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长的帅就罢了,在相貌我自认可以和他打成平手。但是做饭我不会。
丁巫将最后一个饼子贴在锅沿,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一介草民,不敢当公子这个称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这君子若没有厨子,每天自己动手做三餐,恐怕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
魏采薇对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你刚才是怎么答应我的?怎么又这样尖酸刻薄的挤兑人?
汪大夏装瞎,假装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开围裙,客套着说道:“饭菜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们晚饭简陋粗糙,就留下来一起吃吧。”
汪大夏出尔反尔,魏采薇不想留他,免得饭桌上还听他怼人,说道:“汪二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回家问候父母,和家人一起吃饭。”
汪大夏见魏采薇赶他走,心下不是滋味,逆反心上来,我偏不走!
汪大夏也搬了个小杌子,就坐在魏采薇旁边,从她手里接(夺)过扇子,猛地扇风点火,“我回家我爹一定会说,‘哼,你还知道有这个家!这些天连个信都捎给家里,是不是觉得当了锦衣卫就了不起了?就一步登天了?’”
汪大夏挥着蒲扇,学着亲爹的语气说话,活灵活现,“然后把我教训一通,所以,我只有在这里才能吃顿安稳饭,耳根清净,今晚就劳烦添一双筷子了。”
不就是鸿门宴吗?我照样吃。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些人吃的是饭,挤出来的是醋。
早安,昨天好多读者说来晚了红包被抢光,今天本章干脆送200个红包吧,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
《金/瓶/梅》三十回,金莲道:”俺这小肉儿,正经使着他,死了一般懒待动旦;若干猫儿头差事,钻头觅缝干办了要去,去的那快!放着他的两个丫头,你替他走!管你腿事?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好个闲嘈心的小肉儿!“
第43章 半夏训夫
汪大夏要留, 魏采薇不想和丁巫短暂的亲情时光被他给搅合了,让千里迢迢赶来的丁巫受委屈、继续被汪大夏挤兑,于是找了借口赶他走, 说道:
“留你吃饭, 何止添双筷子的事?你的饭量大, 这一锅小鸡炖蘑菇贴饼子估计只够你一人吃的, 我这里庙小容不得你这尊大佛, 还是各回各家。”
汪大夏本质上还是个熊少年, 有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劣根性。
魏采薇刚才好言好语的劝他,他一口答应, 结果他的承诺连放屁都不如, 放屁还能留个味, 他立马就变卦了。
魏采薇有上一世的夫妻之情, 可以一次次原谅汪大夏, 但是丁巫是谁?以魏采薇的性格,她不会以两人的亲情来强迫丁巫也迁就汪大夏的莽撞。
你以为普天之下皆是你前世的老婆啊!
所以魏采薇差不多直接赶客了,汪大夏晓得她生气了, 立刻老实了,继续挥舞着蒲扇保持炉火旺盛,“我来的路上饿了, 吃了一笼包子垫了垫,待会吃的不多,我就吃几片蘑菇, 不会和你们抢肉吃。”
汪大夏就像一只鼓起来的青蛙,膨胀到极致,自以为很吓人,结果被魏采薇轻轻一戳就瘪了。
魏采薇定要把他撵走, 正要出言继续赶,前门传来敲门声,汪大夏犹如见到援兵似的,立刻跳起来,“我帮你开门。”
不等魏采薇拒绝,汪大夏凭着大长腿的优势,一阵风似的跑过去,打开大门,门口站着陈经纪和李九宝,两人提着一篮子粽子,一罐子自酿的米酒,还有一个酱猪脸。
两人看到是汪大夏开门,有些懵。
汪大夏热情的接过礼物,嘴上说道:“来都来了,送什么礼啊,来来来,进来坐。”
两人前些日子看到锦衣卫张贴的告示,得知陈千户父子双杀案告破,正是绑架魏采薇的那个周小旗,今天听说魏采薇康复,从锦衣卫衙门回来了,就带了礼物,给魏采薇压惊。
汪大夏觉得今天的陈经纪和李九宝如此顺眼,真是久旱逢甘霖,他们两个的来访化解了尴尬——魏采薇总不能当着客人的面赶他走。
果然,魏采薇看到未来的李太后来访,还到了她亲手缠的粽子、酿的米酒,那敢怠慢?
不好当着新客人赶旧客人,当即热情请他们坐在院子的石凳上,汪大夏蹭着两人的光,也有个座位。
只不过他很有眼色,晓得魏采薇不待见他,待会客人走了,也会开赶,稍坐了一会,就主动下来,跑到炉子前继续扇火。
炉子正做着饭,来不及烧水泡茶,魏采薇就切了个西瓜,把丁巫带来的铁岭象牙山各种干果子都抓了一把待客。
魏采薇向两人介绍丁巫,“这是我家乡的朋友,丁巫,这次我遇到无妄之灾,被卷进官司,是他千里迢迢来当证人,证明我的清白。”
陈经纪肃然起敬,“丁大哥真是仗义。”
魏采薇又介绍起客人,”这是陈经纪,这栋房子就是他当经纪为我找到的,还帮我从客栈搬家,平日多有照顾。”
“这是李姑娘,陈经纪的邻居,家里世代都是瓦匠,我屋里的瓦片就是她给挂的,好手艺,滴水不漏。”
女孩子闺名不好对外男讲,所以魏采薇叫她李姑娘。
丁巫拱手行礼,“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我朋友多亏有你们照顾。”
两人连忙还了一礼,陈经纪说道:“应该的,魏大夫还送了我们消暑的丸子,我祖母很是喜欢,比绿豆汤还解暑。”
李九宝不好和陌生外男说话,含笑点头回应。
四个人围着石桌说话,唯独汪大夏在另一边乖巧懂事的扇炉子,充当“灶下婢”,默求魏采薇原谅。
魏采薇像往日那样给客人剥榛子,她记得李九宝爱吃这个。
这是未来的李太后啊,得伺候好了,将来会是我们最大的靠山。
等锅里贴的饼子传来面食特有的谷物香气时,陈经纪和李九宝默契的起来告辞——主人家要吃饭了嘛,再不走就是故意要蹭饭了。
魏采薇当然要象征性的留客,“吃了再走嘛,鸡都炖好了,饼子也熟了。”
陈经纪说道:“我祖母做了饭等我们回去吃,我们不回家,她老人家是不会动筷的,容他日再来取扰。”
魏采薇送客,将丁巫带来的高丽参各包了两支,分别送给两位客人当回礼。
陈经纪和李九宝虽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也晓得高丽参贵重,连忙推辞。
魏采薇非要他们拿着,“陈经纪家有祖母,夏天宜进补,冬天少生病。李姑娘家里父兄干的是力气活,吃点人参补补气。铁岭就在高丽国旁边,这东西在铁岭并不像在京城这么昂贵,拿去吃吧。”
盛情难却,两人值得收下了,连连说道:“多谢盛情,衔结难应。”
陈经纪赶着骡车,载着李九宝一起回到马厂胡同。
陈经纪问,“后天端午,你父兄回家过节吗?回来的话,我一早赶车去三里屯把他们接回来。”
李九宝摇头,“本来是要回家一趟的,但是他们刚托人捎了些工钱来家里,还给我捎了口信,说客人家催着赶工期,一天都不得歇,端午那日给双倍的工钱,他们就不回来了。”
“双倍啊。”陈经纪咋舌,“什么客人出手如此阔绰,这么着急要。”
李九宝说道:“听说建的是阴宅,客人是个命硬克妻的,一连娶了四个夫人,个个都要迁葬,除了主人和原配的墓穴,还要辟三个墓穴给继室夫人们。阴宅周围还要建祠堂、守墓人的房子等等,工期太紧。”
李九宝父兄自打去了三里屯赶工,就没有回家。
陈经纪说道:“这么着急,怕是客人得了重病,把白事提前准备好,冲一冲,万一冲好了呢。”
李九宝看着手里的高丽参,说道:“连日赶工,不得休息,父兄定是很累了,不能回家过节。明日我提着粽子和米酒去看他们,提前过个节,把高丽参给他们,得空开个小灶熬个参汤喝。”
陈经纪说道:“好,我明日赶车送你去三里屯。”
甜水巷。
丁巫麻利的把客人送的酱猪脸切成片,和黄瓜一起拌了,浇上蒜汁香醋花生碎熟芝麻等调料,足足拌了一盆子,端上桌,就是一道硬菜。
炉子上也是连锅一起端上桌,打开锅盖,小鸡炖蘑菇贴饼子香气溢出,满院子的肉香。
魏采薇舀了三碗米酒摆在桌子上,备了三幅碗筷。
努力乖巧的汪大夏看见碗筷的数量,晓得魏采薇消了气,不赶他了,有自己一份,高兴起来,冲了过去,正要落座,想了起什么,把撅起的屁股收起来,比了个邀请的姿势,对丁巫顿首,“有朋自远方来,丁大哥先坐。”
魏采薇:这还差不多。
丁巫没有推辞,大方坐下,魏采薇落坐,汪大夏奉陪末座。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我弱小可怜吃的还少,半夏你就原谅我嘛
第44章 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 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 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 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 小鸡么, 本来就小, 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 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 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 幸好, 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 汪大夏也能吃饱,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 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 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
丁巫将最后一个饼子贴在锅沿,拍了拍手上的面粉,“我一介草民,不敢当公子这个称呼,直呼我本名就可以了。这君子若没有厨子,每天自己动手做三餐,恐怕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
魏采薇对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你刚才是怎么答应我的?怎么又这样尖酸刻薄的挤兑人?
汪大夏装瞎,假装看不懂她的眼色。
丁巫解开围裙,客套着说道:“饭菜马上就好了,如果汪二少不嫌我们晚饭简陋粗糙,就留下来一起吃吧。”
汪大夏出尔反尔,魏采薇不想留他,免得饭桌上还听他怼人,说道:“汪二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自是要回家问候父母,和家人一起吃饭。”
汪大夏见魏采薇赶他走,心下不是滋味,逆反心上来,我偏不走!
汪大夏也搬了个小杌子,就坐在魏采薇旁边,从她手里接(夺)过扇子,猛地扇风点火,“我回家我爹一定会说,‘哼,你还知道有这个家!这些天连个信都捎给家里,是不是觉得当了锦衣卫就了不起了?就一步登天了?’”
汪大夏挥着蒲扇,学着亲爹的语气说话,活灵活现,“然后把我教训一通,所以,我只有在这里才能吃顿安稳饭,耳根清净,今晚就劳烦添一双筷子了。”
不就是鸿门宴吗?我照样吃。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些人吃的是饭,挤出来的是醋。
早安,昨天好多读者说来晚了红包被抢光,今天本章干脆送200个红包吧,早起的读者有红包拿~
《金/瓶/梅》三十回,金莲道:”俺这小肉儿,正经使着他,死了一般懒待动旦;若干猫儿头差事,钻头觅缝干办了要去,去的那快!放着他的两个丫头,你替他走!管你腿事?卖萝卜的跟着盐担子走——好个闲嘈心的小肉儿!“
第43章 半夏训夫
汪大夏要留, 魏采薇不想和丁巫短暂的亲情时光被他给搅合了,让千里迢迢赶来的丁巫受委屈、继续被汪大夏挤兑,于是找了借口赶他走, 说道:
“留你吃饭, 何止添双筷子的事?你的饭量大, 这一锅小鸡炖蘑菇贴饼子估计只够你一人吃的, 我这里庙小容不得你这尊大佛, 还是各回各家。”
汪大夏本质上还是个熊少年, 有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劣根性。
魏采薇刚才好言好语的劝他,他一口答应, 结果他的承诺连放屁都不如, 放屁还能留个味, 他立马就变卦了。
魏采薇有上一世的夫妻之情, 可以一次次原谅汪大夏, 但是丁巫是谁?以魏采薇的性格,她不会以两人的亲情来强迫丁巫也迁就汪大夏的莽撞。
你以为普天之下皆是你前世的老婆啊!
所以魏采薇差不多直接赶客了,汪大夏晓得她生气了, 立刻老实了,继续挥舞着蒲扇保持炉火旺盛,“我来的路上饿了, 吃了一笼包子垫了垫,待会吃的不多,我就吃几片蘑菇, 不会和你们抢肉吃。”
汪大夏就像一只鼓起来的青蛙,膨胀到极致,自以为很吓人,结果被魏采薇轻轻一戳就瘪了。
魏采薇定要把他撵走, 正要出言继续赶,前门传来敲门声,汪大夏犹如见到援兵似的,立刻跳起来,“我帮你开门。”
不等魏采薇拒绝,汪大夏凭着大长腿的优势,一阵风似的跑过去,打开大门,门口站着陈经纪和李九宝,两人提着一篮子粽子,一罐子自酿的米酒,还有一个酱猪脸。
两人看到是汪大夏开门,有些懵。
汪大夏热情的接过礼物,嘴上说道:“来都来了,送什么礼啊,来来来,进来坐。”
两人前些日子看到锦衣卫张贴的告示,得知陈千户父子双杀案告破,正是绑架魏采薇的那个周小旗,今天听说魏采薇康复,从锦衣卫衙门回来了,就带了礼物,给魏采薇压惊。
汪大夏觉得今天的陈经纪和李九宝如此顺眼,真是久旱逢甘霖,他们两个的来访化解了尴尬——魏采薇总不能当着客人的面赶他走。
果然,魏采薇看到未来的李太后来访,还到了她亲手缠的粽子、酿的米酒,那敢怠慢?
不好当着新客人赶旧客人,当即热情请他们坐在院子的石凳上,汪大夏蹭着两人的光,也有个座位。
只不过他很有眼色,晓得魏采薇不待见他,待会客人走了,也会开赶,稍坐了一会,就主动下来,跑到炉子前继续扇火。
炉子正做着饭,来不及烧水泡茶,魏采薇就切了个西瓜,把丁巫带来的铁岭象牙山各种干果子都抓了一把待客。
魏采薇向两人介绍丁巫,“这是我家乡的朋友,丁巫,这次我遇到无妄之灾,被卷进官司,是他千里迢迢来当证人,证明我的清白。”
陈经纪肃然起敬,“丁大哥真是仗义。”
魏采薇又介绍起客人,”这是陈经纪,这栋房子就是他当经纪为我找到的,还帮我从客栈搬家,平日多有照顾。”
“这是李姑娘,陈经纪的邻居,家里世代都是瓦匠,我屋里的瓦片就是她给挂的,好手艺,滴水不漏。”
女孩子闺名不好对外男讲,所以魏采薇叫她李姑娘。
丁巫拱手行礼,“有道是远亲不如近邻,我朋友多亏有你们照顾。”
两人连忙还了一礼,陈经纪说道:“应该的,魏大夫还送了我们消暑的丸子,我祖母很是喜欢,比绿豆汤还解暑。”
李九宝不好和陌生外男说话,含笑点头回应。
四个人围着石桌说话,唯独汪大夏在另一边乖巧懂事的扇炉子,充当“灶下婢”,默求魏采薇原谅。
魏采薇像往日那样给客人剥榛子,她记得李九宝爱吃这个。
这是未来的李太后啊,得伺候好了,将来会是我们最大的靠山。
等锅里贴的饼子传来面食特有的谷物香气时,陈经纪和李九宝默契的起来告辞——主人家要吃饭了嘛,再不走就是故意要蹭饭了。
魏采薇当然要象征性的留客,“吃了再走嘛,鸡都炖好了,饼子也熟了。”
陈经纪说道:“我祖母做了饭等我们回去吃,我们不回家,她老人家是不会动筷的,容他日再来取扰。”
魏采薇送客,将丁巫带来的高丽参各包了两支,分别送给两位客人当回礼。
陈经纪和李九宝虽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也晓得高丽参贵重,连忙推辞。
魏采薇非要他们拿着,“陈经纪家有祖母,夏天宜进补,冬天少生病。李姑娘家里父兄干的是力气活,吃点人参补补气。铁岭就在高丽国旁边,这东西在铁岭并不像在京城这么昂贵,拿去吃吧。”
盛情难却,两人值得收下了,连连说道:“多谢盛情,衔结难应。”
陈经纪赶着骡车,载着李九宝一起回到马厂胡同。
陈经纪问,“后天端午,你父兄回家过节吗?回来的话,我一早赶车去三里屯把他们接回来。”
李九宝摇头,“本来是要回家一趟的,但是他们刚托人捎了些工钱来家里,还给我捎了口信,说客人家催着赶工期,一天都不得歇,端午那日给双倍的工钱,他们就不回来了。”
“双倍啊。”陈经纪咋舌,“什么客人出手如此阔绰,这么着急要。”
李九宝说道:“听说建的是阴宅,客人是个命硬克妻的,一连娶了四个夫人,个个都要迁葬,除了主人和原配的墓穴,还要辟三个墓穴给继室夫人们。阴宅周围还要建祠堂、守墓人的房子等等,工期太紧。”
李九宝父兄自打去了三里屯赶工,就没有回家。
陈经纪说道:“这么着急,怕是客人得了重病,把白事提前准备好,冲一冲,万一冲好了呢。”
李九宝看着手里的高丽参,说道:“连日赶工,不得休息,父兄定是很累了,不能回家过节。明日我提着粽子和米酒去看他们,提前过个节,把高丽参给他们,得空开个小灶熬个参汤喝。”
陈经纪说道:“好,我明日赶车送你去三里屯。”
甜水巷。
丁巫麻利的把客人送的酱猪脸切成片,和黄瓜一起拌了,浇上蒜汁香醋花生碎熟芝麻等调料,足足拌了一盆子,端上桌,就是一道硬菜。
炉子上也是连锅一起端上桌,打开锅盖,小鸡炖蘑菇贴饼子香气溢出,满院子的肉香。
魏采薇舀了三碗米酒摆在桌子上,备了三幅碗筷。
努力乖巧的汪大夏看见碗筷的数量,晓得魏采薇消了气,不赶他了,有自己一份,高兴起来,冲了过去,正要落座,想了起什么,把撅起的屁股收起来,比了个邀请的姿势,对丁巫顿首,“有朋自远方来,丁大哥先坐。”
魏采薇:这还差不多。
丁巫没有推辞,大方坐下,魏采薇落坐,汪大夏奉陪末座。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我弱小可怜吃的还少,半夏你就原谅我嘛
第44章 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 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 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 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 小鸡么, 本来就小, 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 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 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 幸好, 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 汪大夏也能吃饱,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 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 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