嘴上仿佛抹了油似的, 你总疑心他是风月场所里的常客老手,没有半点值钱的真心。
偏是不正经的人,脊骨却比寻常男儿要硬上三分。
李千机垂眸凝视她。
长公主今日别致风流的惊鹄髻是他亲手绾的。除了他醒来那次,她为了哄骗自己而精心穿戴过,其余时间,她仗着自己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懒得梳妆打扮,发髻总挑最简单的来。
以及,这双耳垂下的朱红流苏,也是他出任务之际,偶尔从摊面上窥见,想到她唇上胭脂,不染而朱,于是毫不犹豫地要下了。
得手之后,他又开始忐忑不安,小玩意既不是多名贵的翡翠,也不是多衬人的珍珠,它的前主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糟老头子,一双糙手,头发也乱糟糟的,有着生意人的圆滑,皱巴巴的老脸上团着和气。
也许是他盯着的时间过长,老头子心神一动,特意拉着他,神秘兮兮地说这对红流苏耳环叫红丝暗系,最适合新妇敬茶,要不是看他骨骼惊奇风度翩翩,一般人老头还不买。
嘿,坑蒙拐骗到祖师爷的头上了。
瞧着糟老头子乱转的眼睛,李千机心头敞亮,这老货绝对坑害了不少像他这样单纯天真情窦初开的少年郎。
于是李神棍掐指一算,更加神秘兮兮跟老头子掰扯,言及他儿孙今日必有血光之祸,需要破钱消灾,把老头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老头子为了给儿孙消灾,忍着肉疼,愿意把整个摊子的物件送给李神棍。
李千机忽然就编不下去了。
明明他以前骗死人不偿命,撒谎稳如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难道是心里装了个人,心肠也就软了吗?
他老老实实说明是误会一场,又老老实实掏了铜板买下了这对红流苏。更怀着一股隐秘的心思,李千机将流苏压进了琳琅漆红妆奁的最底层。
他想,也许这对粗糙廉价的殷红流苏,不该出现在长公主纷华靡丽的生命中。
结果第二天,他见得她耳边一抹潋滟红光。
顷刻裂骨之痛,甘之如饴。
李千机不禁伸出尾指,勾了勾琳琅的嘴唇,仿佛是在疑惑她的唇珠为何比其他女子还要来得饱满柔软,不然怎会令得他神魂颠倒,自甘堕落到如此程度。
“长公主,对你来说,万人之上真的有那么重要?”
他知道她在织一张网,他与师兄们全是她蜘蛛丝上的猎物,借阑门弟子之手,搅动天下风云。
她是在报复师傅吗?连带着迁怒他们这些师兄弟?
还是说,她一贯如此心狠手辣,只是从前嫁做人妇,不得不掩藏野心。
“这个答案,对你来说,重要吗?”她反问一句。
心思玲珑的少年沉默了半晌。
“重要。”
他抬起自己的手,点点猩红,“你看我这双手,现在沾的是自己的血,闹得再厉害,至多把自己祸害死,也不碍着谁的路。天底下没了一个李小狗,还有陈小狗、王小狗、蔡小狗,好儿郎一大把。”但是,身陷蛛网越久,他就越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能依旧清醒。
今日是四师兄,那明日呢?
他虽是人间畜生,却也不想把自己的屠刀斩向师兄弟。
琳琅与他对视一会,慢慢的,双指缠上了耳朵。
炽热的火星落入他潮湿的胸腹。
李千机紧咬血唇。
她将红流苏耳环拆下,捋顺丝缕,原原本本的,分毫不差的,还给了他。流苏横在掌心,恰似一道血痕,横开了两人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