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高冷学霸虐渣记(13)
果然,听到她的话,季方晨愣住了,不可置信的问,“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愿意让我和依依在一起?既然如此,你怎么还要关住肖依依不让她和我见面?还是说你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季方晨有很多话想要问却没有问出口,不管哪一个猜测成真,他都觉得难以承受。
“嗯,真的。”有现成的理由不利用,那她就是个傻的。
白岚没主动找他们麻烦,是准备憋个大招,谁知道季方晨还主动来找她,把柄直接送到她手上来。
看来肖依依的魅力还是蛮大的嘛,能让季方晨为她不顾形象的来找她谈条件。
只可惜她这一出好戏怕是弄巧成拙了,季方晨这样的男人她看不上,要担当担当没有,要深情也不见得,唯一能看的脸和李怼怼比起来,也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白岚摇摇头,这样的男人还是留给肖依依吧!
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的。
可能是惺惺相惜吧,毕竟虚荣,自私,自卑这些品质他们都占了。
“林默,谢谢你,愿意成全我和依依,等我和你解除婚约,我一定带依依来谢你。”季方晨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振奋,之前的颓丧憔悴全不见了,斗志昂扬。
白岚敷衍的嗯了声,说,“你走吧,早点解除婚约,你就能早点和你的依依在一起。”
于是,季方晨高高兴兴的跑了。
经过她短短两句话,餐厅里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人大概清楚了剧情。
一个富二代抛弃未婚妻非要跟小白花相亲相爱的烂俗剧情。
这种小说里才会出现的玛丽苏剧情竟然真的会出现在生活中,他们今天是大开眼界了。
看看这妹子,要颜值有颜值,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一看就是白富美,那个人怕是个傻子吧!
这么好的姑娘不要,非要什么小白花?不知道小白花会吃人吗?
腹诽归腹诽,没人同情季方晨,瞎子都有眼盲心不盲的呢,他就是个连心都瞎了的人。
有人举杯说,“妹子别难过,离开了这种傻子你未来的路一定光明灿烂。”
白岚也举起杯示意,笑了笑,抿了一口。
“哼!”一声冷哼在身后响起,白岚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恶心!”对着季方晨远去的背影唾了一口,李怼怼恶意的想,“当初你爸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让你和季方晨订婚这种事他也想的出来?”
“迟早是要退的,气什么。”将喝了一半的咖啡送到他手里,旋身在椅子上坐下。
她靠在椅背上,不紧不慢的解释了一句,“你别说我爸,他还真没有多正常。为了让我接手林氏,带我妈出去环球旅行,这个订婚就是对我的考验。”
订婚前夕,林爸就把话说清楚了。这是一场豪赌,整个林氏作筹码的豪赌,可惜,林默在的时候,整个栽进去了,这个赌约也就输了。
结果输的不仅仅是赌约,更是爸妈的生命。
即便她对家庭没有很深的感情,但凶手明目张胆的在眼皮子底下晃,用卑劣手段得来的东西任意挥霍,她不愤怒,不想报仇才怪。
“你什么时候醒的?”她离开的时候他不是还睡的挺香的吗?
李怼怼哼了声,“你动静那么大,我怎么可能不被你吵醒。”
李怼怼心里也是真尴尬,他忘了自己睡觉习惯吧唧嘴,流哈喇子。
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要让他在女神面前出这丑?
白岚瞧了他一眼,“你赶紧把业务熟练熟练,下个月城东有块地皮竞标,我希望把它拿下的不是你就是我,别落到第三个人手里。”
李怼怼不知道她为什么想要城东的地皮,但这是她第一次有求于他。无论如何,他都拿下那块地皮,全当一掷千金,为博美人一笑。
李怼怼露出志在必得的笑容,“放心吧,交给我。”
城东那块地皮现在看着挺废弃的,以前是居民楼,但因为政府政策,所有人都迁了出去,居民楼因为没人住,已经荒废的不成样子。
再加上那地段比较偏僻,建房子也不一定抢手。
林默死后,季氏就是拿下了那块地皮,经过开发重建,一跃成为龙头老大。而且,那块地皮是季方晨拍下的。
若说季方晨有得天独厚的眼光,白岚是不信的,但他作为书中男主,作者给他开个金手指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没错,这一次白岚在一个书中世界。难怪她刚来的时候就觉得这狗血的剧情只能存在于言情小说中,整个国家都是三家企业说了算,还见天的你喜欢我,我不喜欢你,我喜欢的是她,哪个集团的继承人如此儿女情长,怕是离破产也不远了。
而且,季方晨还是这个书中的男主,肖依依则是女主了。富二代男主和灰姑娘女主,确实是偶像剧的标配。
然而,季方晨这种二逼男竟然能够走上人生巅峰,这简直不科学。
白岚表示那个作者也是个傻子。
林默作为书中的女配,横在男女主之前,结局自然是狗带。
林氏那么大一个集团说破产就破产,林家好像就林爸林妈两个人,一家人死了,公司就成了季方晨的囊中之物。
一时之间,季方晨和季家大哥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作者应该是个喜欢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的小学生,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呢!(ー_ー)!!
不过作为作者笔下的男女主,季方晨和肖依依其实智商都不高,尤其是季方晨,完全靠开挂才能在上层圈子生存。
肖依依也是,浑身散发着一股小家子气。
她看不惯林默处处压她一头,却没想过靠自己的努力走出一条路来,反而死咬着林默不放,抢她东西,毁她名声,好像这样她就能变成最优秀的人一样。
林默没有把她当回事,她倒是把自己当根葱了。
一边上赶着讨好林默,和林默交朋友,一边在背地里说她坏话,让同龄人疏远她,两面三刀的事,她做的还挺顺溜的。
季方晨有很多话想要问却没有问出口,不管哪一个猜测成真,他都觉得难以承受。
“嗯,真的。”有现成的理由不利用,那她就是个傻的。
白岚没主动找他们麻烦,是准备憋个大招,谁知道季方晨还主动来找她,把柄直接送到她手上来。
看来肖依依的魅力还是蛮大的嘛,能让季方晨为她不顾形象的来找她谈条件。
只可惜她这一出好戏怕是弄巧成拙了,季方晨这样的男人她看不上,要担当担当没有,要深情也不见得,唯一能看的脸和李怼怼比起来,也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白岚摇摇头,这样的男人还是留给肖依依吧!
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的。
可能是惺惺相惜吧,毕竟虚荣,自私,自卑这些品质他们都占了。
“林默,谢谢你,愿意成全我和依依,等我和你解除婚约,我一定带依依来谢你。”季方晨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振奋,之前的颓丧憔悴全不见了,斗志昂扬。
白岚敷衍的嗯了声,说,“你走吧,早点解除婚约,你就能早点和你的依依在一起。”
于是,季方晨高高兴兴的跑了。
经过她短短两句话,餐厅里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人大概清楚了剧情。
一个富二代抛弃未婚妻非要跟小白花相亲相爱的烂俗剧情。
这种小说里才会出现的玛丽苏剧情竟然真的会出现在生活中,他们今天是大开眼界了。
看看这妹子,要颜值有颜值,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一看就是白富美,那个人怕是个傻子吧!
这么好的姑娘不要,非要什么小白花?不知道小白花会吃人吗?
腹诽归腹诽,没人同情季方晨,瞎子都有眼盲心不盲的呢,他就是个连心都瞎了的人。
有人举杯说,“妹子别难过,离开了这种傻子你未来的路一定光明灿烂。”
白岚也举起杯示意,笑了笑,抿了一口。
“哼!”一声冷哼在身后响起,白岚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
“恶心!”对着季方晨远去的背影唾了一口,李怼怼恶意的想,“当初你爸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让你和季方晨订婚这种事他也想的出来?”
“迟早是要退的,气什么。”将喝了一半的咖啡送到他手里,旋身在椅子上坐下。
她靠在椅背上,不紧不慢的解释了一句,“你别说我爸,他还真没有多正常。为了让我接手林氏,带我妈出去环球旅行,这个订婚就是对我的考验。”
订婚前夕,林爸就把话说清楚了。这是一场豪赌,整个林氏作筹码的豪赌,可惜,林默在的时候,整个栽进去了,这个赌约也就输了。
结果输的不仅仅是赌约,更是爸妈的生命。
即便她对家庭没有很深的感情,但凶手明目张胆的在眼皮子底下晃,用卑劣手段得来的东西任意挥霍,她不愤怒,不想报仇才怪。
“你什么时候醒的?”她离开的时候他不是还睡的挺香的吗?
李怼怼哼了声,“你动静那么大,我怎么可能不被你吵醒。”
李怼怼心里也是真尴尬,他忘了自己睡觉习惯吧唧嘴,流哈喇子。
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要让他在女神面前出这丑?
白岚瞧了他一眼,“你赶紧把业务熟练熟练,下个月城东有块地皮竞标,我希望把它拿下的不是你就是我,别落到第三个人手里。”
李怼怼不知道她为什么想要城东的地皮,但这是她第一次有求于他。无论如何,他都拿下那块地皮,全当一掷千金,为博美人一笑。
李怼怼露出志在必得的笑容,“放心吧,交给我。”
城东那块地皮现在看着挺废弃的,以前是居民楼,但因为政府政策,所有人都迁了出去,居民楼因为没人住,已经荒废的不成样子。
再加上那地段比较偏僻,建房子也不一定抢手。
林默死后,季氏就是拿下了那块地皮,经过开发重建,一跃成为龙头老大。而且,那块地皮是季方晨拍下的。
若说季方晨有得天独厚的眼光,白岚是不信的,但他作为书中男主,作者给他开个金手指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没错,这一次白岚在一个书中世界。难怪她刚来的时候就觉得这狗血的剧情只能存在于言情小说中,整个国家都是三家企业说了算,还见天的你喜欢我,我不喜欢你,我喜欢的是她,哪个集团的继承人如此儿女情长,怕是离破产也不远了。
而且,季方晨还是这个书中的男主,肖依依则是女主了。富二代男主和灰姑娘女主,确实是偶像剧的标配。
然而,季方晨这种二逼男竟然能够走上人生巅峰,这简直不科学。
白岚表示那个作者也是个傻子。
林默作为书中的女配,横在男女主之前,结局自然是狗带。
林氏那么大一个集团说破产就破产,林家好像就林爸林妈两个人,一家人死了,公司就成了季方晨的囊中之物。
一时之间,季方晨和季家大哥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作者应该是个喜欢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的小学生,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呢!(ー_ー)!!
不过作为作者笔下的男女主,季方晨和肖依依其实智商都不高,尤其是季方晨,完全靠开挂才能在上层圈子生存。
肖依依也是,浑身散发着一股小家子气。
她看不惯林默处处压她一头,却没想过靠自己的努力走出一条路来,反而死咬着林默不放,抢她东西,毁她名声,好像这样她就能变成最优秀的人一样。
林默没有把她当回事,她倒是把自己当根葱了。
一边上赶着讨好林默,和林默交朋友,一边在背地里说她坏话,让同龄人疏远她,两面三刀的事,她做的还挺顺溜的。